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管理 第一篇
工程合同变更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是施工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中的有关工作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是双方新的要约和承诺。
(一)导致设计图纸、成本计划和支付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方案、技术说明和使用的规范等定义工程目标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各种文件作相应的修改和变更。它不仅引起与施工合同平行的其他合同的变化,而且因其所属的各个分合同,如供应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的变更。有些重大合同的变更会打乱整个施工部署。
(二)引起合同双方、承包商的工程小组之间、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合同责任的变化。+如工程量的增加,则增加了承包商的工程责任,增加了费用开支和延长了工期。
(三)有些工程合同变更还会引起相关工程的返工、现场工程施工的停滞、施工秩序大乱、已购材料的损失等。
合同变更管理 第二篇
(一)设计方面 相关的设计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设计变更往往是想对原有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主要的目的是使建设项目的安全功能更加可靠,使用功能更加合理,与周边环境更加协调。
(二)业主方面 业主提出的变更,一般是因为在决策阶段对工程建设方案考虑不够周全或投资控制的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建设内容或调整功能布局。对业主提出的变更要求,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都要认真执行,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对业主提出的工程合同变更给予足够的重视,帮助分析这些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功能、使用功能的满足程度,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说明工程合同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同时应征求设计院的意见使业主变更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承包商方面 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提出工程合同变更的原因和目的很多,主要有对原设计图纸提出变更和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提出修改。
合同变更管理 第三篇
设计阶段变更管理控制
在工程建设项目启动初期,可能会产生由于设计图纸方面引起的局部合同变更。在设计变更中会多数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处理,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或由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但必须由设计单位审查并签字确认,除设计单位之外,任何该建设项目的参与者提供的对相关设计图纸的修改或其他处理都可以视为无效。这必须形成一项严格的规章制度,在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实施中,业主可对项目管理作这样的规定,对于设计变更一般情况下若没有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不得进行变更价款的结算。为保证变更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应由相关的工程部门审查,并经严格的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才可以作为承包商实施变更的依据。
工作范围变更管理控制
施工阶段变更管理控制
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现场条件与实际现场条件存在不同之处或多数位置有差异时,作为该项目的工程师应充分识别此项变化是否构成了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工程师所识别的依据是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否合理预料到”,如果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报价时所完全能预料到的,则可以认为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的条件,工程师也就不需要发布变更指令,也就是说可以认为因此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如果此项改变是有经验承包商投标报价时都无法预料到的,则可以认为此项改变已经构成了工程合同的变更条件,工程师也就可以发布相关的变更指令并实施工程合同的变更。对于不明的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如果其对于该工程项目中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阶段所出报告不相符的地方等,是一个有经验承包商无法预料到的,此项改变构成变更,工程师应发布相应的变更指令并实施工程变更处理。
四工程合同变更规范化管理策略
(一)注意对工程合同变更条款的合同分析。对工程合同变更条款的合同分析应特别注意工程合同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如果超过这个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坚持先商定价格或再进行变更。业主和工程师的认可权必须限制。业主通过工程师对材料的认可权提高材料的质量标准、对设计的认可权提高设计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的认可权提高施工质量标准。如果合同条文规定比较含糊或涉及不详细,则容易产生争执.如果这种认可权超过合同明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承包商应争取业主或工程师的书面确认,进而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二)促成工程师提前做出工程合同变更。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决策时间过长和变更程序太慢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一是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变更指令或变更会谈决议;另一种是变更指令不能迅速做出,而现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损失。这就要求变更程序尽量快捷,承包商应尽早发现可能导致工程合同变更的种种迹象,尽可能促使工程师提前做出工程合同变更。
(三)对工程合同变更应进行识别。在国际工程中,工程合同变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对已收到的变更指令,特别对重大的变更指令或在图纸上作出的修改意见,应予以核实。对超出工程师权限范围的变更,应要求工程师出具业主的书面批准文件。对设计双方责权利关系的重大变更,必须由业主的书面指令、认可或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
(四)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变更指令做作出后,承包商应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承包商应全面修改相关的文件,在相关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实变更指令,并提出相应措施,协调各方面关系。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合同变更与合同签订不一样,没有一个合理的计划期,变更时间紧,难以详细地计划和分析,使责任落实不全面,容易造成计划、安排、协调方面的漏洞,引起混乱,导致损失。
(五)分析工程合同变更的影响程度。合同变更是索赔的主要机会,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完成对他的索赔处理。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就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已作为进一步分析的依据和索赔的证据。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前最好事先能就价款及工程的谈判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在商讨变更、签订变更协议过程中,承包商最好提出变更补偿问题,在变更执行前就应明确补偿范围、补偿方法、索赔值的计算方法、补偿款的支付时间。
(六)工程合同变更的实施、价格谈判和业主批准三者之间存在时间上的矛盾。工程师先发出变更指令要求承包商执行,但价格谈判及工期谈判迟迟达不成协议,或业主对承包商的补偿要求不批准,因此承包商应控制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或争取以承包商的实际费用支出计算费用补偿,但自己必须保存完整的变更实施记录和照片,请业主、工程师签字,为索赔做准备。
六)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关闭一)合同制定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从承包商资格预审、编制投标文件、投标、评标、合同谈判到确定承包商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合同条件和内容准备的相关管理活动。可能涉及投标人清单的编制和批准、合同条款、投标人须知的编制、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移交文件等内容和程序。 二)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是指合同签订以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工作是按合同约定的范围、计划、支付条款等程序和规则完成的,同时也包括双方对合同交底、履行及变更的管理,直至合同关闭。
七)会议和报告 会议与报告的整理、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