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平竞争总结
乡镇公平竞争总结 第一篇
由于各部门文件量大,利用传统第三方人工评估费时费力,且评估方主观因素比重大,实际效果往往不明显。今年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创新三方评估机制,引入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委托南京物浦大数据有限公司对政府部门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评估。经过大半年的研发、修改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十月初已正式上线,基本具备实时监测、实时审查、实时预警、及时处置的功能。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不同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成效差距较大。部分单位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审查机制建立拖沓,报送数据不及时,甚至不报送等情况。个别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更换频繁,且更换后缺少必要的工作交接,影响了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落实。二是审查范围不够全面。审查质量不高,存在程序空转、工作形式化问题,如将审查对象限定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其他政策措施排除在外的情况。三是审查工作不够规范。没有体现公平竞争审查的开展痕迹。例如在开展审查时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没有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协查。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各地和部门间开展交叉检查,把工作责任压实到政策措施起草部门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不定期抽查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的文件,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予以曝光。
二是研究制定行业性政策措施审查规则。鼓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和具体表现,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认定标准和判断因素,切实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全面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把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关,严格遵守审查流程,杜绝漏审、不审现象,实现全程留痕管理。对适用例外规定的,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向同级联席会议备案,并逐年开展评估。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兜底条款规定,结合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
四是定期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深化数据监测+模式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定期进行评估清理,或在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主要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相抵触的,按相关程序对该政策措施予以废止;部分内容相抵触的,按相关程序对有关内容予以修改。
五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督查。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抽查。继续在抽查中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更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通报评估和抽查结果,督促相关单位不断强化内部审查的主体责任。
六是强化宣传培训。对审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多形式开展部门间审查业务交流。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特定领域竞争政策培训。今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适时组织课题研讨会,加强理论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制度的实施。此外,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与做法,适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营造公平竞争审查的良好工作氛围。
乡镇公平竞争总结 第二篇
为推进审查、清理工作任务落实,要求各成员单位及部门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年初下发了印发《同心县二零二二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部门内部《工作安排计划》,狠抓落实工作任务。为迎接区厅、市局督查考核,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督促其积极单位对存量文件实施清理,要求按照程序对二零二二年一月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审查并积极上报落实情况总结等。通过下发《印发〈同心县开展滥用行_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开展公平竞争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清理、审查工作任务,排查滥用行_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各成员单位上报情况和督查抽查掌握,截至目前,我县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三五份,审查二零二二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八四份,均不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内容,审查工作总体表现良好。
乡镇公平竞争总结 第三篇
一.健全同心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因职能、人员不同程度发生变化,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对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及联络员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了由同心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机构等二六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公平竞争审查各成员单位积极建立完善内部审查机构,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查”原则,认真推行统一实行“双审查”模式,建立由制定机关内部业务科室起草政策措施初审,特定机构在初审的基础上再行审查的工作机制,即实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的审查流程。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审查出台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查标准,按照市场要求规范审查结论,做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