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1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
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 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
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 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 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
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
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
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
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
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3.1.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
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
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
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