技术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合同
技术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合同(通用3篇)
技术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技术项目,并支付开发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开发要求
(一)项目目标:
设计并开发适合甲方使用的 及其配套的后台管理系统。
(二)运行环境:
(三)功能需求:
见附件。
(四)产品交付
1.乙方同意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设计、开发工作,并提交给甲方进行测试验收。
2.甲方如有需求变更,完成日期双方另行协商;
3.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上述期限可延长。
(五)交付成果:
序号交付成果
1.设计稿交付件
2.程序源代码
3.系统测试用例及报告
4.产品使用手册
以上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将在项目所有开发费用结清后进行交付,均以磁介质(或光盘)或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
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点1%)。
其中包括项目开发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点1%);一年维护期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点1%);一年1台服务器租用预付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点1%),如甲方自备性能达标的服务器则无需支付服务器租用费用。
(二)本合同涉及款项由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分期付款支付给乙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
1. 项目预付款:项目开发费用的60%。
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60%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
2. 项目初验款:项目开发费用的30%。
项目开发完成,乙方交付给甲方测试并验收(以甲方签署的项目初验合格证书作为支付条件)后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30%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
3. 项目终验款:项目开发费用的10%。
项目经甲方初验有一个月的验收期,验收期内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验收完成(以甲方签署的项目终验合格证书作为支付条件),或者验收期到期后 五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10%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
4. 项目维护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 每年 ,含税点1%)。
项目基本维护期自项目初验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期 一 年,甲方在进入基本维护期后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
5. 服务器租用费用:为 元/台·年(大写:人民币 每台每年 ,含税点1%)。
在项目部署至正式环境暨项目通过初验之日起 五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服务器费用即 元/台(人民币大写: 每台);一次支付的服务器费用有效期为 365 日,支付之日起生效。
(三) 发票:乙方在款项到账后3日内为甲方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及功能,提供负责人与乙方联络、协调。
(二)本合同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 监督乙方的开发设计过程。
(四)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培训和技术咨询。
(三)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四)依合同收取费用。
五、接收测试、初验、终验
(一)甲方接收测试、验收标准的确定: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内容、需求分析、技术协议及双方均认可的其他邮件、文件载明的内容,共同确定接收测试、验收标准。双方根据上述标准共同完成接收测试、验收事宜。
(二)接收测试
乙方应根据实施计划,在项目测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接收测试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书面测试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开始测试工作。若甲方认为不符合接收测试标准,并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承诺时间内调试完成,并再次提出书面接收测试申请。
(三)初验上线的进行
1.甲方在接收测试后,在项目测试环境进行测试验收工作。
2.乙方在项目具备初验条件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项目初验合格证书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申请,如拒绝乙方申请应详细说明原因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同意验收需由联系人在项目初验合格证书上进行签章确认。
3.对于甲方在测试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BUG、系统崩溃等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组织修复,并在24小时内修复完成;若不能立即修复的,需承诺修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间内完成修复。
4.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项目初验款后,才将项目部署到甲方的生产环境。
5.满足下列条件的,均视为初验通过:
(1)甲方签署项目初验合格证书。
(2)甲方拒不配合乙方进行测试验收工作超过5个工作日的。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项目部署到甲方的生产环境。
(四)终验的进行
1.项目在初验通过后会进入为期一个月的验收期。
2.对于甲方在验收期内发现项目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BUG、系统崩溃等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组织修复,并在24小时内修复完成;若不能立即修复的,需承诺修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间内完成修复。
3.乙方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项目终验合格证书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申请,如拒绝乙方申请应详细说明原因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同意验收需联系人在项目终验合格证书上进行签章确认,并进入系统维护期。
4.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项目开发费用后,才交付项目交付成果文档。
5.满足下列条件的,均视为终验通过:
(1)甲方签署项目终验合格证书。
(2)甲方在验收期到期三天后仍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五)测试中的细节修改和完善调整,以及个别功能模块由于甲方内部原因的需求未确定、资质条件不符合等因素造成的,不影响项目的初验及终验,上述问题将在验收期和维护期内逐步解决。
六、维护期
(一)基本维护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
(二)维护期服务内容包括:
序号维护期服务内容
1.每日凌晨全量数据库备份,定时增量备份数据库
2.每日监控证书状态,每三个月证书续签
3.每周扫描主机系统,分析漏洞日志修复漏洞
4.每周扫描应用组件系统,分析漏洞日志修复漏洞
5.实时进行应用监控、组件监控、主机监控、容器监控
6.配置预警管理实时监控攻击和资源,即时发送预警通知
7.日志管理收集应用运行日志,存储相关日志
8.修复系统运行维护期间产生的BUG
(三)乙方定期向甲方输出维护报告文档
序号维护期服务内容
1.基础设施监控概览文档
2.应用监控概览文档
3.告警统计概览文档
4.告警事件文档
5.漏洞扫描报告
6.月度BUG修复记录文档
(四)基本维护期结束前,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是否继续付费进行后续维护。付费维护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与基本维护服务期相同的服务内容。
(五)如双方对后续的付费维护内容有额外要求,可协商另行签订维护协议。
七、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
(一)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材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若因此发生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承诺,向甲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必须是自行开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若因此发生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合同涉及的图文、程序、文件源码、相关技术文档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在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开发费用后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公布合同涉及的图文、程序、文件源码、相关技术文档,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合同成果。
(四)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五)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乙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一)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每迟延一日,需支付合同总价款0.2%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并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同时甲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二)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付项目成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每迟延一日,需支付合同总价款0.2%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同时乙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项目成果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临时变更合同项目内容,则乙方不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延期责任。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托给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因一方违约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申请财产保全的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九、保密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而自行使用或允许其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二)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参与并知悉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保密期限: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二年内。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双方同意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愿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三)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四)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十二、送达与通知
