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_矿产资源法》、《_合同法》和《_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xx]一四五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二,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拐点号x坐标y坐标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一、 ;
二、 ;
三、 ;
四、其它 。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一.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⑶ ;
⑷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一、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二、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三、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四、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元, 年已缴纳万元,剩余价款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
五、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二.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篇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月,月息 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甲方具有所有权并且没有被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零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由第三方直接将价款支付到乙方账户。价款清偿借款及各项费用后,由乙方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方,如有不足,甲方仍需承未清偿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第一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二、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三、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五、借款人连续十五天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六、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南阳翔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三五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二八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二八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二五日—三零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月五日前在扣除管理费元/吨后一次性结付总款的九零%,下余一零%在年度末一次性结清。但应扣除杂志及湿度比例。
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四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并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合法取得开采的位于XX镇XX村矿山承包给乙方开采,现就开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矿山的剥离及磷矿开采承包给乙方开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开采范围、承包方式
一、承包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矿石开采完毕为止。
二、开采范围:以甲方指定的矿权范围(政府、国土部门文件规定的回室范围)。
三、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体承包,即乙方自筹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安全投入等。
四、燃油供应: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负责提供,但必须保质、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设备用油,不得有误。②甲方供应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场直销价格供应,并按每次供油出库单及发票价格为准和乙方结算。
三、乙方承包采矿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一、乙方必须有国家管理机关认可的磷矿山开采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二、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垫资一个月的开采费用,生产机械设备投入和工人工资及运输费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五、乙方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事故保险事方可进场施工。
六、本合同约二零万立方米土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如遇沙石矿石不能开挖费用爆破钻孔等另行协商价格。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一、剥离:每月完成三万立方米以上,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合理进行现场管理(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约定剥离费用为每立方米一二元,以实际车厢计量为准付给乙方。取矿以每吨七元付给乙方(不含运输费用),以磅单票据为准(所有费用均不含税票)。
二、现指定排土场的运输距离约公里,若更换场地则另行协商价格。
三、每月二五日之前结算工程量,次月一五日一次性付清前期所有款项。
四、剥离方数以车厢计量,甲乙双方认可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必须向乙方作整个施工过程及边界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边界纠纷或老百姓堵路造成三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人工资运输车辆及机械租用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的权利,为乙方提供堆荒场地的义务和征地费用,协调邻里关系,解决事故纠纷的义务。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在不安全条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权利。
(二)、乙方有对员工培训体检的义务。
(三)、乙方有承担安全事故报告法律责任和报告生产方案及进度的义务。
(四)、乙方有报送员工基本情况和资质给甲方备案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滥采乱挖、越界开采、无故停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赔偿款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必须在三个月自行撤除机械设备,逾期不撤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由甲方处置。
三、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处倒荒,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矿石出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六、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的员工无论在什么场所,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八、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必须进场作业,逾期不能开工则为乙方违约,并赔偿违约金五零万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五篇
合同编号:一三四一八六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一五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在成交后一五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_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四零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 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_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三零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二四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二零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
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一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二、承包期限:自二零xx年五月一日至二零xx年四月三零日止。
三、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四零零零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四零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四零零零吨至八零零零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四零万元以外,超过四零零零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四零零零吨的部分)收取每吨一零零元承包费,八零零零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八零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四、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付款方式:每个月一六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六二二八四八零零三零三八四六五七零一八,乙方每月一六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六、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七、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八、乙方应当严格遵守_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四零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一零、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一一、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一二、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三、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一四、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一五、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就矿山企业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为矿山开采和矿石销售。
二、开采范围:以甲方持有的____号、____号采矿许可证确定的范围。
三、承包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石开采完毕止。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承包费以乙方开采的矿石量多少计算,每日开采量在____吨以内,按每吨二零元给付甲方承包费,每日开采量超出____吨的部分,按每吨一五元给付甲方承包费。甲乙双方每一周结算一次,并将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将赤峰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负责修建从矿山至初头朗镇_________村的柏油公路,路
(三)企业的一切证照的年检、审核、延续、扩采事宜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对开采矿石的数量进行统计并结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其发包的企业所有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没有将该矿山企业用做抵押担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该企业的债权归甲方享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承包矿山保证金_________万元,该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由甲方退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需赔偿时,可从该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后_________日内将承包费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迟延给付按日千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经营期间所雇用工人的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和交纳。如未给所用工人交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设备均由乙方自己购置,承包期满后均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在甲方发包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和越界开采。
(六)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归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该矿山企业,不得将该矿山企业抵押,也不得另行发包给他人,如违约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包的企业转包他人,也不得将该企业抵押。
(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本合同经公证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八篇
甲方:乙方:
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三五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二八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二八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二五日—三零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月五日前在扣除管理费元/吨后一次性结付总款的九零%,下余一零%在年度末一次性结清。但应扣除杂志及湿度比例。
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九篇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出资人设立了公司,持有公司一零零%股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决议因无力经营,自愿将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财产和资产折合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转让财产定金元,甲方负责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移交的一切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公司股东为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定金抵顶转让款项)法人代表变更后甲方不负责公司以后的任何责任。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产移交等一切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转让财产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争议。
三、股权转让完毕后,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四、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公司公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财务账册及企业机构代码证等手续一切证件全部移交给乙方。
五、在生产前,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有关部门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六、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前原公司债权债物由原公司股东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愿公司股东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所需手续。
二、乙方按约定及时付清转让款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与昆明金赵海砂石料矿业销售公司合作开发之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心沟矿山开采工程项目,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剥离、磷矿石开采
二、工程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山沟。
三、工程量: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不限量)。
四、开工日期:
五、施工单价:<一>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人民币 元计价,含运距在一公里内,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元。
<二>磷矿石开采%品位以上每吨挖、装每吨人民币 元(含一公里堆场运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吨另加 元。
<三>以上单价不含爆破,如需爆破双方另行协商计价,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担。
六、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露天开采;废土、石方、矿石剥离开采,乙方将土、石方、矿石运到采矿区域一公里以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计量方式:
矿石开采的方量按吨计算,以过磅单据双方委派的施工
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双方签字生效,土石方按实际方量(测量方)计算,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材料供应:
一、结算方式:每月 日向甲方报量,作为当月结算
基本依据,甲方在次月五日内审定付款。已开采的矿石若甲方未能及时支出,则按方量折算吨位报量,并计入当月工程量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金支票方式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当月已计算总工程款的%,余款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二、以上单价不含税收,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
等。油料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油料按市场行情供给)。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涨五%,甲方应随行就市相应调整乙方的.整体施工单价。
第四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场地,安排生活场地及设备停放,检修场地等。
二、为使本矿山开采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处理好政府、公安、国土、林业及当地群众关系,若遇相关部门干涉及其他现象发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机械台班费用以及误工费用。
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运输车辆除外)。
四、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灾害及当地政府部门安全检查除外,甲方无故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时,甲方按装载机每台 元/天,挖机每台元/天,人员每人 元/天,运输车辆每台 元/天支付乙方误工费。
五、甲方因矿石量开采不足等原因需要转场施工时,双方协商同意后,转场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开采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五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矿区不准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施工过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产、生活用电按供电价予以
支付,采矿作业区内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新扩建道路由甲方规划委托乙方施工甲方计量付款。
三、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实行保险,并文
明施工,严格要求司机有效证件上岗,做到遵纪守法,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
四、乙方确保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等,不允许
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资;
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严格
按照甲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开采方案采矿施工,不
得随意采挖,当乙方开采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见,若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给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
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矿产资源,其处理单价低于市场行情二零%,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须出具相关销售矿石的一切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甲方承担全额支付。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提供给乙方开采区域内的合
