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篇:hse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HSE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发行版本: B HSE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修 改 码: 0
文件编码: XJXS/HSE.GL.ZAHC.08-2011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HSE业务管理,提高HSE信息化业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直属企业、基层单位。
1.3 应用领域 本规定适应于公司、直属单位、直属企业、基层单位HSE信息系统的录入、维护和考核。 2 参考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油安字〔2007〕513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信息系统考核细则(试行)(安全〔2009〕7号) 3术语和定义 HSE信息系统 是指中国石油HSE(健康、安全、环境)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SE信息系统)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管理HSE业务数据的统
一、集中、标准的信
息系统。
4 职责 4.1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是公司HSE信息系统应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负责对HSE信息系统应用情况进行考核。
4.2科技信息管理处负责公司HSE信息系统运行硬件系统和网络的维护及HSE信息系统用户帐号管理,并协助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管理中心解决系统应用技术问题。
4.3 库站管理处负责在HSE信息系统中录入和维护由其组织的、油库加油站监督检查相关信息。
4.4 企业管理法规处负责HSE信息系统中同HSE相关的第三方资质信息维护,并组织年度评价。 4.5投资建设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基本信息、阶段评价信息的维护与管理,检查督促直属企业及时录入建设工程信息。 4.6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在HSE信息系统中录入和维护员工基本信息、员工安全档案、教育培训信息。 4.7党群工作处(企业文化处)负责录入和维护安全、环保、健康方面的宣传信息。 4.8直属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HSE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4.9直属企业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HSE信息系统运行硬件系统
和网络的维护及本单位HSE信息系统用户帐号管理。 4.10直属企业加油站管理科负责本单位HSE信息系统油库、加油站相关信息的维护。 4.11直属企业宣传部门负责在HSE信息系统中录入和维护安全、环保、健康方面的宣传信息。 5管理内容
5.1科技信息管理处处应设立专(兼)职系统技术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应设立专(兼)职HSE信息系统联络员和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模块系统功能管理员,负责HSE信息系统专业模块的运行和管理,监督、指导系统用户使用HSE信息系统。各单位(部门)关键用户发生人员变更,应在在5个工作日内报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备案。 5.2 HSE信息系统用户范围及职责:
a) 应用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用户进行使用权限配置,对关键用户使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b) 用户管理员,负责对系统用户帐户名进行配置;
c) 关键用户,负责录入、维护本单位(部门)HSE相关信息;
d) 一般用户,查询系统内本单位(部门相关)HSE信息; 5.3直属企业、油库、加油(气)站HSE信息系统关键用户,应及时录入本单位(部门)HSE信息。
5.4HSE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范围及维护信息:
a) 职业健康管理模块应用管理,维护的信息包括:公司机关、直属企业、油库、加油(气)站个人防护用品类型和名称、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b) 安全管理模块应用管理,公司机关维护的信息包括:安全目标、教育与培训、人员管理、宣传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第三方管理、隐患管理、应急管理、三同时管理、事故管理; ——直属企业维护的信息包括:教育与培训、人员管理、宣传管理、危害因素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作业风险库、隐患管理、危险源、应急管理、三同时管理、作业许可管理; ——基层单位维护的信息包括:教育与培训、人员管理、宣传管理、危害因素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三同时管理、作业风险库、隐患管理、危险源、应急管理、作业许可管理;
c) 环境管理模块应用管理,维护的信息包括:环境目标、污染事故管理、环境因素、环保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评价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管理。 5.5 HSE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a) 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实施授权管理。各单位(部门)新增用户或调整现有用户权限,由申请人填写用户变更申请表,经本单位安全管理主管领导确认,报公司质
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应用系统管理员进行调整。各级用户应对帐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如果发生泄密并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帐号拥有人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受到公司保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b) 系统应用技术支持,系统应用技术支持包括:系统运行环境、系统功能和系统使用方法。系统运行类环境问题,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决,问题上报采用逐级上报原则,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上级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系统功能和系统使用方法类问题,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HSE信息系统联络员和系统功能管理员负责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报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运营中心解决;
c) 系统数据调整管理用于解决由于各级组织机构变更带来的数据调整问题、公司各级用户没有权限操作的、属于系统基础数据范畴的数据调整问题和其它数据量大、公司各级用户无法自行完成的数据调整问题;
d) 以上数据调整问题,采用逐级上报原则,直属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数据调整要求及内容报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报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运维中心。 5.6 HSE信息系统信息录入要求: 5.6.1职业健康管理模块的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设施设备管理(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类型和名称、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公司用户负责录入机关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各所属单位用户负责录入本单位机关、所属加油站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油库用户负
责录入油库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在每季度结束前将相关信息录入。 5.6.2安全管理模块的应用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人员基本信息、特种作业人员、员工安全档案、三违记录管理、危险源、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评价管理、作业风险库、应急管理:各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相关信息进行维护;要求在实际业务完成后及时维护相关信息。
a) 安全目标: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的安全目标,由公司用户统一进行录入。考核指标要求在每年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入,考核结果在年末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入; b) 危害因素:各级单位在新增或改变设备、工艺、物料等情况时,或达到HSE管理体系要求危害因素重新识别与评价的条件时,在系统中及时维护危害因素基本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价信息维护;
c) 作业许可管理:各级单位用户分别录入本单位作业票。要求在实际业务发生后及时维护相关信息;
d) 作业风险库:公司所属单位、经营部、油库用户按照作业风险管理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资料,将重点的风险作业内容录入系统。要求在作业程序发生变化后及时维护相关信息;
