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第一篇:201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网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网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分数线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
考生加分投档。
(五)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重点专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景地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历年分数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报考指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计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二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教专科
我猜: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警察梦。从“黑猫警长”到香港TVB警匪片,有谁不羡慕那飒爽英姿!说起军人,不禁一腔热血,恨不得奋战前线,保家卫国!
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那么选择公安学校当然也应该选择公安系统的最高学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这所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的名校,为我们的国家培养了无数公安学子,一直在输送保家卫国的生力军。我想,能够成为这所名校中的一员,那会是多么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首先,我想介绍一下这所公安系统时间最长、学科专业最为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为完备的重点高等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为公安系统最高学府,形成了公安学科专业齐全、主干学科特色鲜明、多种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逐步建成了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核心,以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基础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与公安专业交叉学科为主干,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培养层次的学科体系。2014年,为应对当社会反暴力恐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增公安情报学反恐怖专业方向,计划面向全国招收80人,公安大学也成为全国公安系统院校里第一家开设反恐专业的高校。
除此之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还设有成教专科以及成教本科。成教,顾名思义就是成人教育;也许高考失利,无法企及这所名校,但
是成教大专这个平台为你打开了踏入公安大学的大门。那么都有哪些优势和条件呢?
一、优势:
1、对于高考落榜生来说,选择公安大学要比选一般院校更正规。师资各方面也非一般院校可比拟。(全国重点)
2、与出国留学相比:学生刚高中毕业思维还不成熟,不宜于出国学习。一部份学生语言基础薄弱不能出国学习,另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委培学习费用也相对较低。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娇子同堂学习能够极大的开拓学员的视野空间和思维角度。
4、参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学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够迅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术氛围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子的朝夕相处会极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6、学员的学习过程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教院颁发学历,学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申请。
7、该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网上查询,可直接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
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学的资源受益终身。
9、毕业后由公,检,法等单位择优录取,学院择优推荐。
二、专业设置:法律文秘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资料:
1、报名条件:必须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4年高考,文化分达到当地三本线以上(个别可放宽)
2、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蓝底免冠证件照1寸5张,高中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分数条。
3、身高:男,170cm,女,160cm。
4、当地县医院体检报告,当地公安局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证明)。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罗圈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有句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在这里,我想“不管统招还是成教,努力学习就是好公大人”!
公安大学成教大专班咨询电话:
石老师 133 1145 1179
第三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委通知通报
关于开展公安大学第四届警界明日之星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公大团[2013]28号
各团总支:
我校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警界明日之星论坛。为了引导广大公安院校学生树立崇高理想,培养高尚品德,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论坛组委会决定以“如何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优秀人民警察”为主题,于2013年9月下旬举办第四届中国警界明日之星论坛。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面向全国公安院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文要求
题目自拟,内容要紧密围绕本届论坛主题,结合学生本人所学专业的特点和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做到主题明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语句通顺,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征文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院校、专业、年级、联系方式。
二、征文推荐
敬请各团总支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每人提交一篇,其他同学自动参与。请各位同学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文章电子版交与各支部团支书处集体上报。
三、征文评奖
征文设
一、
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论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论坛期间宣布获奖结果、颁发证书并组织研讨会。所有推荐征文将结集成册,公开出版发行。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毕业论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毕业论文 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研究
姓名: 学号:
摘要: 摘要:公安执法在整个国家执法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为了确保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当今社会执法监督问题还存在着很多弊端。监督与被监督主体对执法监督的可为性和必为性尚未达成共识。 这种现状严重威胁着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如何实现公安执法公正廉洁,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加强公安监督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公安执法监督体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是实现和保障公安执法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关键词:公安 执法 监督
