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股份的回购
(一)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有权要求乙方或乙方出资人回购甲方所持有的乙方全部股份,乙方及其原投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一、不论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乙方不能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实现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与乙方签订的出资协议中规定,甲方应得利益的,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或由于参与乙方经营管理的原投资人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
二、当乙方累计新增亏损达到甲方投资乙方时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基准日乙方当期净资产的______%时;
三、乙方出资人或乙方有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和违反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出资协议及其附件的。
(二)、投资额回购价格应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一、甲方的全部出资额及自实际缴纳出资之日起至乙方出资人或者乙方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利息;
二、回购时乙方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甲方拥有乙方的净资产。
(三)、股份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应在甲 方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额支付给投资方
(四)、如果乙方对甲方的股份回购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乙方原出资人应作为收购方,收购甲方所持有的乙方股份。
二、股权的转让
(一)当出现下列任何重大事项时,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 部或者部分乙方股份,乙方出资人具有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回购 该股份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股份的条件优于股 份回购价格的,则投资方有权决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一、乙方出资人和乙方出现重大诚信问题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甲方不知情的大额帐外现金销售收入等情形的;
二、乙方的有效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或设备等)因行使抵押权被拍卖等原因导致所有权不再由乙方持有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并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______个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原出资人所持有的乙方之股份因行使质押权等原因,所有权发生实质性转移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的;
四、乙方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得到甲方的同意的;
五、其它根据一般常识性的、合理的以及理性的判断,因甲方受到不平等、不公正对待等原因,继续持有乙方股份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的情况。
三、违约及其责任
(一)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一、由于甲方或者乙方有违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的`投资协议或者本协议的,构成违约,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按甲方投资额的______%计算)。
二、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个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当经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二)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一、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三、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四、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达对方方时生效。
五、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附则
(一)进行本协议第一条的审计机构由甲方负责聘请,并由______方付费。
(二)原乙方出资人在此共同连带保证。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或乙方出资人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或者根据本协议要求转让其所持有的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原出资人应促使乙方同意该股份的回购或转让,在相应的表决会上投票同意,并签署一切必需签署的法律文件。
(三)在甲方出资款被全部回购前,甲方仍然保有对乙方的一切权利。乙方应积极地履行回购义务。
(四)、因乙方或者乙方的出资人不能积极履行回购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一 、 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二篇
回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述_五
第一章特许权_五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_五
定义_五
释义_八
第二条双方义务_九
特许权的授予_九
担保权_九
投资人的主要义务_九
回购人的主要义务_九
建设期_一零
建设期的延长_一零
第三条合作前提条件_一零
投资人条件_一零
回购人条件_一零
回购承诺函和回购担保文件_一零
第二章投融资_一一
第四条项目融资_一一
投资人的投融资义务_一一
项目资本金_一一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_一一
担保权益_一一
融资文件_一一
资金使用_一一
第三章项目监管_一一
第五条项目监管_一一
回购人的监管权_一一
财务监管_一二
监理机构的监管_一二
第四章项目建设_一三
第六条土地使用_一三
征地、拆迁和补偿_一三
建设用地的权利_一三
对建设用地的限制_一三
临时用地_一三
公用设施使用建设用地_一三
第七条前期工作_一四
第八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_一四
第九条施工_一五
投资人的主要义务_一五
回购人的主要义务_一六
建设工程质量_一六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_一七
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_一七
第一零条进度计划及控制_一七
进度计划_一七
进度报告_一八
建设中的预期延误_一八
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检验及异议_一九
工程停建或缓建_一九
第五章项目延误与终止_一九
第一一条完工延误_一九
逾期赔偿金_一九
第一二条合同终止_二零
终止合同_二零
终止合同时的估价_二零
终止后的支付_二一
第六章验收和移交_二一
第一三条工程验收_二一
验收标准_二一
验收_二一
重新验收_二一
检验争端_二一
第一四条单项工程移交_二二
移交的范围和时间_二二
移交文件_二二
技术移交_二三
移交效力_二三
合同的取消和转让_二三
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_二三
移交证书_二三
投资人设备的移出_二三
第一五条项目整体移交_二四
第七章缺陷责任_二四
第一六条缺陷责任期_二四
完成收尾工作和修补缺陷_二四
缺陷责任期_二五
第八章回购款的计算、调整和支付_二五
第一七条回购款计算调整_二五
回购款的计算_二五
回购款的调整_二六
第一八条回购款支付_二六
回购款的支付_二六
支付延误_二七
审计_二七
第九章各方的一般义务_二七
第一九条回购人的一般义务_二七
遵守法律和合同_二七
支付回购款_二七
协助批准_二七
协调和配合_二七
法律和条例变动_二八
征地和拆迁_二八
第二零条投资人的一般义务_二八
遵守法律_二八
全面管理_二八
资金管理_二八
法律和条例的变动_二九
第二一条环境及文物_二九
环境保护_二九
付款到期日_三零
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_三零
第二二条项目文件及保险_三零
项目文件的协调_三零
保险_三一
知识产权_三一
第十章不可抗力_三一
第二三条不可抗力及影响_三一
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_三一
通知_三二
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延误_三二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_三二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_三三
灾害保险和项目的修理_三三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_三三
第二四条双方合同转让_三三
由回购人的转让_三三
由投资人的转让_三三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_三四
第二五条解释规则_三四
合同文件_三四
完整的协议_三四
变更_三四
可分割性_三四
第二六条争议解决_三四
定期讨论_三四
友好解决_三四
诉讼_三五
诉讼期间的履约_三五
继续有效_三五
第十三章附则_三五
第二七条其他规定_三五
义务的分别性_三五
通知_三五
不予放弃_三六
第二八条对投资人的优惠条件_三六
本协议由(按照_法律正式设立和存续的政府机关法人,以下简称“回购人”)和(一家依照_法律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于二〇〇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署。
鉴于:
一、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_预算法》、财政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和《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
三、意向决定行政区划内的
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即BT方式)进行建设,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回购主体。
据此经回购人和投资人友好充分协商,并依据《_民法典》、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特许权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和语句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协议”:指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的本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包括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以及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协议,上述每一文件均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市政府”:指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及其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有权部门”:指_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_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_有关法律和法规在_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
指________开发改造中配套的,即_____政府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选定投资人,并允许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在建设期结束后政府将以协议回购价回购的整个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指本协议项下的各个独立的建设项目。
“回购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
“投资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人”:指投资人通过招投标选定的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且经回购人认可的针对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进行建设的总承包商。
“总承包合同”:指投资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本项目的总承包协议。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项下的贷款人或其它资金提供人。
“融资文件”:指投资人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协议、担保协议、票据、保函及其他文书。
“生效日期”:指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回购人和投资人正式签署本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回购人接受投资人移交全部或部分本工程项目之日,从此日起,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归回购人所有,并自此时起即作为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日期。
“建设期”:指自生效日期(含)起至预定完工日(不含)的期间。
“单项工程的建设合同”:
指投资人与回购人签订的本协议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协议,这些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预定完工日”:指自生效日期起个月届满之日,可根据第条延期。
“完工日”:指根据第一五条本协议的最后一项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备案或视为备案之日。
“质保期”:指根据第条所规定的本项目单项工程和/或各分项分部工程和/或设备的质保期。
“竣工验收”:指本协议第一三条所规定的过程。
“移交证书”:指按照本协议第款颁发的证书。
“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和各商业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临时工程”: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
“材料”:指由投资人或由承包人通过招标采购或直接采购(用于工程中系统设备的除外)并用于工程的各类物品。
“现场”:指用于建设本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协议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
“一般设计变更”:
指在本协议项下的某单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该单项工程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如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位置、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法等方面的变化,且此变化控制在一定的变量范围(见具体施工合同条款)之内。
“重大设计变更”:
指由回购人提出的或由投资人提出并由回购人确认的引起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质量、工期要求、工程价款、施工方法等重大变动且变动超出某控制范围(见具体施工合同)的变更。
“回购担保文件”:
指_______________向投资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对回购人回购本工程的担保书及相关文件。
“回购承诺函”:指回购人向投资人作出的对本工程进行回购的承诺。
“建设”:指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试验与竣工,包括场地勘查和调查、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维护、交付、安装、完成、验收、质量监督以及与建设过程有关的其它活动。
“项目建设用地”:
指第六条所述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包括施工临时用地。
“环境污染”:指项目之上、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或其任何部分的沾污或污染,且该等沾污或污染违背或不符合任何有权部门的环保法律、法规或规定。
“不可抗力”:具有第条所规定的含义。
“项目文件”:指本协议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
“进度计划”: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的工程进度计划。
“投资监理人”:指根据第条按照适用法律选定和备案的投资监理机构。
“监理合同”:指投资人和施工监理人为项目的监理订立的协议。
“违约”:指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任何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或由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
