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读后感1200字
第一篇:红高粱读后感1200字
红高粱家族 读书报告 读后感 3000字
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在寒假中偶然看到电视剧《红高粱》,很是吸引人,于是自己又找来《红高粱家族》小说来看,又体会到了很多电视剧上没有的东西。《红高粱家族》是莫言早期的作品,他让人知道了原本不为人知的高密东北乡,也知道了那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历史是人写的,英雄是人造的”,这是莫言民间历史观的真实写照。
小说情节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是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在第一条线索中,作者突破的传统历史军事小说的写作套路,在这里,抗日的主力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不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而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支土匪军队。小说脱离历史书的立场,从民间生活方式的直接铺陈中重新构筑了全新而又实在的历史场景,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演绎了以土匪和酒家女子间的姻缘为核心的民间抗日故事。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任情豪放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
《红高粱》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小说中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几乎失却了抗战故事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因此,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该书的主题。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血性、刚勇、饱满意志力的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小说中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画面,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人性和暴力、 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影响甚大的作品,他在本书中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另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对暴力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和另人折服的感觉描写。无论故事的情节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他那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叫人惊叹不已。而他那赤裸裸的毫无保留性的暴力描写,却总能给人一种窒息的压迫感。同时莫言的这种暴力奇观也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如“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来写这一瞬间“奇景”的。当然瞬间的爆发需要长久的积累,那就是被浸泡在水中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烈日曝晒,肚子胀到了极点,也就蓄积了强大的力量,使爆炸在一瞬间收到了完美的效果。肚子的爆炸并不是缓慢进行的,而是迸然炸裂,然后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肠子却如姣好美艳的花朵一样溢出来,这种比喻谁能联想到?将腐烂丑陋的事物与美好温柔的事物相联系,反而形成了反面的达到颠峰的刺激效果,从而将人的精神联想推到了极点,使人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场景。 《红高粱家族》中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莫言对此仿佛有种享受式的痴迷,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可谓是巨细无遗——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他述及罗汉大爷的那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他就不无暴力地指出“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两只耳朵在磁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地磁盘丁冬丁冬响”。而最血腥的剥皮场面,莫言的描写可谓是完全不顾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兴奋之情,而这种兴奋的高潮也是他的癫狂状态。不得不说,在这方面莫言有点类似于19世纪西方备受争议的作家萨德。两者都是极度地倾向于暴力描写,为了将这暴力描写到狂欢的程度,他们可谓是倾其精力,用尽了各种手段和办法。他们都是一只从黑暗处伸过来的手,打开了被藏匿了许久的潘多拉的盒子,于是各种丑陋、阴暗、龌龊的事物都纷纷逃将出来,跑入了活着人群中。而从根本上来说,他们这种暴力倾向也从根本上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的文化形态。对于莫言来说,他对这种民间粗鄙的文化形态不加选择的表现方式,也会愈加显示出低俗趣味的性质,而当这种描写一旦失去了某种理念的支撑,那么它就会很自然地堕落成作者感官上的自我放纵。而幸运的是,作者尚有民间理念的支撑,那就是抗日情感。在此场景中,正是对暴力的如此宣泄式呈现才会激起亲历者、旁观者、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荐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和实践。所以,单纯地判断并定性莫言对暴力的变态迷恋也是有失公允的。
