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押金合同范本
车位押金合同范本 第一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双方共同遵循并执行。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城地面停车场西南角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二、承租停车位共 个,由甲方随机安排;
三、承租用途:仅供停放小型汽车之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一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若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不予续约的,合同期满即终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停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元/位,计人民币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
二、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合同期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期满一零日内,乙方应结清所有合同约定款项及完结所有经济纠纷后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三、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应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在甲、乙双方签约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满前一零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湖北——————————管理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
如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时依约将甲方指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二、在承租期间,若甲方建设或环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该场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无位置可提供该合同自动解除。
三、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 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四、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造成场地在租期内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作任何赔偿,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五、甲方仅向乙方出租停车场停车位,不负责乙方所停机动车辆的保管以及损伤、损坏、被盗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交付给甲方备份,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各项保险。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由于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该场地外的地方营业,停放车辆的放置,必须规范、整齐,不得乱摆乱放。
五、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场地。
六、乙方不得在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事故引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做好该场地的治安、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不得乱拉电线安装电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二、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甲方有权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条件无偿将场地交还甲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租金、违约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达一个月或合同保证金不足原合同保证金,自甲方通知起五日内仍未补齐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
c、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
d、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 保险条款
乙方应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财产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与车辆及车辆内财物相关的保险,否则,乙方使用停车位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欠缴月租金一%的违约金;若拖欠时间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索赔权利。
二、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该场地上发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一、乙方通讯地址已注册在本合同内,所有甲方的通知书应以上述地址为依据。如乙方迁移通讯地址应立即以挂号邮件知会甲方,否则因此而引至任何邮递错误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二、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专人直接送达的,应由接收人签收;函件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函件为送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同等约束力。
三、本合同签订之时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车位押金合同范本 第二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元整。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元,大写:元整。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场微信转账。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计个月。
三、甲方提供该小区停车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使用,编号:,收取押金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元/张。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否则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不得转租该车位。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押金合同范本 第三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一车库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号码____________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租金:_______________(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二、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三、租用期限为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四、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五、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六、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七、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八、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双方证件附后。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车位押金合同范本 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一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