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 第一篇
一、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则需法人的名称。必要时还可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执照;
二、合同标的: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数量等;如果是提供劳务,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劳务的标准;
三、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
四、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会导致违约,甚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一般约定违约金比例或损失赔偿办法;
六、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七、法律适用问题:这牵涉到诉讼发生时将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的问题;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尤为重要。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 第二篇
《_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 第三篇
一、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有损害事实存在。
(二)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三)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需要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损失赔偿,承担非民事性后果。由于无效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该折成现金,赔偿给受损失一方。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