“投资咨询人”:指为投资人在法律、财务等事物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技术咨询人”:指为投资人在工程技术方面等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在本协议中:
(一)“中文”指_法定规范汉字;
(二)“人民币”指_法定货币;
(三)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参照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四)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一方无论何时要求另一方给予同意或批准时,另一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拖延给予该同意或批准;前提是该同意或批准符合本协议条款精神或法律法规。
(六)任何所指的一定天数的时间期间指公历日;
(七)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和年;
(八)若要求回购款支付之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要求支付日为此非营业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九)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一零)所指的协议是指列举的和作为附件的协议,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第二条双方义务
特许权的授予
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回购人授予投资人以下独家的权利:
(一)对进行投资、融资和施工建设;
(二)按第六条规定使用项目建设用地。
担保权
在建设期内,投资人有权为第条允许的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以回购人的回购承诺书和回购保函作为担保。
投资人的主要义务
在遵循本协议规定之前提下,投资人应
(一)在建设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
(二)根据第一四条将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移交给回购人或其指定机构。
回购人的主要义务
在遵循本协议规定之前提下,回购人应:
(一)按时完成立项和征地拆迁工作;
(二)保证投资人能够获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权利及在建设期间有权进入该土地;
(三)根据第一四条及时接收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移交;
(四)及时、足额地拨付回购资金。
建设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第条延长建设期或第一二条终止协议,建设期自生效日期(含)起至全部工程项目完工日前一日(含)止,预期的建设期为_______个月。
建设期的延长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
(一)第条所述的情况致使建设工程延误;
(二)由于回购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建设工期延误;
(三)因回购人的原因导致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第二三条项下的工期延误;
(五)国家法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由此引起的投资人的支出、损失、损害或费用应由回购人进行补偿,同时建设期应予以相应延长,以使投资人保持在未发生该事件之前同等的经济地位。
第三条合作前提条件
投资人条件
项目公司已经依据_法律正式注册并成立,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建设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力。
回购人条件
完全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权力和能力履行其义务或责成协议的其他当事方分别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回购承诺函和回购担保文件
回购人应在生效日期向投资人出具回购承诺函和______________提供的对本项目的回购担保文件。如果回购人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投资人支付回购款,担保人将就本协议中应由回购人承担责任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投融资
第四条项目融资
投资人的投融资义务
投资人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移交的全部资金(包括股本金和贷款)的筹措。
项目资本金
建设期内,投资人应确保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符合适用法律和政府批准文件的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首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且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缴足。
担保权益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并经回购人同意,投资人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凭本协议和回购人出具的回购承诺函及回购担保文件向贷款人质押贷款。贷款人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本协议及融资文件行使质押担保权益。
融资文件
投资人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签订形式和内容均符合的融资合同,并将副本送交回购人备案。
投资人不得重复使用前述回购承诺函、回购担保文件进行质押融资。
除第款规定的质押外,投资人不得在本工程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及处置本工程的任何资产,除非得到回购人的书面同意。
资金使用
投资人根据第款获得的融资,只能用于本项目本身需要,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第三章项目监管
第五条项目监管
回购人的监管权
回购人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回购人的前述活动。
回购人有对涉及工程投资、标准等重大问题变更事项的审批权。
回购人有权要求投资人提交融资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投资人若更换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须事先通知并经回购人同意。
财务监管
财务报表。投资人应在项目工程投资期间,对项目工程进行独立核算,每季依照中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工程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独立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编制资产目录。投资人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各单项工程的资产(即依本协议建设的、采购或其他有偿、无偿方式取得的动产、不动产、权利或利益等)逐项详细登记制作成资产目录,并应注明取得该资产和权益的名称、种类、取得时间等。
回购人为执行检查,应通知投资人限期提出帐簿、表册、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供回购人查核。回购人对于财务报表内容及相关财务问题的查询,投资人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监理机构的监管
投资监理人:本项目的投资监理机构由回购人和投资人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担任,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授权范围开展监理工作。
施工监理人:施工部分监理机构由投资人按招投标规定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费用控制、安全等实施监督工作。投资人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回购人有权对施工监理人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回购人的这些活动。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六条土地使用
征地、拆迁和补偿
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等工作由回购人负责。
建设用地的权利
投资人将获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权利,建设用地的范围和面积见相关工程设计图纸标明的红线图。
回购人应在单项工程的建设期内:
(一)使该单项工程建设用地保持不设置任何留置权和债务保证,从而使投资人为该单项工程建设之目的在建设期内对该土地享有独家使用权;投资人有权为该单项工程建设之目的根据土地使用权合同自由地、独占性地使用建设用地;
(二)协助投资人根据单项工程建设计划办理相关手续、进入项目建设用地。
对建设用地的限制
无回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投资人不得将第条所述的任何土地用于该单项工程建设之外的任何目的。
临时用地
回购人应协助投资人根据适用法律和单项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获得建设用地以外的临时用地。
公用设施使用建设用地
投资人应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允许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用设施通过项目建设用地,但应事先征得投资人的同意,投资人不得无故拒绝同意。这类工程的建设费用不应由投资人承担。
回购人或承担建设的单位完成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后应将项目用地恢复原状或清理至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这类工程的建设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损害和由此造成的损失,则应给予投资人相应的补偿。
如果由于此公用设施的施工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延误,回购人应相应的顺延此工程工期,并给予投资人相应的补偿。
第七条前期工作
对回购人签定协议前已经完成的部分工作和工程并且列入本项目的工程(见附件一),包括这些工程的资料和临时设施等,将移交给投资人。该部分已完成工作和工程的费用不进入本协议的回购款中,投资人也不对该部分工作和工程的缺陷和引发的问题承担责任。
第八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回购人可以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如果这些修改:
(一)将加快建设速度;
(二)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三)提高本项目的质量;
(四)公共利益需要;
(五)发现设计错误;
如果上述款项的修改使投资人获益,回购人不承担相关费用;否则,回购人应承担可能增加的费用(包括工程费用)。
除非回购人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投资人不应对已批准的工程施工图、招标图设计、技术标准等进行任何更改和/或修改。但是当投资人在遵守变更设计规定的前提下,在各单项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投资人发现某些变更可以:
(一)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将加快建设速度;
(二)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降低该单项工程的建设、维护成本;
(三)提高该单项工程的质量。
那么投资人可在各单项工程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向回购人提交设计变更的建议书。如果投资人的此类建议书获得回购人批准并实施,因此节省或增加工程成本,则相应调整回购款,涉及需要回购人批准的变更节省的投资,双方各按________分成。但因投资人私自变更设计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应由投资人承担。
变更程序应按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进行,任何涉及工程范围、规模及标准的变更必须报回购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此规模和标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总投资的变化,在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移交日及回购款支付时间。
除工程范围、规模和标准之外的其它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不损害工程的使用功能、寿命,并应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报回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回购人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投资人组织实施。
一般设计变更由总承包人、投资人或施工监理人提出,由回购人和设计单位批准。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标准见附件。
第九条施工
投资人的主要义务
投资人应根据本项目协议规定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建设,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费用和风险。在不限于前一句一般原则的情况下,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前提,投资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一)投资人应在本协议项下各个单项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四日内将该单项工程的项目筹划、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回购人审核。并在各单项工程建设协议规定的进度日期或之前开始建设工程施工。
(二)从各单项工程开工日期起至该单项工程建成颁发移交证书的日期为止,投资人对该单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负责。
(三)投资人应针对项目建设要求,设置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机构,机构人员配备必须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和专业资质证书,主要人员的资格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四日内报回购人备案。主要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四)投资人应保证完成的工程完全符合协议规定并适合于工程的预期目的。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回购人要求的、经审查批准的投资人的建议书及资料表所必须的、或协议隐含或由投资人的任何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协议中虽未提及但推论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五)投资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有权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投资人安全措施不得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不计入回购价款。
(六)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减少施工期间给公众、地区居民以及商业造成的混乱和其他不便。
(七)及时申请并获得需要在建设期内获得的对本项目的批准,并使其在此之后保持有效,并支付获得上述批准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回购人及有权部门汇报。
回购人的主要义务
(一)回购人应及时取得工程所需的并只能由回购人取得的核准;
(二)积极协助投资人取得各种工程建设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
(三)确保本协议项下投资人权利的实现;
(四)为投资人的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
(五)确定工程的规模、范围和标准及回购价款;
(六)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及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有权部门的关系并从有权部门获得批准;
(七)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种政府批文;
(八)完成投资人进场前应由回购人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向投资人完整移交所完成工作的资料;
(九)对投资人进场前由回购人与相关第三方签定的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各种协议负责。
(一零)负责项目实施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协调,事先要与投资人进行商榷,协助投资人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监督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
投资人应确保依照已核准的设计并按已签订并生效的各单项工程合同所列标准和规格实施各单项工程。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投资人应制定由投资人和总承包人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回购人备案。
投资人应按月向回购人提供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
