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一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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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并授予“中国(××①·××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①为具体“地区”,②为具体“产业”)称号(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快速维权工作
1.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大力简化办案程序,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二)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
1.有序拓展快速审查的权利类型。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优化审查程序,合理配置审查资源,全面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
2.合理延伸快速审查的产业领域。根据集聚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将快速审查由单一领域向相关领域拓展。
3.协同提升专利质量。明确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提升人员业务水平,提高队伍稳定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格专利申请的主体条件、格式、内容的预先审查,建立健全快速审查质量检查与奖惩机制,协同促进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
4.快速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通道。
(三)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推进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进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
2.促进建立社会调解与仲裁机制。有序推进与各类社会调解及仲裁机构的合作,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四)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1.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特点,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跟踪国内外产业专利布局态势,预警产业专利风险,引导产业专利布局,围绕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导航工作与快速审查联动,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2.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保护中心全链条服务资源,加强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与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探索开展具有产业特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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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行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
二、保护中心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1.申请的主体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地区。
2.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产值在全国同类产业的产值占比中居于领先地位。应结合产业实际需要和本地的相应条件,选择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别(外观设计专利类、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三种专利类),相应类别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或有效专利量以及发明创造质量在全国同类产业中占比居于领先地位,相关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
3.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在同类城市(地区)中居于前列,当地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地区)前三分之一,或本省份前列。
4.当地政府重视知识产权队伍建设,能对保护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参见附件)。
5.申请的主体一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或者设立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城市;同样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上城市的申请。
(二)申报与审批
申报建立保护中心的城市(地级及以上)或地区,由当地政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条件,明确和细化相关内容,并提出保护中心建设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条件。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以推荐函形式报请我局审批。申报的地区如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则由地方政府直接申报。
我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完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地区组织现场考察,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条件与需求,择优批复设立保护中心。
三、工作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应积极推进保护中心各项建设,对保护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协调地方政府,在政策法规制定、队伍建设及条件支持等方面,加大对保护中心的扶持力度。保护中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项业务工作,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委托保护中心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岗位需要;配合监控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非正常申请。
地方政府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积极支持保护中心的条件建设、队伍建设,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机制。
保护中心应制定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办理流程,根据委托或授权加强快速办案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一般在十日内办结,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根据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型,细化工作流程,及时进行预审,确保预审工作质量与效率。严格遵守专利申请受理及审查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四、督导与考核
我局对保护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给予监督指导,加强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组织业务交流和工作督导活动。组织对各保护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情况、预先审查的数量与质量、非正常申请与非规定领域受理情况,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情况,以及工作机制构建运行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60分以下)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取消其参与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及快速维权工作的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关 健 电 话:010-62086299
附件:保护中心建设需求测算参考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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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23日
来源: http:///fg/detail2031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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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竞赛答题
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8号)精神,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厅将于近期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