法手续,及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给乙方存档,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施工依据。
三、甲方负责当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当地老百姓的
风俗习惯和社会关系协调,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采区能正常生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履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乙方机械进场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
全保障人民币:万元款项在乙方机械进场施工一八零天内无重大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
方(不计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一零%扣足人民币: 万元为止,到工程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还情乙方的款项,期间不计算息。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
签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毕,结算帐款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双
方进行协商,补充完善,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
突时,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建设、劳动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采购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
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
第二条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
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元/T(元/T__KM,运距为七二KM)。
第三条货物交付
一、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
二、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三‰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出国家标准±三‰,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
三、货物交付采用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
四、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条结算
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元/T,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二五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
第五条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 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X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X公司X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一、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四零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五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
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万至二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三、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一、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三、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五、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一二零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三零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年 日 月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二零xx)零零九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二零xx年六月~二零xx年六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三六元/吨(包括出渣运距<二零零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五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二、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三、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五、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六、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二、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三、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四、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六、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五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一、承包期限届满;
二、双方一致同意;
三、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四、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开工时间初步拟于二零xx年六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五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三、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矿山开采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约定:
一.在合作期间,乙方如果终止该协议,叁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矿山开采项目的同样工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在拾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矿山开采所需的空压机、风枪等大型设备由甲方购置提供给乙方使用,而钻头、锲子、夹片以及钻杆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资购置;
三.乙方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工具、防盗、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工具等物资用品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矿山施工设备设维护、维修费用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负责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如出现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和甲方承担。
六.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伙食、路费等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给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来回的路费报销。
七.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在合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劳动进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进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开采,否则赔偿甲方五万元/月。若因受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应在四八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因此而导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三零零零元/月,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人一五零零元/月的补贴费用(封冻期间无法进行户外工作的情况除外)。
八.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费用(现金价格)为:_____元/方(大小方皆计),但荒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要求(规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结算方式以入库单数量为准(长、宽、高各扣一零cm),于次月中旬计算。
三、其他
一、本协议自合作开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以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如甲乙双方另有协商或条款,在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协议后,享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包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发包方盖章):乙方(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甲方: 地址:贵州X村
乙方代表: 地址:
就甲方XX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煤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果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存在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让其停止施工,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协议。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作业规程》和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遵守矿方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乙方负责采煤工作面所需人员的组织,并接受甲方培训合格,经检查身体符合要求,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送劳动局报备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安排人员上岗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安排人员上岗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平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注:体检费用,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的,由甲方负责报销,否则自己负责。)
四:工程承包情况:
一、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元(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且每月扣除工程款的三%作为安全风险低押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以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如因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作不能正常继续进行,甲方不再退还其工程保证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特殊情况下离矿人员,经甲方同意,可退还其该人员稳定保证金)如该协议履行完毕,甲方退还其工程保证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
二、乙方保证完成的采煤产量为:
(一)M二九号煤层每月五零零零吨。采煤工程工资以元/吨计。每月以二六个工作天数计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数不足二六天的,按比例减除产量。如果乙方超额完成产量,每超出一零零零吨,所采出的煤炭的采煤工资统一增加元。每超出二零xx吨,统一增加元,以此类推。同样,未完成产量任务,每少一零零零吨,统一扣款元每吨,最低以元/吨计。
(二)M一八号煤层每月一二零xx吨。采煤工程工资以元/吨计。每月以二六个工作天数计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数不足二六天的,按比例减除产量。如果乙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每超出一零零零吨,所采出的煤炭的吨煤工资统一增加元。每超出二零xx吨,统一增加元,以此类推。同样未完成产量任务,每少一零零零吨,统一扣款元/吨,最低以元计。
三、采煤工作面前期准备工作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人员由乙方负责组织,切眼贯穿后采面的一切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打炮、放炮、打柱、回柱、移溜、增减刮板、开停刮板、皮带机、
采面上失效支柱的更换、运送、进、回风巷工字钢支架的撤除运送、采面所需的支护材料的运送。乙方负责把所采出的煤炭运至煤仓。煤炭在其他地段的运输由甲方负责。
四、采面所需的支护材料由乙方负责。各类损坏的机电设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井外或其他指定地点且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采面整体搬家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人员由乙方组织。搬家时回撤采面的材料费用,一般以下列规定标准执行:搬运距离在二零零m以内的,支柱米以下的一零元/棵,米及以上的二零元/棵,绞梁一零元/棵;刮板机机头三大件以四零零元/件为准。机尾过渡槽二零零元/件;溜槽四零型三零元/块,三零型二零元/块。搬运距离超过二零零m的,按比例增加费用。回撤采面材料时,根据回撤时的难易程度双方协商确定价位。
六、采面回撤的失效支柱,损坏绞梁等需送出修理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运送到地面。乙方必须负责采面两巷工字钢的回撤,并负责运送到地面。每个采面两巷的工字钢以编号计。工字钢回撤每班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由带班矿长签字认可。丢失的工字钢乙方以三零零元/架作为赔偿。(经甲方认可正常丢失的,乙方不负责赔偿)如出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支柱的遗失必须控制在万吨煤五根,绞梁七棵的基数为正常损耗。(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回收的支柱超过规定的经甲方确认,责任不在乙方的,乙方不负责赔偿)。支柱遗失超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间无支柱丢失现象,甲方给予奖励。
八、采煤产量以实际销售量为准。销售煤除去掘进煤量,为采面所出的煤。(掘进煤以每掘进一米一零吨计)。如果甲方在此期间进行矸石粉碎,还应扣除矸石量。
九、乙方必须保证所采出的煤炭的质量。煤矸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超过千分之五,双倍扣除其产量。
一零、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工伤,非骨折伤,由乙方负责。骨折以上人身伤害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出现工伤视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按《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乙方履行协议期间未出现伤残等级鉴定为八级以上伤亡事故的给予安全奖励元,如出现一例扣除元,出现两例全部扣除,出现死亡事故取消安全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一、工程工资的发放,于次月二零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迟发放,但不得超过三零日(平时乙方因经济困难,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借支,但借支额度不能超过余留工资的四零%)。
一二、如工作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造成旷班达一天的扣除乙方一万元赔偿甲方损失,不足一天的按比例扣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达三天以上的,矿方每天补助每位工人生活费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负责。
一三、甲方如无故解除协议,支付元违约金给乙方。
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并扣除乙方元保证金。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共同等效力。签字生效,有效期从二零xx年七月一零日——二零xx年春节放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零xx年七月十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市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乡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____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九亩)。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二、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六五零零零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一零零零零元)。
三、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四、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二、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七、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八、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一零、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 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X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X公司X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一、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四零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五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万至二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二、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一、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三、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五、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一二零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三零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八篇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xx年四月一一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二、因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薄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要求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对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甲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甲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七条 对乙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二、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三、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处分抵押财产;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两 份。
第十五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九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_合同法》、《_矿产资源法》、《_安全生产法》、《_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矿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
⑴掘进:含凿岩、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提升、管线架设、轨道的铺设等掘进相关工作。
⑵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支护、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提升、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
⑶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
⑷甲方负责提供变压器、发电机、主排水管道、主空压机、主绞车、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供设备之外)、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外部环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费用。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日后的维护、保养及修理.
