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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模板(多篇)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篇合同编号:_________供热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

供热合同模板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一、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二、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一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常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一个 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 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一、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 年的一一 月一五 日到第二 年的三 月一五 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 年收取,也可以在来 年一并收龋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二、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 元或按取暖费各户 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气温下降达 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 年或第二 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 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 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五、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 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一、每 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一)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 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 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二)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 月、二个 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二、用热人应该于每 年的_________ 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 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二零%。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二、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 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 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九、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一零、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一一、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一二、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一三、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八、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一零、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一一、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一二、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一三、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三)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一)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四)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三、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 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二)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 日起___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 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 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______,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合作申购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二.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三.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四.按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及程序切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二.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三.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

第三方沟通。

四.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准备工作。

五.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_____周后的____日内,营业部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即_____元整给乙方。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_____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_____天的,乙方按迟延____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

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

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六章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_____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

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

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三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___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年___月___日

乙 方:

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四篇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

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____年__月__日起至次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

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____年__月__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违约金。

二.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一)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四)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三.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二.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年___月___日___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模板 第五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一.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二.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一.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一.用热方逾期交热费

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三‰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二.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三.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一.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供热合同模板 第六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

二、乙方提供优质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施工,确保施工安装的热水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三、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塔吊给乙方吊送保温水箱、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热镀锌角钢、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楼顶工地,并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输送。

四、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负责协调给乙方堆放材料设备一零 m二左右的库房,并免费提供给乙方安装调试使用的水电。如水、电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长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负责系统用自来水引到楼顶保温水箱处,并将市电引到楼顶控制柜处。

七、乙方负责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屋面、供热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户的热水表、阀门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一、工程的设计、施工由乙方独立承担,实行包工包料。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重施工质量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保护甲方的现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坏。若需要改动楼顶墙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施工工期:天(不可抗力的天气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断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误则工期顺延。

五、由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六、工程完工并进行试运转后,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递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报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为合同包干总价。本工程造价含税,税率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零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二零%工程款;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空气源热泵、保温水箱进场后一零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三零%工程款;热水系统调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后一零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四七%工程款;剩余三%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一零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工程的质保及售后服务

一、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工程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提供优质、及时、到位的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的保修和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

二、乙方实行二四小时全天候服务,若出现系统故障三小时内服务到位,重大系统故障二四小时内确定维修方案并恢复系统使用。

三、热水系统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用。

四、质保期内由于用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统损坏。实行正常的上门维修,但要收取相应部件的材料费。

五、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管理人员达到熟练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水平。

五、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日按____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二、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____元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赔偿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七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运营管理基本情况

供热坐落地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供热建筑面积:㎡。

第二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一、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三、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四、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五、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六、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三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一、供暖期限:当年一零月一五日至次年四月一五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二、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二、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三、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四、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五、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六、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供暖费用的结算

一、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六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年,即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七条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二、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五、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__年___月___日__年___月___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八篇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二.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四.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五.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一)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二)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三)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一九-八七,二零__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九℃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九℃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四)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五)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六)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七)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八)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__)。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__)。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九)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一.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符合节能标准;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不符合节能标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二.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二)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三.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楼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一一月一五日至次年三月一五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次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一.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二.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二四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三.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一.缴费标准

(一)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___元/建筑___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___元/千瓦时或___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千瓦时(或______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二)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___元/建筑___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___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___元/建筑___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 天计。

计量热价为______元/吉焦。

二.缴费期限

每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___月___日至次___年___月___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

三.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直接向乙方缴纳;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

四.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五.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六.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一)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二.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三.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四.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五.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二四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六.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七.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八.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九.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二.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三.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四.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五.供暖前二零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六.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一一/T五九八-二零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二四小时值守。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一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七.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八.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九.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二.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

二.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六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三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一.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备案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供热合同模板 第九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四)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三、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一、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二、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三、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零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一、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五零℃-六零℃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_规定温度为一八℃±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一八℃,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九八 %以上。

三、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二#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四、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 年的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共 一八零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起至 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 万 平方米。供热价格为二四 元/ 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 年费用为一二 万 元(大写:壹拾贰 万 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 年一 月一五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 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 年总供暖费/一八零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三六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三、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四、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五、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六、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七、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三零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三六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三、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四、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三零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四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五、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六个 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 年费用三 %的滞纳金。

二、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 元/m二费用。

三、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 年费用的三%。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二、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一篇

用热人:

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二.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四.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五.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一)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二)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三)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一九-八七,二零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九℃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九℃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四)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五零零九六-一九九九,二零xx年版)

(五)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六)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五零零九六-一九九九,二零xx年版)。

(七)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五零零九六-一九九九,二零xx年版)。

(八)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九)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xx)。

(一零)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xx)。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一一)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_合同法》、《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一.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二.采暖计费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四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一)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二)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一一月一五日至次年三月一五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一八℃;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七℃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一八℃,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七℃ 以下、-九℃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一六℃。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一.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四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采暖费总计: 元/采暖季。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二.缴费期限每年五月一日至一二月三一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一一月一五日至次年三月一五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一月一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三.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二.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三.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四.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六.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七.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二.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三零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三.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四.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七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五.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一一/T五九八-二零xx)、《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一一/T四六六-二零xx)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二四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一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六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六.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一)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 (二)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三)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四)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五)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七.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八.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二.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一)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二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四零%;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二度(含)以上、四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六零%;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四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一零零%。(二)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六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二四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二四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九℃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六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三次。三.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下采暖费总计的六零%支付。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 元/采暖季。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一.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二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五 年,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 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 日期

每 年一零 月二零 日至第二 年四 月二零 日。

十一、承包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三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一.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二.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一.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一.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三‰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二.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三.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方式处理:

一.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四篇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建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 年___ 月___ 日开工,至___ 年___ 月____ 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组织每 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三、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五、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一、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九零零二质量标准.

二、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 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四、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五、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七、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八、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九、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一零、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一、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二、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三、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五零 %,做为程材料费。

四、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三五 %。

五、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一零 %。

六、剩余工程款五 %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 年。

七、其他:

一、是施工过程中,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应接受甲方必要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做好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和安全监察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其他项目经理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如因施工原因,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也有乙方全部承担。

四、此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甲方向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乙方应予接受并执行。

六、甲方每 月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交回上次支付工程款的真补票材料发票,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___ 年___ 月___ 日

供热合同模板 第一五篇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一.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二.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三.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五.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人身伤亡事故;

(二)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三)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四)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五)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二.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_劳动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三.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四.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五.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六.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七.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八.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九.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一零.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一一.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一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一三.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_《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_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_《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_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一四.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四.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七.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一.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五.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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