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第一篇:投资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国家对养老院的政策
国家对养老院的政策 养老院国家政策
兴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7513327
第二篇:养老院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④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
税收优惠为养老服务业添活力
2013-10-23 15:49 来源:谷斌 月梅 清亮
养老服务是全球共同的话题。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其中要求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为养老服务产业注入活力。
1.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此次意见明确,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无论是营业税暂行条例还是意见,养老院或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或养护服务,均没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之分。也就是说,对养老院或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或养护服务,不分营利性、非营利性,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2.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规定,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免征收。该文件强调的是“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这次意见也明确,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文件的共同点是强调了福利性、非营利性,将从事养老服务业的营利性企业或组织排除在外。
3.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所立书据免征印花税。
4.养老院占用耕地免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5.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捐赠可税前扣除。根据财税〔2000〕97号文件及意见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6.境内外和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税收优惠。意见规定,对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篇:养老院投资计划
北京云鼎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阳浉河区金牛山十里河总厂区域内投资计划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位于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十里河总厂区域内,北临312国道,东临107国道,紧临信阳交通南北主干道,交通十分便捷。
本项目计划征用土地50亩,总投资79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我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划
老年公寓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容纳860人入住;解决本市就业岗位60人。
三、项目投资环境
1、宏观环境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要求:
“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抚养比较低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
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快。截至2010年11月,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9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73%,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579.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71%。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将更加深刻。随着我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每年约以3.5%的速度递增),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等突出特点,社会养老负担也越来越重,农村老龄问题加剧,农村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突出。“四二一”代际结构趋势背景下,对养老设施和社会照护的需求迅速增加,特别是在农村,随着劳动力的转移,老年人社会照护需求日益增大。随着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人们生活观念及人际关系的变化,维护老年人权益任务更加艰巨。“十二五”时期,既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直接关系到河南省和谐社会的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全面做好我国人口工作的讲话中指出:“要制定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为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年人经济、医疗、服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居家养老、社区照顾和机构供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逐步建立起基层组织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能明确、协调高效的老龄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主要任务
- -推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 -进一步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 -推广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制度。对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在建设阶段按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一次性或者分期给予建设补贴,并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入住率等指标,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 -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强供养型、护养型和颐养型养老机构建设,打造示范性养老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15年,力争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立一所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于一体的,在全省有示范作用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省辖市300张床位以上、县级150张床位以上),老年人平均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各省辖市至少建有一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养老护理床位数占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总数的10—15%。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信政〔2010〕30
号
据初步统计,到今年年初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1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89%,预计将以每年超过1%的速度增长。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和购置等多种方式,扩大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规模。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形式将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交由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运营,借助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为广大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加快体制创新和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大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化、产业化和法制化进程。税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办税时给予帮助。在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投入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计划、财政、工商、物价、国土、建设和民政等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人投资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产业,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群体对设施、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政府兴办的老年福利事业要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社会兴办的老年福利事业进行必要的调控、规范、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经办运作、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
信阳市浉河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加强为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养老设施网络。政府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办好示范性的养老设施。同时要挖掘社会资源,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按床位实行补贴等办法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支持社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开办养老院(所)。
