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雨棚承包工程合同
钢结构雨棚承包工程合同 第一篇
甲方责任:
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提供施工用,水、电就位。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玻璃雨棚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果;
编制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钢结构雨棚承包工程合同 第二篇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三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五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五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二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钢结构雨棚承包工程合同 第三篇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施工总工期:一零天。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三小时;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