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28个问题
第一篇:中央扫黑除恶28个问题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由县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办。
二、整改目标
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按照市委书记易鹏飞提出的“思想认识要再提升;查办案件要再加力,尤其是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基础工作基层治理要再加强,要围绕长效常治认真研究,着手构建;问题导向要再坚持,强化问题整改,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治、边治边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问题整改、长效常治有机结合,通过整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形成全方位、根本性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持续净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1.“思想认识仍需提升”方面。
(1)有的地方存在思想认识不均衡和层级递减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再学习再提高。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再组织开展一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专项斗争的转段特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好专项斗争阶段性的工作计划。二是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议,对标对表,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再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组织开展反馈问题整改研讨交流、涉黑涉恶“保护伞”警示教育等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一些地方和单位压力传导、责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对专项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还不够,存在“过关交卷”“盲目乐观”等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层层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以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牵引的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强力推进三级书记一起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调研调度。二是及时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讲清楚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纠正“过关交卷”“盲目乐观”等错误认识和做法,抓好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有的水务、住建、教育等行业部门领导对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掌握不够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排查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斗争开展情况,X月X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县扫黑办。二是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对黑恶案件“一案一整治”,政法单位要梳理涉及行业领域的黑恶案件,及时将情况移送县扫黑办及相关行业领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查明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行业行为,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总结提炼重点行业、领域管理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扫黑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X支行等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依法严惩仍需深入”方面。
(4)有的地方对深层次问题、历史积案线索摸排和深挖彻查不够,发力不够精准,打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10条线索进行一次再起底、再梳理、再研判,确保每条督办案件线索都查深査透,确保线索核查“清零”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县公安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澄清在逃人员底数,于X月X日前将工作方案与在逃人员名单报县扫黑办,加大追逃力度,尽快抓获X案在逃人员。三是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尽快取得突破,加快“X”涉恶专案的办理进度,力争X月X日前依法作出判决。深挖涉黑案件线索,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5)有的地方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还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发布的《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开展“回头看”,形成“一案一报告”;对没有打出“伞”或者打“伞”不彻底的黑恶案件,要采取纪法同步上案、领导包案等有效做法,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无一漏网。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政法机关加强沟通会商,建立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处置机制。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人员,向司法机关移送一批高质量的案件和问题线索。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6)一些案件在“打财断血”方面也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二是完善政法机关与税务、住建、人民银行的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打财断血”查控平台和工作机制,拓宽“打财断血”渠道。三是多措并举缴财“断血”,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清查涉案财产,依法及时查封、冻结、扣押、处置、追缴涉黑涉恶财产,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财产追缴、没收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X支行等相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办案攻坚仍需加力”方面。
(7)有的案件线索统筹协调不够,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推行各环节办案核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形成责任链条。二是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梳理、核查核实、适时反馈,真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加大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的核查力度,提高核查质量和效率,确保线索核准核实。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8)有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单位与政法机关、纪委监委之间配合不密切,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行业部门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二是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加强会商,对一些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盖子”揭不开的地区,予以重点关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派出工作组联合调查,推动对案件的查处。三是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9)有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二是健全联席会商机制。每月组织召开由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扫黑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案件线索查处中的疑难问题,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协同性。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现象,有的民警办案经验少,对相关法律条文、审讯技巧等缺乏学习积累;有的民警就案办案,对一些新型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水平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充实公安、检察、法院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力量,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班办理专案,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的进度。二是政法单位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审查办案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专业性人才,提高办案人员的审查办案技能。三是政法单位要每月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落实“两高两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提高干警办理新型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行业整治仍需深化”方面。