《红高粱家族》是暴力与性爱的结合体,而在性爱描写中也搀杂了莫言那充满原始味的粗野、狂放的暴力文风。小说中著名的“野合”场景是具有些许朴素的浪漫色彩的。“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但在此之余“野合”也同时彰显出其中扑面而来的肉欲气息。在这场民间式的云雨中,在男女二人的相互欲望期待中也游走着浓郁的暴力色彩:余占鳌的“粗暴”和“刚劲”引发了奶奶“尖刻而锐利的痛楚和幸福”,肉体的狂欢、暴力、勃发、对话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展开了。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的暴力书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谓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最具有代表性的暴力话语言的独特品格,他的暴力书写开拓了另类的书写模式和叙事风格,而从中所产生的巨大弹性空间也为其在逻辑创作上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情境。莫言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他认为这是一种退化,而他必须对此进行纠正。但问题在于,他反击和拯救退化的手段正是暴力书写,而他的暴力书写在为这种退化注入阳刚之气的同时,却也形成了纷纷扰扰的叙述暴力。他那不可遏抑的文字在令人振奋之余,却也有冗长和絮叨之感,他那无节制的言辞同时也反映了他背后的深层空虚。当他用他那刺激的暴力呈现出奇异美感时,也惟有他那饱满的艺术理想能够作为一种支撑,去体现作品中所蕴涵的人文关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影响甚大的作品,他在本书中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另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对暴力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和另人折服的感觉描写。无论故事的情节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他那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叫人惊叹不已。而他那赤裸裸的毫无保留性的暴力描写,却总能给人一种窒息的压迫感。同时莫言的这种暴力奇观也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如“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来写这一瞬间“奇景”的。当然瞬间的爆发需要长久的积累,那就是被浸泡在水中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烈日曝晒,肚子胀到了极点,也就蓄积了强大的力量,使爆炸在一瞬间收到了完美的效果。肚子的爆炸并不是缓慢进行的,而是迸然炸裂,然后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肠子却如姣好美艳的花朵一样溢出来,这种比喻谁能联想到?将腐烂丑陋的事物与美好温柔的事物相联系,反而形成了反面的达到颠峰的刺激效果,从而将人的精神联想推到了极点,使人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场景。
第二篇:《论语》读后感1200字
《论语》读后感1200字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已经不记得是第多少次朗诵《论语》了,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可是每一次朗诵都会多一些感悟。
《论语》像是一盏灯,指引我前行。
《论语》中给我感受最深刻的便是那些最最经典的句子。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给我的感受颇深,尤其是“吾日三省吾身”这句,我思考了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很少去反省我自己人,当我读完这句话时,我试着反省一下我自己,我突然想起前几日与同学发生的一场小争执,仔细想想那经过,才猛然发现当时的自己是那么冲动,当时那“义愤填膺”的气魄现在看来是那么的无耻,而争执的理由却又是那么的可笑,一股浓浓的歉意在心中油然而生,如果在争吵前能冷静的分析一下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再看看身边的人,有的人逃课被抓,不但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反而埋怨同学不帮他蒙混过关,如果他事前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我相信只要他是个正常人,就不会这样去做。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当我读完这句时,我的心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真正的朋友会一直陪伴着你,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贱,都不会改变。真正的朋友会在你有困难时最后一个“凋落”,而不会像蒲公英一样,随风飘荡。而我们再交朋友时,应该仔细分析一下什么人值得我们深交,而什么人我们应该浅尝辄止。而我则是在交友上没什么选择,最后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谁都没交上。
我非常敬仰《论语》的作者孔子,他用他博大精深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乱世中,游走在各诸侯国之间,传播自己的思想,虽然屡屡受阻,可孔子却从没放弃,他的执着成就了他的成功,一本薄薄的《论语》却有着说不完的深意。而反观一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都会避其锋芒,另寻他径,他径不通就原路返回,很少为了一个信念而坚持下去;我小时的梦想便是当一名伟人,可那也仅仅停留在幻想,却从未去为这一理想做什么。与孔子相比我是那么的暗淡无光,为什么我不是伟人?因为我没有伟人的执著和勇气。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论语》中的每一句都有深层的含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推动了历史的发展。 “非礼毋视,非礼毋听,非礼毋闻“的毅力和信念,是坚决的信仰和执行,而非理论的探讨。
《论语》是一本读不完的书,他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耐人寻味,《论语》是一本让我们受益无穷的一本书,他教会我们很多的道理。我相信《论语》会让你、我、他受益无穷,让好书悦伴我们的一生。
《论语》读后感1200字