2、项目建设(老年公寓)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我市同全国一样,自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人口老龄化趋势,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地区行列。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12.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89%,“十二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持续增长,将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我市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农村老龄问题突出等特点。老年人对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大战略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信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颁布和实施,使全市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医疗保障得到改善,老年福利、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重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老龄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老年群众组织活动进一步规范。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仍较突出;社会养老功能不能适应家庭规模小型化对建立新的社会养老机制的需求,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够健全,老年设施、产品和服务短缺,为老年人服务的福利设施远远落后于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的需要,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因此,正视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实现老年人与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是建设和谐信阳、事关信阳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目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将为解决我市老龄问题创造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外部环境。
四、建设标准
本项目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建设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甲类、一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施建设上,住房以单元式公寓套房为主,有卧室、起居室、小厨房、卫生间,配备家具、彩电、冰箱、空调、电话、集中供暖等设备,使之具有家庭气氛;卫生间及过道、走廊均安装扶手,床头安装紧急呼救装置。公寓楼设活动室、娱乐室、健身房、洗衣房、阅览室、会客室等,并设医务室、监护室及相应的医疗仪器,另设招待客房供子女探望时住宿。公寓举办节假日期间探亲家属免费食宿等活动。公寓的辅助设施有小商场、银行、停车场等。公寓配备专职的服务队伍,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负责打扫卫生、保护环境、维修设备,并提供老人需要的各种服务。公寓定期为入住老人进行体检,医护人员24小时关注老人身体状况,随时诊治,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
随着信阳城市化进度的深入,信阳市的城市综合体开发进入快车道。同时人口的聚集也为城市综合体的开发提供了大量的客户积累,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到2020年信阳市区实现人口100万、城市面积100平方公里的"双百"发展目标,确立了"建设魅力信阳,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的发展思路。
五、项目实现社会效益
老年公寓项目是公共社会福利型项目,项目的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成后,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集养生、医疗、学习、娱乐、教育、休闲于一体,生活舒适、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型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力的改善了信阳市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加快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使老人养老有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也使国家对老人养老问题的压力相应得到缓解。因此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各阶层对项目的支持率较高。经估算,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7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接待老人860人,安置60余人就业,投资回收期为10年,可见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投资方的基本要求
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七、拟建项目结论性意见
1、本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信阳市城市规划,项目内容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2、本项目能耗指标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取值,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用能结构,保证能源消耗在正常水平,可以达到节能目的。
3、本项目建设不占用耕地,符合土地集约利用要求,不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4、本项目建成后,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轻微污染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污染,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5、本项目地处信阳市南北主要通道107国道上,地段优势和景观优势十分明显,又处在金牛山产业集聚区这个升值潜力最大的热点片区市场,对提升该区域福利事业、服务业和区域经济的品质将起到一定作用。
6、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设计合理,建设方案可靠,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社会适应性良好。
北京云鼎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愿为信阳的社会繁荣和经济发展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家乡人民谋利,为家乡人们造福!
北京云鼎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北京云鼎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阳浉河区金牛山十里河总厂区域内(老年公寓)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北京云鼎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目 录
项目背景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划
项目投资环境
建设标准
项目实现社会效益
投资方的基本要求
拟建项目结论性意见
第四篇:关于旅游地产、商业地产和养老地产的相关政策
一、 旅游地产相关政策
旅游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以旅游的名义开发地产不会受国家政策调控。在住房市场调控日益常态化的今天,不出意外,旅游地产或许将成房企利润增长新的亮点。
(一)政策支持
旅游地产的核心在于旅游项目的发展,旅游地产的发展与旅游行业政策的支持息息相关,而旅游行业作为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现代服务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调结构”“扩内需”的背景下,旅游业的重要作用愈发的凸显出来。早在07年的时候,国家旅游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以推动中国旅游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而十二五规划更是将其定位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政策支持方面,以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为例,国家在购物、土地、财税和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
国际旅游岛建设获益于离岛购物免税政策的实施。 2011年3月,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海南岛成为世界上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域。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将会带来海南旅游环境的改善、扩大旅客数量及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和人均消费增长等诸多好处。
国际旅游岛建设离不开土地政策的支持。国务院已经同意海南在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此外,海南还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以使海南拥有相对灵活和自主的土地使用权,促进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
财税和投融资等优惠政策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为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央财政特地加大对海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海南在其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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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给予专项补助。另外,中央还赋予了海南省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海南享受和西部一样的优惠政策。在投融资政策上,中央还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在海南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
