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的苦难总结
二零一九年的苦难总结 第一篇
对拉美文学爆炸颇感兴趣,其中的主将都是我十分喜欢的作家,诸如马尔克斯、富恩特斯、略萨、博尔赫斯、科塔萨尔这几位作家,他们的作品我也几乎都收藏了(不得不说,南海出版社出版的这几位作家的作品,质量实在不错)。
当人们看不懂一本书的时候,会说,“瞧,这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好像魔幻现实主义与晦涩难懂之间存在置换关系,虽不能完全否认,但却对魔幻现实主义存在一种敌意情绪。看不懂不能成为污名化的恰当理由。
《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首先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其次是一部风格浓郁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最后却最不重要的——是一部浅显易懂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
小说讲述了一桩实现张扬的谋杀案(这是废话),一个简单的退婚故事引发的连锁反应。故事最讽刺的是,除了被害人自己,所有人都知道维卡尼奥兄弟要杀他。更讽刺的是,所有人都不希望这桩谋杀案发生,甚至于维卡尼奥兄弟也不希望,却没有人做出实质性行动。悲剧的雪球越滚越大,事态发展是弦上之箭,即使事先张扬,却也无可挽回了。
浅显易懂是这部小说的优点,也是最不显眼的优点。马尔克斯也许是伟大作家中最懂的电影语言的那类,这丛其处女作《枯枝败叶》中便可窥见一斑。
一个简单的故事,在马尔克斯的魔幻之笔下,焕发出了精彩绝伦的风采,也隐藏着深厚绵长的意蕴。一切是那么的魔幻,却又是那么的现实,这个故事连接着魔幻和现实的两端。随着情节的发展,故事脱缰而出,奔向失控的方向。
除了凶手之外,没有一个人有罪,却也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每个人既是这场谋杀案的旁观,又是亲历者,或者说,也是“共犯”,这是文学意义上的,而非法学意义。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极具讽刺意味的话不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完美诠释吗?
二零一九年的苦难总结 第二篇
一九年看了四本长篇小说,《摆渡人 》、《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杀死一只知更鸟》。这四本书总体都是非常好的小说,主题各异。
《摆渡人 》是一个爱情故事,讲的是一个一五岁的小女孩迪伦发生车祸死后,她的灵魂来到了一片荒原,遇到了一个男孩崔斯坦,她的摆渡人(摆渡人负责将死者的灵魂摆渡到天堂,这是他们的工作),崔斯坦在领引她穿过重重障碍到达天堂的彼岸,在每日的相处中,女孩深深地爱上了男孩,在到达天堂后,男孩接着去摆渡其他的死者,女孩勇敢地冲破阻难,折回去寻找男孩,她希望永远跟他在一起。这本勇敢、爱情的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情感描写细腻,非常值得一读。
《灿烂千阳》也是胡塞尼在阿富汗战争背景下,讲述两个女人之间的故事。两名阿富汗女性各自带着属于不同时代的悲惨回忆,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家庭暴力的重压,心底潜藏着的悲苦与忍耐相互交织,让她们曾经水火不容,最后又让她们缔结真情,如母女般相濡以沫。 该书被《出版商周刊》评价为“阿富汗三十年历史的揪心记录,一部家庭、友谊、信念和自我救赎的动人故事。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题围绕一个黑人汤姆被诬告强奸一个白人女性,辩护律师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_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最后汤姆死于乱枪之下。本书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辩护律师芬奇的女儿)的视角来描写人性的恶与善,通过斯库特的精神成长历程抨击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深刻揭露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本书文笔幽默风趣,书中有大量芬奇怎么面对和教育孩子所犯错误,对于儿童教育也具有极_价值,被奥巴马评为是他们家最喜欢读的书。
二零一九年的苦难总结 第三篇
读过苏力老师的四五本书了,作为一名法学家,苏力老师无疑是高产的,更难得的是,又十分高质。记得每学期开始北大法学院都要举行法律高阶讲座,在其他老师的讲座宣传页上,在核心期刊要么是发表论文几十篇,要么是上百篇。但苏力老师的宣传页上却是写着“两百余篇”。想想苏力老师可以大年初一早上依然早早来到办公室写作,真的想说,不管有多么大的争议,苏力老师当之无愧是北大法学院的“脊梁”之一。即使已经六四岁了,苏力老师依然是北大法学院的中流砥柱。