(11)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工作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相关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乱象治理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尤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线索认真开展摸排,每半年向县扫黑办报送1条以上的线索。二是要打治结合,及时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按期整治到位。三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传统行业,以及金融、网络、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行业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行业系统日常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每月向县扫黑办报告一次。四是县公安局要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认真落实滚动摸排、警情分析和高危人员动态管控制度,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报送县扫黑办。五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未摸排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的,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签字承诺。对摸排不深、不细、不实,对群众举报应受理未受理、应移送未移送、应上报未上报,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发展蔓延的和群众长期检举控告、上级多次交办而“屡访屡交”“屡查屡否”,最后却核查为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12)目前,X打掉的涉“黄赌毒”案件占20%,破获的相关案件占25%,“黄赌毒”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情况汇报和14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深入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侦办一批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黄赌”案件,整顿、关停一批问题娱乐服务场所,查处一批“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对警情频发、涉“毒黄赌”案件多发的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暗访调查,发现场所“毒黄赌”、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务必严厉打击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13)有的执纪执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还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县纪委县监委要对“李军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县公安局要对出现涉“伞”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切实找准易发腐败的风险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政法机关要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黑恶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本领域行业乱象,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重点监控等机制,实现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年X月X日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5.“基层基础仍需加强”方面。
(14)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问题仍然存在,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偏低,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领导联点、部门联合、三调联动等方式,纵深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真正将村“两委”打造成基层战斗堡垒。二是全面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稳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三是按照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四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调优补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切实提升帮扶实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部分县区落实主题教育中县级领导联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集中力量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二是联点县领导和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和“一村一策”整治方案工作要求,深入联系点,落实整顿措施,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办理
按照“群众反映问题彻底解决、群众反映诉求逐一回应、案件线索查深查透、‘打伞破网’处理到位、‘打财断血’干净彻底”的总要求,要对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由省扫黑办督办的X件线索和中央督导组转交省直部门,由省直部门督办的有关线索,进行一次再起底、再梳理。对目前无论是办结的还是阶段性办结的案件线索,都要逐条制定后续工作方案,于X月X日前报县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每条督办案件线索查深查透,确保在X年X月底前实现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线索清零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履职尽责。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督办线索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明确职责,拓宽思路,优化保障,积极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以问题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战果。
(二)研究部署,对标整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认真对标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着眼本地本部门问题整改和案件线索核查办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整改方案于X月X日前报县扫黑办。(三)督导问责,确保实效。县扫黑办将持续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也要安排人员加强工作对接。整改完成情况将定期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度的绩效评估和平安建设考评。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篇:XX镇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 “回头看”工作反馈会上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XX镇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
“回头看”工作反馈会上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扫黑办转发XX市扫黑办《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反馈会上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扫黑办〔2019〕X号)文件要求,结我镇工作实际,对照5个方面9个问题逐一对照认领,细合化整改措施,问题认领整改方案制定如下:
一、思想认识的高度有待提升
1、有的地方同志认为经过一年的专项斗争,黑恶问题已基本解决,产生“盲目乐观”情绪。今年一季度的“零战果”县(市、区)比上一季度有所上升。
问题分解1:政治站位不高,有些同志存在“过关思想”认为督导结束后,对该项工作有所放松,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使命担当。一是召开镇两委班子扩大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指示和支树平组长和于伟国书记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针对“回头看”反馈中存在的5个方面9个问题组织专题学习进行讨论、认领,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扫黑除恶任务逐层逐级分解到位,分解到各村、各单位。三是持续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实现责任压力层层深入传导,做到思想不放松,力度不松劲。
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XX清
整改期限:7月15日前
二、线索摸排的广度有待拓展
2、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够深入、发动方式不够丰富特别是举报奖励发放数额偏少、低于预期。
问题分解2:基层组织发动宣传不多,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方式单一,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督导落实,镇党委政府成立督导工作小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通过座谈、查阅台账、实地查看,了解各村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力量,结合“平安三率”宣传、禁毒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逐村逐户开展扫黑除恶入户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踊跃提供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充分发动村级组织作用,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使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人:XX、XX
整改期限:7月20日前
三、综合治理的维度有待深化
3、一些地方落实“边扫边治边建”不到位,在治理“砂霸”等涉资源型黑恶乱问题过程中,对打击整治可能带来的建筑材料价格短期上涨等问题没有提前准备好应对措施。
问题分解3: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在治理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方面把握不准。如打击“两违”问题、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存在“边扫边治边建”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加强我镇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努力让各行各业成为涉黑涉恶问题的“绝缘体”,一是严查“两违”问题,在“两违”查处过程中强化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摸,严格排摸责任,依法整治。二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整合力量,组织挂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协同村两委人员对各村问题突出部位重点整治,确保村容村貌整治有效。
责任单位:镇城建所、人居环境整治办
责任人:XX、XX
整改期限:7月底前
4、个别任务较重地区没有把中央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与推进平安建设、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发生了个人极端恶性刑事案件。
问题分解4: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没有结合平安建设、重点人员管理、信访问题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整改措施:我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一是制定“平安三率”宣传工作方案,一方面提升“三率”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知识的知晓率。二是针对突出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稳控,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对重点人员采取成立专班、盯死看牢,防止大规模越级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加大监管力度,发动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开展坦白和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活动。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加强隐患排查、线索核查反馈机制,切实防止发生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人:XX、XX猛
整改期限:8月底
五、“打伞破网”的进度有待加快