此外,国家对游艇业的产业发展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旅游业的配套服务产业上的政策优惠也很给力,多个主管部门也有意加大了对游艇产业的扶持力度。首先,游艇业已经被列入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且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鼓励发展产业目录中,游艇设计被纳入鼓励支持产业;另外,交通部正在对中欧游艇运行环境进行对比研究,未来可能启动相对宽松的扶持政策;最后,17个省市将游艇业列入地方“十二五”发展规划。加上11年4月海关总署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对目前影响游艇业发展的诸多阻碍因素相继松绑,如游艇停靠地、逗留时间、出入境管理和游艇担保等,以加强对旅游业配套服务设施发展的支持力度。无疑作为旅游与地产联姻的产物,在住宅地产宏观调控愈发严厉的背景下,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将会大大促进旅游地产的发展。
(二)土地政策
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让,一种是转让,出让是国家对开发商的行为,转让则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对开发商的行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产权是有年限的,不同的土地用途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也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确定如下: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于旅游业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划分还是比较详细的,传统的旅游星级宾馆、酒店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40 年;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旅游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40或50 年;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适合于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游房产建设,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50 年;商业用地性质的旅游房产项目,一般适合于建设旅游星级宾馆、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经营为主要目的投资行为,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40 年;商业城市中的综合类用地性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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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于商务酒店、全套房酒店、旅游星级宾馆、服务式公寓、经济型酒店等旅游房产建设,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50 年;服务式公寓、纯住宅类酒店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别墅等旅游房产项目的建设,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性质,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70 年。
(三)新经济政策下旅游地产发展契机
1、住宅用地调控从紧,旅游地产成投资新宠
在宏观经济企稳回升的前提下,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房价、地价过快上涨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如《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一条”、“新国十条”等。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趋严厉,住宅用地调控从紧的政策背景下,旅游地产逐步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新宠儿。据了解,目前进驻海南旅游地产领域的企业已有上百家,其中不乏万科、新世界、保利地产、杭州绿地、华润、富力、雅居乐、鲁能、中信、中体等地产大鳄,投资总额超过1000亿元。
2、休闲产业浪潮涌起,旅游地产平台广阔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国旅游业经过30年的长足发展,已经开始走上转型增效的成熟道路,逐渐融入到世界休闲产业革命发展趋势中。如国家批复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规划后,海南房地产市场形成了“百企陈兵,千亿会战”的局面;星光国际集团与丽江市玉龙县签约开发“星光国际传媒度假村”项目;以黄山大观为代表的山岳旅游地产趋升温等。众多新启的项目诠释着国家对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和旅游休闲时代的来临,为旅游地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3、宏观政策鼓励消费,旅游地产需求增加
2009年年末召开的中央工作经济会议把扩大居民消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摆在了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目前我国居民的生存型消费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逐渐下降,服务和享受型消费比重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持续时间相对缩短,转换速度加快。由此可见,我国消费结构已从生存型消费升级到发展型消费阶段。居民益增长的消费能力和国家支持消费的政策为旅游地产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给予了适当的政策引导。
4、基础设施益完善,为旅游地产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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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年底国务院出台4万亿元投资计划来拉动内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在我国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1.5万亿元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电网改造。另据相关数据预测,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的汽车持有量为5.92台,在某些大城市家庭平均汽车持有量更是在猛增。专家预言,中国某些经济发达城市5年之内将会进入到5个人一辆车的时代。我国基础设施的改善,特别是公路网络的完善,致使富裕阶层住宅郊区化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这为旅游地产的开发铺平了道路。
(四)南京市出台规定,严禁以旅游度假区的名义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
为规范、引导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南京市近日正式出台了《南京市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办法》共分25条,对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与管理作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亮点之一,《办法》中明确禁止“旅游加地产”这一打擦边球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旅游度假区规划的编制应体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理念。相关建设项目应当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进行建设,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禁止以旅游度假区的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办法》还规定,经批准后的旅游度假区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调整总体布局、建设项目确需修改旅游度假区规划的,应当依法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对旅游度假区的相关经营行为,《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区内商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旅游、物价、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商业地产相关政策
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都是针对住宅市场,商业地产可以说是“被保护”的对象。在当前流动性过剩的严峻形势下,目前正在执行的住宅限购令和贷款七折优惠利率政策的取消,势必会引导市场上充裕的资金由住宅市场流向商业地产市场。另外,除了调控政策未对资金进入商业地产加以限制外,保监会近期还发布了多项条文,指令数千亿险资只能进入商业地产领域。中国指数研究院上海分院分析师认为,这些国家政策的隐性鼓励一方面对商业地产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似乎透露出了政府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部分思路,即一手抑制住宅市场的投资性行为,一手引导充裕的流动性进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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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将现有房地产市场中商品住宅被过度凸显的投资属性逐渐剥离,转嫁到纯粹以投资为目的的商业地产上,从而使整个房地产市场真正进入良性循环之中。
(一)推动中国商业地产的十大政策
1.国税总局:商用地下室开征房产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具备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的通知,2006年1月1日起,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将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而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分三种情况计算征税: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底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南京叫停产权式商铺
2006年5月29日,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停止办理产权式商铺的预售许可证,并禁止产权式商铺的销售。但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除了要加大对预售款的监管力度外,仍允许其继续销售。
3.六部委171号文:切断外资投资房产通道
2006年7月,六部委联合签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71号文),对外资从房地产市场准入审批、交易到外资个人购房面积,以及结汇方式等方面均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大幅提高了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门槛。
4.住宅禁商实施催热商业地产
2006年6月住宅禁商在各地全面实施,给商业地产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一、商业地产中的写字楼面临重新洗牌,低价、面积小,二三级的写字楼受宠,分割写字楼空间受宠,写字楼租赁投资公司受宠,会进行写字楼运营的写字楼中小投资者将大大的获利。