二、竞赛时间
2011年6月24日-2011年6月30日。
三、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实行开卷答题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印制试卷, 自行组织答题。
四、竞赛组织
省厅负责竞赛的统筹指导工作,并负责组织厅机关、驻厅单位的竞赛活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具体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竞赛活动。
五、竞赛须知
(一)试题刊登在6月24日的《中国交通报〃山西交通》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交通法制栏目中。
(二)参考书目及资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政策法规司何建中司长、公路局李华局长等有关领导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解读和相关讲话。
(三)竞赛试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阅卷,并根据竞赛成绩进行评比表彰,评比表彰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是省厅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推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的深入开展。
(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在认真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深入思考,独立答题,达到以赛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各组织单位于2011年7月2日前将组织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吉燕峰陈星
联系电话:0351-4663013466301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竞赛题
姓名:单位: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1.5分,共30分)
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的领导,依法履行。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工作。
4.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
5.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对公路、公路用地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6.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
于。
7. 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划定并公告。
8.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
9. 需要改变既有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方式的,按照的原则分担。
10.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
挡,不得妨碍。
11. 禁止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米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12. 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13. 禁止在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米,下游米范围内采砂。
14.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15. 通过公路桥梁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梁通航,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在公路桥梁下或者系缆。
16.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
17. 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18.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19.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
20.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2011年7月5日,原平公路段对李某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在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告知张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申请行政复议。
A、原平市人民政府B、忻州公路分局C、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D、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或山西省人民政府
2.国道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A、10米B、20米C、30米D、50米
3.某收费公路桥梁在桥梁检测时发现,桥梁载荷由55吨下降为30吨,()应当及时变更限载标志。
A、公路管理机构B、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C、省交通运输厅D、当地治超办
4.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审批机关是()。
A、设区的市人民政府B、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纠风办
C、省级人民政府D、国家交通运输部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的单位是()。
A、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B、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C、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治超办D、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公路行道树砍伐更新的许可机关是()。
A、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C、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D、有管辖权的公路管理机构
7、依法负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超限车辆出场(站)义务的单位是()
A、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县政府治超办
C、乡镇人民政府
D、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的管理人或经营人
8、赵某驾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但未携带超限运输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发现后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错误的是()
A、调查取证B、罚款1500元
C、扣留该机动车D、责令改正
9、李某擅自挖掘公路用地,公路管理机构对李某实施的处罚,下列正确的是()
A、罚款3.5万元B、处以路产损失5倍罚款
C、没收施工工具D、罚款1.5万元
10、下列公路中,不属于财政预算解决养护经费的是()
A、专用公路B、农村公路
C、国道中的三级公路D、省道中的三级公路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哪五个方面建立了公路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哪四个方面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了规定?
3.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应当如何办理?
四、论述题(共20分)
请结合实际简要论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
第三篇:《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
我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安康”为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公司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参与和监督力度,推动解决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公司劳动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强化广大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司上下形成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劳动保护工作内容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推动劳动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定期、不定期的对公司所有员工开展现场安全教育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让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强化广大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劳动安全及权益。