七月份读完苏力老师的二零一七年的新作《大国宪制》,钦佩之情愈发厚积。及至现今读了苏力老师大概二零年前的这本《送法下乡》,对其更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了。
许多人批评苏力老师不懂实体法,其实是一个误解。尽管苏力老师近年来的研究重点从务“实”渐趋转向务“虚”,但从他以前的书中,还是看到苏力老师对各个部门法还是颇为精通。至于非要苛求其精通如专攻部门法的教授,则是吹毛求疵,实在是“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苏力老师备受争议,不得不说,很大程度上是“高处不胜寒”。
《送法下乡》这本书的研究重点,正如其副标题所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具言之,主要是基层法院的司法运作。对许多问题,包括基层法院运作不规范、不注重程序正义、基层法院法官业务水平低、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利弊等,苏力老师都提出了标新立异(此处为褒义)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也即,苏力老师的论述帮我打开了另一个视角,让我看到“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同时又是如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适应基层司法现实的。
读了这本书,可以真切感受到苏力老师的真挚与情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对法治中国的反思,这本书将研究视角触到了最底层,去体察基层司法人员的现状,去感受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这是一个真学者所做的真学问。
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法制的理论。苏力老师无疑是创造法学理论的法学家,他把法治看做是一种实践的事业,而不是一种玄思的事业。他既站在法律的殿堂看法学,又能“神游”于殿堂之外,以一个“外行人”的眼光看法学。
“尽管我常被视为旁门左道,为一些法学人不习惯甚至讨厌(因此被贴上了保守主义,或后现代主义,或危险的思潮之类的标签等)。”读到这段话,不由得感到一阵心酸。只有读了很多苏力老师的书和论文,才能知道他遭受了多少误解,承受了多少委屈。
不过也许是我想多了,因为每次在未名湖边看见苏力老师气定神闲的用手机拍下湖边美景,这个老头才不管那么多,兴许快乐得很呐。
二零一九年的苦难总结 第四篇
了解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看安东尼·刘易斯的两本书就够了,一本是《言论的边界》,另一本是《批评官员的尺度》。《言论的边界》前年读过,对其中言论自由的探讨印象深刻。相比而言,《批评官员的尺度》更为通俗易懂,但同样具有启发性甚至振聋发聩。
虽对普通公众有所涉及,本书重点讨论的还是媒体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媒体在美国被称为“第四权”,便是在于媒体对政府运行的监管、对官员权力的牵制,让社会更加健康运转,人民的自由也愈加夯实。历史上的案例比比皆是,尤其是民权运动时期,在废除种族隔离、平权运动、反越战等方面媒体更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著名案例如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五角大楼文件案等。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政府和官员应当接受媒体的监督和民众的批评,这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诚然,在批评的声音中难免会出现杂音和噪音,尤其是虚编乱造进行诽谤和谩骂,这当然不可放任,但也要进行法律(良法)规制,制定有序且较为宽松的法律规则,使言论自由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和彰显。须牢记霍姆斯的名言:“如果我们想确定一种思想是否是真理,将让它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一味“堵”未必有效,不如“疏”更为治本。
译者何帆老师在序言中写道:“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尽管我并不赞同所谓西方的民主自由能够普适于我国,我国应有自己的一套发展模式。但政府总要接受批评甚至一定程度的“谩骂”和“侮辱”,这是让我们不断反思、继续前行的“忠言”,尽管时常“逆耳”。毕竟,“那些为我们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最后,我想我们也应怀有乐观主义,对我们道路的自信、理论的自信、制度的自信、文化的自信。西方的价值观和制度模式不应先验性的是我们国家制度的“模具”,我也深怀乐观主义,坚信我们会发展出自己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