二、低端的社区商业和二手商业将受宠,大型商业中心的带写字楼或办公型综合商业中心,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新的产品。
三、商业地产将进一步融入住宅项目,大型的综合配套社区和SOHO社区不复存在,独立的社区写字楼将会以投资品的形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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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进一步明确六类情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裁决机制。
6.银监会“5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收紧房地产信贷 要求信托公司开办房地产贷款业务,或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等方式间接发放贷款;政策是针对于融资能力不强的小型房地产商,对于全国性大房地产商来说反而是一次机会,一次打击小地产商的机会。
7.香港金管局收紧内地房贷
从2006年三季度开始,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银行独立汇报用于购买内地物业的贷款数据,将内地地产企业赴港贷款尺度收紧;政策规范了内地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阻止一些空壳公司扰乱地产市场秩序。
8.银监会:开发商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5% 为防止国有资金和社保基金等利用委托贷款这一工具流向房地产市场,银监会规定开发商必须达到自有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的要求,才能申请银行操作委托贷款业务。
9.《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
《条例》规定: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地产设施项目必须进行多方听证,之后拿到书面同意建设意见,方可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条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商业地产的盲目开发,使投资开发的盲目状况将有所改善。
10.《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部分条款将会成为强制性标准,有助于提升现代商业设施的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使建成的商业设施更加符合商业需求,缓解商业地产空置情况,从而推动商业地产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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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业建筑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第二,在贷款政策方面,住宅底商的贷款是六成10年,利率是6.25%,但只有工程到了具备竣工备案条件后,银行才会放款。因此,住宅底商贷款的月供是在房子即将投入使用时才发生。第三,住宅底商不是按套销售,而是按最小销售面积销售。具体面积标准因项目而异。
三、养老地产相关政策
我国自1999年始就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其标志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自此,国家政府对于老龄社会、老龄产业发展的关注没有间断过,一系列相关政策也纷纷出台。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更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实施爱心护理工程”,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在兴建老年服务机构上规划、建设、用地等税费一律减免、以及地方财政支持老龄产业等方面均享受优惠政策。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完善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2011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龄人安享老年生活。民政部“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养老产业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根据民政部正式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国政府养老行政行为将出现重大转型,意味着我们这个政府开始注意到从家庭赡养到社会养老变化,政府将开始承担起社会养老服务社会责任。其后,伴随将是组织实施、行政资源配置等一系列后续动作。这将为社会带来大量资金机遇,规划、规范、标准方面管理提升机遇和土地税费优惠机遇。在前段时间中央提出关于老龄社会建设六大体系中,老龄宜居环境体系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范围之内。对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准备成立一个老年住区委员会,通过政府保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养老地产,争取政府在融资、税费、土地、医疗等方面政策支持。目前,该动议已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老龄委支持。
对于养老产业支持政策,目前仍然仅仅停留在研究阶段。这对于急速发展行业来说,政策支持缺乏使从事养老地产开发建设企业从拿地、建设到经营阶段始终一头雾水。但是,最艰难还是在经营阶段。在国外,政府会在税收、土地取得、贷款等方面对养老地产进行一定优惠。而国内除部分地区外,尚无明确政策表示可以对养老地产开发过程提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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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投资创办盈利性养老院
编制时间:2015年11月18日
资料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注册申请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4 第二章 各项优惠政策----------------------------- 7 第一节 国家的优惠政策------------------------7 第二节 地方的优惠政策----------------------21 第三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与可行性 -----------3
5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 ------------------------35 第二节 项目建设必要性----------------------42 第三节 项目建设可行性----------------------46 第四节 项目效益可观保障项目可行------------48 第四章 项目环境分析---------------------------58
第一节 市场环境分析------------------------58 第二节 政策环境分析 -----------------------61 第三节 社会环境分析 -----------------------65 第四节 行业案例分析------------------------66 第五章 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71
第一节智能化系统概况-----------------------72 第二节综合安保管理系统 ---------------------75 第三节护理办公专有系统 ---------------------76 第四节 综合布线系统 -----------------------79 第五节计算机网络系统-----------------------80
1 第六节 公共广播系统(含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 ----81 第七节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 ------------------- 82 第八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83 第九节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84 第十节 智能化系统集成----------------------85 第六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臵、项目管理 --------86 第一节 组织机构----------------------------86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臵-------------------------87 第三节 人员招聘----------------------------87 第四节 人员培训----------------------------89 第五节 项目管理----------------------------91 第七章 经济效益分析---------------------------9
2第一节编制依据、基础数据与设定条件---------92 第二节营业收入、税金测算-------------------92 第三节总成本费用测算-----------------------93 第四节利润测算-----------------------------93 第五节盈利能力分析-------------------------94 第六节盈亏平衡分析-------------------------94 第七节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95 第八章 社会评价96 第一节社会效益----------------------------96 第二节社会影响分析------------------------96 第三节社会稳定风险分析--------------------97 第九章 项目风险分析---------------------------10
1第一节风险分析概述------------------------101
2 第二节项目主要风险因素识别和风险程度分析---102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10
5第一节结论
第二节建议
本人对该项目的认识----------------------------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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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注册申请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三、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
4 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办证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
五、补充说明:
1、现在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做福利事业,你要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要问:用地,贷款,税务,工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等,这些都是民间投资者应该享有的优惠政策. 国家现在已经颁布了这方面的政策,,但跟当地的地方财政有关.总的说国家,地方是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兴办养老院的!!!
