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案件的总结
原告胜诉案件的总结 第一篇
若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就不要在拆迁补偿方案上草率签字,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意见,视情况决定采用何种维权手段。
在圣运律师代理的陈某某诉某县政府行政强制案中,县政府曾辩称原告已按补偿安置协议将被拆迁房屋交付拆迁,但幸而当初陈某某经律师指点,未草率签订拆迁补偿方案,被告无法举证证实自己的说法,最终原告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
这些内容,都是圣运基于办案实践,根据法律规定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涉及到高速路征地拆迁的被拆迁人,把这篇文章转起来,让你身边的朋友也看看!
原告胜诉案件的总结 第二篇
_门确定了拆迁征地的土地性质、权属、征地面积之后,会连同当地的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复查上述调查结果,其后还需要将调查结果与农村村民委员会、被拆迁人(即农户)及其他的拆迁土地地上附着物(房屋等)的所有人确认调查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根据自己所有的产权凭证、拆迁土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确认补偿方案结果。
如有不符,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圣运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应理性维权,不要因为不满就实施过激行为,否则容易被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
原告胜诉案件的总结 第三篇
征地之前,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发布《XX地高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告知_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本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规划方案、各部门工作、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拆迁安置标准。
在调查确定之后,由_门将所需征地的用途、位置、拆迁补偿方案等对被征收方进行公示告知。
在圣运律师代理的刘某某诉某乡政府案中,在某部门不予公开相关信息而协商又无法解决时,圣运律师通过起诉的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使被拆迁人得以了解征地情况,确定征地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