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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质押合同范本(大全)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篇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篇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一.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二.质押股权金额为

三.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一.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二.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三.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四.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五.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六.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一.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二.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三.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一.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二.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篇

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质押标的

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 出具的编号为 仓单质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条 质权生效

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质押标的背书后交甲方占有,质权生效。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质押标的对下述债务担保:

(一)甲方代向清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等)。

(二)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债务。

(三)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四) 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现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拥有合法资产、经营业务;

(二)乙方保证其质押于甲方名下的仓单合法有效;仓单不存在任何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或瑕疵;

(三)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为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库存管理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权甲方在仓单质押期内甲方可对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并协助甲方完成。

第六条 乙方义务

在本合同反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述义务:

(一)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

(二)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质押仓单所记载仓储物的存放地点。

(三)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出现毁损的`乙方应当及时补足仓储物。

(四)乙方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类型,修改章程,或在财务、人事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第八条 质权实现

下述条件成立时,甲方有权行使所质押的权利:

(一)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代其偿还欠款;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且拒绝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损失;

(三)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

当上述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以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并以所得价款甲方优先受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甲方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二)乙方因隐瞒质押标的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过抵(质)押等情况,给各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或在本合同第四条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条(一)、(二)、(三)项之约定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与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一零%作为违约金。

(五)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一)、(二)、(三)项之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与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一零%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 质权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义务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质押通知书并返还所质押的仓单,甲方对乙方的质权解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有限公司成立后,将 万元的股份(占 %)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一、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某有限公司的验资帐户内;

二、还款时间为____年__月___日以前。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注入×××有限公司。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一、在×××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 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二、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二、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四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乙方认为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质押财产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零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二.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三.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六.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三.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质押财产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出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乙方(质权人):

住址:身份证号:

手机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已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自己与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二、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三、已反复阅读并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对《借款合同》条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误解事项。

四、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立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及其与质押标的股权相对应的资产抵押、变卖、馈赠,或转让给除乙方外的

第三人。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担保方式及数额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方式为:以所持企业股权的出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依据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币(大写)(小写)本金及其从属债券。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一、《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期间为:自年日起至月____日止。

二、质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担保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和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第五条出质权利

一、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如下:

甲方出质人持有的一零零%

二、甲方出质标的权利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押权时的估价依据,并不因此而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一、本合同项下出质标的权利的权利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年月____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二、借款人履行主债后,乙方应当及时将所保管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交甲方复位。

第七条质押登记

一、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须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登记事项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质押的实现

一、《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偿,乙方有权凭借本合同,无需经过出质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行使质押权,以实现债权的有限受偿。

二、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追收、实现债权,甲方、各担保人及其参股的法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处置甲方出质的股权,在实施股权处置以前,该股权项下凡与乙方无关的债务由出质人按股份比列承担债务清偿。乙方或股份受让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担股权处置日前,其权益所在企业发生的与乙方无关的债务。股权出质人可以监督股权处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预乙方按约定程序合法出质股权。

四、乙方通过拍卖质押标的股权或该股权相关的资产实现的收入,首先用于《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余额归甲方。

五、质押标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标的权益受让人办理权益交付手续。受让人对所承接质押权享有完整的资产权益,乙方不足受偿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担保人追索。

六、《借款合同》项下的质押或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额的担保。

七、从借款人违约事实实际发生的第____日起,乙方有权利对质押标的.享有无障碍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八、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无条件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提前清偿或提存

一、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但转让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担《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和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费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三、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一)实现承保、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三)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四)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

(五)破产、歇业、解散、被停顿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六)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五、甲方有本条第四项第

(一)和第

(二)款情形的,应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有第四项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六、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内的下列情形必须事前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一)以质押标的对外提供担保;

(二)以甲方名义对

第三人举债;

(三)处置与股权相对应的实物资产及债权;

(四)实施行为可能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七、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愿质押担保范围内,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额外,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九、从本合同签订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证的债务全部清偿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财务报表所载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处置。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月报表。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处分股权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借款合同》;

(二)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二、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

第三方的侵害。

三、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

四、乙方负有妥善保全权利凭证的义务。

五、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所剩愉快,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虚假,或在设置股权质押,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处置股权对应资产,或以所投资的企业名义对外举债,或以股权质押标的向乙方以外的

第三方担保债务,应对乙方拥有本合同

第四条所指债权、费用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并按所欠《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金额给付三零%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自股权出质权的凭证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规须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