(七)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以包代管”。
(八)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旗办理施工、资质认证登记等手续。
三、工期、工程量及质量标准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体数量以甲方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达到《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二一三-九零)、甲方工程设计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为准,合格率一零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四、施工、生产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二)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同意,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对施工生产和安全负责。
(三)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变更、修改均应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发的书面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服从,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程单价(见附表)
(一)表中未涉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方设计工程规格大出表中同项工程规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项工程的立方量单价八零%给予乙方补偿。
(三)临时支护(长度在四米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四米时,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四)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一、生产计划的制定
(一)年计划的制定:每年一二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二)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双方确定的年度计划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前后,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或调整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三)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二、生产施工要求
(一)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二)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矿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三五零×三五零mm。超规格矿石由乙方负责到选厂破解。
(三)开采厚度要求:回采矿石经双方协商,在矿体明晰、品位较高时,正常最小开采厚度以上,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高品位矿体,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四)矿房回采率>八五%,采矿贫化率<一零%。
(五)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六)有关出矿量按甲方计划执行(出矿量按计划可上浮二零%),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将矿石拉往选矿厂。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定对乙方的采掘施工、劳动组织、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劳动用工要求和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予以纠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罚款、中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决好矿石、毛石混杂的问题,一旦发现未经分检或分检不彻底,甲方有权处罚。
五、如果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指挥、出现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闹事或到甲方住所闹事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六、如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主动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或分期计划任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罚。
八、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须对生产、生活设施维护好,杜绝浪费。如果发现乙方人员损坏、浪费甲方资源,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罚。
九、甲方为乙方处理好生产周边环境、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人为干扰。
一零、负责编制单体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二天向乙方提供并下达施工通知。
一一、甲方在单体采矿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
一二、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一三、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一四、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一五、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六、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
二、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二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
三、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四、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
五、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六、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七、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
七、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八、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九、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二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
一零、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
一一、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一、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二、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
三、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
四、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五、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
六、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七、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八、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九、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二零万元。签定合同时交一零万元,其余一零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
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一、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二五-二八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三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
二、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三、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四、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
五、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
六、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七、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三吨/立方)。
七、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一、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
二、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三、月结算日为当月二八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一五天内付工程款的九零%,余下一零%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二零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
四、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
五、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
六、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施工生产的约定
一、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井下排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其他生产电费由乙方负担。甲方生活区用电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乙方生活区用电由乙方负担。
三、凡因乙方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一零零零元。
四、乙方将掘进中废石倒入矿堆,发现一次,按一零零零元—五零零零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五、乙方将掘进中副产矿倒入废石山,按每车一零零零元—五零零零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六、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七、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回采时不能剔除的夹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严格杜绝超标大块矿石进入选厂。对无论何种原因进入选厂的大块矿石,不再安排反运回矿山,按实际形成量扣除乙方相应的出矿量和采矿费用。因大块矿石造成选厂停产,乙方须承担选厂停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九、甲方按当月采掘进度计划和采矿贫化率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部分,掘进每米扣罚一零零元,采矿每吨扣罚三零元;发现人为损失、贫化,按一零零零元/次罚款,并负责废石或矿石的分捡;未分捡部分,按五零零元/吨罚款。
一零、在出矿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如年总出矿量超额完成计划,则对乙方给予奖励,奖励额计算为:年超产矿量×采矿单价×五%。
一一、凡因乙方原因,矿房回采率、开采贫化率、矿块回收率达不到下达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要求,每单项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二%进行扣罚;每单项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二%给予奖励;对实施的单项扣罚在当月结算中执行,对实施的单项奖励在年底中一次性执行。
一二、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两天以上,应付误工费每人每天三零元。
一三、井建工程所有的轨道、管道、线路等辅设均属甲方所有。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应铺设轨道、风水管线、电缆、照明线、天井梯子平台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而随意拆除上述设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验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价款处罚。
一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还给甲方。
一五、乙方井下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如:没戴安全帽、喝酒、睡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二零零-一零零零零元罚款。
一六、如果材料市场价格发生一零%以上的波动,本合同期满需续签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单价。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结算时扣回。甲方负责火工品仓库管理与仓库发放,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火工品从仓库至使用地点的运输。乙方必须要严格遵守有关火工材料储存、发放、运输、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对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产、罚款,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采出矿石、废渣中的残存、拒爆火工品的筛拣与销毁工作,坚决杜绝残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一、凡违反本协议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二、如果乙方违反安全管理“一、二、(五)”条款,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乙方应主动向发包人书面说明情况;连X人员必须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及住房,不得防碍下一潜在施工队伍的进入和施工。
四、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补偿乙方误工费、停工费,月底付清。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五、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乙方应将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一切生产物质、设备和材料无偿归还、交付甲方并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六、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七、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时,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乙方未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给甲方的,所发生的设备维修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八、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如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经融危机、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并办理所有登记及证件手续。乙方项目负责X公司出具委托证明。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执行有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