本合同双方“地址”栏填写的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双方均应采用直接送达或传真、特快专递送达的方式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送达以对方代表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以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特快专递地址在本市内以投递次日为送达之日、地址在本市外以投递之日起第三日为送达之日。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另一方、提供方或者该方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另一方发送的法律文书或法院、相关部门邮寄的诉讼文书或其他材料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实施期间,当需求分析阶段工作完成之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成果结构或功能发生变更,并需要乙方重新投入工作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额外补偿乙方增加工作量的开发费用,工期相应延长。
(三)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生产环境导致系统故障,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共一份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技术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东城区东滨河路3号院雍润园4号楼908室 邮编:100013 电话:010-510260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中国数字报业最早的实践者,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服务于报业的丰富经验及深厚的技术积累,在20xx年推出数字报纸系统,在业界引起高度关注和认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共同就甲方的《 》多媒体报(NPMAKER)的软件定制、发行等合作内容达成如下条款:
一、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合作内容:
甲方以价格 万元人民币向乙方购买《 》的多媒体报(NPMAKER)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系统软件)。该系统软件应包括:报纸电子版制作、发布、管理;新闻信息点击放大、新闻信息查询、报纸插入广告动画等功能。系统软件定制须为完整地、可长期由甲方独立操作运行的软件系统。
二、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工程实施包括三个阶段:
1. 第一阶段:软件定制所需必要文件的收集,是指项目正式立项后,乙方项目组进行非现场服务的,以电话、网络等为主要方式的沟通工作,请甲方提供软件定制所必须的图片logo,并填写《基本信息表》、《实施驱动表》。
2. 第二阶段:系统软件定制,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定制报纸模版文件,并与软件后台系统整体测试,本阶段工作成果为甲方唯一使用的个性化电子报纸制作转化软件(NPMAKER)。
3. 第三阶段:软件后台系统安装调试,是指乙方项目组进行非现场服务的,以网络远程桌面方式在甲方指定客户服务器上安装电子报纸发布系统页面以及管理后台系统,并进行调试;如需上门安装,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人员差旅费用。
三、验收确认:
1. 在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过程中,甲方需要及时对乙方的阶段工作成果给予书面确认,乙方下一阶段的服务有赖于甲方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确认。
2. 在每一个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成果后的1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书面确认。逾期甲方未进行书面确认,则乙方可以认为甲方已确认乙方的阶段性成果,乙方可以开展下一阶段服务,合同将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追究甲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项目完成日期:
多媒体数字报纸工程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五、费用及付款:
1.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以价格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获得《 》的多媒体报(NPMAKER)的系统软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
2. 在乙方工程项目完成第三阶段并由甲方确认后自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
3. 甲方以电汇方式将需支付款项划入乙方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帐号:0584052710001
六、后期维护与服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免费售后维护以及修改服务,修改范围限于合同规定报纸的模版封面、封地、背景以及logo的修改,报纸发布页面静态图片、文字页面的增加、修改以及删除,每次修改不超过3个页面。如超出以上修改范围,乙方可根据甲方需求核算工作量,并经双方协商,定价收费。
2. 从第二年开始,甲方如需要系统维护和升级服务,按服务的内容及工作量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的进展状况。
2.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指定项目协调人,协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并负责对乙方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以及书面确认。
3.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金额支付系统软件的定制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定制开发多媒体数字报软件所需报纸的PS件,版图等素材。
2. 在本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研发和定制的多媒体报(NPMAKER)系统软件,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3. 乙方必须指定项目协调人,负责协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务。
九、保密:
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法律效力。
十、知识产权条款:
1. 乙方享有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甲方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复制该软件。
2. 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甲方因使用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产品而受到侵权指控,乙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自己的费用进行解决,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甲方确保甲方多媒体报内容的版权合法,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由甲方完全承担因甲方多媒体报内容所引起的所有侵权和违规责任。
4. 任何一方如遇政府法令或法律程序要求向第三方提供上述资料,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给甲方多媒体报(NPMAKER)的系统软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交纳的费用,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0.5%的金额作为滞纳金。如超过30天仍未付款,乙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停止甲方数字报项目。
3. 甲方保证不得将该软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果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则甲方应赔付给乙方该软件市场报价的10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
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其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事件。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一周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合同自动解除。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运作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变更、终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2. 合同变更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周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或终止合同。
十五、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技术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合同 篇3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目 录
一、定义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描述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六、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八、保密与非竞争
九、项目培训与服务
十、系统保证和维护
十一、项目变更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其它
十五、争议解决
十六、合同的生效、解除
补充条款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
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
“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为其_________(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目标为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原有的系统_________(技术设备名称)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_________(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_________(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_________。
2.软件系统
2.1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2.2 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系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3.集成范围
3.1
(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
3.2 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4.信息系统的目标
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1.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
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_________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均应依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_________。
2.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4.需求与需求分析
4.1 甲、乙双方将根据第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4.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5.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5.1 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5.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4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 ,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9.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
2.2 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所交付项目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