第四条所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当事人主体共同确认:在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的既有约定方面不存在的争议。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约定以外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二)向质押劝人或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如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或仲裁,均不影响本合同既有约定的履行。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事项

一、股权出质担保人同意:自愿赋予质权人依法强制执行质押权的权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完整履行对放款人的债务,质权人即可直接凭借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强制向股权出质担保人形式股权质押担保权,以实现债权。质权人可以依法扣划标的股权所在企业任何账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处置标的股权相应资产,以实现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

二、出质担保人承诺: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义务,出质人自愿放弃对自己在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应尽义务的抗辩权,且愿意接受质权人依本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

第十六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居间人提请甲、乙双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间人依据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债务人和甲乙双方的意见所起草制作,并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做了全面、准确的说嘛。放款人代表和担保人均应当认真理解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有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续,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间人、质押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附件包括:

(一)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质人):乙方:

____月日____日

签约地点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六篇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行驶证正副本原件□三、身份证原件□四、身份证复印件□五、车钥匙把□六、保险□七、车船使用税□八、购车发票□九、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零。五%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_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一、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四、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_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二、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一零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一零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三、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四、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五、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一、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二、车辆过户委托书;

三、车辆交接证明;

四、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年月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七篇

动产质押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 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八篇

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债务人____的债权事项,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所享有债务人____ 借款____ 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金额为(____ )万元,同时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及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由债务人直接向乙方偿还,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全部由乙方享有。

第二条:抵(或质押)物基本信息为:____ 牌汽车一辆、号牌为:____车架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____ 。

第三条:甲方对于抵(质押)物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财产的隐蔽瑕疵,如抵押车辆的事故史、维修史、保养史等均应向乙方一一告知。

第四条:甲方需保证原债权以及抵押质押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任何权利瑕疵。并且本转让协议具有独立性,对于因抵押、质押物涉及到违法犯罪等事实,均不影响本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在签订后,甲方负责将抵(或质押)物直接交付给乙方,交付之前违章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债务人之间的原借款合同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益,乙方均应享有,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权益。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有向债务人通知该债务转让的义务,对于因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的过失过错,质押车辆非原车主质押的,涉及涉嫌包括但不限于盗抢,租赁,套牌债权瑕疵,造成乙方抵押(或质押)权债权丧失,导致质押物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扣留,甲方应立即将本合同受让款___万元,一周内(七天)退还给乙方。逾期一日赔偿乙方违约金为受让款的百分之二。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均己全部阅读并理解,自愿接受全部条款,并签字确认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九篇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传真:_______电话: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负责人:_______传真:_______电话:_______

为确保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保证金专户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币种)_______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及该第三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质权。三、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有权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甲方不应提出任何异议。

四、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五、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一)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三)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

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六、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八、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三.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四.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保证金专户被冻结、扣划,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发生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免。

六、甲方如发生分立、解散、进入破产程序、被撤销、被注销工商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保证金专户的资金权属发生争议,均应立即通知乙方。

七、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二项的约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权参加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若甲方或债务人未遵守有关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乙方有权提前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并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第八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保证金质押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

甲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 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三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一零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第五条 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第六条 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公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六零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 质权的实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合同编号:质押字第__号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荣银桥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乙方违约金、质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五零%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三)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 年 月 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 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一)乙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二、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三、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一五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一五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甲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五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五)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六)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七)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一零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一零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一五内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四、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五、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六、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一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一五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信贷业务申请书;

二、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三、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四、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五、质物权属证明;

六、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七、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八、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合同范本: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第二条、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四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七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九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一条、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 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一、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二、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一、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甲方(质权人):XXX

乙方(质押人):XXX

鉴于:甲方已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一、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三、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四、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五、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六、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XXX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七、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八、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九、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一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零、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自然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

身份证号(自然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以其所有的(有权处分的)(下称质押物)为(______)年借字第(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就此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质押物事项

一、名称

二、数量、质量

三、状况

四、所在地

五、所有权(处分权)归属

第二条双方经协商,一致认可质押物的质押价值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质押物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有关法律规定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登记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是(______)年第(______)号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质押期间乙方不得实施降低质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二、出现质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保险赔偿的,乙方应在质押物价值减少情况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不得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权任何情况。

五、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对甲方质押物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二、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质押物完整交还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款约定,按其担保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二、处置质押物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权的实现

借款期前届满,借款人未还本付息的,甲方可依照法定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共有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八篇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一九篇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_____。

二、借款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一、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二、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三、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质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押物事项