二、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经甲乙方认可,双方对上述各项条款应认真严格执行。
四、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二X日终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续订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予确认。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零篇
甲方:大同市云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封桂英 乙方:任启
甲乙双方兹就四采场承包的有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一.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
二.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三. 开采地点:
四. 矿山名称:第四采场
一、 合同期限:三年(二零xx年二月 日-二零xx年二月 日)
二、 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 以内部总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二. 合同签订:一)向甲方交安全风险保证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合同期满全额无息返还),(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逐月以市场价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
二)向甲方交年承包费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以市场价逐月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承包费原则逐年上涨;
三. 其他合同价款:甲方所属公司使用石料乙方应以低于市场价格优先保障;甲方抵账石料按拉运时的市场价格和乙方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管辖权、处置权;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有权提出整改、停工;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二.甲方的义务:
一)提供矿山生产、生活用电;
二)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避免停工;
三.乙方的权力:
一)乙方有权对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四.乙方的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
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生产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三)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矿山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权人和矿山开采人(企业)的义务;
四)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工作区域、爆破警戒范围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生产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加强爆破安全监测,确保爆破安全。
六)负责办理施工中爆破手续及特种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七)爆破器材储存必须符合当地_门的要求,严格遵守《_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八)安全防护: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九)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一零)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其它:
一.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设备(含车辆等)应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归还乙方;
二.乙方自行安装电表,并将电费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团财务部,同时承担合理的线路损耗;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分歧时协商解决,如争议过大可经过补充协议重新明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构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甲方:大同市云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一篇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矿山安全和生产管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在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九#(一九二六主井)井下磷矿石采掘及废巷掘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采掘范围: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会泽县一九二六主井。
二、采掘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承采价格:承采价格_____元/吨,铲帮按五零元/立方米,不重复计算采矿工资。废巷三米×米段面为六二零元/米。
四、承采价格包括:工人工资、保险、通风、排水、道路维修、"三材物资"、井下降底压顶井下作业面管线的照明线路的架设、井下到井口外矿石和废石的运输。甲方提供拖拉机,凿岩机给乙方,乙方负责拖拉机油、配件、凿岩机上的风管、水管及修理费用。
五、质量标准:以自然品位为标准,自然品位盛祥公司、甲、乙三方共同取样为准,终以盛祥公司为准,每下降一个品位,每吨扣五元劳务费。
六、安全责任:乙方对矿井的全部生产安全负总责,为该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全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赔偿按责任划分。
七、结算方式:根据月度产量、品位标准,每月以盛祥公司对工程验收开据完工单为准,甲方按当月产量八零%进行结算,年底一次性结清。
八、甲方每月按一二零xx元付乙方管理工资,乙方确保每月采不低于六零零零吨合格矿石。
九、乙方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学习,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科学、严密、有效、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一零、乙方负责所带工程队日常管理及每天生产安排,负责每月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现场纠正、制止工人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一、乙方负责工人进场后,确保安全生产正常,中途不满六个月无故擅自离开的,造成生产无法正常的,甲方每月扣留工人二零%工资不予计发。
一二、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设定违约金一万元,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并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二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二零xx)零零九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二零xx年六月~二零xx年六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三六元/吨(包括出渣运距<二零零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五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二、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三、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五、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六、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二、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三、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四、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六、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五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一、承包期限届满;
二、双方一致同意;
三、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四、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开工时间初步拟于二零xx年六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
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五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三、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三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并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合法取得开采的位于XX镇XX村矿山承包给乙方开采,现就开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矿山的剥离及磷矿开采承包给乙方开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开采范围、承包方式
一、承包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矿石开采完毕为止。
二、开采范围:以甲方指定的矿权范围(政府、国土部门文件规定的回室范围)。
三、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体承包,即乙方自筹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安全投入等。
四、燃油供应: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负责提供,但必须保质、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设备用油,不得有误。②甲方供应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场直销价格供应,并按每次供油出库单及发票价格为准和乙方结算。
三、乙方承包采矿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一、乙方必须有国家管理机关认可的磷矿山开采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二、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垫资一个月的开采费用,生产机械设备投入和工人工资及运输费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五、乙方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事故保险事方可进场施工。
六、本合同约二零万立方米土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如遇沙石矿石不能开挖费用爆破钻孔等另行协商价格。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一、剥离:每月完成三万立方米以上,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合理进行现场管理(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约定剥离费用为每立方米一二元,以实际车厢计量为准付给乙方。取矿以每吨七元付给乙方(不含运输费用),以磅单票据为准(所有费用均不含税票)。
二、现指定排土场的运输距离约公里,若更换场地则另行协商价格。
三、每月二五日之前结算工程量,次月一五日一次性付清前期所有款项。
四、剥离方数以车厢计量,甲乙双方认可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必须向乙方作整个施工过程及边界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边界纠纷或老百姓堵路造成三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人工资运输车辆及机械租用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的权利,为乙方提供堆荒场地的义务和征地费用,协调邻里关系,解决事故纠纷的义务。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在不安全条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权利。
(二)、乙方有对员工培训体检的义务。
(三)、乙方有承担安全事故报告法律责任和报告生产方案及进度的义务。
(四)、乙方有报送员工基本情况和资质给甲方备案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滥采乱挖、越界开采、无故停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赔偿款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必须在三个月自行撤除机械设备,逾期不撤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由甲方处置。
三、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处倒荒,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矿石出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六、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的员工无论在什么场所,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八、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必须进场作业,逾期不能开工则为乙方违约,并赔偿违约金五零万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四篇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_合同法》、《_矿产资源法》、《_安全生产法》、《_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矿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
⑴掘进:含凿岩、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提升、管线架设、轨道的铺设等掘进相关工作。
⑵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支护、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
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提升、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
⑶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
⑷甲方负责提供变压器、发电机、主排水管道、主空压机、主绞车、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供设备之外)、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外部环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费用。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日后的维护、保养及修理.