感悟智慧人生,对于“智慧”二字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论语》了,我想任何人都会赞叹于孔夫子那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更赞叹那两千多年前关于社会的人生精论,那富有哲理的箴言。
从小我们便接触《论语》,许多箴言我们都耳熟能详了,例如有关学习态度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或是有关学习方法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而我个人对于孔子所提倡的“仁德”也是欣赏不已的。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之。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夫子认为做人要重视“仁德”,认为“仁德”是做人的根本,必须放在第一位,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这又何尝不是呢?从小我们就接受教育,而“学会做人”始终贯穿着我们的学习。对于传统儒学而言,仁德当然也必须继承到我们现代人的生活中。
试问“仁德”的力量有多大?这我们可想而知了,我们知道聪明的无德者是最令人发汗的!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干些伤天害理有违道德的勾当!某些在人格上有残缺和扭曲的人,某些无德的伪科学家对着残疾人下狠手,在成功率渺茫的情况下试验他们的“不良发明”。那些无仁德观念的杀手就是社会的恐怖分子。而当这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曝光时,我们更加领悟到《论语》中“仁德”的重要性了。又如微软招聘中的用人条件:有德有才重用,有德无才小用,有才无德不用!他们的负责人宣称他们绝不接纳三类“高智商天才”,分别是:口是心非者,犬儒主义者,思想负面者。因为他们认为就算这些人的能力一流,也会给公司造成混乱,所以他们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而但丁也曾说:“道德常常能够填补人们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不能同样填补道德的缺陷。”
而怎样去做到“仁”呢?《论语》中弟子颜渊曾问“仁”,而子曰:克己复礼为仁,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也就是说只有克制自己,让言行符合“礼”就是仁德了,即“仁”是后天修身的克己的结果,我想这该是做人的原则了。
大智慧中往往是做人的道理,所以鞭策自己去达到仁德的五项标准:恭、宽、信、敏、惠。简单来说就是恭谨,宽厚,信实,勤敏,慈惠。总而言之,一旦我们修身养性,规范自己的举止,一旦做到了言行符合“礼”,那么我们就成“仁”了。而我个人十分认同孔子的做人原则,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我想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做个正直、光明磊落的人。而当今社会中,许多不正直的人却能生存,但我坚信孔子说的,这只是侥幸而已,因为按事情发展的逻辑推理,这种靠侥幸避免灾祸的人迟早还是要跌跟斗的,这就如“高官落网”一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除了品质人格问题,追求仁德的另一部分便是要博学于文。要重视全面发展,如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太多的智慧蕴藏于《论语》中了,而我相信随着历史文化的积淀,经典会让我们更回味无穷的!
一桌,一茗,一书,让我们共同品味《论语》中的经典文化,共同感悟无穷的人生智慧! 《论语》读后感1200字
人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有着太多的智慧等待着我们去汲取、领悟;思想是一片宽广无垠的大海,有着太多太浓太浓的魅力,吸引我们去畅游其中。《论语》的“人生”尽显思想的魅力,引领我们享受心灵的美丽旅程,体味生命的丰富元素。驰骋与睿智的思想海洋,让我们的精神变得纯净而通透。
《论语》是生命的学问,要落实到真是的生命中去,是具有真实感、确切感、客观感的内容真它理。不同于西方的文化,把对理想人格的憧憬寄托彼岸世界的上帝身上,中国文化把希望全身心的寄托在此岸的圣人身上。《论语》的要义就是要培养生命的强度、韧性、成圣成贤 。也就是说自《论语》创说之日起,其目的就是为了经世致用。《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
《论语》注重切己自反的心性涵养。主张人际关系的中正平和,追求出入自在的圣人境界。尽管在追求作圣人之功的过程中,真正成功着寥寥无几,但儒家思想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油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他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其中重礼仪、宽厚待人、自强不息和积极进取等学以致用,不管在中国前贤大者、王公贵族,还是一介书生,布衣贫民的精神风貌中皆随处可见。
中国文化和论语生命力深厚强韧,曾是中华民族生命的寄托与安顿所在,他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属于全人类。历史文化是我们最好的宝镜,观今鉴古,可以使我们增加坚毅的信心!
刚才我们谈到学以致用,但怎样才能学以致用呢?孔子评价季文子“三思而后行”的话值得记取。孔子说:“再,斯可矣。”这跟说:“一鼓作气”有类似的意味,朱福贵借孔子的话说:“再思就可以拉,用不着三思,因为事情都是正反两方面,第一正思,第二反思,再思第三遍,就容易陷入模糊的矛盾中去了,所以用不着三思,三四十婆婆妈妈的表现,还不够勇敢,所以慎有时于勇是相对的。”
孔子说他一生致力于教育,就是希望把“仁”的种子种在世人的心里。今,我们毕生学习,会种怎样的种子在自己心里呢?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关爱别人,就是仁,了解别人,就是智,就是这么简单。宋代开国宰相赵普也曾经说过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与敬仰。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希望我们这一代人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
第三篇:繁星读后感1200字
随着第一页的翻开,一丝油墨纸香扑面而来,心不觉一振,随着繁星两个字的吸引,我便随着冰心的旋律开始读这些含蓄隽永、富有哲理的小诗。不知为何,这些小诗似曾相识?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家是什么,我不知道,但烦闷、忧虑,都在此中融化消灭。”……
读了冰心的小诗,我更好似懂得了什么。
“幸福的花枝,在命运之神手里,寻觅着要付与完全的人。”我在一旁批道:命运是公平的,它会毫不保留地将满天的灿烂星光照在坚持不懈的奋斗者身上。命运又是自私的,它绝不会将辉煌轻易施舍给懒汉!