一、汽车种类及牌号:

二、车架号:

三、发动机号:

第六条质押物的保管

一、质押物由乙方保管,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质押登记。

二、甲方必须连同与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三、在质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置

一、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二、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质押车辆。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一、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二、有关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零篇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_____%,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五%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

本合同具体设计如下金额: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王利峰与华谊嘉信、招商证券之间的纠纷为例,根据相关裁判文书以及上市公司公告:

一. 二零一三年五月,华谊嘉信向王利峰非公开发行一,九七三,六三零股限售股,同时支付万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美意互通的股权。双方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了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禁售及解禁条款、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条款。

二. 二零一三年一零月一五日,王利峰将其持有的华谊嘉信一,九七三,六三零股限售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进行融资。二零一五年六月一零日,上市公司股份转增后,王利峰所持华谊嘉信股票数量增至七,一零五,零六八股。

三. 二零一五年七月,招商证券以王利峰长期拖欠融资利息等为由,起诉要求王利峰提前清偿质押融资款,并有权就七,一零五,零六八股质押股票获得优先受偿。二零一六年一月一九日,北京东城法院作出“(二零一五)东民(商)初字第一一七三五号”民事判决书予以支持。

二零一六年一零月一二日,北京东城法院对上述股票中的一五零万股进行司法拍卖,但流拍,后未再有拍卖公告。

执行过程中,华谊嘉信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中止对前述股份的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王利峰持有的华谊嘉信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招商证券是登记的质权人,法院对上述股份采取强制执行并无不当,华谊嘉信所提异议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故于二零一六年一二月二零日裁定驳回执行异议。

四. 二零一四年一二月三一日,华谊嘉信以王利峰未达业绩承诺为由,向北京石景山法院起诉,要求王利峰将其持有的七,一零五,零六八股由华谊嘉信一元回购并注销。二零一六年八月,北京石景山法院作出“(二零一五)石民(商)初字第五零八号”民事判决书予以支持。

后王利峰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东城法院“(二零一五)东民(商)初字第一一七三五号”判决书已认定招商证券对王利峰持有的七,一零五,零六八股华谊嘉信股票享有质押权,一审法院对该事实未予查证,即判决王利峰将其持有的华谊嘉信七,一零五,零六八股股份由华谊嘉信以一元回购并注销,属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期间,上述七,一零五,零六八股全部解除质押及司法查封。

二零一八年一二月二九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经重审,作出“(二零一七)京零一零七民初四九零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利峰将上述七,一零五,零六八股股份由华谊嘉信以一元回购并注销。后王利峰提起上诉,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北京一中院作出“(二零一九)京零一民终五六二五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驳回王利峰的上诉。二零一九年一一月二六日,上述七,一零五,零六八股股份过户至华谊嘉信名下。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一篇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一)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二)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三)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一)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

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二篇

一.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a.进场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b.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___________________元/只。

c.新增门店进场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a.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b.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c.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d.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三.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a.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b.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c.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元)。

四.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a.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_______%返佣(利)。

b.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_______%返佣(利)。

c.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_______%返佣(利)。

五.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三篇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 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 _____

鉴于: (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仓单提供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标的

出质标的为(以下称“仓单”)

仓单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仓单清单”为准。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法律规定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利率: ;到期日 年 月 日。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务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根据《_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确认无效,则出质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仍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仓单的移交及保管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已背书并经仓储保管人签字盖章的仓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质权人应妥善保管仓单。仓单在质押期间遗失、毁损的,质权人应立即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应按质权人要求申请挂失及补办。补办的仓单作为出质标的仍交由质权人保管。

质权人对仓单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保险

仓单项下货物已经投保的,出质人应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随仓单一并移交质权人。

质权人要求将仓单项下货物投保的,出质人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在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移交质权人。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被担保债权金额。保险费用由出资人承担。

出质人应按时交纳保费,履行维持保单有效性的其他义务。

出质人未按质权人的要求投保或续保,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维持保单有效的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如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赔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二)转为定期存款或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帐户,仍用于质押;

(三)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五条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仓单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出质人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权益等情况。

出质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仓储费用,且不存在任何导致仓储保管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

第六条 出质人的义务

仓单项下货物灭失、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出质人应及时告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仓单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出质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措施。

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仓单申请挂失及补办,不得以转让、赠与、质押或其他方式处分仓单及项下货物。

承担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拍卖、变卖而产生的费用。

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征得出质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仍应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