e) 监督检查信息:各级单位用户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季度检查、月度检查、节前检查、专项检查等信息。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在系统中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将处理过程以及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季度检查要求在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前录入;月度安全检查要求在每月25日前录入到系统,专项检查信息要求在实际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到系统; f) 车辆信息:各级单位在发生车辆新增、停用、年检、维修等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g) 驾驶员信息:各级单位在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h) 培训计划:由公司人事处在年初各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后统一进行录入; i) 教育与培训:公司组织的培训由人事处统一进行录入;各所属单位、经营部、油库内部组织的培训,由各级单位用户进行录入。要求在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记录录入系统; j) 宣传管理、应急演练:各级单位用户应该在实际业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到系统;
k) 隐患管理:各级单位在安全检查后,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上报,经审批确认后由本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到系统。对于已经确认立项的隐患治理内容,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到隐患治理项目; l) 事故记录: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事故管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录入事故快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案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事故记录; m) 事故进度:公司事故管理人员在每个月前2个工作日将上个月的事故进度进行提交;
n)百万工时安全统计管理:各直属企业百万工时安全统计人员在每个月前6个工作日将上个月的百万工时数据进行提交。 5.6.3环境管理模块的应用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a) 环境因素管理:各级单位负责录入本级环境因素基本信息及评价信息;要求在每次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b) 环境目标: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的环境目标,由公司用户统一进行录入。考核指标要求在每年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入,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入。
c)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各级单位在实际业务发生后,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d) 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用户在2个工作日之内录入事故快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案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事故记录。 5.7 HSE信息系统考核: a)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管理主管领导为HSE信息系统应用考核负责人; b)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负责HSE信息系统相关考核工作。直属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HSE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考核; c)考核采用月度抽查,半年和年度专项审核形式进行,专项检
查采用月度和季度抽查的形式进行。公司、直属企业在开展HSE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时应以HSE信息系统数据为主要依据; d)HSE信息系统数据主要考核内容为:数据填报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e)公司每月对各单位HSE信息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抽查,公布抽查情况,并将各单位HSE信息系统的应用情况列入年度HSE审核的重要内容。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单位都是协助实施本规定的可利用资源。
6.2 管理记录 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保留本制度各版本留存的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公司、直属企业及所属基层单位每年应以内部审核和专项审核形式对本规定的适用性、有效性和符合性开展审核或检查。
6.4 复审与更新 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对本规定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或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订更新,以确保本规定的适宜性。
6.5 培训和沟通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负责组织培训。各职能处室和直属企业及所属基层单位的相关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规定应在公司范围内沟通。
6.6 解释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录:HSE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及权限申请表
编写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保卫处) 编 写 人:张 鹏 审 核 人:陈津煌 审 批 人:胡顺铭 附录 XJXS/HSE.GL.ZAHC.08-JL.01 HSE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及权限申请表 单位(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部门
□ 公司机关/直属单位 申请人所在 □ 分公司 联系方式
单位级别 □ 经营部/片区 □ 油库 申请类别 □ 帐号新增 □ 权限变更 □ 权限撤消 申请说明(注明邮箱帐号)
申请 □符合 □不符合
申请人的岗位职责需要 申请人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 □符合 □不符合 申请人的岗位职责需要 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日期 签字: 年 月 日 系统管理员 实施日期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申请说明”的内容由申请人依据“申请类型”填写,说明如下: a.帐号新增:
例如:1.需申请一个与本单位李四权限相同的用户 2.需申请一个安全的全部模块编辑权限的用户 3.需申请一个只有安全监督检查模块编辑权限的用户 b.权限变更: 例如:1.增加张三的应急预案编辑(或查询)权限 2.增加张三的安全模块编辑(或查询)权限. 3.将张三的基层单位编辑(或查询)权限更改为二级单位编辑(或查询)权限 c.权限撤消: 例如:1.撤消张三的应急预案编辑(或查询)权限 2.撤消张三的安全模块编辑(或查询)权限 3.撤销张三的全部权限
2、质量安全环保处联系人:张鹏 0991—2352993
第二篇: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园区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保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范围
2、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对监控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上岗。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3、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为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现场状态。
第三章 监控管理
1、园区监控系统由保安队监控员负责监控,由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2、监控员负责做好园区监控范围内工作,并作好当班工作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上报;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4、监控使用计算机要及时设置密码,严禁将密码告之无关人员;
5、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随意调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禁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
7、保持监控室清洁,室内通风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8、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10、网络管理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11、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网络管理员报计划,由网络管理员、使用部门管理员三方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更换;
第四章 图像管理
1、园区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保存时间为30天。