冰心写道:“青年人呵!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我在一旁写:人的一生不正如同一张空白的画纸?要绘出一幅五彩的画。
自然,冰心的《繁星》给了我力量,给了我创新,启迪了我,开拓了我,使我明白了母亲,使我明白了自然,使我懂得了坚强。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中。”“母亲呵!这零碎的篇儿,你能看一看吗?这些字,在没有我以前,已隐藏在你的心怀里。”看来冰心十分爱她的母亲,她曾说过:“母亲是红莲,我是白荷,心中的风雨来了,谁为我遮风挡雨,是无私的默默的红莲。”我在这些诗旁若有所悟的一笔一划地写:“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涓涓的母爱如沥沥的细雨滋润着儿女们的一生。我接着写:有了母亲,人类才从洪荒苍凉走向文明繁盛;有了母亲,才有了生命的开始、历史的延续、理性的萌动、人性回归。
我想我明白了每个母亲怀孕时的辛苦与幸福,我不喜欢那些作家随便使用“分娩”这个词,他们哪知道母亲的伟大。
“怎能启动?夏之夜,明月下,幽栏独倚,粉红的莲花,深绿的荷盖,缟白的衣裳!”我的朋友!你曾登过高山么?你曾临过大海么?在那里,是否只有寂寥?只有自然无语?你的心中,是欢愉还是凄梦?”读着第一首诗“幽栏独倚、粉红莲火、深绿荷盖”,大自然是多么美好。读着第二首诗,心中不觉想到大海边那一堆堆随浪涌动、臭气四散的白色泡沫。面对这样的景象,那原本轻松愉快的心情一下落入冰点。在电视上看着那丛林茂密的森林大片地消失,我的心绞痛。
冰心有诗告诉我:“花儿低低地对看花的人说:少顾及我吧,我的朋友!让我安静地开放着,你们的爱是我的烦扰。”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最伟大的灵魂。”真理,在婴儿的沉默中,不在聪明人的辩论中。由此可以看出冰心最喜欢孩子,因为他们天真灿漫,履有童心,他们的心里是纯洁的,因为他还没有接触社会的险恶。和他们做朋友,你从不必担心他会欺骗你,他们会用一颗真诚的心与你做朋友。孩子是透明的,无一点保留。
“‘缺憾’呵!‘完全’需要你,在无数的你中,衬托出它来。倘若世间没有风和雨,这枝上繁花,又在何处?只惹得人心生烦厌。”
不容置疑,冰心又教会了我:如果成功变得很容易,无需奋斗就能达到的话,如果成功不是长时的积累,不需努力攀登的话,那成功就会变得很廉价,成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耀人的色泽,那成功要它干吗?
回眸我的读后感,思索冰心的人生经验。的确,冰心教与我很多:命运是公平的,在于自己;母亲是上天派来送与我的天使。儿童天真灿漫,自然多姿多彩,成功来自奋斗……我既懂得了这些,难道还要辜负冰心奶奶的好意?不会!