(二)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及其质权的其他情形。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应将所得价款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帐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支取。主债权到期末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将该账户中的价值直接受偿:

(一)出质人未按第条约定提供新的担保;

(二)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到期日。

第八条 保证条款

因下列原因导致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将仓单移交质权人占有;

(二)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

(三)出质人的其他原因。

出质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条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出质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构成违约:

(一)仓单项下质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发生其他有损质权的事件;

(二)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三)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出质人的义务;

(四)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出质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要求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仓单;

(三)要求出质人支付主债权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四)要求出质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五)依法撤销出质人损害质权人利益的行为;

(六)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的,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要求出质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出质人再次不可撤销地授权质权人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直接扣划出质人任何帐户的款项以偿还担保范围内的债务;

(七)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质人对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任何通知或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特快专递,则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四)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一) 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所附的“质押仓单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于仓单按第条约定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四篇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乙方以其应收账款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质押担保合同),为确保质权有效设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甲方或者甲方委托他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

第二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下列信息:

一、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注册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等信息;

二、乙方为个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

三、乙方确认已告知甲方自质押登记起过去四个月之内所有有效的乙方名称或者所有有效及曾经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条 若登记期限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要求的必填事项,甲方有权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即将届满而债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办理展期登记,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展期登记合同。

第四条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因登记信息错误或者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甲方经确认后即可自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无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变更登记合同。

第六条 乙方存在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质押合同的约定提前行使质权,可能或者已经造成质押登记失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重新登记,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效信息;

二、未按本合同通知甲方有关信息变更;

三、违反本合同或质押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质押合同的补充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执一份,皆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五篇

甲方(质押权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质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约事由:

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当融资,《借款合同》编号为 年衡盛借字第 号。乙方依照国家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金额、期限及费率:

一、 借款金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

二、 月综合费率: ; 月利率:

三、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借款质押合同借款期限为,自月至 年 月 日,首次申请当期为 ,具体日期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为准。并在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上予以确认(手续分期办理)。申请期限内或满后五日内乙方可提出续当申请,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新的《借款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二条 乙方以《质押物清单》(见附件一)所记载的机动车作为本次贷款的质押典当物。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对《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当金)本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等。

第四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为乙方享有所有权,且可依法处分。在向乙方质押之前,该质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抵押、保证,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五条 质押物的现值由甲方评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当的金额。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质押物所有权证书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质押物在典当保管期间内保管不善,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甲方为实现到期债权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以及质押物的拍卖、变卖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债务时,甲方有权将质押物品处理、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甲方借款。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实现质押权,不受还贷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金额: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它严重违约行为;

二、乙方参与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乙方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已设定担保物权等发生其它危及质押权实现情势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按甲方规定,乙方逾期还款,除应向甲方归还本金外,逾期还款五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计,超过五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时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计收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第十三条 依法办理质押签约和公证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债权全部实现时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若乙方不能清偿本合同约定之债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委托 拍卖有限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质押物提交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拍卖,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现已授权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约束。

第十五条 拍卖质押物所产生的拍卖收入扣除甲方的质押担保金额、拍卖费用、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经约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规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如违约,本合同即为无争议债权文书,债务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按需制备。由双方当事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法律规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六篇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担保法》、《_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动抵押担保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方式

乙方承诺以其现有的以及其将有的全部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及办公设施等)为甲方提供浮动抵押;

第二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范围为甲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的连带保证范围及甲方因向贷款人履行保证责任、向乙方追索担保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利息、损害赔偿金及因追索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确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情形后,对乙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确定担保物及进行登记的书面通知;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产生或可能产生抵押财产价值非正常减少的事项向其书面告知;

三、甲方不得以对乙方财产已设定浮动抵押为由,对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实际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不得干扰乙方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合同签订之时,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质量瑕疵;

二、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或可能出现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并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比例时,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担保;

三、乙方非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形式变相减少抵押财产价值,如需进行上述行为须经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担保;

四、乙方保证在抵押财产确定后,积极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不以任何理由或行为阻挠或干扰甲方为实现抵押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张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财产的范围确定及登记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参照前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二、借款人未能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将贷款挪作他用;

三、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达到贷款合同本金 %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处分浮动抵押财产;

五、乙方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撤销;

六、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形;

七、严重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登记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到乙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一、乙方应将合同签订日之前的乙方财产逐一登记造册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对前述抵押财产进行登记;

二、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抵押物确定情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对现有财产登记造册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实现条件:本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设立。甲方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后,浮动抵押转换为固定抵押,抵押物范围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的的一切动产;