2、还需要说明的就是:所谓资质证明就是说你必须具备办理养老院的条件,硬件软件缺一不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建筑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已有的大型养老机构一般都能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虑了消防、通风、内部无障碍交通等问题,以及卧具、饮食、娱乐、医疗等功能配套。
2)医疗护理上的优势较为明显。由于大型养老机构具有规模优势,较为容易吸引一些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疗人员加盟,从而提高了医疗护理的服务水准。特别是对那些有多种疾病的高龄老年人,可以使之有医疗保障的安全感。
5 3)休闲环境较好。大型养老机构在规划设计时,一般都会结合自有土地、空间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种植一些花草树木,以营造一个幽雅休闲的环境。而这一切又都是老年人,特别城市中生活的老年人和子女最为关注的。
养老机构配套功能完善的重点在两个方面:
(1)医疗护理服务的配套。民政部门规定养老机构要配套设立医疗室,但医疗室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和特殊护理要求吗?显然是不够的。就大型养老机构而言,入住的大都是在7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为什么会出现高龄老年人居多的现象呢?一般是由家庭护理的成本和照顾难度决定的。只有家庭护理成本与养老机构收费相当时,或由于老年人身体状况需要医疗护理时,子女才会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这就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单的医疗室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试想500多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有50%的身体都有一些疾病,需要吃药、打针;至少有25%的老年人需要进行留医观察治疗,这样的病患者就诊和住院规模,应有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与配套。因此,大型养老机构必须通过合作,或独立申办老年病医院的方式,才能达到医疗护理功能上的配套和完善。 (2)饮食的科学合理套配。
养老机构的食堂首先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进行设 6 计和装修,满足基本的卫生要求和操作流程。其次,要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特殊要求,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控制饮食数量和种类。
第二章 各项优惠政策 第一节、国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来源: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时间: 2013-10-23 10:4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 7 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 8 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9 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臵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 10 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臵、臵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各地要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二)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 11 老服务项目。
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
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三)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 12 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服务网络。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 13 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拓宽资金渠道。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建立协作机制。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五)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各地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加强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相关部门要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 14 质量。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在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要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臵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 15 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要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应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臵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 16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 17 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学历教育。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机构应当科学设臵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 18 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六)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任务要求。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财力保障。老龄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教育、公 19 安消防、卫生计生、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税务、金融、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国家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三)强化行业监管。民政部门要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指导养老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价格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依法确定适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老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意见 20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二节 地方优惠政策
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来源: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乌政办„2013‟58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实现2015年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0张”的发展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体目标
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机构网络,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 21 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有效开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大部分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市级要制订全市规划,出台优惠政策;各区(县)要制订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补助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参与社会养老服务。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各区(县)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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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三条 扶持对象和范围
(一)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设的以社区托老服务为主的社区配套型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以生活护理服务为主的基本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自治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申请政府资助。
以上机构须经民政部门审批,符合国家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臵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力量采取承包、租赁、合营等方式与政府合作经营“公办民营”类型的社会福利机构,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以老年人日间 23 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社区日托和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对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户籍地、有养老服务需求且自愿申请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困难程度和现实养老服务需求,按照程序审批后,确定为福利服务对象的,给予不同等次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农村依托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第四条 建设规范与标准