(七)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以包代管”。
(八)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旗办理施工、资质认证登记等手续。
三、工期、工程量及质量标准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体数量以甲方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达到《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二一三-九零)、甲方工程设计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为准,合格率一零零%。
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四、施工、生产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二)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同意,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对施工生产和安全负责。
(三)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变更、修改均应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发的书面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服从,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程单价(见附表)
(一)表中未涉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方设计工程规格大出表中同项工程规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项工程的立方量单价八零%给予乙方补偿。
(三)临时支护(长度在四米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四米时,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其他费用。
(四)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一、生产计划的制定
(一)年计划的制定:每年一二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二)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双方确定的年度计划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前后,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或调整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三)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二、生产施工要求
(一)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二)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矿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三五零×三五零mm。超规格矿石由乙方负责到选厂破解。
(三)开采厚度要求:回采矿石经双方协商,在矿体明晰、品位较高时,正常最小开采厚度以上,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高品位矿体,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四)矿房回采率>八五%,采矿贫化率<一零%。
(五)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六)有关出矿量按甲方计划执行(出矿量按计划可上浮二零%),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将矿石拉往选矿厂。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定对乙方的采掘施工、劳动组织、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劳动用工要求和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予以纠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罚款、中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决好矿石、毛石混杂的问题,一旦发现未经分检或分检不彻底,甲方有权处罚。
五、如果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指挥、出现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闹事或到甲方住所闹事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六、如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主动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或分期计划任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罚。
八、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须对生产、生活设施维护好,杜绝浪费。如果发现乙方人员损坏、浪费甲方资源,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罚。
九、甲方为乙方处理好生产周边环境、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人为干扰。
一零、负责编制单体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二天向乙方提供并下达施工通知。
一一、甲方在单体采矿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
一二、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一三、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一四、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一五、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六、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
二、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二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
三、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四、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
五、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六、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七、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
七、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八、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
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九、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二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
一零、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
一一、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一、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二、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
三、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
四、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五、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
六、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七、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八、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九、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二零万元。签定合同时交一零万元,其余一零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
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一、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二五-二八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三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
二、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三、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四、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
五、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
六、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七、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三吨/立方)。
七、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一、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
二、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三、月结算日为当月二八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一五天内付工程款的九零%,余下一零%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二零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
四、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
五、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
六、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施工生产的约定
一、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井下排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其他生产电费由乙方负担。甲方生活区用电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乙方生活区用电由乙方负担。
三、凡因乙方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一零零零元。
四、乙方将掘进中废石倒入矿堆,发现一次,按一零零零元—五零零零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五、乙方将掘进中副产矿倒入废石山,按每车一零零零元—五零零零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六、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
质因素除外。
七、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回采时不能剔除的夹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严格杜绝超标大块矿石进入选厂。对无论何种原因进入选厂的大块矿石,不再安排反运回矿山,按实际形成量扣除乙方相应的出矿量和采矿费用。因大块矿石造成选厂停产,乙方须承担选厂停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九、甲方按当月采掘进度计划和采矿贫化率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部分,掘进每米扣罚一零零元,采矿每吨扣罚三零元;发现人为损失、贫化,按一零零零元/次罚款,并负责废石或矿石的分捡;未分捡部分,按五零零元/吨罚款。
一零、在出矿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如年总出矿量超额完成计划,则对乙方给予奖励,奖励额计算为:年超产矿量×采矿单价×五%。
一一、凡因乙方原因,矿房回采率、开采贫化率、矿块回收率达不到下达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要求,每单项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二%进行扣罚;每单项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二%给予奖励;对实施的单项扣罚在当月结算中执行,对实施的单项奖励在年底中一次性执行。
一二、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两天以上,应付误工费每人每天三零元。
一三、井建工程所有的轨道、管道、线路等辅设均属甲方所有。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应铺设轨道、风水管线、电缆、照明线、天井梯子平台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而随意拆除上述设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验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价款处罚。
一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还给甲方。
一五、乙方井下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如:没戴安全帽、喝酒、睡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二零零-一零零零零元罚款。
一六、如果材料市场价格发生一零%以上的波动,本合同期满需续签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单价。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结算时扣回。甲方负责火工品仓库管理与仓库发放,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火工品从仓库至使用地点的运输。乙方必须要严格遵守有关火工材料储存、发放、运输、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对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产、罚款,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采出矿石、废渣中的残存、拒爆火工品的筛拣与销毁工作,坚决杜绝残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一、凡违反本协议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二、如果乙方违反安全管理“一、二、(五)”条款,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乙方应主动向发包人书面说明情况;连X人员必须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及住房,不得防碍下一潜在施工队伍的进入和施工。
四、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补偿乙方误工费、停工费,月底付清。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五、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乙方应将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一切生产物质、设备和材料无偿归还、交付甲方并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六、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七、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时,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乙方未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给甲方的,所发生的设备维修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八、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如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经融危机、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并办理所有登记及证件手续。乙方项目负责X公司出具委托证明。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执行有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
二、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经甲乙方认可,双方对上述各项条款应认真严格执行。
四、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二X日终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续订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予确认。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
《矿山开拓、采准、采矿、支护工程施工单价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X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五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矿产资源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xxx市xxx镇xxx金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省市 砂石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该采矿权许可证号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矿证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采矿权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已按时缴纳,矿山从首次开采至今生产正常,矿业权属无争议。