二、实现方式: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甲方对前述方法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实现顺序:浮动抵押优于无担保债权;乙方动产特定为抵押物(浮动抵押转换为固定抵押)之前,存在于乙方动产上的其他担保物权优于浮动抵押,浮动抵押确定后产生的担保物权不得优于浮动抵押进行受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质,违约方就对方造成的损失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担保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贷款合同的从合同,因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效力瑕疵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债务人及甲、乙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

二、除特殊解释外,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之一,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住所地工商局备案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七篇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八篇

甲方:(转让方)贷款企业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丙方:(租赁方)某贸易公司身份证号码: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_合同法》、《_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始,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二、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三、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四、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严重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六、甲方特别承诺

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出质人(借款人):李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二九篇

从上述案例中,不难发现两种解决路径的异同。相同之处在于,一旦业绩承诺方同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和质押融资清偿义务,不论是哪一种解决路径,上市公司和质权人,尤其是上市公司,均会穷尽法律手段进行追索,并尽可能获得对股票的处置权。尽管上市公司、质权人最终都能分别获得对业绩承诺方的胜诉判决,但过程往往况日持久,李欣案和王利峰案中的法律程序均长达五年之久,这对上市公司、质权人而言都是巨大的消耗。

不同之处在于,从实现债权的效果来看,两种解决路径还是存在不小的差异。王利峰案中,由于质押融资先行解决,对价股份之上的质押和冻结得以解除,上市公司最终得以一元回购对价股份,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处置结果。但在李欣案中,尽管质权人取得了对价股份的处置权,但司法拍卖失败,导致质权人不得不以股抵债。加上对价股份受制于特殊的解禁规则,在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或经法定程序豁免该义务之前,质权人尽管持有对价股份,也难以实现减持退出。或许也正是因为对价股份在减持上的障碍,增加了股份处置的难度,导致司法拍卖失败。

对此我们理解,在业绩承诺方资信情况较差,除对价股份外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李欣案的处置路径或许更为普遍。尽管表面上上市公司、质权人均可取得胜诉判决,但从执行效果来看,仍有可能面临“双输”的局面。

除了更换一把手,万达电影还跟随万达集团的脚步,在轻资产转型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以期摆脱眼前的困境。

半年报显示,万达电影的主要业务为院线电影放映、销售卖品、发布广告、电影制作及发行等,其中观影收入占营收近%。

早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万达院线正式开放“特许经营权”,输出万达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统支持,全面开放加盟业务。随后这一模式获得了较快发展,至二零二零年底时,通过轻资产完成意向签约影院超三零零家。

二零二一年年报中,管理层提出新目标,公司将加速推进轻资产管理模式,计划在二零二二年新开业五零-六零家轻资产影院,并对轻资产合作模式进行全新升级,利用万达电影在经营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品牌变现。

在业内人士看来,万达电影由原来“自建+并购”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向“轻重并举”战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扩大了经营版图。

乔琪也指出,轻资产模式能够在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有效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然而,通过数据对比可知,万达电影很可能难以实现在今年新开业至少五零家轻资产影院的目标。

根据财报披露,截至二零二一年底,公司国内拥有已开业影院七九零家,其中直营影院六九九家,轻资产影院九一家。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零日,公司国内拥有已开业影院八一六家,其中直营影院七零八家,轻资产影院一零八家。

算下来,今年前三季度轻资产影院数量仅增加了一七家,远低于二零二一年新开业的四五家。如果轻资产转型不及预期,或对万达电影的短期发展带来另一层的潜在影响。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三零篇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有效期相对应。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三一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一.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二.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三.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四.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五.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一.质物名称________,数量________,质量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二.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押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质押合同范本 第三二篇

借款质押方(下称甲方):

借款质押权方(下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估价额度,并授予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质押物的所有权,并存放入乙方质押物仓库,实时监控,在甲方未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甲方质押物的一切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一.借款总金额:元整人民币,(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圆整。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

二.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动。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质押物明细

质押期限:(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一.对甲方上交的质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二.在甲方到期清还借款本息后,将质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一.应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二.保证在质押期间质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质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三.甲方应在借款期间,对质押物的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负责。

四.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隐瞒质押物状况,如违反此条例的情节,甲方应对衍生后果负全部责任。

五.准时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现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三.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有权可以按照质押物性质,对质押物进行变现处理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四.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二)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三)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二.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四.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质押物详情,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质押物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相关费用均有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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