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篇:劳资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劳资员的职责范围
煤矿劳资员的职责范围(粗定)
1、由矿上聘任受过专业学习或培训(具有资格证)、并且具有该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由矿上考核;事务由矿上安排,业务上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领导。
2、职责范围:
1)、煤矿的“四定”工作,即定岗、定员、定额(考核标准、工效、单价问题等)、定工资,——具备相关知识。
2)、各工种的招工及劳动合同、各工程承包协议拟定、签订、公证备案——掌握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3)、各工种五大保险的相关事务(其中涉及属地政府劳动保障、鉴定、仲裁部门、法院)、业务——掌握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4)、各工种一般防护用品及特种防护用品的指导发放及把关工作,——掌握相关法规知识。
5)、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具备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6)、煤矿劳动执法相关证照的年检工作。
7)、矿劳动纪律制度(括考勤制度)的建立与督促考核。——具备劳动法相关知识。
8)、每月份工资、奖金的造册及与财务配合发放到人。
9)、日常业务报表归口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李加才初定,供参考2011年3月16日8:46:26
第二篇:劳资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1、落实安排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劳资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2、按照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监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劳资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5、监督检查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执行情况。
6、安排新工人的体验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新老工人工种进行合理分配调整,监督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
7、保证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对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合理配备。
8、监督落实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安全方面的条款的订立。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9、定期所承包单位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第三篇:项目部劳资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劳动力与生产的协调、分配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劳动纪律的执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满足安全生产中的人力素质需求。
二、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或调整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其相对稳定,配备或调整前要征求上级安全部门的意见。对因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定员不足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掌握职工队伍中存在的职业禁忌症问题,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不适合所在岗位职工的工作。对实习、代培人员,应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组织学生到公司有关项目活动,必须征得其安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负责组织对职工、劳务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台帐。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不得录用,新入厂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五、负责职工、劳务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职业技能证件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建立相应台帐。
六、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落实员工违规违制的考核和安全奖励制度。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未予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七、参加轻伤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严格按有关规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
第四篇:劳资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1、落实安排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监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鉴定工作。
5、
监督检查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执行情况。
6、安排新工人的体验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新老工人工种进行合理分配调整,监督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
7、保证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对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合理配备。
8、监督落实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安全方面的条款的订立。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9、定期所承包单位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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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主要职责
1、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任务,根据县农委或乡(镇)领导组办公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安排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活动,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2、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普及工作,在搞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的基础上,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
3、对农业生产过程进行巡查。全面掌握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情况,并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质进行摸底调查,对已取得经营资质的农资经营户的台帐、农资品种的备案登记等,依法进行检查、指导、监管,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和农资小商贩流动经营。
4、及时反馈信息,防止禁限用农药进入市场和流入生产环节,检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做好生产记录,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防止农药残留超标。
5、协助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行快速检测的抽样工作,协助县乡两级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好农业执法工作,协助农委开展农产品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
6、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急处置,检查指导农资经营户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
7、完成县乡两级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