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一篇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二.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计提跌价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转回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二篇
(一)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
一.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二.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三.支付的税金
注意:
(一)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
①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二)对于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
①对于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②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将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二、支付加工费用及运杂费等的会计处理
①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消费税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
而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②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三、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处理
借:周转材料或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借贷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计入借方,节约计入贷方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三篇
实际成本法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
计划成本法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资料较为健全和准确的企业。
(一)实际成本法核算
教材【例一-三零、三一、三三、三五、三六、三七、三八、三九】。
(二)发出材料的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生产产品领料)
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领料)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领料)
销售费用(销售机构领料)
在建工程(自建工程使用)
其他业务成本(对外销售时)
贷:原材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四篇
一.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计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包装物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是节约差异就在借方)
二.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包装物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三.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实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一)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结转实际销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包装物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五篇
(一)库存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
注意: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工业企业的处理:
一、验收入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二、销售商品:在实现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商业企业处理: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一)毛利率法―适用于商品批发企业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二)售价金额核算法―适用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
进销差价率:
=(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以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一.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
二.存货清查的核算
(一)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报经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但教材中并未明确提及)
报经批准后:
借:原材料(入库的残料价值)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和过失人支付的赔款)
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收发计量)
营业外支出(倒挤,非常损失部分)
贷:但处理财产损益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六篇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存货取得与发出的基本等式:月初存货+本月新购入存货=本月发出存货+期末存货
一.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一)特点: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工作量较大;
(二)适用范围: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提供的劳务;
二.先进先出法。
(一)含义: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 (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二)特点: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一)相关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个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个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二)特点: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强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该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四.移动加权平均法。
(一)相关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价
(二)特点:①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成本及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比较客观;
②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交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七篇
(一)低值易耗品一般包括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一)一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应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采用分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①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单次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②报废时:
同时:将“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与“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对冲。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发出存货计量公式总结 第八篇
含义: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是指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进行的方法。
特点: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会计处理:
(一)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①采购过程与实际成本相同,只不过将实际成本的“原材料”或“在途物资”改为“材料采购”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②入库: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③结转差异:
超支差异会计分录: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额)
贷:材料采购
节约差异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节约差异额)
贷:材料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