回购人有权定期检查投资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投资人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回购人的上述检查不免除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
公开招标:总承包人和施工监理人的选择,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招标结果回购人应予确认。同时,投资人应确保建设承包人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娴熟、必要证明一应俱全的人员。投资人应及时将投资人和总承包人及施工监理人指派到项目上的所有主管人员的名单连同其资历简介一并送交由回购人备案。投资人有权终止总承包合同及施工监理合同和更换总承包人和其聘请的施工监理人。但更换总承包人、施工监理人或重新签订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需提前通知回购人并获得认可。
如经公开招标后,投标人数无法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则应依法重新进行招标。如投标人数仍然无法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则在投资人报经回购人同意后进行议标,由回购人与投资人共同参与合同谈判。
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应包括使投资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本协议的条款或内容相对应的规定。
第一零条进度计划及控制
进度计划
各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都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计划、设备及大宗材料招标、采购计划、管理及分包单位招标等计划。
在各单项工程开工之前,投资人应向回购人和投资监理机构提交一份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人计划实施该工程的次序(包括资金、采购、施工、检验等各个阶段);
(二)该工程施工文件编制中包含的所有的主要事件与活动;
(三)施工前审查的期限以及在回购人的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期限;
(四)该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的次序。
投资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实施工程计划采用的工期安排和方法的总体说明并给回购人备案。在未通知回购人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这类安排与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回购人可通知投资人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须作的必要更改。
进度报告
投资人应负责编制和上报各单项工程的进度报告(包括月、季、年),并将二份副本提交给回购人。第一份报告所包含的期间应从该单项工程开工日期起至完工日期所在月、季、年的最后一天止,此后每月、季、年均应在该月、季、年最后一天之后的一四日内提交月、季、年度进度报告。报告应持续至投资人完成了该单项工程移交证书上注明的、完工日期时尚未完成的所有工作为止。每一份报告应包括:
(一)投融资、招标、采购、施工、调试、检验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说明;
(二)表明施工文件、采购订单和施工状况的图表;
(三)(与每一项主要材料的)生产商名称、生产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开始生产、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与运达的实际日期或期望日期;
(四)在现场的人员及承包人的设备记录;
(五)若干份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六)安全统计,包括涉及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何危险事件与活动的详情;
(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按照合同完工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八)回购人需要的其他文件。
建设中的预期延误
如果投资人在任何时候合理地预计无法按进度计划规定的某一重大日期完成建设工程,投资人应立即通知回购人,对下述方面作出比较详细的说明:
(一)预计不能如期达到的某一重大日期;
(二)延误或预计延误的原因,包括说明任何据称的不可抗力情况;
(三)预计的延误天数以及任何其它可适当预见到的对建设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投资人为克服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而已经采取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上述通知的发出如是投资人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应解除投资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如非投资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应顺延,造成成本增加的费用计入回购价款。如果投资人提议采取或已执行的措施不足以克服预期的延误问题,回购人可要求投资人为遵守进度计划而采取回购人认为必要的额外措施。因采取此额外措施增加的成本费用计入回购价款。
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检验及异议
回购人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一切费用均应由回购人承担。回购人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投资人。投资人配合回购人进入现场,以使回购人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
回购人有权在各单项工程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对任何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工程、材料或设备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投资人对此进行适当解释或纠正。
回购人未能监测、检验,不应解释为回购人放弃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也不应免除投资人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任何义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回购人、投资人双方之外原因导致本工程项目停建或缓建,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投资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回购人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回购人应为投资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经济支出,并按协议规定支付已完工工程的回购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组织退货,不能退货的价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回购人承担。
第五章项目延误与终止
第一一条完工延误
逾期赔偿金
非因第条款的原因,投资人未能在目标完工日后的六零天内交付工程,投资人应自该日起直至该工程(视情况而定)的完工日止逐日向回购人支付逾期赔偿金。
发生在目标完工日期第六零天后,头六零天内的工程完工日延误,应每日支付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赔偿金。
发生在目标完工日期第一二零天后的延误,应每日支付该工程造价的__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赔偿金。
如因第条原因导致的完工延误,从而使投资人获得回购款的时间延长,则回购人除给予投资人补偿外,还须向投资人每日支付回购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一二条合同终止
终止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回购人可终止合同:
(一)因投资人原因,项目未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以后一八零天内完工;
(二)投资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购人,投资人已终止建设工程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
(三)投资人在完工日之前停止建设工程或检验或直接地或通过总承包人的行动从现场撤出所有或大部分人员;
(四)投资人未经回购人许可擅自转让本协议工程。
在下列情况下,投资人可终止协议:
(一)回购人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回购款,投资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无法实施;
(三)因回购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建设,使投资人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
终止合同时的估价
在根据第款终止合同后,回购人和投资人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共同确定投资文件、财务文件、施工文件、工程设备、材料、投资人的设备和工程的价值,以及到终止合同日期为止投资人应得到的所有款项。
如回购人违约终止协议,除应考虑投资人的成本、利润等因素外,还应包括由于投资人提前终止采购、施工和劳动合同等增加的费用。
终止后的支付
在回购人根据第款的规定终止协议之后,回购人在确定投融资、施工、竣工和任何工程缺陷修复的费用、延误赔偿金(如有时),以及回购人应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之前,没有义务向投资人支付进一步的款项。
回购人应在款规定的________内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结余金额。
第六章验收和移交
第一三条工程验收
验收标准
具备验收条件投资人应提前二八天将某一确定日期书面通知回购人代表,说明在该日期将进行验收,回购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组进行检验。
投资人要确保完成该单项工程项目中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重新验收
如果工程或某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投资人应负责修复;在修复缺陷后,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的检验以及对任何相关工程的验收。
检验争端
如果回购人与投资人之间对本条规定的检验的结果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依照国家颁布的统一标准或云南省的有关规定解决此种争议。当工程实际标准因客观现实存在的困难而难以达标,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验收标准,但应以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为前提。
第一四条单项工程移交
移交的范围和时间
本协议中的移交是指对本项目某单项工程的分项工程分别验收合格后,对该工程向回购人的移交。按照验收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进行移交。包括:
(一)该工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与该工程相关使用的所有器材、机械、设备和设施;
(三)材料、库存和全部改扩建设施;
(四)投资人拥有的与该工程相关的有形资产;
上述所有各项应是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
(五)投资人拥有的旅游开发权和广告经营权及相关设施;
(六)投资人拥有的与该工程相关的资产使用权;
所有约定的该工程实体及设施;资料(含工程竣工资料、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的养护资料和检测、评定资料);移交一个月内,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交由其出具的保证函,保证投资人完全履行在移交期内所有义务,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
移交时间
按照项目中每项工程所标定的进度计划中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并投入使用。工期顺延的要相应的调整移交时间。
移交文件
投资人应向回购人移交完整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投融资资料、设备、仪器、仪表,资产清册,维修操作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资料。按照移交一项工程移交一份文件的原则移交相应的工程文件资料。
资产清册
移交开始之前,投资人应按照回购人的要求提交所有资产清册,资产清册应包括该单项工程项目所有资产应列明项目。具体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在此类资产清册提交回购人之前,不得认为此资产清册对应的工程的移交目的业已完成。
操作及维修手册
移交开始之前,投资人应按照回购人的要求编制针对此项工程的操作及维修手册。操作及维修手册应足够详细地使回购人能对此项移交的工程进行操作、维护、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在此类操作及维修手册提交回购人之前,不得认为此项工程移交工作业已完成。
技术移交
在移交之日,投资人应在技术和专门知识可由投资人移交或转让的最充分范围内向回购人或其委派人移交和转让或责成移交或转让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专门知识。
移交效力
自该单项工程移交日期开始,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和单项工程建设合同项下有关该单项工程的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双方于移交日期累积及未付的债务除外。回购人或其指定机构应接管该单项工程的运营使用及本协议明示或默示的、因协议产生的、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任何其它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如果回购人提出要求,投资人订立的而且在移交时仍然有效的任何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及所有其它合同应由投资人予以解除,回购人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解除费用负赔偿责任。
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单项工程所有权移交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单项工程通过验收;
(二)投资人移交全部项目文件。
在单项工程满足所有权移交条件后,回购人向投资人颁发移交证书。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回购人即享有该单项工程的所有权。
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前,投资人应承担该单项工程的整体或部分受到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后,上述风险由回购人承担。
移交证书
当该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协议规定的文件后,回购人应接收该单项工程,并颁发该单项工程的移交证书。
投资人设备的移出
投资人应在工程移交完毕三零日内自费从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投资人及总承包人的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因单项工程后续建设或保修需要留下的除外。投资人应保持现场与工程处于相关规范规定的清洁和安全状态。若投资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能迁出前述物品,回购人有权将前述物品移至某一合适地点保存,运输和保存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投资人承担。
第一五条项目整体移交
在本项目最后一项单项工程移交完毕之日起一四日内投资人应将拥有的与项目有关的且其费用列入回购款中的有形资产移交给回购人。当最后一项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协议规定的文件后,回购人应接收全部工程,并颁发项目的整体移交证书,至此,项目整体移交完毕。
第七章缺陷责任
第一六条缺陷责任期
完成收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为在单项工程验收之时或之后尽快使施工文件或工程符合协议要求的条件(合理的磨损除外),则应:
(一)投资人应切实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任何工作;
(二)投资人应在该单项工程合同的维修期内进行修正、重建和补救缺陷或损害的所有工作;
(三)若该缺陷或损害致使回购人基本上无法享用该单项工程或部分工程所带来的全部利益,对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那部分工程,经双方商定期限完成履约合同,并按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
(四)若此类缺陷或损害不能在现场迅速修复时,在回购人的同意下,投资人可将有缺陷或损害的工程的任何部分移出现场进行修复;
(五)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复可能影响到工程使用时,回购人可要求重复必要的检验。该要求应在修复缺陷或损害后二八日内通知投资人;
(六)如果回购人要求的话,投资人应在其指导下调查产生任何缺陷的原因。除非此类缺陷应由投资人负责,否则,调查引起的费用可加入回购款中。
缺陷责任期
投资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回购人的项目工程在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一年。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从验收合格起始日起算。投资人应在与总承包人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投资人应在工程验收之前,与总承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在移交时将前述质量保修书的权利转让给回购人或其委派人。
