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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精选)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一篇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劳动关系是。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一篇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界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办法: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则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如果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而双方都是自然人的,一般可界定为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_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二篇

实际中,酒店雇佣的员工遭到顾客殴打伤害,可以按以下确定赔偿责任人:

一、如果员工是为完成雇佣工作遭到伤害,应该由酒店负担赔偿。

比如员工按常规手续清洁酒店,顾客因此滑倒受伤,继而殴打员工泄愤。因为酒店安排清洁的时间、区域等具有一定过错,雇佣的员工被无辜殴打伤害,所以酒店对此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员工单纯遭到第三人侵害,雇员可以找侵权的第三人索赔,也可以要求酒店进行赔偿。

比如酒店顾客不满意服务,或是酒后闹事,故意殴打员工导致伤害。此时,动手的顾客应该承担最终责任,但是因为员工与酒店有雇佣关系,所以酒店跟顾客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受伤的员工可以找酒店索赔,也可以找动手的顾客索赔。

不过,酒店赔偿员工后,可以接着找顾客索赔。

通过以上的分析,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所以形成雇佣关系后,即使没有签订合同的,也不是违法的行为。雇员受伤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三篇

根据《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二零零五〕一二号: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_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四篇

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关系并不是必需签订书面合同,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个人雇佣关系没签合同 第五篇

一、关系主体是否特定。

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二、主体地位是否平等。

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三、工作条件由谁提供。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四、关系存续期间长短。

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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