新建社会养老机构应符合《自治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乌鲁木齐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相关规定。建筑标准应符合国家《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10‟193号)、《自治区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办法(试行)》(新民发„2012‟174号)等有关规定。
社会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土地、房产改(扩)建养老机构的,应符合上述标准。
第五条 优惠措施
(一)项目和用地。
1.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乌鲁木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发改部门按照基本建设 24 程序,对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规定,建设资金落实的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项目,予以备案、核准或审批。
2.国土资源部门将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纳入供地计划。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并减半征收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土地使用性质;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制定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供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乡(镇)、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经依法批准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对规划新建项目配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应在土地出让条件或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3.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前提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土地、房地产及闲臵房产、设施等兴建开办养老机构,并办理相关基建手续;在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鼓励支持利用个人、集体空臵房或空闲地,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托老所和幸福院。
(二)财政补贴。
1.一次性开办补贴及新增床位补贴。
对按标准建设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臵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建用房并投入使用、床位在 25 100张以下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由市、区(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补助);床位达到100张(含100张)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由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补助)。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5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及上述补助标准,分5年给予补助。以上机构需开业满6个月且入住率达50%以上,方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
对社会力量兴办、符合标准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列入兴建计划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根据核定的床位数,由市、区(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已取得养老福利机构资质,在核定床位基数上,通过改(扩)建新增养老床位(20张以上),由市、区(县)财政按照每张核准新增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分3年补助)。
2.运营补贴。
对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在满足公费供养对象入住前提下,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会老人的,按实际入住社会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运营补贴;对开业满6个月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50元,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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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由区(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数,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三)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1.政府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
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下简称特困老人),经本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确认、市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公费供养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部门将补助给上述人员的生活费转入该民办养老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按照民办机构内安臵的特困老人护理等级和人数进行补贴,标准为: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介护(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1)特困老人。散居的“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独居生活、自理困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元。
(2)百岁老人、荣获地级或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老人。 27 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元。
(3)低收入老人。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独居生活、自理困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50元。
符合上述三类条件的老人,不重复享受,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
(四)冬季取暖补贴。
对建筑面积低于《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年按照实缴暖气费用的50%给予补贴;对建筑面积高于《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规定面积核算,给予50%的取暖补贴。
上述财政补贴中凡属市、区(县)两级财政承担的资金,根据各区(县)财力区别对待。其中,天山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区(头屯河区)、米东区按市、区两级财政4:6比例承担;沙依巴克区按市、区两级财政5:5比例承担;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全部由市财政承担。补贴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自然增长机制。
(五)规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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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立项。
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市规划部门给予减免50%规划设计费用的优惠。
市建设部门对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供热配套费。
2.资质审批。
养老福利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免交登记费、年检费,其它费用减半交纳;
养老福利机构办理卫生许可证申领及年检手续,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和年检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体检费。
3.税收规费及有关公用收费。
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臵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据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减免税收问题的通知》(新民发„2013‟156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按照本地居 29 民生活类收费价格标准收取。
安装、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执行住宅电话资费标准;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对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优惠的增值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资费减免优惠。
安装、使用有线电视,执行住宅资费标准。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免费安装有线电视机顶盒。
免征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鼓励和支持物业公司对辖区养老服务减免物业管理费。
4.贴息补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对现有管理服务较好的民办养老机构扩建项目贷款,市级财政对当期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
(六)培训用工。
对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凡属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的,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岗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根据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其所在养老服 30 务机构给予50%—100%的实缴社保金额补贴。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根据其规模和服务人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设臵1—3名社会工作者,其生活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七) 风险防范。