二、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及时下发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手套、鞋、工作服以及一些特殊岗位所配发的特种劳动防护品,并做好登记跟踪调查工作,教育大家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并及时检查对存在隐患和防护效能的放回用品及时更换,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
检查。
三、 深入开展对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的排查治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多次开展多部门协同大检查活动。并坚持发动广大职工的广泛参与,突出群众性的特色。把开展这些活动的过程与推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与提高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素质相结合,与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相结合,让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更加了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每个职工都是安全员。
四.夏季“四防”工作的开展与“安全月”工作的开展、实施,让广大职工安全度夏。
为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公司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了制度,夏季四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认真实施执行,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公司还申购了多种防暑降温药品,如藿香正气水、仁丹和清凉油等,预计大量发放冰糖、白砂糖、菊花茶等防暑用品。并安排餐厅熬制绿豆粥,由总经办负责输送到职工工作场所,并改善职工工作休息环境,安装空调、风扇并购置冰柜等以确保职工清凉度夏。
以上是我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开展的一些基本情况,还有很多工作还做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做好,争取有更好的工作成绩和活动成效。
第四篇:古丈县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情况汇报
古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3月22日)
古丈县位于武陵之东、雪峰之西,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县辖12个乡镇,140个村,1037个村民小组,4个社区19个居委会,国土总面积1297.45平方公里(194.6万亩),总人口14.3万。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0.7亿元,财税总收入7738万元。古丈既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湖南省林业重点县,作为古丈的“名片”,古丈茶叶长久以来被家乡人民寄予厚望,但茶叶产业化发展却一直较为缓慢,直到近两年来,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推动下,古丈茶叶产业化的速度明显得到加快。
一、“古丈毛尖”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过。
古丈茶叶始种于东汉,条索紧细、形若针尖、清香淳正、生津止渴、苦而回甘,具有明目清心、提神益思之功效,是湘西“三宝”之一。古丈县的茶园主要处于武陵山区,海拔300米左右,这里渠流纵横,气候温和,春季雨多雾浓,十分利于茶树的生长,西晋《荆州土地》一书中记载:“武陵七县通出茶,最好。”古丈便是武陵七县之一。唐朝时,古丈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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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就已经被列为贡品,新中国成立之后,曾数度获得各类金奖,古丈县目前已是湖南省四大产茶县之一,其名优茶产销量居湖南省第一位。古丈茶的美誉早已传遍了五湖四海,但由于受地域范围、生产规模、交通方式、文化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古丈毛尖在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一直缺乏统一的标准,古丈茶叶的产业化建设受到了严重制约。近些年来,部分本地及外地经营茶叶的企业和商户为了牟取暴利经常销售劣质、假冒的“古丈毛尖”,这严重影响了古丈茶叶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合法茶叶企业的经济利益。
为维护古丈茶叶的声誉,推进古丈茶叶产业化建设,古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初向古丈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为“古丈毛尖”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议,06年底,古丈县委县政府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古丈毛尖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过一年的努力,申请终于获得了批准:2007年12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关于批准对古丈毛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207号文件),至此,古丈毛尖茶叶的地域范围、质量技术要求、专用标志使用等有了明确的规定。古丈县委县政府也及时制定了《关于实施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评定细则》。2008年,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核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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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六味斋新源醋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中,古丈县共有6家茶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得到了核准。到目前为止,全县有权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已增至14家。
二、古丈县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古丈县政府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兴县、绿色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企业及农民发展茶叶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茶叶产业化建设:
(一)种茶农户明显增多,茶园面积快速扩大.2003-2006年,由于种茶效益不明显,古丈县农民发展茶叶产业的积极性不断下滑,全县茶园面积呈现出了萎缩的倾向。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县人民政府抓住有利时机,新建茶叶专业村组60多个,发展50亩以上种植大户155户,全县茶叶面积得到迅速扩大,目前全县茶叶总面积8万亩,其中有良种茶园近4万亩,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基地7000亩,有机茶基地2000亩;建立茶叶专业村50个,茶叶种植大户280余户;新建成茶叶大户初制加工厂44个。
县茶叶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底至2008年春全县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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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新增646亩,2009年春新增5000多亩,2010年完成茶园新扩1.4万亩。今年还将继续强势推进“万亩茶园新扩工程”,确保今年再新增茶园1万亩以上,向着全县茶园面积达10万亩,全县农民人均1亩茶园的目标阔步迈进。
(二)茶叶加工机械化程度和加工技术进一步提高,产品创新快速发展。近几年来,政府给茶农陆续投放茶叶加工机械130多台,茶农加购机械70多台,全县建成茶叶初制加工厂44个,建成农户家庭式加工点55个,初步形成了以加工厂为中心的归集鲜叶、统一加工的模式。并申报了“深度开发七叶参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和“青龙茶加工技术研究”项目,湘科委成果鉴定认定,上述技术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古丈茶叶产业已经扩大到了古丈毛尖、绿茶、出口珍眉、七叶参、茶多酚、青龙茶等6大系列100多个花色品种。
全县新增茶叶专业合作社6个,新增各类茶叶加工机械103多台,新增茶叶初制加工厂2个,新增农户家庭式加工点13个,新增双溪乡正味茶场,默戎镇牛角山茶场等,连片开发、集统一加工的大型茶场3个,完成大型老茶园改造1个,全县以加工厂为中心,归集鲜叶、统一加工的茶叶生产加工模式进一步走向成熟,茶叶机械化加工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产业效益明显增强,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强势带动之下,近几年古丈茶叶的价格逐年上涨。2008年初,古丈县虽然受到冰冻灾害影响,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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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量比2007年下降280吨,但产值却比上一年增长了200多万元,全县茶叶年纯收入1万元以上的农户达到了68户,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农户达到23户。2009年,古丈茶叶每斤价格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再次上涨了50多元,尤其是古丈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古丈毛尖”最高卖到2600元/斤,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了一倍。受市场利好消息的鼓舞,政府的扶持力度加大,企业投资的劲头也更足了:2010年,湖南英妹子茶业有限公司落户古丈,投资上千万建设茶叶清洁化加工生产线,对茶叶进行分级处理和细化加工;全县新增冷藏保健库630立方米,全县有两家茶叶企业取得了自营进出口权。另外,我县重点产业项目1850吨绿茶、100吨七叶参保健茶、100吨速溶茶等茶叶生产线的建设速度也明显加快。