第八章回购款的计算、调整和支付
第一七条回购款计算调整
回购款的计算
回购款由本协议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概算总价(不包含土地使用费)、管理成本、税费、融资成本、其它费用和利润组成。
(一)概算总价:是由回购人、投资人、投资监理人三方确认的,审计部门认可的该单项工程的概算总额;
概算总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包含土地使用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六部分组成。
(二)管理成本:指还款期的项目公司管理费用;
(三)税费:为投资人投资建设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除去所得税外的各种税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四)融资成本:指一切用于该单项工程筹融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费用和融资管理费。融资管理费以累计未偿还的回购款(以复利计)______的计取;
(五)其它费用:指未包含在上述四项中的、在该单项工程的建设中发生的一切合理的费用;
(六)税后利润:按上述五项价款总额的计取。
回购款的调整
除下列情况外,回购款不予调整。回购款的调整应于验收完成日至回购完成前进行。
(一)如回购人争取到税收优惠政策(指云南省重大工程缓征建筑安装营业税、工程回购款免交营业税及附加),投资人对云南省重大工程缓征建筑安装营业税(如果有)、工程回购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单列报价,按国家有关规定核算后在回购款中扣除;
(二)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回购款应根据有关法律、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三)重大变更:重大变更在报回购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且在此设计变更的规模和标准引起的总投资的变化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
(四)政府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政府部门正式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时,所发生的物价调整全部费用计入本项目协议回购价款内;
(五)如果在项目协议生效日期之后,由于我国的立法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减,则回购款应作相应调整。此类立法指一切法律、指令、规章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细则。如果投资人由于此类在协议生效后所作的立法变更而遭受延误(或将遭受延误)和(或)承担(或将承担)额外费用,投资人应通知回购人;回购人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同意或决定:
(a)投资人有权获得的任何延长的工期;和
(b)有关额外费用的总额,并将之加入回购款,同时相应地通知投资人。
(六)回购人同意认可的施工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
(七)由于不可抗力或非投资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引起增加的费用;
(八)利率的变化引起增加的融资成本。
第一八条回购款支付
回购款的支付
在每个单项工程移交后的二八日内回购人向投资人支付不少于移交完毕单项工程的回购款;
该单项工程的剩余回购款在第一次约定支付回购款日期后的______内支付。
回购人在支付单项工程回购款余额时,应扣除相当于本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五%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返还给投资人。投资人应提前通知回购人要求付款。
回购人对投资人超出建设规模和设计标准要求及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不予支付。
支付延误
如果回购人延误支付回购款,投资人有权就未付款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零零%收取延误费用,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应付期限的六零天,如此时间内仍不能支付,则投资人有权就未付款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五零零%收取延误费用。并且回购人不得损害投资人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偿。
投资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可变费用的所有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回购人或国家审计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供工程审计所需资料。
第九章各方的一般义务
第一九条回购人的一般义务
遵守法律和合同
回购人任何时候均应遵守有权部门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的规定以及为本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和有关协议。
支付回购款
回购人应按照协议规定向投资人支付回购款。
协助批准
在投资人提出适当和及时的要求时回购人应尽最大努力协助投资人从有权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所需的一切批准。回购人应在现行规定制度要求的可行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有关保持和延续这些批准的审批过程,减少投资人为获得保持或延长这些批准的各级有权部门审批环节。
回购人还应确保使投资人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
协调和配合
回购人应积极配合投资人协调与工程相关各方以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法律和条例变动
如果在项目协议生效日以后,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对投资人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投资人可书面申请调整回购款或者调整本协议的其他条件,投资人应在根据本条规定提出的任何通知中详细地表明这类变动所造成费用增长情况及投资人建议如何应对这类变动的意见。回购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投资人处于与其变动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合同权益相当的地位。
从项目协议签订之日到回购期届满前,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在此期间发生变化,回购人应调整回购款。所做的调整仅限于由投资人支付的税款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未曾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征地和拆迁
回购人应负责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等相关工作。
第二零条投资人的一般义务
遵守法律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投资人应始终遵守_政府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投资人应经常取得与适用于本项目已公布的法律、条例和法令有关的一切必要的资料。并始终被视为对这些资料有充分的了解。
投资人为本工程签订的工程文件、融资文件等所有法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工程建设期及回购人回购期应依法纳税。
全面管理
投资人全面负责本项目下所有工程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对总承包人与施工监理人的监督管理,与工程范围内各有关单位的协调等,回购人应全力支持与帮助,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投资人应根据协议规定的期限统一安排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期节点合理协调、管理。
资金管理
投资人应在___________设立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银行专户,并确保该帐户内资金余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根据项目各项工程进展需要,投资人按月提前七天向回购人提交融资计划执行情况表,报投资监理人备案,并随时接受回购人的监督检查。双方应共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保证工程用款的需要。
除非经回购人明确批准,投资人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它权利和权益设定任何质押、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
法律和条例的变动
如果在本项目的工程协议生效日之后,中国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投资人的重大变动,回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对本协议条件进行调整,以使投资人处于与其在这类变动前所处经济地位基本相同的地位,投资人不得拒绝。
如果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后,中国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回购人的重大变动,投资人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对本协议条件进行调整,以使回购人处于与其在这类变动前所处经济地位基本相同的地位,回购人不得拒绝。
第二一条环境及文物
环境保护
投资人应保持各项工程的现场(包括土壤、地面和地表的水和空气)免受环境污染,保护现场和周围的环境,并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建设期间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建筑及住户的干扰。
投资人责任的例外:对下述情况引起的空气、地上或水(项目建设用地之上、下或周围)的污染,投资人不负责任:
(一)生效日期或之前存在的;
(二)由于非投资人原因引起的。
由上述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或所提起的索赔,回购人按国家相关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给投资人合理补偿。
补偿应与有关的还本付息(如有)时间相一致。如果是投资人的经常性支出,补偿的支付应与投资人实际发生开支的时间相一致。在所有情况下,补偿的计算应考虑到(除其它事项外)给投资人带来的所有税务后果,不论是不利的还是有利的。
付款到期日
除非有其它明确规定,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应由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书面支付要求后的一四日内支付。
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
投资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建设施工期间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和遗址、历史艺术珍品以及任何其它具有考古、地质和历史价值的物品。投资人应在任何这类发现后立即将有关发现及其已经或提议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通知回购人。回购人在收到此类通知时,应迅速核准投资人采取或提议采取的保护措施或就要求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发出书面指示。投资人应以应有的小心谨慎实施要求采取的这些措施。采取这些保护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回购人承担。因采取这类措施而造成的项目时间表的任何延误,应适当延长施工期作为补偿,因时间的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回购人承担。
第二二条项目文件及保险
项目文件的协调
投资人应确保一切项目文件、融资文件、项目公司章程、本协议项下要求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由投资人与回购人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相关文件同本协议保持一致:
(一)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二)包含使投资人能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本协议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由回购人向投资人提供的文件和计算机程序,或者在这些文件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发展的文件和程序,是属于回购人的财产。上述各项的所有复制件均适用同样的原则。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由投资人用于本项目之目的。除非回购人和投资人另有协议,否则这类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复制件应在建设期结束之际归还回购人。
由投资人向回购人提供的文件和计算机程序,或者在这些文件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发展的文件和程序,是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上述各项的所有复制件均适用同样的原则。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由回购人用于本项目之目的。在项目移交给回购人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后,回购人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有权使用仅与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有关的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复制件,并将获得全部付讫、免交许可费或使用费来使用这类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复制件。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总承包人、监理人、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保修期最后一天之后的五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应影响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发布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出版物。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投资人应要求总承包人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并使其在单项工程开工日至移交日之间保持有效,投资人应向回购人提供保单和有关保险费付款凭证的副本。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资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投资人应加强理赔工作,如因投资人原因理赔不利或漏保,对回购人造成损失,投资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
投资人应保障回购人免于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承担因侵犯任何专利权、已注册的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一切索赔。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三条不可抗力及影响
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
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该事件
(一)在签订本协议时是不能合理预见的;
(二)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
每一事件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范围内,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
(一)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风雨、海啸、大雾、海冰、暴雪、台风或龙卷风;
(二)流行病、饥荒或瘟疫;
(三)战争行为(无论是宣战的或未宣战的)、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_、恐怖行为;
(四)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五)全国性、地区性或行业性罢工;
(六)有权部门对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实行的没收、征用、充公或国有化;
(七)有权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或
(八)国家或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
