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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安全目标责任书(集锦)

安委会安全目标责任书第一篇:安委会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我代表,郑重向区政府做。

安委会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一篇:安委会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我代表

,郑重向区政府做出如下保证: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与所属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要求完成区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布置,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根据季节和行业特点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防宣传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管理和演练。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逐级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

度,每季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安委会专题汇报。

七、严格遵守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评先、奖惩挂钩。 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保证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表99

第二篇: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JZAQ-004-2013

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委会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统筹、知道、督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3、统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5、组织、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检查小组进行工作。

8、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

9、组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估及防护措施的制定。

10、组织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11、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长产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和落实措施。

12、人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三篇:安委会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进一步促进公司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和岗位员工,是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总工、财务总监

委员:各分厂厂长、设备动力处、生产技术处、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

2、 职责:

2.1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2各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2.3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部),其职责:在公司安委会指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工作。

2.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质量环保部经理 2.5公司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1.1、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我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2、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3、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应协助本企业安全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监察,并提出改进意见。 1.

4、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1 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特点,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1.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1.3 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1.4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1.5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2 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环部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3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4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2.5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2.6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与考核工作。

2.7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8 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3.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2 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4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3.5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4.1 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4.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3 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 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4.5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做好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6 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4.7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8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9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10 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5.1 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5.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5.3 参与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5.4 参与职工因公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5 监督检查本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 安全质量环保部经理安全职责

6.1 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6.2 在总经理和主抓安全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3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和考核工作。 6.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5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6.7 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6.8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证件。

6.9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6.10 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11 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6.12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上报及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6.13 负责审批

一、二级动火及高处作业的审批,对防爆、防火措施进行安全审核。

6.1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6.15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16 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定部门每月的工作计划,组织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17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18 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6.19 参与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6.20 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6.21 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6.22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6.23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7、工程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7.1 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7.2 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7.3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7.4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7.5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7.6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7.7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7.8 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9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7.10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12 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8 人力资源部经理安全职责

8.1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8.2 协同安环部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及组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 8.3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下发新员工录用通知单,并通知安环部进行安全教育。

8.4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

8.5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并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合同中应有安全内容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8.6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8.7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8.8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8.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8.10 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岗位人员定岗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缺员问题。

8.1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8.12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9 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9.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9.2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保健费用、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9.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9.4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9.5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9.6 做好财务部的防火和防盗工作。

10 物资管理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0.1、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的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方可入库。严格分类存放。

10.2、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10.

3、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资的性能,剧毒品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实现24小时监控和“五双”制度管理。

10.4、各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配置必要的防火消防器材。

10.5、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堆放整齐,保持走道畅通。

10.6、负责物资仓库的防火、防盗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7、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10.8、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10.9、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10.10、按照生产、安措、劳保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10.

11、对库房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材完备和用电安全。

1

1 采购部经理安全职责

11.1、负责所属(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1.2、定期检查所属业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1.3、负责处理所属业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1.

4、负责组织所属业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11.5、负责组织所属业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1.

6、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11.7、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12 后勤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12.1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12.2 做好冬季取暖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2.3 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12.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2.5 依靠和发动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2.6 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2.7 加强对生活区所辖范围用电、燃气设备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人员触电和中毒事故。

12.8 随时掌握所管辖车辆和人员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行车的问题,做好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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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备动力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3.1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3.2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3.3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3.4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3.5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3.6 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13.7 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3.8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3.9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3.10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3.11 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12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3.13 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及配置,指导建立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13.14 抓好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

13.15 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组织好全公司设备的合理运行和经济调度,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水平。

14 生产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4.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2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3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4.4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5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6 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14.7 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8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9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0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1 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12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4.13 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及配置,指导建立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14.14 抓好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

14.15 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组织好全公司设备的合理运行和经济调度,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水平。 15 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5.1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15.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15.3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5.4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安全人员。领导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

15.5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15.6 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15.7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5.8 领导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6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16.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16.2 对新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16.3 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

16.4 组织本车间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16.5 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16.6 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16.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16.8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9 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6.10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6.11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16.12 杜绝“三违”现象,当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业,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16.13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安全工作的组织、技术及反事故措施。

17

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7.1 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17.2 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17.3 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17.4 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17.5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17.6 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8.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8.2 负责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8.3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8.4 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教育档案。 18.5 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18.6 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18.7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8.8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

一、二级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8.9 定期向安环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环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8.10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

班组长安全职责 19.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9.2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安全工作的组织、技术及反事故措施。 19.3 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及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9.4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

19.5 发生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立即报告,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

19.6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

19.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9.8做好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0

班组安全员职责

20.1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0.2 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0.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0.4 负责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组织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0.5 负责本班组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20.6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

20.7 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21

工人的安全职责

2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21.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2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2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21.6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

2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四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及目标管理制安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

1、公司经理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6、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监理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

2、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时,发现有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责令施工单位修正施工方案。

4、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6、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7、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昆明市安全监督站报告。

8、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昆明市安全监督站和建设单位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按要求建立和收集安全监理全过程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

根据本监理合同段主体工程为高架桥梁,结构复杂,施工干扰大,安全隐患多的特点,项目监理部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一名,实施安全监理。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吊车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4、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6、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

7、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

8、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如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符合实际及切实可行的的安全监理目标。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所监理的两家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整理成安全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源及预防措施,检查结果作为监理月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发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根据安全检查结果,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目标考核,对安全工作好的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及适当奖励;对安全工作不力的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情况严重或存在较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和安全事故监督部门备案。

4、工程竣工后,对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施工单位,向指挥部建议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奖励。

云南实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五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七)明确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情况。包括: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了公示;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等。

(八)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九)加强分类指导。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十)注重典型引路。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尚未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制定落实方案,并印发至企业;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结合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原有政策措施,确保本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遴选一批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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