第四篇:呐喊读后感1200字
《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下面小编收集了呐喊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呐喊》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篇二:呐喊读后感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篇三:《呐喊》读后感
无论是《孔乙己》的茴香豆,《故乡》的西瓜地,还是《社戏》的罗汉豆。都是鲁迅先生童年当中的一些记忆比较深刻的点滴。说起每个人的童年,大家一定都能说上几段自己难以忘怀的趣事。
今天回到父母那边吃饭,饭桌上摆着母亲认为他儿子从小到大都非常要吃的油豆腐塞肉。我们边吃边聊。母亲跟我女儿,也就是她的孙女说,今天就住下吧,奶奶明天带你到乌镇去逛街、看鸬鹚。女儿就说奶奶的桃源话她听不懂。母亲就讲了我小时候,带我去乌镇卖西瓜的事情。
那时候,家里的田里每隔几年都会种一季的西瓜。
西瓜籽首先要让它们发芽,这个工作其实是很好玩的。母亲会缝一个小袋子,就像香包一般大小,袋子里面装满西瓜籽。然后把这个袋子缝在我的棉袄背心胳肢窝的内处。小孩子经常冲进冲出,西瓜籽发芽就需要这样的温度和湿度。每天临到睡觉前,都会很神秘的瞅瞅这些小家伙们有没有冒出芽头来。这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也是生命的希望,也是我们小孩子可以吃到红红甜甜的大西瓜的倒计时。
在等待发芽的后半阶段,母亲还会在自家屋前的菜园里弄一小方地,把泥兑水,用脚踩,踩到这些泥变成细腻的面粉团似的,只是黑色的而已。然后纵横规整好,划成现在的慕斯小蛋糕那么点大小见方。再在上面盖上塑料的膜子,搭成一个小棚。将来,我们就会在每一块小方格里面,嵌上一粒发了芽的西瓜籽。盖上塑料膜。让这个西瓜籽在能够提供土壤养分,温度和湿度都比较适宜的小棚里面继续长大。长成西瓜苗后,我们就可以把一块块的“小蛋糕”,移植到田里面去了。自然田里的工作也是少不了的。在这些瓜苗到来之前,就得把农田弄成一垄一垄的,在每一垄上面还有铺好塑料膜,避免瓜苗移出小棚后冻着。就这样,瓜苗从我胳肢窝到了小棚,最后来到了条件更加粗放的农田里了。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等着这些瓜苗不断的长大,开花结果。期间,少不了除草施肥。最令人难忘的还是在瓜田里,还会搭上一个简单的草棚,白天可以玩耍纳凉,晚上就要守着那些个偷瓜贼了。
西瓜成熟了,我们就要跟村里的其他农户,合着摇上一条带橹的水泥船,赶早就要摇乌镇北花桥堍边上的大码头上去叫卖。我母亲说的就是我跟着我父亲去卖西瓜的事情。
父亲经常会忙着给买瓜的那些人称重算账。我呢就守着一个打开的西瓜坐在瓜堆前边。父亲吩咐了,这个西瓜是让客人尝鲜的。母亲说我每次去了回到家都会生闷气,都会嚷嚷着下次再也不去了,可下一次又都会跟着去了。
这些新鲜上市的西瓜,乡下人是不舍得自己吃的,我们这些小孩子也是没有这个机会的。那个又大又甜的西瓜,尽管我没有吃到,当时的口水是告诉了我,这个西瓜一定是非常爽口美味的。就这样摆在我面前,我也不是完全不懂事,乌镇的这些镇上人,经常会来尝鲜,我呢,也不余遗力的吆喝着,有种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意思,刚才我也说了,我一直吞咽的口水是不会骗人的。这些买瓜的镇上人,有几个尝过之后,很满意,又看我这个小孩挺懂事也怪可怜的,就会买上一两个,我呢借此就向父亲邀功,父亲就会来上一句,真乖。就又忙乎着张罗卖瓜了。
镇上的很多人,多数是只尝不买的,而且会从码头的这边拾掇着到码头的那边,既不点头说瓜好,也不表现出难吃。难道这就是大人?而且是镇上的大人?稚气的我好像懂了些什么。
要是过了晌午这些瓜都卖不出去的话,很多瓜都是会被扔掉的。因为被太阳这么一晒之后,一些西瓜都会自己爆开,有些搬上搬下整伤的会馊掉。起一个大清早,折腾老半天,饥肠辘辘,我们也就只能吃到些个爆开的热忽忽的西瓜。
瓜农的生活是艰辛的,作为农民的儿子既是有趣的,但又有着跟父辈一样的苦楚。
母亲说到我的闷气,大概就是我儿时最好的内心表达吧。
第五篇:亮剑读后感1200字
看了《亮剑》后使人热血沸腾,相信这是大多人的感受。没错,《亮剑》里面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魄与民族大义都深深的触动着我们的内心,我们都希望成为像李云龙那样的热血男儿。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亮剑》里面最吸引读者的人物当属李云龙了。他敢爱敢恨,他讲义气重感情,他桀骜不驯,他生性豪迈„„他有着太多太多让人既爱又恨的性格特点了。
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和火中搏斗的名将。他有着上面令人感觉惊心动魄的人生信条。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喜欢李云龙的人固然很多,然而我相信喜欢楚云飞的人也不在少数,楚云飞是在《亮剑》里李云龙难得的对手,他们亦敌亦友。楚云飞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人,他能在私下里和敌人做相见恨晚的朋友;他能在战场上毫无保留的至那个朋友于死地;他能无所畏惧的公开悼念那个亦敌亦友的朋友。他的这份胸襟令人敬佩。
楚云飞与李云龙的相识就是一个闹剧。李云龙的蹭吃蹭喝,却换来了一个难得的朋友,这也算是一段奇缘了。战场上,两人也互不想让,李云龙送给楚云飞一梭梭子弹,楚云飞同样送给李云龙一个迫击炮。这种在战场上互不相让,在私下亲如手足的情谊我很敬重,因为他们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几十年后,世事难料,李云龙因成“反派”而遭受刑法,最终含冤而死,楚云飞在海的对岸也第一时间送来了悼词,表达了沉痛的哀悼之情。这也为两个人一辈子的恩恩怨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相信这两个人的传奇故事也将被传成一段佳话。
