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合同范本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大全)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大全)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 第一篇甲方:乙方:身份证号吗: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二、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三、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二零xx年一一月一零日前开工,三零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二零xx年一二月三零日前支付五零%,二零xx年一二月三零日前支付五零%。

五、施工安装要求

一、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二、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四、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五、灯杆间距为四零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二、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三、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四、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五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二)、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五、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三、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五、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 第二篇

一、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余干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余干县诚信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余干县黄金埠镇连接大道

电话:                                    电话:一三七六七三二一零六六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余干县耀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一四三六 八八零一 零四零零 零四零九二

行:                                 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干县支行黄埠分理处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农村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合同 第三篇

甲方: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乙方:中山南德太阳能路灯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钟灵乡政府询价采购文件(文件编号:钟府采购〔二零xx〕一号)的规定,为确保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效果,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一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钟灵乡贡村至娄江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项目地点: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两旁。

项目规模:道路总长一五零零米,需安装太阳能路灯八零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各种灯形、灯杆、灯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每天额度功率工作五小时后转入节能模式至天亮,一年三六五天天天亮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参数

项目内容:太阳能路灯八零盏及安装,单杆单臂路灯高

米,包工包料(运费、基础设施、安装调试等)。

四、承包方式

按照审批实施意见,参照项目设计,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

五、甲方职责

一、甲方若中途退货,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一零%的违约金。

二、保障乙方在路灯安装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由此影响工期的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为按照合同的货款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节假日和双休除外),甲方向乙方按每天合同总额的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额五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发货之设备。

六、乙方职责

一、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路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甲方配臵要求。不按照以上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或终止合同。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供货地点、数量按时将路灯送达各项目村寨,并通过县、乡、村共同验收。接收或安装阶段发现货物有损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换。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影响甲方项目按时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整体质量保证三年,在质保期三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三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在质保期内,若经确认路灯中零部件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路灯中零部件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而导致故障或损坏,乙方不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后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路灯设备由乙方终身维护。

四、乙方负责太阳能路灯的全程安装,若因为乙方安装原因造成路灯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五、安全施工: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村规民俗,并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项目承包总金额:叁拾万元整(¥元)。

一、太阳能路灯货款:二二八零零零元。

二、安装调试费:七二零零零元。

八、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经县、乡、村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九、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九五%,合同金额的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期满后七日内付清。

十、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十一、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切因执行本本合同所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做最

后裁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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