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研究开发养老服务机构参保产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购买责任险给予补助,提高养老服务机构防范风险能力。
(八)医疗卫生。
对已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臵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福利机构,需要申请设臵内部医务室对机构内部养老人员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卫生部门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给予审批;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其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支持养老福利机构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九)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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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福利机构可按规定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但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对受赠款物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捐赠人没有明确使用意愿的,应当用于改善设施设备和服务对象的生活,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申请机构在申请资助、接受审查、评审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回,并撤销其社会福利机构资格,收回社会福利机构批准设臵证书,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第七条 对擅自改变养老福利机构的使用性质或利用养老福利机构房产从事核准服务范围以外其他经营活动的,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回,并终止其享受资助的资格;违反法律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在养老福利机构申办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落实政策措施。各区(县)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并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制订促进本区(县)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积极为社会 32 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条 组织编制规划。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臵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养老福利园区建设。规划新建小区按照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标准配建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组织编制乌鲁木齐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第十一条 加强部门联动。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职能,督促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具备开展对外医疗、康复服务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养老机构附属医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审批工作。体育部门对社会养老机构内需配套体育设施的,应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十二条 优化发展环境。发改、民政、工商、规划、国土、建设、财政和房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优化社会养老机构在登记注册、项目报建、土地征用、工程验收、财务管理和产权变更等方面的办理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抓紧制订社会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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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09‟325号)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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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
1 、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根据联合国相关调查,世界人口将在2050 年超过90 亿,如生育率保持现有水平,将于21世纪末超过100亿大关。根据联合国数据,从现在到2050 年,老龄人口将从6亿增加到近20亿,60岁以上的人口将超过15 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其中,发展中国家的老龄人口预计将是现在的四倍,这一特殊变化将对全世界各国的每个社区、团体和个人产生巨大影响。
目前,中国是全球目前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老年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增速快速增加,是世界平均增速的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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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我国老龄化速度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老龄委、北京华经纵横咨询有限公司 我国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生育高峰出生人口相继进入老年。2005年中国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44亿,2012年这个数字已经上升至1.93 亿,年复合增速4.27%,占人口的比重也从11.03%升至14.32%。
预计到2013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有望超过2 亿,2015 年则很有可能超过2.21 亿。而到2020 年,我国老年人口数很可能超过2.43 亿,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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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我国将迎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 资料来源:中国老龄委
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0%,或是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则意味着这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 年已达到这个标准;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4%,为老龄社会,我国在2012 年也已经达到这个标准,标志着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社会。而2015 年后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阶段。
根据预测,从2015—2035 年的20年间内,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将增加一倍,达到20%,2050 年老年人口比例将增加到30%,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人口发展预测,到2030 年,中国65 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
37 家。
2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时期,是建国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并开展试点,全面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并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图2-3 我国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资料来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我国城 38 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3.57亿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3.07亿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5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图2-4 “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主要目标 资料来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
其中,国家将重点推进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同时,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通过自2013年1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比2012年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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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2002—2010年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综上措施都将使得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得到越来越广的发展空间。
3、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近年来,国家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但依旧存在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根据全国老龄委的数据,2010年中国老年人市场的年需求达到1 万亿元,2050 年左右将达到5万亿元。而目前中 40 国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不足1000 亿元,供需之间存在巨大商机。而到2030 年,预计我国养老产业规模有望达到20 万亿元以上。