二、转让方式、费用
一、甲乙双方属不同法人的`两个企业,本次转让是为了调整各自的产业结构,以适应社会生产结构经营,促使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二、本次转让方式未作价出售。转让资产包括采矿权和矿山总资产、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元(大写 )。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于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由乙方全部缴纳。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转让费用按付款计划逐年交清,否则,甲方有权按年计划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支付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并赔偿乙方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体转让费的一零%违约金。
四、其他
一、本协议双方盖章,经登记机关审批核准后,办理完采矿权变更手续后生效。
二、如有未尽事宜,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转让前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转让后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共计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转让审批机关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六篇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名下的 和 承包给乙方,按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矿山地址
自 年_月_日至 年_月_日止,期限为 年,时间按乙方正常开采日算起,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采矿承包方式:
一、为大清包,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切正当开采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及所需证件),其余采矿所需的机器设备全部由乙方自备,(自行负责油、水、电费用和员工食宿等)火攻材料甲方供给,乙方付款。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五零万元整人民币和担保费一零零万元整人民币。乙方机械设备入场一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五零万合同保证金,一零零万元担保费用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乙方可以进入小西沟铁矿和二三#矿,做生产准备及开采运营。
四、三五%,乙方占比例六五% ,二三#矿,甲方占比例五七%,乙方占比例四三%。
三、约定开采量,乙方必须保证合格块矿各 万吨。超额开采产量 甲乙双方按 分成, 甲乙双方按甲方 成,乙方 成分配。
四、验收方法:乙方必须保证矿石质量,无泥沙掺合。
五、开采的矿石以磅单为结算依据。 所生产出来的矿石由甲乙双方共同销售(甲方进行财务监管)。每月一日前将开采的矿石量汇总(以磅单为准)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甲方每吨收取 元管理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负责现场治安,以免非矿区工作人员无理取闹,至使矿山无法正常开采。
二、对乙方管理的开采现场、安全生产、机器设备的使用和矿山整体生产状况予以全面监管。
三、制定矿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贯彻执行。
四、负责对乙方开采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五、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劳务费款。
六、对违规作业、设备带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产整改通知、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组建铁矿开采施工队伍,对铁矿开采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负全责,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管和按合同约定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二、负责开采人员的招聘,规范用工乎续,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照片,特种工程证件等基本资料,由甲方登记备案。
三、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培训和教育员工合理施工,文明作业。
四、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五、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务实的履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采矿工程中隐患或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排除和解决。
六、在工程承包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都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如遇有关部门的正常检查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已却保矿山正常开采。
八、本合同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责任方要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十、在招投标中标后二零日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开采手续及地质图纸。
十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政策性原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导致停产或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各方协商解除部分或全部条款的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七篇
发包方:岳阳智翔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二零xx)零零九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二零xx年六月~二零xx年六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五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三六元/吨(包括出渣运距<二零零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五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二、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三、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五、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六、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二、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三、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四、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六、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五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一、承包期限届满;
二、双方一致同意;
三、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四、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开工时间初步拟于二零xx年六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五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三、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八篇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承包采区在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矿山开发国有企业。目前在丰宁胡麻营乡开发铁矿。
二、乙方是一家具有采矿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能确保矿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矿周、月任务计划。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工程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
承包工程范围:
老虎洞露采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采矿队具有采矿工程必须的运输、通风、输变电、给排水、通讯、防火、防洪等辅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二零xx年二月一九日至二零xx年二月一八日,双方约定,因甲方扩大生产规模需提前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技术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方案施工,露天采场的台阶高度一零米,台阶宽度三-四米,坡度小于六零度,布置采场工作面。
采矿回采率达到八五%以上,贫化率≤五%,水份≤一零%,矿石块度≤四五零mm。
四、合同价格及质量
露采矿石磁铁品位在二五%及以上的,矿石单价为五三元/吨;甲方提供给乙方D八零潜孔钻一台,空压机二台使用,油桶六个,不足的设备由乙方自解决,甲方在山上存有铁矿石约三万吨,甲方付给乙方每吨铁矿石装车费一元,如现存铁矿石不足三万吨时,双方按实际数量协商解决。乙方每月供给甲方合格矿石不少于一零万吨,甲方现有租用勾机三零零型号一台,每月租费四五零零零元,现有拉水、拉油、火攻器材、运输车辆一台,租费每月五零零零元(不包抱本车的燃油费用)。磁铁品位如低于一五%,甲方即使收下矿石,也不予付款,且由乙方承担运输费。
露采剥岩必须经甲方采区管理人员审核并报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施工,并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验收。
本协议所述之采矿工程劳务报酬,系双方商定价,不受国家定额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五、矿石验收和劳务报酬价款结算
矿石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矿石质量验收每三零零吨采样一次,每日采一个综合样,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
结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每月五日前由甲方将上个月采矿劳务承包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矿劳务承包款包含乙方的装车费、挖掘机租赁费用、采矿设备、人员工资、火工器材费和燃油费等费用。
乙方须每月定额完成甲方下达的采矿生产任务计划(定额按甲方生产需要确定),每少完成五%,按减少的矿石量二元/吨进行处罚。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雇用人员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解聘不合格的人员。
甲方应加强对采区现场的管理,有权部署和检查乙方的采矿工作,实行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加强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采矿区域,并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火工器材的供应。
甲方负责统一确定乙方工人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的式样、颜色和标志,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购买工作服和安全帽。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结算的采矿任务承包款。
对乙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处理。
乙方如不按甲方工程设计和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按甲方质量要求供矿,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进驻甲方指定的现场。
听从甲方生产指挥,按甲方生产作业计划指定的地点施工;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采矿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采区的管理制度并加强自律。
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应完成甲方每月安排的采矿作业计划,以运输到甲方指定的选矿车间的合格铁矿石量为准。
承包期内,乙方应独立进行采矿作业,未经甲方书同意,不得将采矿工程劳务承包进行转包、分包。
乙方须具备采矿资质及技术、安全等资格证;须自行配备管理人员和采矿、矿山安全并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须配备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采矿装备及辅助设施(见附件一)。
乙方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赔偿、机械设备赔偿、政府行政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设备、人员工资、施工用油水等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安排专职的质量、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墙。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冒顶、片帮、透水、滑坡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具体解决方安经双方技术人员论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经常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爆破工、挖掘机司机等特种工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接受甲方对采掘工程施工的检查,在甲方人员指出安全隐患后,甲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尽快组织力量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乙方需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格、证照等,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安,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和联系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乙方需承担施工所需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工器具、人员及相关费用)。
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对钻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负全责。
甲方将乙方半个月采矿价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不低于一五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合同期内无安全事矿,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
八、合同解除
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视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松懈或安全设施不达标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经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
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和监督管理、不遵守甲方采区的管理制度、不按生产作业计划指定地点施工的;或者,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采矿劳务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承包期内,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的。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撤出工地,如遇迟延,应向甲方承担每日叁万元人民币的员失。
九、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泄密方应承担因泄密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一零、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采矿工程劳务承包给第三方,如违约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导致停产,造成甲方选矿车间停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选矿车间每日产值为准)。
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施工停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除协议自行解除外,并且向甲方每车缴纳违约金二万元。
其他违约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一一、不可抗力