该小说也刻画了赵刚这一伟大的形象。赵刚本是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燕京大学的学生,在八路军队伍里算是凤毛麟角的人才了。连李云龙在他的渲陶下对文学上的诗词也略知一二。如果说李云龙与楚云飞之间的情谊是英雄间的惺惺相惜,那么他和赵刚之间的感情便是肝胆相照的手足之情。两人初见,都是一肚子的不愉快,桀骜不驯的团长看不起念书的“小秀才”,燕园的高材生愤怒于团长的目中无人。然而战场上小秀才的远程狙击让团长刮目相看,小路上团长的坦诚认错让政委心下释然。从此,团长和政委,再也分不开。一个桀骜,一个儒雅;一个粗犷中显着细心,一个心细处透着豪放。两种互补的性格,两个肝胆相照的兄弟。
明知不可为,明知胜败早成定局,却至死也不退缩,至死都在进攻,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哪怕阵地上只剩下一个人,也要坚守阵地,就算死,也要死在阵地上; 他们真正做到了:人在阵地在。 这般视死如归的情怀,是那个战争年代中国军人特有的英雄气概,令人敬仰! 无数的先烈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这一片土地。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这就是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亮剑读后感“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力量。
“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魄力。
一种勇气——敢作敢为,永不服输。
一种力量——移山倒海,势不可当。
一种气魄——令敌人望而生畏,令队友充满信心。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这段时间看了《亮剑》后感慨颇多。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这位精忠报国、视死如归、赤胆忠心的将军真是中国军人形象的再现。
《亮剑》的魅力在于壮烈,在于军人的胆识和骨气,在于充盈其中的英雄气魄,也就是书中所说的“亮剑”精神。“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便是‘亮剑’精神,也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一段铁骨铮铮的话,是主人公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会上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之军魂的总结。 亮剑精神是我们的军魂。
首先他体现了一种魄力和勇气。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
其次,他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他们总是为了一个信念、一个目标去努力,到最终他们得到的东西也都是水到渠成。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官升几级,那么他不但不会取得一场又一场战争的胜利,恐怕早就成为敌人猛烈炮火下的牺牲者。
亮剑的第一精神:亮剑精神。
李云龙首先是个武者,其次才是个团队的领导者。所以他欣赏张大彪,喜欢魏和尚,特意从政委赵刚手里挽回来留在自己身边。在当时兵力悬殊,实力差距大的情况下,敢在1:1的兵力之下击与日军交战,令日方高层大为震惊。赵家峪中李云龙敢于迎面出击,不但突围,而且消灭了日方一个联队。
亮剑的第二精神:团队精神。
李云龙是一个英雄,但他又有别于其他英雄,他犯过太多的错误,为了给警卫员报仇,他率兵杀了刚刚接受改编的土匪;为了整个大战役的胜利,他可以忍痛向自己的妻子开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带出的队伍却有如钢铁般坚固。那是什么?那是一种团队精神,一种力量,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政委赵刚与李云龙性格上互补,并最终被李云龙所感染。在李云龙去医院看望赵刚时,赵刚曾经说过,如果当时他在,他一定会阻止李云龙打平安县城,但从取得的效果来看,即使以后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多数时候他也会跟着李云龙一样去做。亮剑读后感亮剑的第三精神:创新精神。
李云龙是一个没有上过一天军事院校、土生土长的农民革命者,但他敢于突破,想别人不敢想的,做别人不敢做的,正因为他具备一种创新精神,才使得他带出了一只拖不挎,打不烂的队伍,才使得他打赢了一个又一个战役。在打平安县城的休整期间,他不是固守田园,而是队伍撒出去,让他们去自行发展。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 我们每一位学生只有真真切切的体会亮剑精神,把这种精神应用于生活、学习上,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无往而不胜,我们的学习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