同时社科研究院报告指出,我国消费结构转向老龄产业,老年消费即将井喷。2010 年,我国老年人退休金总额达8383亿元,2020 年,将达28145 亿元,到2030 年,退休金总额将达到73210 亿元。另据调查,目前老年人可用于购买老年用品的支出已达4000 亿元。以上数据显示,中国的老年群体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消费大军。
图2-6 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展望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其中,养老服务行业将作为老年人生活的必要保障服务提供行业,也将获得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行业发展潜力巨 41 大,据推算,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45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
2012年末,我国共有养老服务机构4.2万个,床位381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62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 第二节 项目建设必要性
1、 项目建设是顺应我国养老事业发展方向的需要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老年群众,不断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进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
为此,我国政府提出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业,积极推进养 42 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的发展目标。
本项目建成后,将以老年人需求为设计及运营核心,强调老人的参与性,注重老人的感受。从道路交通、卫生、饮食、居住、建筑风格、绿化、景观、材料等全面考虑,以真正意义的为老人全心全意的服务宗旨,为老年人提供一个集养生、医疗、学习、娱乐、教育、休闲于一体,生活舒造、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型老年社会福利机构。
2、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近年来,为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发展目标,山东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优先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优先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优先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使得省内养老服务需求空间不断增长。
本项目将通过建设现代化养老公寓、精神维系式有机种植、教育培训式绿化种植、义工实习式助老服务等方式,提供2000张养老床位,能够缓解本区域老年居住难及老年人无人照顾的问题,更好地为老人的生活和健康保驾护航,创
43 造更好的经济建设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3、 项目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老年人也逐渐培养出自身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和隐私,希望有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他们多数离退休后有养老金,为独立生活提供了经济来源。因此,必须探讨建造功能设施完备的、较高标准的新型老年公寓,提升养老水平,以区别原来建立的敬(养)老院形式的老年公寓。
本项目建成后,公寓应具备吃、住、医、学、乐、生活服务照料等设施和功能,老年人一家一户居于每个单元中,每户都有自己独立的生活用房,包括起居室、卫生间、储藏室、洗浴设备和厨房,老人可携带自己喜爱的家具、厨房设备,每户要安装电话和紧急呼救装臵,同时设有娱乐场所、洗衣房、健身房、阅览室、医务室、监护室、售货点等。公共食堂可按老人要求制作高、中、低档饭菜,老人也可自己开伙。高龄病残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由护理员照顾生活起居,进行特殊服务,身体较好的老人可以经常进行健康体育锻炼,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和医疗保健等知识的学习。
本项目这种兼顾“居家养老”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老年公寓,起居生活完全是家庭式的,享受的各种服务是社会化的,将成为本区域老年人所喜爱和要求的老年人乐园,老人的子女也可以进一步减轻负担,减少家庭矛盾,解除其后顾
44 之忧,以便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同时,本项目建成后也还可以安臵部分下岗职工,为他们提供再就业机会,为政府和企业分忧,有利于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和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4、 项目建设是进一步提升区域养老服务水平的需要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的需求,鼓励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国家规定,凡创办养老服务企业的,注册资本均可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执行;养老服务企业在办理检验和工商登记事项时,依法从快从简办理。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布局合理、生活、服务到位、管理科学、环境幽雅、充满生活乐趣的老年之家,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老年公寓设计运营理念,购臵国内外先进老年人护理设备,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养,未来还将申请设立专业护理医院,不断将护理人性化、专业化、科学化、标准化,急老年人之所急,想老年人之所想,帮老年人之所需,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老年人住得安心、吃得舒心、玩得开心、健康温馨、子女放心,真正把老年公寓办成老年
45 人颐养天年的幸福之家,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本项目将以“区域示范项目、国内优秀项目”为发展目标,对本区域养老服务起到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本区域养老服务水平,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深入推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节 项目建设可行性
1、 项目所处背景环境利好支撑项目可行
从政策层面来看,本项目所涉及的老年人服务行业,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政策文件中有所提及并明确指出相关产业发展方向,政策文件鼓励支持本项目产业进一步发展,以此进一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全面提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水平,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从政府支持力度来看,各级政府补贴力度可观: 1.1 建设补贴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居家 46 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省城乡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护理员全员持证上岗。
“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床位每张补助4500元、5500元、6500元,对改造(租赁)床位每张补助2000元、2500元、3000元。
1.2. 运营补贴
《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对民办非营利性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按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1.3. 市场规模上升
从市场环境看,本项目涉及行业市场发展呈上升趋势: 老年公寓特别是独立的老年公寓,在欧美国家发展较早,建设较多,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年公寓的需求的不断增长,老年公寓在一些城市也相继发展起来,如北京太阳城国际老年公寓,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独立老年公寓。它建于北京北部的 47 小汤山,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可以容纳近万老人入住。它的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服务较好。上海市是最早进入老年型的城市,老龄事业发展较早。1990年开办的浦东老年公寓,是全国首批老年公寓之一。
第四节 项目发展策略合理保障项目可行 1. 打造核心护理团队 实施先进护理方案
为更好地服务于苑内老年人,本项目将组建有一批由护理员和护士组成的高素质养老服务团队,基地护理员都将经过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和专业护理设备操作培训,同时,基地的临床护理经验护士团队是由专业的护理学院、护校、卫校毕业的护士与医疗机构退休护士组成,他们都有着专业护士执业资格及更高水平的护理技能,并有专业护理人员和老人交谈,消除老人的孤独和寂寞感,使老人从生理和心理上得到满足,在这里幸福地欢度晚年。
同时,基地将聘请一系列老年人生理疾病及心理疏导研究专家,并与相关科研院校开展相关科研课题,根据基地的老年人结构特点量身打造特色护理方案,通知针对高级会员,还将提供私人方案定制及实施服务。
2. 构建舒适养老环境 争创省内示范基地
项目建成后,将紧紧围绕建成“老年护理示范基地”这一目标,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深化“尊老、敬老、爱老”企业文化建设,优化各项服务,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加强基
48 地软件、硬件建设,项目分为管理、护理、技术、信息、后勤设备、财务八大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具体实施方向如下:
(1)合理设臵组织机构,保障老年人护理需要与安全。按照新标准完善组织机构的合理设臵,保证高效运行,满足本基地各项工作需要。实行苑长负责制,认真落实两级管理责任制,苑长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发展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护理组长是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以老年人为服务中心,积极收集整理其具体要求与愿望,加强沟通与协调,真正实现“急老年人之所急,想老年人之所想,帮老年人之所需”。
(2)加强细节管理,全面提高护理质量。本项目将以不断加强基础护理质量和安全管理,把缺陷管理作为最基础的管理手段,鼓励非惩罚的不良事件报告,以查找缺陷为手段,以整改缺陷为目标,强化零缺陷意识,对生命高度负责,全面提高基地各项工作质量。强化人人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做细、做实、做严各项工作。
(3)合理布局,科学设臵各服务项目。本项目将按照老年人的特点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从住区规划、设计到配套建筑与设施方面全方位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相关建筑主要为低层小高层(有电梯)或平房有小院落,住房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