因法律及重大政策变化或因战争、动乱、群众闹事、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一二、其它
乙方与其它自然人或代表签订的其它书面或口头协议自行终止,以本合同为准。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关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解决。
双方以前签订的采矿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主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的约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九篇
一、协议内容甲方有公司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甲方在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一、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四零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____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万至二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二、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一、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三、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____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五、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一二零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三零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十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零篇
甲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乙 方: 身份号码: 联系办法:
甲方现有 米黄玉矿拟承包给乙方开采。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之目的,确保乙方矿山正常开采和生产,双方在诚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风险负担办法:
一、甲方提供矿山(注:开采证号为 ),不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乙方开采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亏损;协助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及外围事务的协调,促使乙方矿山正常开采生产和经营。
二、乙方全额承包,即包出资,包开采,包责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开采成果归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价款。
二、承包期限及开采范围:
一、承包期限为叁年,即自二零xx年 月 日起至二零xx年 月 日止。
三、合同承包价款及付款办法、时间和要求:
一、每年承包价款为 元( 元),三年承包价款共计 元( 元);该价款系甲方应得的净价款。
二、分三批付款:即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成立生效之日起的三日内首付甲方现金 元;第二年公历元月七日前支付甲方现金 二、开采范围:元;第三年公历元月七日前支付甲方现金 元;付款均以收款收据或金融部门汇款单据为准。
三、有关要求:
①乙方必须按时全额付清第一批合同价款;否则,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本合同将自动提前解除并终止;对第二、第三两批价款,如乙方不按时付款的,自第一次逾期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后即视为乙方自动退出合同,并无条件地放弃承包合同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本合同亦将自动提前解除并终止。
②合同第一批价款全部兑现完毕之日起,甲方须尽快着手处理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的遗留问题和协调炸材事宜; 月后,确保乙方即可正常动工生产。
③若遇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潜在的遗留问题不能按时排除的,甲方要最早时间通知乙方,原则上在不以耽误生产为主,双方在另行协商的时间内务必共同合力彻底解决。
四、施工安全及事故责任承担办法: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采矿同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合法用工,并必须为其所属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办理劳动安全工伤保险,切实强化劳动安全措施及保障;否则,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含机械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二、如因乙方人员施工资质(资格)存在缺陷或违规(章)违法操作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亦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约定的其它事宜:
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当履行合同规定;正常情况下,须及时提供炸材(注:政府行为或管理部门的因素造成的情形除外);如因甲方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前的遗留问题(注:含矿带上需要搬迁住户处理及费用承担?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协调地方各级行政部门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且造成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此耽误乙方生产时间的(注:以连续耽误时间在半个月以上的为准,不累计,且须以双方共同书面记载内容为准),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向后补足并延续。
二、乙方有权自主规划、生产和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矿山开采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包给其他第三人;不得破坏性掠夺开采。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水土流失,防止引发山火,不滋事,不扰民;必须依法严格运输、管理和使用炸材;如所需的炸材被损、被盗、流失、借用及违规管理和使用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对外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相反地,如甲方不需对外继续发包的,甲方有权及时收回前述矿山经营权;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撤走矿山所有机械设备和其所开采的矿石,不得影响甲方继续经营;否则,如乙方怠于撤除和清理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且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或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主合同效力同等。
六、合同变更及争议处理办法: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条款;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由过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因合同条款发生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自愿选择由守约方所在地的司法部门调解或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毁约(违约)、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否则,由过错责任方支付给守约方本合同总价款额二零%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过错责任方无条件地赔偿给守约方四倍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成立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一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加大矿山开采力度,增加矿山开采量,规范矿山开采,就撒海卡矿区磷矿石的开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原则
甲方对乙方生产的磷矿石被告单位产量(吨)包干计价的承包原则进行生产核算。即:磷矿石生产按吨位分品位段计价大包干。
二.承包范围
采矿工程(洞采):该工程项目包括:矿块单体设计、采切工程施工、采场落矿及运输、中段运输(含中段转运)、井口(包括矿仓)出矿。
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检修维护工作:矿区内所有服务于生产生活的辅助工作、生产生活设备实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矿山主变以下供电设备设施的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及井下供风供水系统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井口)工作场地设备、设施;出矿、放矿系统投资维修维护。
矿山井下生产系统投资的日常维修维护(含巷道、支护、设备设施)。
矿山安全生产单位生活区房屋投资及生活简易设施维修保养。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辅助、后勤等全面管理工作。
矿山管理系统(机构、部门、人事、办公系统、制度及责任体系)。
矿山投入安全生产的各类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
矿山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材(办证)、劳动保护、社会保障。
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及矿山全面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
矿山物资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发放、使用包括火工产品等开采所需的生产材料。
矿山及上级部门、主管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检查、考核等业务往来及相应的接待任务。
矿区生活后勤、井口外设施由甲方负责,井口内设施由乙方负责,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六大系统建设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生产任务目标:
按全年年初甲方根据生产、销售的需要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考核。
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四.结算价格、费用及相关约定
矿山开采定价:磷矿品位:按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结算单价(洞采):四零元/吨。
费用支付方式
每月二五日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在甲方结算部门办理结算。按照结算金额,扣除二零%安全保险金后,在一零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的八零%,另二零%款项,在次月结算完毕后支付。次月的结算按照以上方式照常办理。
采矿约定
甲方依照享有矿山的开采权利,并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劳动纪律管理,安全操作管理,采矿技术管理。甲方承诺不因矿产权属、土地纠纷问题影响乙方采矿工作。现甲方委托乙方对撒海卡矿采区进行磷矿洞采采掘。
甲方负责制定矿山的整体开发方案,并对乙方在采矿过程中是否依照设计方案、安全规程、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严禁乙方一切损害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浪费资源的违规行为发生。乙方不得自行设计作业斜巷、平巷及通风巷,自觉接受甲方和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令、法规,管理好员工,服从需要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特别是"三违"行为必须接受甲方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开采任务,由甲方给乙方下达,乙方按照甲方下达任务组织开采。
甲方负责道路、电,通道乙方采掘洞口,并在洞口设臵中转货场。乙方在中转货场将开采的磷矿交给甲方。乙方洞口采矿所需的一切机具设备、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洞内坑道支护、工人工资、临时设施等均由乙方负担,所有权归乙方。
乙方采矿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用,由甲方办理。乙方交甲方安全保险金每单口井六零万元(乙方承包两口井,保证金合计一二零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一二零万元固定安全保险保证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由乙方直接支付,当乙方支付困难时,甲方可动用保证金预支支付。但需乙方足额补齐保证金,达标后可另行开启生产。
乙方开采磷矿的'矿洞(宽米,高米),在未挖掘到磷矿的情况下,从矿洞洞口到洞内径深一零米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一零米的部分,由甲方每米补贴乙方一八零零元。至挖掘出磷矿则自行终止。
五.乙方承包条件
乙方首先必须满足获得委托采矿资格的基本条件。
被委托人必须具备矿山工作经验,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必须长住矿山,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领会并传达公司的各项要求,具体负责相关队伍(班组)安全、生产、物资保障、生产后勤、职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被委托人因故未能亲自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每次罚款一零零零元,全年达到三次不能参加安全生产例会,视为严重违约,可以终止劳务关系。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任命乙方为所在采区的副矿长,承担相关义务,如下井带班等。
必须配备足够持证上岗人员,特别是安全员、施工员、电工、焊工和机修工作等人员(可兼职)。暂不具备相关资质者,应听从甲方安排,及时参加取证学习,并早日取证。
每月必须将甲方支付的劳务费按六零%以上比例以工资形式发放乙方职工。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作业规程、安全规程等进行开采,不得将矿山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代为开采,不得滥挖滥采、违规操作,在开采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为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乙方必须在所产前为采购员工购买足够达到国家或地方工伤赔付标准额度的工伤及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三份商业保险和一份工伤保险)。合同终止并且不再续签时,乙方若无任何违约,由甲方全额退风险押金每口井六零万元;若发生了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发生的事故费用经保险机构赔偿后差额部分可在风险押金中扣减,风险押金数额要保证每口井在六零万元,如不够由乙方全额支付。
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好同当地少数民族的关系,不得损害周边居民的利益。
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磷矿符合质量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采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只负责对磷矿的采掘工作,不拥有销售权利。若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销售,双方另行协商,签补充协议为准。
六.计量、质量检测
乙方所采矿石的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磅计量为准,每车水份在五%以下由甲方承担,超出五%的水份,甲方在乙方过磅重量中扣除相应重量。如因乙方恶意向矿堆掺水,导致水份超标,甲方将对乙方严惩。磷矿的质量检测以甲方化验室的检测为标准,如乙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可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七.采矿技术指标要求
采矿工艺:乙方采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实行开采,采用合理的采矿和采矿工艺;开采分综合开采和剔采,实行富矿剔采工艺时,剔采厚度以满足采出矿石品位符合合格矿石质量要求为准;实行综合开采工艺时,采出矿石应满足甲方选矿品位质量要求。
回采技术指标
矿石贫化率:≤二五%;(即一零零吨矿石中混入的废石不超过二吨)。
矿块回采率:矿块回采率达到七零%,富矿回踩率达到七五%以上,按采矿工艺要求必须达到的矿石质量指标从而圈定富矿体边界。
八.奖、惩办法
乙方必须加强管理,高效地组织生产,配足生产带班领导、跟班安全员。以甲方年度计划为标准,每月由甲方向乙方下达当月产量计划,保证安全、质量的同时,完成生产任务。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甲方按天在计划中减队。乙方保证水电三材齐备、无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年终结算时,如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欠产部分按每吨三元扣除,若超产,超产部分按每吨三元奖励,若乙方无故停产达二四小时以上罚款一零零零-五零零零元。因乙方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四小时内退场(甲、乙双方在一零个工作日内完清相关的经济和责任手续),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由此所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
