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合同范本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大全)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大全)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一篇甲方:___年___月___日乙方: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 (先生)作为。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 (先生)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内容为:,由甲方指定 (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培训总时数为小时,具体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甲方安排,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一、培训费用内容为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二、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天)人民币 元的标准计算;

三、培训费用的支付:在培训协议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总培训费用的五五%,剩余总培训费的四五%在培训结束后三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乙方应根据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二、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xx为甲方食堂供应xx。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一、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_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六、货款按月结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二零xx年xx月xx日起至二零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员

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培训市场,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了以下协议: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二篇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的打印内容为准,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均视为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法定监护人签字: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培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培训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的目的: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

三、培训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培训任务。乙方按照培训计划分阶段进行培训,每阶段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表”一式_____份。培训计划需要修订时,双方商定,按照修订后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培训。

四、承办培训人员

由乙方指定此次培训负责人_____承办该项培训。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培训授课课时,经双方议定,课时费为_____元/课时。本协议生效后,按照当月实际发生课时数,乙方按月度结算课时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一、培训过程坚持按照向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表”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性事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

二、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人员名单)和情况保守秘密。

三、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培训结束时请甲方参与监考等考务工作,以便验收培训结果。

七、甲方的义务

一、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培训方向和要求。

二、委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和规范课堂纪律,确保培训顺利行。

三、配合乙方完成必要的培训前期调查,按时提交乙方要求的资料:按约定日期为乙方提供所需培训的相关业务(培训)资料。

四、培训未完毕,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事由使培训不能完成时,甲方也应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方便。

八、双方的权利

按照国家有关民办职业教育的规定,保证培训的合法性。培训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书,另一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若一方因培训未尽事宜,另一方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_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退预收款。若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退还预收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考察阶段:调查当地消费市场情况和发展趋势。

三、申请加盟:了解公司文化和运营管理,经洽谈后有加盟意向,填写《加盟申请表》,达成初步合作。

四、合同签订:经双方共同商定,签定加盟协议书,确立加盟合作关系。

五、选择门店:签订鸭脖卤味加盟合同后,在意向商圈寻找合适的开店地址,并由总部进行评估。

六、店面装修:总部为投资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七、总部培训:对鸭脖卤味加盟店的核心岗位成员进行专业的实战训练,掌握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技能。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三篇

一、甲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甲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甲方在供货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四、甲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一)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四)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六、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银鹭花生牛奶每件三八元(二四包),蒙牛纯牛奶每件三五元(一六包),鸡蛋每件一八零元(三六零个)。

七、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八、货款按月结清。

九、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卤味店加盟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合同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店(店面面积一般为二五零——九五零零平方米,地址:省市_____区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详见附件一):

一.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二.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饰的规划指导;

三.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一)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二)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一、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二、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一.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二.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三.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四.不定期对其下属卤味店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店面、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潢图纸设计方案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零零零零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修厂商进行修,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修价格为八零零——一零零零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潢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潢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卤味店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菜式、商的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卤味店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五,零零零——一零,零零零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柜帐的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内安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五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卤味店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卤味店权使用费以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形象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至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卤味店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卤味店加盟金。

五、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卤味店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卤味店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卤味店加盟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卤味店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卤味店加盟金。

第十一条卤味店权使用费

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卤味店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三%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三%的比例提取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卤味店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卤味店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一%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卤味店加盟金、履约保证金、卤味店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一%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一零零零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一零零零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三零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修施工及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一、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一名)、开店经理(一名)、开店厨师长(一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二、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三、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四、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五、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卤味店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七、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八、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九、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零、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一一、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一二、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甲方将按照每人一五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三、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倍向其发放薪资。

一四、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五零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五零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一零零零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乙方店调配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卤味店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五零零零元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卤味店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卤味店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XX、容器、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二、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三、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_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

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特别对厨房内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内外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第二十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

二、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合同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再培训。

三、不断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并不断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变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

四、特别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四)。

五、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甲方调配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乙方义务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宿(在该店内用员工,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

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三、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或未按附件承诺支付款项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

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五,零零零—一零,零零零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收取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二、合同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四、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三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五、本合同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

六、合同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合同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合同的单方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一)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二)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

三)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一)拖欠甲方各种应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四)未按合同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五)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

六)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七)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八)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九)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一零)一年内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

一一)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三、乙方的单方解约

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内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培训的,但乙方未按时交纳卤味店权使用费的除外。

二)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

三)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

一.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

二.不论是合同期满还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内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四.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VIP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备存使用。

五.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一五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六.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一零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七.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通知条款

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飒飒倔强倨傲经三等奖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合意管辖

合同双方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条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

一、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其内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合同期间,乙方内部股权(股份)变动或转让,与本合同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须自行或委派一人担任该店负责人,驻店专职经营。委派任负责人之人员应在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该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通过。专职经营之定义如下:

一、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

二、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

三、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第三十四条确认事项

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二、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卤味店人与被卤味店人的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卤味店及开发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店名,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了解。

三、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二、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

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卤味店经营合同,卤味店经营合同使用合同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合同文本,受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卤味店加盟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卤味店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卤味店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

五、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设立公司承受本合同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甲方应保证合同承受方履行合同义务时须符合本合同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期限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约时,卤味店加盟金、卤味店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给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合同的保证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标或相

同、近似的商标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

三、合同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四、合同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某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通方一起连带承担本合同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合同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五篇

一、乙方须在每月开课前将学费交予甲方。

二、在有效学习期内,若乙方因私人原因不能来上课,须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电话通知甲方即可)。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按照原订教学计划而没有上的相应课时费用。

三、乙方务必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学习任务。

四、如果因为乙方之原因(如迟到,缺勤,没按时完成作业,电访反馈的效果不好)致使学习目的无法完成,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提供的内部教材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将内部资料告知他人或借给他人使用。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六篇

一、甲方提供合格的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为保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教学质量。如确因教学原因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教师。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学习场所用于开展学习服务。

三、甲方根据学习需要为学员提供免费的辅助教学资料,甲方还可以为乙方代购学习需要的教材。

四、为了更好的保障教学效果,甲方将每周对乙方进行一次电访或者家访。

五、甲方承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__个月内将乙方的英语学习成绩由__分提高到__分(满分为__分)。在承诺期限内,若甲方无法将乙方的英语学习成绩由分提高到

分,则甲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学费或者经双方协商予以免费重学。

卤菜培训合同范本 第七篇

一、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一天应按未付款xx%赔偿对方违约金。

三、本合同有效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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