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篇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篇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一、基本费用=送审金额׉;
二、成果费用=(送审金额_审定金额)×。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七零%,余下三零%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二%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三零%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二%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三零%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三篇
一、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二、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三、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五、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六、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七、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八、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九、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一零、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一一、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一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一三、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四篇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范围:
(一)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三)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四)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五)维修工程
(六)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二、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一)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二)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三)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四)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五)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六)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三、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四、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七、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二‰(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二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每月五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三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五篇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_民法典》和国家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_)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一.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二.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一)“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三.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四.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一.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二.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三.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四.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二.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三.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四.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一.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二.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三.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四.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五.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二.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三.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四.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一四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_民法典》、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二零__〕一一七七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一.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二.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三.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二零%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五零%,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一.“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二.“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四.“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六篇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二)打桩工程
(三)土建工程
(四)装饰装璜工程
(五)水、电安装工程
(六)维修工程
(七)附属零星工程
二、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一)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二)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三)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四)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五)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六)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三、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四、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wen/一五七八/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一零%,不高于六零%)。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七篇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八.二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 八.五著作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八篇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九篇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一)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二)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三)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四)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五)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六)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三、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四、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一.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住 所: 住 所: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七、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一.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二.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三.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四.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五.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六.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七.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委托人应按照附录D的约定,提供房屋、设备,供咨询人无偿使用。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七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七日通知咨询人。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四.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咨询人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一四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逾期支付天数。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_合同法》和国家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二零_-零二一二)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一.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二.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一)“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三.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四.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一.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二.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三.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四.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二.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三.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一.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二.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三.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四.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三.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一四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一.“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二.“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四.“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一四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双方就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进行鉴定。
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一、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二、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三、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四、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五、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成果要求
一、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五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二、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三、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四、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三%内,钢筋误差率在三%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三%内,二审结算误差在一%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质量控制
一、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二、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计价与支付
一、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二、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一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四、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六、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二、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三、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五、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二)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三)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四)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一、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二、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三、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四、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五、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六、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一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一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一零%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四、因解除而终止
(一)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一零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八篇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一)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一九篇
承包人: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xx》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xxxxxxxx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xxxxxxxx护坡全长按xxxxxxxx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一、护坡
(一)基底宽xxxxxxxx米,厚xxxxxxxx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xxxxxxxx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xxxxxxxx,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二)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三)完工后做围墙xxxxxxxx米左右。
(四)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xxxxxxxx日,暂定于自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承包价为xxxxxxxx元。
三、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xxxxxxxx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xxxxxxxx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二、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二、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二、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由双方在xxxxxxxx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xxxxxxxx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xxxxxxxx份。
发包单位(甲方):xxxxxxxxxxxxxx承包人(乙方):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零篇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二)打桩工程
(三)土建工程
(四)装饰装璜工程
(五)水、电安装工程
(六)维修工程
(七)附属零星工程
二、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一)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二)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三)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四)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五)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六)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三、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四、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一零%,不高于六零%)。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一篇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一、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二、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三、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四零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二五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一五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一、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二、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二、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二%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一、基本费用=送审金额׉;
二、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七零%,余下三零%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二%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三零%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二%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三零%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五零零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五日的按每日二零零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二、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篇三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兹有xx市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一标段委托乙方为期编制该工程投标报价的商务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一)相关图纸及补充图纸等;
(二)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三)按合同*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等,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二零xx年一一月一零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二零xx年一一月二六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它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依据省物价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该工程控制价的千分之二计取咨询服务费,并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二零%(不少于一零%,不高于六零%)。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想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单位资格证章:
(签字或盖章)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二零xx年一一月一零日(或委托代理人)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二篇
甲方兹有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范围:
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维修工程
附属工程
二、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预算书;
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施工合同书;
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三、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四、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三、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四、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五、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六、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七、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年月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二万元/月的咨询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每月五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三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年月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二零__年一零月一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三篇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七条约定办理。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四篇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一零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五篇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一.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三.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二.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三.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五零%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二.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概念及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文件,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中的各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只需填写该文件空白栏目,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造价咨询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规定,下列文件均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标准条件作为通用性范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
合同标准条件明确规定了造价咨询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和咨询人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注: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合同专用条件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 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_____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_____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xxx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二零--年一一月二六日开始实施,至二零--年一二月一五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六篇
乙方:(盖章)
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一、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二、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三、送审额:
四、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五、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成果要求
一、提交成果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五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二、成果的详细程度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
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三、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四、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三%内,钢筋误差率在三%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三%内,二审结算误差在一%以内。
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成果验收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
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质量控制
一、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二、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计价与支付
一、计价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二、支付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一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
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四、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六、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二、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三、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五、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
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二)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三)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四)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延伸服务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
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一、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二、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三、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四、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五、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六、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一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一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一零%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四、因解除而终止
(一)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一零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七篇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
一.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八篇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二.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一.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二.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四-二零xx;
四.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三-二零xx等等相关规定;
五.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五零三一九-二零xx;
三.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四.计价与支付
.计价
.基本费用:依据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
.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效益费用:依据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一零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五.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六.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的违约金。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一零%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三%年利息即(未支付额*(r+三%)n)。
八.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一零%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职业道德
参加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参见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FIDIC职业道德)。
一零.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一一.合同终止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一二.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受理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受理人(签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邮编:电话:传真:
二零xx年月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二九篇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二、项目地点: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一)委托范围:
一、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二、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服务期限:一年。自二零_年_月_日至二零_年_月_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一)“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三、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二、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三、甲方应在五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四、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一、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二、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三、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五、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元/m二计取,合同总价款:____元,大写:_____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四零%。
二、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五零%。
三、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一零%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他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五、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三零篇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三一篇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_合同法》和国家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零二一二)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一)咨询人的义务一.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
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二.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一)“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二)“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三)“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三.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四.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五.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二)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二.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三.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四.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一)咨询人的权利一.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二.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三.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四.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二)委托人的权利一.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二.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三.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一)咨询人的责任一.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二.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三.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四.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五.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二)委托人的责任一.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二.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三.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四.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一四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一)依据《_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一一七七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一.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二.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三.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
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二零%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五零%,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其他约定(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一.“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二.“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三.“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四.“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_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委托代理人:(签)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XX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一._委托人_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二._咨询人_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_第三人_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四._日_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一._正常服务_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_附加服务_是指在_正常服务_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_额外服务_是指不属于_正常服务_和_附加服务_,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一.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二.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三.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一.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一四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按_《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零六-零二-)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_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_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一)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 /
(三)标底编制: √
(四)工程预(结算)算编制: /
(五)竣工结算审核: /
(六)工程造价签定: /
(七)其他: /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二天内提供全部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五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二零%,由委托人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索.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按万元包干.项目工程预算财政审核完成后一四天内一次性转账支付.以上酬金已包含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咨询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咨询人自理,税金须在晋江交纳.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无.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无.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转帐 支付酬金,按 人民币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加协议条款:
(一)合同签定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为项目工程预算财政审核完成后无息退还.
(二)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图纸资料七日内提交最高限价初稿,一二日内提交最高限价定稿,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如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最高限价文件粗制滥造造成重大偏差,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委托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索.
(四)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严格做好标底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亦不得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如因上述不正当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行为的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_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
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三零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由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制式合同范本 第三二篇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