若发生上款所述的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有权中止履行。前述不可抗力只有在宣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协议订立时不能在合理范围内预见到这种情况或不能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或其后果时才构成暂停权。宣称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不再存在后尽快恢复对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履行。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情况影响的一方应在知道不可抗力之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说明这种不可抗力情况所造成影响的详细情况,包括这种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的日期和估计停止的日期及其对该方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影响。
不可抗力造成的支出和延误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对其造成的支出。
如果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履行了第条的通知程序,本协议中规定的履行某项义务的任何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该项义务产生影响的相同时间相应顺延。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并决定为减少不可抗力给每一方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的手段。
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以第条的规定为前提,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九零天,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者同意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一八零天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灾害保险和项目的修理
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的实质性损坏,使投资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并且该项损失无法通过保险得到赔偿,或者保险赔款额低于损害修复总支出的百分之七十(七零%),或者根据保险条件,本项目或其项下的任何单项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被宣告为全部损失,除非不能得到保险赔偿的原因是由于投资人未根据本协议规定保持保险,投资人无义务完成建设或修复建设工程,直至双方就完成工程或修复的条件达成一致,以使投资人基本保持与发生该不可抗力之前同等的经济地位。
如果回购人要求投资人完成建设工程或者修复项目,或者虽经回购人要求,但投资人未能或拒绝完成建设工程或修复项目,则任何一方可以在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如果回购人同意进行补偿,该补偿应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付款到期日按条规定。但是如果双方未能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一百八十天内就补偿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或经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则任何一方可经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
第二四条双方合同转让
由回购人的转让
回购人在未事先征得投资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由投资人的转让
投资人在未征得回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但是为了项目融资的目的在回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向贷款人转让其权利和权益或设立担保除外。投资人在未得到回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以及对本工程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它担保。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
第二五条解释规则
合同文件
本协议包括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每一份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本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如有歧义,应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双方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一)其它部分仍应保持有效;并且
(二)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二六条争议解决
定期讨论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定期举行会议,原则上每两月一次,以讨论建设工作的进度,从而确保本协议的充分履行。
友好解决
如果双方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对其中任何规定的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根据任一方提出的要求迅速举行会晤,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索赔。
若无法根据上述款友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有权在云南省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的履约
各方在将争议或索赔提交诉讼直至判决书公布之前,均应继续履行各自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的一切义务,但不影响根据该判决书进行最后调整。
继续有效
本项目争议的各项诉讼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七条其他规定
义务的分别性
本协议所规定的各方的责任、义务和赔偿责任均为各方各自的义务。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应解释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由面呈、公认的快递、邮寄、电邮或传真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各方:
回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电邮或传真号码。下述情况应视为已发送或寄出:
(一)如用信件进行的任何通信是由专人递交时,为通过公认的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送达至上述地址;
(二)如用电邮或传真形式进行的任何通讯则为以上述地址或号码正确发出时,但应索要回执作为发出的证据。
如果一方的地址和/或收件人更改时,应在新地址和/或新收件人启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不予放弃
除非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否则,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被视为已由任一方放弃。任一方未能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利用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并不应该被解释为今后将放弃任何这类规定或放弃任何这类权利。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八条对投资人的优惠条件
回购人承诺,在__________行政区划内的____________项目实施中,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享有优先权。
回购人:(公章)投资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一、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公司人民币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出资设立该公司、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该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该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活动。
五、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三、作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在乙方自身作为该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该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小于甲方实际股份比例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五、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六、在甲方拟向该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XX(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用乙方资产抵顶丙方在甲方的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用自己名下可支配的三三零万元合法资产(详见抵债清单及评估报告)抵顶丙方在甲方的贷款二零零万元。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三三零万元资产(详见抵债清单及评估报告)该抵债资产直接用于抵顶丙方二零xx年二月份从甲方贷款二零零万元。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须立即消除丙方二零xx年二月份从甲方贷款二零零万元贷款,并为丙方出具该项贷款的还清书面合法证明。
三、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须保证提供的抵债资产合法完整,并保证在甲方接受前后的保管及维护,如抵债资产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或扣减相当于损失额的抵债金额。乙方在甲方接受前可以使用抵债资产但不可私自对外租赁转让更不可拆除变卖抵债资产。如遇国家政策规划征用拆迁该抵债资产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该抵债资产得到的相应赔偿款应足额给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拖欠。乙方对该资产享有变现优先购买权。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抵债资产进行接受前后的复核、验证权,享有协议签订接受后对该抵债资产的所有、使用、支配、转让、变现权,如遇国家政策规划征用拆迁该抵债资产时应及时享有该抵债资产的全部补偿权,甲方在接受该抵债资产后须立即消除丙方的贷款手续,并向丙方出具相关的书面消除贷款证明。(因乙方未说明的抵押物的缺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者扣减相当于损失数额的抵债金额。
三:丙方有义务在乙方抵债资产不足以抵顶甲方债务时补足部分差额,并有义务督促协助甲、乙双方完成以资抵债过程,丙方有权对该项抵债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对在甲方贷款手续消除后的确认权。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内容条款,三方可共同到国家公证机构进行协议公证。
甲方:XX
乙方:XX
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三资产抵债协议书
贷款人(甲方):XX
借款人(乙方):XX
为解决乙方所欠甲方债务事宜,双方就乙方债务偿还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确认条款
双方共同确认,截止XXXX年XX月XX日,乙方累欠甲方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大写)XX元,其中本金(大写XX)元,利息(大写XX)元。
二、抵债条款
一.抵债责任人
乙方作为债务人,甲方同意乙方按下述第二项约定偿还其累欠甲方的债务。
二.抵债物及抵债额
乙方自愿将有合法处分权的资产抵偿甲方债务人民币(大写XX)元。
三、乙方的保证
一.确保自己对抵贷资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并无其他任何产权纠纷。
二.确保抵债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三.确保甲方不因该抵债行为受到乙方其他债权人的干扰。
四.承担因无处分权和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抵债物的交付
一、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有权对本协议书项下的抵债资产进行处分,或将抵债资产进行转让。
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要立即向甲方或甲方所确定的受让人交付本协议书项下抵债资产。
五、资产抵债行为的生效满足下列条件,本协议所约定的抵债行为正式生效。
一.甲方顺利完成本协议书项下抵债资产的转让或足额收到转让款。
二.甲方得到抵债物已交付的书面证明。
六、债权债务的消灭本协议第五条所确认的抵债行为生效后,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视为清偿完毕。
七、如本协议所确认的抵债行为未生效,本协议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有权按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
法人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XX
法人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债权债务,办理解押事宜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与_________于二零xx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终止。
二、 甲方债权总数额为人民币___万元整(大写:___圆整)。二零xx年___月 日,乙方已偿还甲方人民币___万元整(大写:___万圆整)。
三、 本协议签订当天,甲方配合乙方办理___有限公司股权解押手续。乙方于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向甲方现金支付人民币___万元整(大写:___万圆整)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条。
四、 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___土地解押手续,甲方需协助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一同办理,办理完毕后,甲方需将全部质押、解押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函、银行转款凭证等全部相关凭证原件)交给乙方。手续交接完毕后,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人民币___万元整(大写:___万圆整)。自上述土地、股权的质押解押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双方全部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五、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
二、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者发生损害、损失、赔偿、诉讼仲裁、义务、责任等,违约方需全面赔偿;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协议约定事宜,否则甲方应全额退
四、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受让(回购)的债权不能顺利实现或给乙方及借款合同上的其他保证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下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已支付总金额三零%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于所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内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的终止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之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附件: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
电话:
法人代表:
乙方:
电话:
法人代表: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本公司名下的计平米(祥见附件:房产明细表)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确定该批产权商铺出售均价为 元∕平米;出售总价为: 。
二、乙方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万元,回购该批商品房。乙方无条件同意将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约定条款由甲方回购,同时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行终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在本协议约定期限 年 月 日止,若甲方没有将回购本合同项下购房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有权自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商铺,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回购房产价款。甲方在同等回购房产的条件下有优先购房权。甲乙双方若协商不成,甲方则无权干涉乙方的处置方案,并需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移交等相关售房手续及工作,在约定回购期限一个月时,仍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完成购房相关的手续及交接工作,则视为甲方违约。