2、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3、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须填写《查询(调取)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审批表》,对查询、调取时间、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经总经理批准后监控员方可给予办理。
五、奖励与考核
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
公司根据人事制度和保安制度进行奖励。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影响后果进行处理。 附件:《查询(调取)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审批表》
2011-04-09
第三篇: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2014.3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控状态:版次:分发号:
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证消防控制室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别制定消
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2. 范围
公司消防控制系统的岗位要求、设备维护要求、职责范围。
3. 内容
日常管理 公司消防控制系统的核心是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及值班人员的归口单位是综合部保安队。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纪律,不得脱岗离岗。认真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登记表,在消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酌情处置,将处理情况记录备案。
消控值班员应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及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对于消防控制设备及通讯器材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电仪车间及维保单位,由电仪车间负责进行问题确认及联系维修。协助电仪车间、维保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消防控制系统火警信号出现后,要尽快确认;火灾发生时必须及时准确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必要时通知公司动力车间值班员启动相关设备;在公司灭火小组的正确指挥下,有效的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
内部维护管理 消防控制系统的故障排查及维护工作由公司电仪车间牵头负责,故障发生后负责联系维保单位开展维护维修,做好公司内部的维修记录;协助维保单位的工作开展,并做好维保单位的工作监督。
电仪车间负责控制室设备部件维修或更换的确认工作。如需公司自行采购的,由电仪车间负责申购;如需维保单位采购的,由电仪车间负责确认品牌、规格等,并由电仪车间联系公司采购部,采购部核对价格。
外联维护、周期工作 由指定维保单位开展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消防维保工作及周期性检查工作。 维保单位负责恒逸高新材料公司消防系统的全面维保工作,其中一并负责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及通讯器材的维修工作,加强与电仪车间的工作联系,提高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维保单位根据维保合同要求,负责开展系统的周期性各项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第四篇:危险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视、事后回放的功能,预防事故发生,完善事故调查手段,依据《国防科技工业易燃易爆危险点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制造部火工生产作业场所、质量检验部靶场射击场所、茅山峡库区、公司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立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监控系统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能源部,由设备能源部统一安排。
(五)配合设备能源部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视频监控系统
的操作使用手册操作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负责确定公司易燃易爆场所范围,对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进行核实。
(二)提供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三)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四)制定与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五)监督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设备能源部职责:
(一)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及组织工程完工后验收工作。
(二)负责组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三)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四)负责联系供应商或安装单位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
(五)负责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第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
(二)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三)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四)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五)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六)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
(七)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八)视频监控设备缺陷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专管员无法处理的,上报公司设备能源部,由设备能源部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九)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专管员处理。
(十)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图像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三)对涉及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九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专管员每月至少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能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四章处罚制度
第十一条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第十二条 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由公司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嘉陵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处罚,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行为,将按照《中国嘉陵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篇:富士山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视频信息采集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1.办公室负责医院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秩序。 2.保卫科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
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3.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管理维护
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3. 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不得未经领导批准私制自调取存储信息供他人使用,严禁泄密。
4.做好监控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严禁在操作台摆放无关物品; 5.值班员严格按照操作步骤精心操作,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安全有序;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6.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 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图像管理
1.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2.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公函由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管人员配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