九.井口挂井位臵根据甲方开采方案确定。
一零.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守执行。乙方执行本合同,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九五%以上,履行了安全责任和义务,质量指标达到了甲方要求的九五%以上,甲方无权终止合同;甲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能够达到乙方矿山安全生产运行的基本条件,乙方不得任意找借口、理由拖延生产计划的执行,更不得终止合同。
一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二零xx年八月一二日至二零xx年八月一二日。每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锁定每个年度的开采单价,一年一订。下年度的开采单价随上年度与开采相关的市场材料费的浮动而浮动,与开采相关材料费,开采单价不作调整,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做相应的调整。
一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一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一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有多份补充协议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二篇
甲方:
乙方:栾川县群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甲方为拥有煤矿开采经营权的矿产企业,乙方为拥有三级资质矿山工程建筑企业,根据《_合同法》、《_矿产资源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煤矿开采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开采经营权的部分煤矿,即三号洞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承包给乙方(注明地理位置及方园面积)。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承包金壹佰贰拾万元整(一二零xx零零元)。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对所承包的三号洞享有独立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产和经营环境,协调好当地干群关系,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保证乙方所需的水、电、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销售的原煤产量向甲方每吨交纳一四五元,剩余款项属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资由甲方负责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承包该煤矿的期间与甲方的采矿权证期间相同,即甲方的采矿权证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间持续存在,甲方如需转让乙方所承包的煤矿,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投资。
八、本协议生效前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有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履行,如有违约,责任方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总款额的二零%的违约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三篇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贵阳
签约时间:二零xx年七月 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二、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三、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四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三五零—四零零 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一、开工日期:二零xx年七月二八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二、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一、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二八元。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二、土方单价一零元/立方米,石方单价二零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一、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二、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八五%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一五%,以此类推。
三、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二五和中铝公司结算后六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六、施工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
一、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的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二、处理和协调好周边村组及村民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因征地、补偿、林赔、爆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效、合法手续。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因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导致有关单位干涉或发生其它纠纷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和对当地农民的赔偿由甲方全部负责。
五、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运出乙方所开采的矿石,以便乙方采的矿石能及时堆入坪堆积,甲方提供足够场地堆放乙方每月的进度数量。甲方发运矿时,由双方派人员计车、计量并签字。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出三日的,则每停工一日,甲方向乙方补偿的标准如下:挖机:每台每天一五零零元;装载机:每辆每天九零零元;空压机:每台每天二零零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四零零元;施工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一零零元(以双方登记的机械数量及人员数量为补偿依据)。
七、如果甲方延期超出一零个工作日还不能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有权交所开采的矿石变卖处理,抵劳务工程款,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及提供外运的相关手续,乙方变 卖矿石时须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并按变矿石七零%结算。
八、乙方和甲方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乙方施工队,如甲方更换施工队,甲方赔偿乙方五零零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及调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按照发放民工工次。
二、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计量、资料等工作。
四、该工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安全法执行。
五、对进入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保险,并将登记和保险的手续复印一份送甲方备案。
六、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施工区域周边红钱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工程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乙方必须将高品位和低品位的矿石分开堆放。
十、保证金
一、乙方应向乙方缴纳保证金计肆拾万元整(¥元整)。
二、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乙方向乙方交纳的肆拾万元保证金,甲方用该矿山所有的矿石向乙方提供担保。
三、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每月结算劳务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每吨矿石返还乙方三元钱的保证金,直至返还完肆拾万元止。
十一、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工程价款一%的违约金。
二、如果在二零xx年八月一零日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正常施工,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货款利息的三倍补偿给乙方。
十二、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同时制定月施工计划交甲方备案。
二、乙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及工程车辆,应列清单报甲方备巡查,乙方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应造册送甲方备案。
三、甲方为方便工程施工需调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应取得乙方同意,有偿使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劳务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国家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四篇
甲方: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乙方: (采矿权人)
经依法审批,乙方取得了 (开采项目)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健康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采项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开采项目为 ,开采面积为 平方公里,开采矿种 ,开采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批准事项以采矿许可证登记为准。
二、甲方的职责
(一)对乙方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监督乙方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发;
(四)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六)向乙方提供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开矿政政务;
(七)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提出的申请事项;
(八)不得批准他人进入乙方矿区内进行采矿活动,维护矿山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九)甲方按规定返还乙方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十)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组织乙方按批准的矿区范围埋设矿区界桩;
(十二)对乙方的违法采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其他法定职责。
三、乙方的权利
(一)按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期限、开采矿种进行开采;
(二)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建设生产,根据矿山建设生产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三)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_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四)依法申请相应的采矿权延续、转让和变更等登记;
(五)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乙方的义务
(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采矿,向甲方报告建设和采矿进展情况;
(二)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按规定填报矿产储量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不得漏报、瞒报、弄虚作假;
(四)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五)采矿回采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的标准;
(六)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
(七)妥善处理与矿区群众关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
(三)乙方在开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终止
(一)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乙方依法申请转让采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采矿许可变更登记的;
(三)合同解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为开采项目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法律规定办理乙方的申请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二)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未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三)因甲方的处罚违法,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四)乙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五)乙方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六)乙方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七)未经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八)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九)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申请采矿权,也不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采矿权。
八、附款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一份,州(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各一份。
甲 方: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井下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五篇
投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集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开采运输土方协议。现就开采运输土方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矿点土方运输。
二.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三.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四.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一零零零米范围内。
五.开采运输价格:挖运土方每山体方运价为一一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二七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六.合同工期:自二零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完工。
七.进场时间:二零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一零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一日至三一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四零%{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__四零%}。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二)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三)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二.乙方责任:
(一)服从甲方工程技术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爆破运输石方时碰到矿石应分拾
(二)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三)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五)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六)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
五.违规责任:
一、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一零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二.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