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房产,双方在出售,回购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交易等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生效时,同时需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至该房产所属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售房产备案登记。乙方按约定的期限内将全额购房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生效。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出售、转让,赠予等任何瑕疵。甲方对已本合同项下已对外出租的房产,必须由承租人签署放弃承租权承诺书。涉及房产所发生任何变动,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本协议项下所用条款,甲乙双方一经签署生效后,严格遵守。若发生违约,违约方除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对方二零%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一、 无锡华尔兹科技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出资共同设立(其中甲方占注册资金的五六%,乙方占注册资金的四%、丙方方占注册资金的二零%、丁方占注册资金的二零%),现甲方向丙方回购股权中的一零零%计一五零万元、向丁方回购股权中的一零零%计一五零万元;
二、 回购价格:以丙、丁两方出资额为基础,按年增值一二%计算当前价值,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 。分期出资额的按照各期出资额和实际出资额时间分别计算。
三、 回购方式:由甲、丙、丁三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本协议第二条计算确定,甲方以现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 股权回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评估、审计、工商登记)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本协议经甲、丙、丁三方签章,并经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国有资产监督部门批准后生效;
六、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持一份,丙、丁放各持三份,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丁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八篇
资产收购协议模板
当事人双方
资产转让方: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甲方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位于市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房屋所有权
位于市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
三、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四、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五零%,即人民币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五零%,即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零日完成。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三零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条款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二)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三)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四)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二)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一零%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一零%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一、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二、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五、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九篇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回收乙方所购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 年 月 日出售给乙方的坐落于 。 上述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 年 月 日之前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乙方所购买房产的总房款。回购时,如若有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由出乙方负责向银行偿还。实际回购房款不包括以下费用:
一. 房屋装修费
二. 各种税费:
①契税 ②物业维修基金
③手续费 ④评估费
⑤抵押费 ⑥公证费
三. 甲方替乙方支付首付款
四. 按揭贷款利息
五. 入住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
①采暖费 ②物业费
③维修金 ④煤气安装费
⑤视听费 ⑥垃圾清运费等
五、回购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 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和公共设施,不得对所购房屋装修及门窗、管线等设施有恶意破坏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二.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回购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三. 以房抵债的房屋不在回购范围内。
七、回购程序:
一. 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有乙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夫妻)签字,并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此《协议书》。
二. 甲方公司销售部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三. 甲方公司工程部门、物业公司、监理公司到拟回购的住宅进行勘查。
四. 在拟回购的住宅符合本《协议书》要求,乙方携带物业公司出具的各种缴费证明到甲方办理回购手续,甲方在七天内给予办理完毕。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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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第十一条 特别条款
一、乙方同意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后,甲方行使回购权之前,甲方有权利对上述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处分。
二、转让或者处分所得归甲方所有。
三、如该房产转让的,甲方应当在该房产转让后三个月内行使回购权,并按本协议第五条支付回购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行使回购权后,逾期支付回购价款的,应当按当期应付回购价款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回购权而被乙方拒绝的,乙方应当支付回购价款的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一、本协议独立于《房地产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回购协议书范文篇三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确保双方权益,促进双方事业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额度:
原则上此次借款来源由甲方负责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乙方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房产作为回购房源,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额度为 万的借款担保(以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生效的金额为准)。
二、借款形式:
此次借款形式为房产担保,签订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回购协议或商品房认购协议。如到期无法还款,购买方和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或购买方的指示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不还款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生效。
三、回购价:
双方协商此次借款原则上房产价格为:住宅 元/ ㎡,商铺 元/㎡,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
四、借款费用:此次房产担保借款期限为陆月,月息月,担保费为月,利息按月支付,担保费一次性扣除。评估费等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此次借款资金来源为甲方负责关于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提供者,放款条件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好书面备案手续或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之后,在乙方未违约并及时还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预售解除手续。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开发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股东身份证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提供购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于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购买人的要求未融资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乙方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备案手续,否则从不能按期办理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备案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日付违约金百分之一;
三、乙方应在回购日前及时将购房款退还购买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从不能按期还款日起按合同金额日付购买方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直至还清款项或给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
四、乙方应及时办理回购房产的产权登记备案证;
五、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借款的监督管理,若乙方出现影响还款的重大事由,甲方及资金提供者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六、如到期未还款,买方选择办理房产证或甲方替乙方向买方偿还欠款,买方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要求办理房产证的,或甲方及买方要求处置房产的,乙方应配合协助办理过户或处置手续,否则乙方从违约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日付买方、甲方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直至处置完毕或给买方、甲方办理完毕房产证;
七、乙方若未还款的情况下擅自自行解除预售登记的或与行政部门及其他第三人串通导致预售被解除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立即要求乙方还款或办理过户,并由乙方分别赔偿甲方和购买方借款金额二零%的重大违约事项违约金。
八、特别事项:以上违约金为惩罚性质且可分别计算,如违约乙方自愿交付,乙方放弃向法院申请减少的权利;
九、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若购买方及甲方发现借款用途与约定不符,甲方及购买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零、乙方可以部分提前还款,但需提前一零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及购买方,同时按照还款额另外支付一个月利息。
六、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
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方未确认前,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日付守约方千分之五的逾期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质,乙方放弃向法院申请减少的权利)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处理
一、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二、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回购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三、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
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以回购。而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交易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等。
由于回购交易双方都有风险,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机构之间进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可以规定在所提供的资金数额与所提供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定的差额。
回购协议有两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证券的买卖和回购使用相同的价格。
协议期满时,按约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费用;另一种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而不同的是即时融资提供者的合理回报率。扩展资料:回购协议的特点:一、资本收益和流动性的结合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
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供资安排,自由与借款人签订xxx次日xxx或xxx连续合同xxx回购协议,以增加资金的回报,但条件是资金可随时为其他目的收回。二、提高了长期债券的流动性,避免了证券持有人因出售长期资产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有强大的安全。回购协议的一般条款较短,并有一零零%债券作为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提取资金,以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四、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放贷,则可以获得利差。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_(以下称“中国”)
市订立: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转让
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 年 月 日)将有关企
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二.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三.自本协议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
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
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转让资产
一.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固定资产见附件固定资产列表。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一)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二)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二.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见流动资产列表。
