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篇
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泥工班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形式:包清工方式承包,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以人工费定额组价为依据。
三施工总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共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行业和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及甲方的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质量要求为准。
第四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五.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六.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交接及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泥工班
甲方代表盖章(签字): 乙方代表盖章(签字):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篇
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供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三.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施工工作面的轴线,施工技术的要求数据。
四.甲方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用(每人 元/月)。
五.甲方必须提供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施工操作面的临边防护。
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对乙方违规操作进行处罚(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合理配料,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对材料要节约,做到日做日清,用料合理;并合理使用周转料,对所用材料工作面结束后剩余的堆放要整齐,如不能及时的清理,甲方将有权指派他人清理,工资双倍扣除;如果乙方不能合理使用材料,甲方发现按材质的双倍价钱扣除。
架斗殴;施工操作必须按规范、规程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九.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上班必须配戴安全帽,如有违规不戴最高罚款五零元/人次;如有违规操作等,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要接受甲方的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的返工,对材料要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一零零零元以上罚款)。
一零.乙方人员中如有偷窃行为的,一经发现送法办,并罚款五零零~一零零零元。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二.施工期间,生活费按付工程款的 %,余款年底确保 %,争取结清。乙方每次付款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质量工期要求:
一.乙方的施工在分部分项验收(按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中,都必须合格,如不合格,一切后果和所产生的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如工序验收时,发现不合格,从而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程序,承担班组的窝工的损失,另外甲方还有权进行处罚。
四.乙方如因进度、质量等问题不能按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对甲方信誉造成伤害的,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的六零%给乙方结算,甲方有权增加力量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乙方同时积极配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是工程的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乙方为劳务输出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期:自年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三、双方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对乙方配备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制止使用并清理出现场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年龄超过五五周岁的老年人、带有各种疾病的人群、不适宜从事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等。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六、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承包方: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四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_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贯彻落实《_建筑法》、《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建质[二零零四]二一三号通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四六—二零零五)、二零零三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二、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四、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六、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逐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七、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与防护镜等),要按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的“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八、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九、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重伤及其它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及时宣传贯彻国家、_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安全教育方面的学习资料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三、协助乙方办理劳务注册等方面相关手续。
四、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六、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等、如发生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事故的乙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八、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九、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一零、对未经书面批准而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五零人以下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五零人~二零零人的设二名专职安全员;超过二零零人的设三名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劳动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三、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四、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二次交底,二次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表)手续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五、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培训考核花名册”(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六、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七、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季度将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收集并经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甲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存档。
八、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二次。由施工队长填写“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每季度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存档。
九、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一零、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一、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二、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重伤及其它事故,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项目经理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由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建制队长(签字)
施工队长(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