5、部分地方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虽已处理,但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力度还不够。
问题分解5:存在“打伞破网”工作力度不大,线索摸排成效不明显,查处“保护伞”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我镇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逐件逐案进行排查,对突出信访问题深入线索摸排,组织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组对近年来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摸排,摸排是否有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时督促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坚持“一案三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紧盯摸排受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摸排问题线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确保监督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纪委
责任人:XX
整改期限:8月底
第三篇: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整改措施
**县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措施
为认真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担当起整改责任,现将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坚持法院一把手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负责人并且是所有涉黑恶案件的包案领导,各刑庭庭长是扫黑除恶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确实担负起横向纵向联系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最快落实和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行严格的组织纪律,对领导不力、作风不实被动应付、贻误全局工作开展的,坚决追究责任。9月12日县整改动员会后,当日我院一把手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恶案件,9月26日我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恶案件。
2、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格证据标准,在“黑恶”的认定上,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确保不降格处理、不人为拔高,确保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住历史考验的铁案。保证打击力度和效果。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坚决依法重处,同时,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成员,要视情体现政策,达到分化瓦解的效果。要依法审判,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形成依法有序、高效审判案件的良性运行态势。我们规定,一般涉黑恶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审结。
3、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我院已审结3起恶势力案件(①郭会明等8人涉嫌9起敲诈勒索案;②井崇标、孙秀梅涉嫌强迫交易案③任罗月、贺建良涉嫌开设赌场、赌博、寻衅滋事案,),正在审理的案件有9件(①邓恺彬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②刘博康涉嫌寻衅滋事案;③李建勋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④刘彬涉嫌寻衅滋事案;⑤高文涛等2人涉嫌非法拘禁、赌博案;⑥井振轩涉嫌强迫交易案;⑦孟凡超等7人和两个公司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窝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⑧孙国辉涉嫌非法拘禁案;⑨郭会超涉嫌敲诈勒索案)。
4、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会商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辖区在侦、在诉案件,特别是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上级机关督办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要切实做到主动提前了解案情,深入分析研判,要与侦查、起诉部门有效衔接,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将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报县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对因贻误时机、审查不严,致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造成工作被动、产生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
5、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审判任务。根据本地实际,重新整合审判资源,要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勇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扫黑除恶审判第一线,确保审判任务如期完成。
6、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扫黑除恶的积极舆论氛围,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在院机关、乡镇法庭及街道悬挂有关“扫黑除恶”的宣传条幅,并于9月20日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生动全面的向驻地官兵释明了当前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另外,我们与联通定制50万条扫黑除恶的短信,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扫黑除恶的政策、意义。在受理案件同时必须同步拟定宣传报道计划上报县委,有计划、分批次地进行重大典型案件,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宣传报道,通过公开宣判、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成效,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已审结3件恶势力案件中,均进行了公开宣判,邀请相关媒体参加并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
7、立即对2016年1月以来审结的和在审的案件“回头看”,再次深挖“保护伞”线索和涉黑恶线索,对审理、信访接待中发现可能涉及涉黑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及时移送,8月29日,我们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3件涉黑恶势力线索,已及时上报,县扫黑办交办1件案件线索,我院已上报情况说明。且对2015年以来涉党员、公职人员犯罪案件重新与组织、纪检部门核对信息。
8、通过审理案件,认真分析黑恶势力滋生的原因、领域及特点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
9、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化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10、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联审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11、全面部署**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谋划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城,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12、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让法院干警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开展警示教育列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发挥警示教育“惩戒”和“以儆效尤”作用,把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主要方式,坚持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干警,每半年公开点名通报系统典型案件一次,遇到重大警示性案件进行及时通报,推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常态化、制度化。
13、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利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用好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等用足用好,让咬耳拉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第三四种形态不放松,在法院系统形成强有力震慑,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1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紧审判执行纪律,严肃查处利用司法职权违规收受礼品、权钱交易、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案件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同充当诉讼掮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对于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部门,倒查领导责任,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15、实现对干警的全方位监督。强化对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进一步强化院庭长与干警的交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心理活动,努力做到有问题早预防早治疗。
1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一案三查”工作中有关问题线索的移送工作,将排查“保护伞”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刑事审判日常工作内容,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发现党政干部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解决落实“一案三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对于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审、快结,配合扫黑除恶工作,形成震慑作用。
**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7日
第四篇: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情况汇报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方面。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升到“三个事关”,消除不愿扫、不真扫、不敢扫的消极思想。乡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要求我乡扫黑除恶领导组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提高工作领导小组抓工作的质量和精准度;
镇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对各村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村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