第三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甲方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五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双方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以 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
二.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 负担。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一.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二.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三.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四.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五.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六.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七.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九.负债
(一)除已在经 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二)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三)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诺;
(四)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一零.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一一.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一二.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一三.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一四.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二.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股东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三.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
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
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
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二.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
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
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
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一.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三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文本
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三.如甲方在第五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或营业场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或营业场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了《艺术品买卖合同》(以下如无特别注明,所称买卖合同均指该合同)一份,就乙方向*方购买陶瓷艺术品事宜达成一致,由于*方经营管理“将*文化陶瓷纪念馆”,考虑到纪念馆经营的发展前景,现双方就所购陶瓷艺术品回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回购协议书。
一、回购陶瓷艺术品:
本协议的所称的回购陶瓷艺术品指*方销售的。
二、回购期限:
(一)乙方根据买卖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支付全部款项后的三年内。
(二)在回购期限内,如乙方需*方回购,乙方需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并在回购期限内将回购陶瓷艺术品交付*方。超过回购期限,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或未将回购陶瓷艺术品交付*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陶瓷艺术品被回购权利。
三、回购价格:
原则上由*方在三年期满时进行回购,如乙方提前申请回购,应在取得*方书面同意后,根据*方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回购价格的计算基准点来确定回购价格。具体如下:
(一)如在一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二)如在一年后(含一年整)至两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三)如在两年后(含两年整)至三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四)如在三年满的时候进行回购,则回购价格为:;
四、回购标准:
(一)回购的陶瓷艺术品,应为*方所售出之原物且无任何缺损或品质变化。(二)为便于鉴别,在交付乙方后,双方应当拍照存样(应由双方于陶瓷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五、不可抗力
本协议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一)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八、补充与附件
(一)双方商定回购标的物由第三方进行存管;存管费用由方承担;具体存管事项由双方与存管人协商确定。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作为_____年____月___日《艺术品买卖合同》的从合同,如主合同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则本协议自然终止。
(二)本协议自*、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编号为 ______ 的苗木销售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售的“邦博”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数量、规格、价格及质量要求
甲方所回购大苗的数量、规格、价格及质量要求具体如下表:
说明:
①本合同的回购单价是指上车价,起苗、包装、上车、检疫费由乙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的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带直径二零cm、厚二零cm以上的杯装土球。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货方法
交货地点: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货车可行驶的公路边。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二零__年三月一日至二零__年三月二零日向甲方分批交付“邦博”牌大苗。
验货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种植地按本合同的规定标准现场验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购大苗检验合格后当天内预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总金额的三零%,余额在苗木全部提走后的当天内全部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免费提供三年内苗木种植管理的技术指导。
二、苗木自种植起的三年内,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的规定回购由乙方种植达到合格规定规格及质量要求的“邦博”牌大苗,但非“邦博”牌小苗长成的大苗,甲方有权拒绝回购。如发现冒充行为,则甲方有权决定拒绝回购所有的该批大苗或者选择回购该批大苗。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三年内回购达到本合同规定和质量的“邦博”牌大 苗。
四、乙方应自觉维护“邦博”苗木的品牌权,不得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一、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到时不回购乙方种植的达到合同规定规格及质量的“邦博”牌大苗,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不回购的合格“邦博”牌大苗苗款三零%的违约金(单价以本合同规定的回购价为准)。
二、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按时付款,则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倍的罚金给乙方。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以非“邦博”牌的大苗冒充“邦博”牌的大苗甲方回购,则需支付给甲方冒充“邦博”牌大苗总苗款二零%的违约金,并有权拒绝回收所有该批大苗或有选择地回购该批大苗。
四、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进行销售,则甲方除了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继续以“邦博”的品牌进行销售并就该冒用“邦博”品牌的行为进行赔偿外(赔偿额以冒充“邦博”品牌的苗木销售额的二零%计),对其假冒行为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赔偿还不能弥补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必须对受损失的一方进行进一步的赔偿。
六、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则贻误通知的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事宜
一、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培养大苗,则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并签订续培协议。
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三、如果三周年达不到甲方回购规格,回购时间顺延壹年〔即至二零__年四月三零日止〕,超出顺延时间甲方有权不予回购。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协议范本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个人资产回购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回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回购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回购权
乙方充分了解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因为甲方经营遭受到暂时性困难而不得已的行为,故同意甲方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一段时间内有权对该合同所出卖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行使回购权。
二、回购标的
甲方回购标的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第一条所列之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该房产”)。
三、回购权行使期限
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在该期间甲方随时有权回购该房产。
四、甲方回购方式为
五、回购价格及付款时间
六、交付期限及交付标准
一、该房产在回购时如尚未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甲方不再向乙方交付。
二、该房产如果在回购时已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立即交付给甲方。乙方保证交付时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
七、税费承担
因该房屋买卖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该房屋产权手续的办理
该房屋的产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协助。
九、乙方保证
一、在回购权行使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房产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抵押、出租给第三方或者在该房产上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
二、如甲方行使回购权时该房产已经处于乙方管理或者控制之下,乙方保证该房产与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由甲方向乙方交付时状态相比较,未受到任何形式的毁损。
十、房屋拆迁的处理
一、如《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拆迁人对该房屋给予的拆迁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二、如该房产全部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在领取补偿款后,甲方应当返还乙方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而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三、如该房产部分拆迁,则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标的为该房产尚未被拆迁或者尚未被国家征用的部分,回购价款仍然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确定。
第十一条特别条款
一、乙方同意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后,甲方行使回购权之前,甲方有权利对上述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处分。
二、转让或者处分所得归甲方所有。
三、如该房产转让的,甲方应当在该房产转让后三个月内行使回购权,并按本协议第五条支付回购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行使回购权后,逾期支付回购价款的,应当按当期应付回购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回购权而被乙方拒绝的,乙方应当支付回购价款的%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其它
一、本协议独立于《房地产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__投资协议》及《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一、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______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___%)×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______年____月__日)到回购日天数/三六五—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二、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本协议签订后二日内支付回购款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支付回购款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付清余款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回购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将“_______公司”所有相关文件材料移交给乙方。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
乙方(债权人、转让方): 鉴于: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一.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计 元(计算方法为:购房款+购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项之日月 %的利率);
二、甲方承担并支付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三、其他费用合计 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程序
一.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一零日内通知乙方,并在一零日内支付回购款。
二.乙方收到款项后三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一.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三零%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二.乙方另行出售、处置上述所购买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三.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四.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 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五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八篇
