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协议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协议(精选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协议 篇1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物高度: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协议 篇2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安 装 单 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一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安装单位: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行。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八)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
(一)应当编制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作好安全防护;
(六)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七)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施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负全面责任。
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协议 篇3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省人大代表之家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租赁机械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租赁合同编号:
二、 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 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达到承租单位(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__-11-01 九届人大28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七届人大11次会议通过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__-11-12 国务院第28次会议通过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__-07-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6)《起重机械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号令
(7)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__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__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__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作业。
(3)双方应分别负责对各自的员工进行是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过程加强监督。
(4)负责对入场的安装、拆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的核查,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
(5)根据合同约定,落实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和基础施工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6)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
(7)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材料、设备吊运、吊装,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8)临近有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9)负责起重作业的指挥,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作为安全保证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监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指派有经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5) 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6) 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乙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7) 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将全体安装、拆除、操作人员的有效作业证件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提交给甲方。
(8) 拆装租赁机械之前,乙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9) 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0) 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 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2) 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3) 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休养、检查、维护。
(14) 随机配备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5) 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6) 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7)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和操作人员的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标准
(1) 安装、拆除过程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编制施工方案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考试取证或者持过期的证件隐瞒上岗的;
③ 未通过现场专业管理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程序进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安全施工作业票;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场。
(2) 租赁吊车在使用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
① 违反“十不吊”规定;
② 吊车的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为准);
③ 没有定期对吊车进行维护、检查、保养,并留下书面记录的(以现场专业管理单位的签证为准);
④ 没有通过检测就投入使用的;
⑤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象。
(3) 作业人员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未参加专业管理班组的安全学习、站班会;
② 上班过程中操作人员出现玩手机、看报纸、小说、杂质;
③ 上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行为的。
(4) 发生机械操作、使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比照安全事故处理。
四、 协议说明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租赁期限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顺延,本协议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