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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多篇)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第一篇一、康复救助范围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_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零—一四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二。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第一篇

一、康复救助范围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_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零—一四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二、康复救助内容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康复救助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一、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一五零零零元。

二、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一八零零零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

一、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七零零零元。每人仅限一次。

二、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救助

一、人工耳蜗手术补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一万元(一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仅限一次。

二、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一零零零零元(一零零零零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一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三次。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验收核发”的管理原则。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拒拨资金,_门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处,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第二篇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指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教育的教学方式。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的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且持有残联部门发残疾人证(登记)因身体等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但基本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且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六-一六周岁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送教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训练,让中、重残少儿享有享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及时间

(一)服务原则

一.就近原则: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

二.自愿原则:尊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学校与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平等协商,签订送教上门协议书。

三.免费送教原则:送教上门属义务教育范畴,对接受送教的家庭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免费教育。

四.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五.医教结合原则:坚持科学康复训练与实施义务教育相结合,兼顾学 习与康复。

六.因人施教原则: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接受教育的能力制定个别计划,循序渐进施教。

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

(二)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按每月二次,每次三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开展送教工作,每学年不少于六零课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制定送教服务工作日程表,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中、重残少儿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教师根据中、重残少儿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针对残疾类别、程度及其他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康复计划,设置相应的教育康复课程。教育康复课程以提高认知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突出进行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主要以认知课程、康复训练课程和生活适应课程为主。认知课程包括生活语文、生活数学、唱游律动、绘画手工、运动保健、信息技术等;康复训练课程主要是动作、感知觉、沟通交往、情绪行为等;生活适应就是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家务、自我保护、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保健指导

送教老师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采取医教双向、家校合育的办法。各送教学校要积极与妇幼保健院康复中心等医疗部门联系,开展医教双向服务工作,即医疗康复机构定期到家送医疗康复,学校定期到家送教育。

五、送教形式

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送教的基本形式,灵活设点,个性教学,远程互动,精准送教。

(一)集中送教。可以选取居住地集中的某个家庭、社区场所或资源教室作为集中送教点,由家长带孩子到送教点,采取一对多形式集中送教。

(二)分散送教。对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不能参与集中送教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送教教师入户,开展一对一送教上门服务。

(三)远程送教。对因在康复机构、长期居住外地等原因不方便教师进入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 互动等方式,开展远程课程资源同步辅导,实时指导教育康复训练。

六、保障措施

(一)将“送教上门”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陆仟圆(六零零零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二)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 “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 师资、经费 、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二名及以上送教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送教学校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村委等部门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三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七、实施方法

(一)加强领导

成立上林县教育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特教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覃志金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各义务教育学校、特教学校也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

各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精准施教

一.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 ,对失学辍学学生因人施教,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轻、中度残疾适龄少儿及时通知他们到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读书。

二.对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残疾适龄少儿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

三.对不适宜送教上门的多重残疾适龄少儿,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缓(休)入学申请,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送教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四.对县残联无法提供名单的无证的适龄残疾少儿,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排查出来后,我局再将任务分配到各相关学校,全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体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与具体责任人。在工作中,要积极从各方面为送教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 “送教上门”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按照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的分配情况及有关表格,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送教服务负责人、学生名单、具体实施教师、送教时问安排、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等内容。各学校送教方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四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每个月的二八日前,各送教学校要上报本月开展送教有关图片、送教内容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箱:

(三)建立档案。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送教上门”工作图片等。

(四)加强考核。送教上门服务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内容,县教育局将加强考核监督,不定期组织巡回指导和检查督导。各学校要把送教服务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五)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送教服务教师人身安全,加强对送教服务教师人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原则上开展送教服务入户 时,至少要两人同行。教师在送教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村委(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联动解决。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第三篇

一、送教对象

送教上门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县教育局残疾儿童专家评估委员会认定,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送教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属国家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由学校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二、普特结合原则。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区域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三、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的有针对性教育服务。

三、送教内容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一、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二、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三、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四、送教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学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送教原则上达到每月二-四次。

五、工作步骤

一、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每年五月上旬,由县残联将当年八月三一日达到入学适龄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县教育局,要确保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二、落实送教教育机构:每年五月下旬至六月上旬,由县教育局成立专门评估组织、统筹安排,参考家长意愿、家庭状况、儿童情况、残疾类型等因素确定每一名儿童的送教责任学校。各责任学校要及时与送教对象家庭签订送教协议,确定送教内容和方式,并形成具体方案,做好过程记录,建立工作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大型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年九月启动送教上门工作,建立学籍。九月二零日前各校将送教上门教师、学生及《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存档。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班。责任学校要成立专门送教上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校送教上门工作。要根据送教对象康复情况确定送教周期,每次送教安排三-四名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辅助人员。实现一生一档,认真填写《------学校送教上门手册》,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图片音像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四、做好工作成效拓展。定期进行个案对比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村镇)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为开展好区域内的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精准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统筹“送教上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部门配合

相关部门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送教上门服务区域所在地政府(乡镇、村),当地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送教上门工作;各责任学校对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津贴发放等工作给予支持。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其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工作。

三、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经费由主管部门根据送教学生数核拨,专款专用。学生家庭及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送教上门经费主要用于:(一)购置相关教学设备、教材、慰问品;(二)补助送教人员课时费(三)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

四、教学保障

承担送教上门的责任学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召开一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上门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期中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教研工作会议。

(二)教研部门和特教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三)把握“送教育、送知识”和“送关爱、送政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与送教服务家庭沟通,让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明确送教上门的意义和自己孩子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政策。

(四)建立“送教上门”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评估资料、教学过程等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五)保证“送教上门”时间。送教对象的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达到每月二-四次,每次教学时间不少于六零分钟(包括学生教育教学时间、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指导等)。

五、加强指导和督导

由县教育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学校的“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将送教上门工作列入对各责任学校检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肢体残疾康复案例总结 第四篇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二零二二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残联以“三个确保”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日前,据了解,我市已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二五三五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目标 任务 ,完成率 为,赢得了残疾儿童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精心准备,确保部署到位。

今年 一月,市政府残工委制订下发二零二二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暨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会议,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残联与各县区残联分别签订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责任书,为提前完成省定目标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为有效跟进工作进度,市残联对各县区残联、定点机构儿童康复转介情况和服务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完成较慢的县区进行通报。

澄清底数,确保应救尽救。

市残联充分发挥牵头、组织、指导作用,调动一切力量,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登记和康复转介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全面做好春节期间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排查;加强与卫健体部门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登记工作;充分调动各定点机构的技术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残疾儿童健康检查和康复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各县区残联康复部经办人员,本着让信息多跑路、到场办理转介手续最多跑一次的原则,积极主动为残疾儿童办理转介手续。

跟踪督导,确保安全管理。

市残联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排查、封闭管理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组织抽调专人检查、抽查或暗访定点机构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不出现安全和疫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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