(四)市场管理逐渐规范,企业权益得到保护。为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管理,2008年4月,古丈县政府将经营茶叶的企业和个人组织起来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集中安置在县城红星小区,建成了茶文化一条街。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实施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若干规定》、《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评定细则》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程序、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使用程序,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管理模式。同时,开展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程序、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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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使用程序培训,组织专门队伍,结合“地理产品保护”要求,定期开展茶叶知识宣传活动。
三、县政府及县监管部门的基本作法。
为了确保“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古丈县政府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把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出了专项工作经费,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服务工作,为实施“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广泛宣传,科学引导。为了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茶叶产业的发展,古丈县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宣传、引导活动:
2008年4月,县政府举办了“2008古丈茶叶高峰论坛”,全国9个省市的领导、专家参加了论坛,此次活动展示了古丈茶叶优良的品质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2009年3月,县政府在省城长沙成功举办了“湘西•古丈毛尖新茶上市暨商务签约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大力宣传了古丈毛尖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的特点和优点,通过现场洽谈,湖南茶业有限公司、沃尔玛驻湖南区代表等9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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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古丈县茶叶产销企业签订了金额为7000多万元的茶叶购销合同。
2010年 4月,县政府成功举办了“中华茶祖节〃古丈毛尖万人品评会”, 国家农业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叶科学文化研究会、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等,160多个部门和地区的400多名领导、专家,20多家企业界人士,及1万多名来宾参加了这次盛会,现场竞拍出48000元/斤的天价茶,当天签订7400多万元茶叶交易合同。
(三)措施得力,护茶到位。为提高企业对专用标志的使用量,提升获保护产品的效益和市场占有率,古丈县定期召开“古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座谈会”,使“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相关部门要求企业做好:原材料收购台帐、生产产品台帐、销售台帐、地标专用标志销售去向台帐。同时,监管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地开展护茶打假活动,仅2008年一年,全县就开展了5次打假维权活动。共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家、个体经营户27户,没收销毁假冒古丈毛尖147斤,涉案货值达100多万元,打假范围扩大到了怀化、长沙等地区。
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有利于保护民族精品、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是一项功在政府、利在百姓的事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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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标志产品的成功申请已经使古丈茶叶迈开了新的步伐。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认识和申报积极性。同时加强 “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后期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充分发挥“古丈毛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第五篇: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的报告
人行XXXX市中心支行: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出现与个人金融信息相关的不当行为,不但会直接侵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讼风险,加大运营成本。因此,这次活动以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维护从事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及《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克银办[2011]97号)文件内容要求,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积极开展了多方位,全角度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规范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行为。现将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4月26日)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二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内容,编制宣传资料及培训资料,并做好活动策划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实施阶段(4月27日至5月1日)
一是认真宣传学习,严格落实执行。二是在各支行摆放了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折页、设立咨询服务台、电子显示屏演示等各类宣传。组织人员大力向公民、客户以及金融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宣传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切实增强个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信息实施保护的法制意识。三是积极组织各支行负责人,业务主管及员工培训学习,强化员工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意识,明确掌握个人金融信息的范围以及依法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具体规定、程序、流程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员工非法使用、泄露、出售个人金融信息,做到人人监督,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四是结合自身开展了一系列的日常金融业务活动,认真宣讲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强调金融机构及员工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客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群众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现场讲解和辅导。
三、宣传总结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 召开了宣传工作的总结会议,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进行查漏补缺,总结这次宣传工作中经验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工作措施,积极的做好此项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