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标牌制作合同
广告标牌制作合同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范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甲方将广告牌安装及制作承包于乙方,包含预埋件,立柱、臂膀主框架。共计:一一座,每座制作费用为一九二零零元(其中不包括:灯、亮化、电线、广告牌内框架,及喷绘布)其中在基座乙方只提供预埋件不含安装。
本工程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总费用¥
二、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工程安装至中途甲方将付给乙方四零%,即四二二四零元,工程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标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一零%。
三、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收据。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条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二.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标牌制作合同 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广告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公司广告标识招牌制作与安装
二、服务内容:室内外广告牌
三、工期:二零xx年九月日至二零xx年九月日(工期天)
四、合同总额六零零零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合同价款不含电费、管理费、税费。
二、制作明细
三、付款方式
一、乙方制作标识牌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金额为:¥二零零零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圆整元整);乙方安装完成所有制作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四零零零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圆整元整)。
二、支付形式:转账或现金支付
三、收款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行地址: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标识牌成品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标识牌成品更符合甲方需要。
二、甲方在合作开始之时确定一位专人负责本项目,负责与乙方接洽,将甲方内部工作落实,若甲方要求更换专人,应提前两天与乙方协商。
甲方负责专人:
电话:
三、甲方有义务与乙方积极沟通,在双方协商时间内完成设计及安装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在制作成品前提交制作样板给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样板三天内给予确认乙方方可进行制作。
二、乙方有义务在合作开始之时确定一位专人负责本项目,负责与甲方接洽,若乙方要求更换专人,应提前两天与甲方协商。
乙方负责专人:
电话:
三、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商约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
四、乙方对所有制作产品均保修一年,一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单方面原因不按合同时间完成制作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乙方制作安装的标识牌产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重新制作或设计标志牌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因其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问题、自然灾害、政府原因等)导致本项目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进行,所产生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补充事宜
一、本合同体现双方就活动事宜的协商内容,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或删减合同内容及变动方案,双方可通过协商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签名盖章下方所载地址及电话,为双方合法送达地址及方式。
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标牌制作合同 第三篇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照并严格执行。
一、合同项目名称: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
二、合同项目内容: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
、制作项目:甲方广告标识牌制作安装
、制作时间:乙方应在
、甲、乙双方确定的地点、规格、材料,是双方进行制作和检查的标准。
、乙方必须按双方确定的规格和质量标本进行样品制作,甲、乙双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需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时间(若遇停电、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生产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目制作费总额为为民币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五零%预付款,即¥元;制作、安装后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五零%¥元。
、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双方认定的工作日程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相应方案;若未达成合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或更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完工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负责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制作、安装后,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必须由甲方负责人或指派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经乙方书面通知,并须经甲方验收。如标的物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应由乙方返工或整改,由此延误的时间所造成的时间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条所述的违约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完工或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安装物倒塌、脱落等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或侵犯其他权利造成的损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改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律师费)均应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七、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补充脚本作为补充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