P二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
P二P回购担保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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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担保合作协议
重要提示:本合同文本为甲方的格式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选择适用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合同序号:
签署地: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XXXXXXXX互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省XXXX市室
电 话:xxxxxxxxxxxxxxxx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鉴于: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
上,本着为加快发展步伐,共同促进双方事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 义
一、借款人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是指通过乙方先期考察后推荐给甲方,以自己合法拥有
的物或权利作为担保,通过甲方提供的借贷咨询服务(通过甲方或甲方拥有的“XXXX所”平台)从而获得融资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出借人
本协议项下的出借人是指通过甲方或甲方拥有的“XXXX所”平台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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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
三、资产
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包括:
(一)是指上述出借人通过出借的方式或者购买债权的方式获得的物或者权利;
(二)借款人应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费、管理费、审核费、评估费等)。
四、回购担保
指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时,出借人亲自或者委托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详见附件一),乙方在收到出借人或者甲方发出的回购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向出借人、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回购资产,出借人、甲方则向乙方转让资产的交易行为。
第二条 合作事项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向甲方推荐优质的借款人,由甲方为借款人提供借贷咨询服务,负责关于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提供者;同时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保证,对出借人、甲方获得的资产进行无条件回购。
第三条 合作额度
一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生效的金额为准,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进行担保。
二、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的服务费用(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借款咨询与服务协议》生效的金额为准,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进行担保。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回购条件
一、担保方式
乙方通过与出借人、甲方签订《回购协议》的'方式对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对出借人、甲方获得的资产进行无条件回购。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甲方有权依据协议要求乙方办理回购手续。
二、担保期间
(一)借款人履行《借款协议》项下债务期限,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由《借款协议》确定。
(二)借款人履行《借款咨询与服务协议》项下缴费期限,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由《借款咨询与服务协议》确定。
(三)担保期间为两年,自主债权清偿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三、担保范围
(一)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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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a)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罚息、保险费、保证金、赔偿金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b)资产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损害。
(二)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咨询与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费、管理费、审核费、评估费等)。
四、回购条件:
(一)出现《借款协议》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之时;
(二)借款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对出借人还本付息或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三)借款人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清算时。
满足前述任一情形,回购条件即成立。回购条件的成立与协议所指资产状况如何无关(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毁损等)。
五、当乙方履行完回购责任后,出借人亲自或委托甲方将相应的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明确同意:鉴于资产在借款人的实际占有控制下,而出借人又无法对 资产实施有效监控,出借人不向乙方作实物交付,出借人仅以向乙方交付资产凭 证和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向乙方交付资产。乙方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资产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所有权变更产生的全部税费、手续费。
六、乙方自行将资产取回,因取回资产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回购价款
乙方以借款人的全部债务作为回购价(包括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应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关于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提供者,单笔放款条件为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在借款人未违约并及时还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单笔回购担保解除手续。
二、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
三、甲方和出借人在收齐乙方的回购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资产凭证和债权转让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回购过户手续;
四、担保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如实提供。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回购条件成就时,乙方须承担起担保责任,负责向出借人和甲方支付价款,回购资产;
二、乙方对推荐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借款行为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出借人和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对出借人通过出借方式或购买债权方式取得的资产使用情况负有监管义务;
四、乙方应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向出借人还本付息和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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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服务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并协助催收。对于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若出现违约行为,乙方承担第一回购担保责任并无条件回购;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一)乙方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二)乙方的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三)乙方的重大资产有可能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或因其他原因可能损毁、灭失;
(四)乙方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清算;
(五)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六)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乙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三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回购责任、支付回购款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回购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出借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和出借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特别声明
乙方完全了解《借款协议》、《借款咨询及服务协议》、《抵(质)押协议》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取得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合同修改、变更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协议》条款(包括本金数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等),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乙方同意仍由其以回购方式对变更后的《借款协议》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借款人应付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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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等(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借款人的债务的,乙方仍应就变更后的《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方未确认前,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日付守约方千分之五的逾期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质,乙方放弃向法院申请减少的权利)
第十三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变更前地址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均视同送达。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条款
如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署地以本协议文首所载签署地为准。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本协议中任一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补充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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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续合作的,可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附件:
一、《回购通知书》;
二、《款项支付表》。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部分)
甲方: XXXXXXXX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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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回购合同范本 第一九篇
甲方(转让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
营业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债权债务,办理解押事宜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与XXX于X月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终止。
二、 甲方债权总数额为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圆整)。二零X月 日,乙方已偿还甲方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万圆整)。
三、 本协议签订当天,甲方配合乙方办理X有限公司股权解押手续。乙方于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向甲方现金支付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万圆整)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条。
四、 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X土地解押手续,甲方需协助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一同办理,办理完毕后,甲方需将全部质押、解押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函、银行转款凭证等全部相关凭证原件)交给乙方。手续交接完毕后,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X万圆整)。自上述土地、股权的质押解押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双方全部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五、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
二、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者发生损害、损失、赔偿、诉讼仲裁、义务、责任等,违约方需全面赔偿;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协议约定事宜,否则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已支付总金额三零%的违约金;
四、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受让(回购)的债权不能顺利实现或给乙方及借款合同上的其他保证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下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已支付总金额三零%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于所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内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的终止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之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附件: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