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我乡一是拓宽了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走访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乡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纵、纵容的,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由镇纪委积极提请相关部门直接查办。
三、宣传舆论方面。前期我乡已将扫黑除恶通告,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发放完毕,同时悬挂了11条横幅,乡村均设立了举报箱,达到了辖区全覆盖。接到上级督查情况反馈后,我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和满意度评价进村入户宣传、并在人流密集处和赶集天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对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供党委会研究。三是建立镇村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同时各村还结合院坝会对老百姓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对十二种黑恶势力等知识进行普及。通过上述形式,极大的震撼了黑恶势力的不法分子,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在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但仍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接下来要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各村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五、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要求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将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重点解决影响形象、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求乡纪委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坚持因村施策、强力推进、标本兼治,坚决啃下硬骨头,切实解决“老大难”问题,确保应换尽换。要下大力物色优秀人选,坚持标准、拓宽视野,好中选优、严格把关,提高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确保高质量换届。三是要把村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员示范作用,把工作做实做细,广泛听取村民对村两委日常工作和综治平安工作的新要求、新希望,主动谋划为民办实事项目,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存在问题,提升所在地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让村民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把村居建成平安村、群众普遍感觉放心的村。
六、在组织领导方面。针对督查反馈情况,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次细化了《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二是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涉黑涉恶线索。三是进一步充实乡扫黑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发放手册、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五篇:2020年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督查组于X年X月X日已完成对我镇的专项督导工作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狠抓各项部署执行,确保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了解我镇各村、各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我镇决定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组成X个督查组对全镇X个村及X个镇直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最佳状态迎接中央督导。根据县及镇扫黑办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现制订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实地整改,巩固成效,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迎接上级各级督导。
二、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对照县督查组对我镇的专项督导时指出的问题,我镇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如下:
(一)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是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打击两违、环保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二是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村级、相关成员单位均无涉黑涉恶线索上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业队进村逐户走访,领域访民声、听民恕,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二是加强线索对接。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对县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上报查办进度。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石场、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整改期限:X月X日前。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宣传效果不足。相关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对市场和人聚集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和改变宣传的方式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镇扫黑办将围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进网络、进企业、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有计划地开展志愿入户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智网工程宣传、有奖问答宣传等活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各成员单位”)继续在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开展广泛到位的扫黑除恶宣传,强化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将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渗透到各个重点场所主要部位,深入到各行各业和每一名群众中去。
二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宣传。各村继续完善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区域、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地、市场等户外宣传广告牌的设置工作,动员辖区内所有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面宣传。
三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宣传。结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识竞答活动。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的系统派发、组织学习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断增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整改期限:X月X日前。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各村。
(三)综合打击方面,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二是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单一,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三是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如小型聚众赌博、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重重打击下仍屡禁不止,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完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班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部署会议,及时与镇扫黑办做好工作对接,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督导长效机制。镇扫黑办制定落实我镇督导的长效机制性文件,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国安、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建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矿山、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征地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镇纪委、综治办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改期限:X月X日前。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三、方法步骤。(一)制定整改方案。由镇扫黑办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行集中整顿。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X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附件),逐项对照检查,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由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X镇扫黑办公室邮箱”,涉密材料由专人报送纸质版至镇扫黑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成效。镇扫黑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落实责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机制。镇各领导班子是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台账整理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镇扫黑办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采取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统筹协调推进。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并加强部门联动。整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结合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整顿措施,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