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一、承包期限为*拾年,即从二零**年三月一日到二零二八 年二月二九日;
二、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三一二零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二、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三、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 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四、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五、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年三月一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三月一日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第二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二、转让期限,从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二、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三、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二、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
四、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日期: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第三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_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和确认
甲方同意将位于 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 。 林地坐落具体位置: 、小地名: 、面积: 、小班: 、林种: 、主要树种: 。
二、流转方式及流转期限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日止,共 年;本次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二、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三、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四、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一、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三、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二、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三、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第四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_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和确认
甲方同意将位于 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 。 林地坐落具体位置: 、小地名: 、面积: 、小班: 、林种: 、主要树种: 。
二、流转方式及流转期限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日止,共 年;本次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二、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三、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四、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一、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三、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二、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三、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二、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四、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二、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三、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四、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 , 合计: 。 支付方式: 。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一%滞纳金,逾期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一%违约金,逾期一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一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三零零%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三零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流出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流入方): 身份证号码: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甲自愿将位于 小组的自有林地流转(租赁)给乙方。双方现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流转(租赁)山林的地点和面积
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 。
二、流转(租赁)期限及用途
流转(租赁)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租赁)山林的用途由乙方自行经营。
三、流转转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拾年林地使用租金,每亩二百元,共计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流转(租赁)价款。
二、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租赁)的山林。
三、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确保乙方经营期间的顺利生产,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四、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作为本地原居住村民,应切实做好与其他村民的协调事宜,确保乙方进入山场后开发水、电、路能顺利施工。
六、甲方必须保证该山场林界界址清楚,无任何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二、乙方应发挥开发引领人作用,甲方在当地开发时,应积极主动帮助乙方争资、争项。
三、山林流转(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山林进行转让和继承,甲方不得干扰,在合同期满后,林地上的作物、生产设施等各项固定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出租林地林地使用权,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乙方自行与原林地经营权租赁人协商处理好六月一日至二零四二年六月一日经营权属关系,但甲方必须配合好乙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必须按上述条款遵守协议,如中途出现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直接和间接全部经济损失。
二、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好山场的经营发展,如遇有需要协调处理事项,双方应积极主动参加。如因林地使用权重复租赁,涉及的法律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流转(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一份)。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