公安执法在整个国家执法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并具有特殊的 强制性,涵盖公安管理、公安处罚、公安强制措施和公安强制执行等 方面,强制性有别于一般行政机关,手段也具有多样性。为了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公安执法监督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特别是公安法制建设的实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重视和加强立法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对公安执法监督倾注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执法监督摆在了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力度。 强调执法监督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安队伍存在的不正之风,一些违法乱纪的问题时有发生,腐败现象相对严重。这些问题损害了警察的声誉、 形象和本应良好的警民关系, 干扰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新形势下如何使警察保持公正廉洁,如何加强警察队伍建设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问题。而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有的警察执法监督体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以加强廉政建设。
一、公安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其活动的效能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否顺利进行,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安
执法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置于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与控制之下,这是实现公 安机关职能的必要条件。
(二)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依法职 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 职权活动合法性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 活动准则,严格执法,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执行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地位决定的。公安 机关及其人民行使权力的同时,负有接受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的义务。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于保障其依法 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作用。
(三)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职责权力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执法活动直接 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了防止滥用权力而发生侵犯公民 合法权益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成为公民权 益的有力保障,就必须对其权力加以制约,通过采取相应的监督制约 措施,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达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组织建设,落实“从严治警、依法 治警” 方针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方式, 是严格公安队伍管理的内在要求, 应当贯穿于公安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公安执法监可以增强人民警察的 责任感, 促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如何使公安队伍保持公正廉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看到,在少数 民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相当严重,一些违纪问题还相当 突出,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干扰了公 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公安监督机制,强化公安权力 制约,加强执政为民廉政建设。
二、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由于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监 督措施,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公安执法监督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公安干警尚未真正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理念,执法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 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监督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保障作用。
(一)正确的执法监督理念尚未真正树立 在公安执法工作中,有些公安干警尚未真正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 理念,没有意识到执法监督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 构成部分,存在着一些错误的思想和倾向。具体而言,一是一些干警 重视执法权力, 轻视执法监督, 甚至把执法权力与执法监督对立起来, 认为履行职责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执法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是给执法权力行使设置障碍, 于是采取各种办法规避监督、 对抗监督。 二是有些公安干警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行为、执法队伍建设割裂开来, 认为执法监督只是监督部门的事情,在目前警力与经费不足的情况 下,强化执法监督不经解决不了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问题,而且 会影响执法工作效率,增加执法成本。三是一些执法监督机关、监督 部门和监督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执法监督也是执法,也是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内容之一。 在具体的执法监督工作中,尤其是存在 “仰视监督” 的情况下,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怕得罪领导、怕影响“关系”,对 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不敢严于追究,放弃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自觉不自觉的把执法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一至在一些部门,一些领域 事实上形成了执法监督工作难有作为,可有可无。
(二)执法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近年来,我国公安执法监督资源并不匮乏,外部有权力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内部也有纪委、 监察、审计、法制、督察、信访等多个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可谓监督 主体、渠道、手段多元,监督层次多,监督形式全,监督方位广。从 表面看来,基本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执法监督网,在实践中也为保 证公安机关严格、 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容回避的是, 在实际执法监督中,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内部各 监督主体职责、分工不明,监督主体间轴心不清,关注执法权力运作 的视角不同,以及相互间的协调配合缺乏等因素,形成强大的监督合 力,而且执法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各行其道,造成执法监督的交叉地 带和“真空地带” ,甚至出现对监督事项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导 致一些群众常年投诉上访,耗费了执法监督资源,妨碍了执法监督效 能的偶小发挥。外部监督也由于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的着力点不同, 又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不是发生越权行事,滥用权力,互争管辖 或相互推诿,甚至通过非正常方式或途径追求监督效果的情况,大大 影响了公安执法监督的实效性。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 在当前公安执法监督工作中,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 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执法监督主体的 独立性、权威性不强。无论是外部执法监督还是内部执法监督,执法 监督主体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威往往与理论上、法律授权上 应有的地位和权威有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内部执法监督中,执法 监督权不仅混杂于行政管理权中,而且附属于同样需要接受执法监督的同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的领导,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再加上执法监 督主体的规格和级别往往又比被监督的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低, 形成“仰视监督”现象,从而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不强,不能发挥执 法监督应有的效果。二是当前的执法监督主要集中在事前的审核把关 和事后的执法大检查与执法质量考评,对最易产生问题的执法过程的 监督不够或忽略,缺乏对执法过程的全程动态监督。三是警务公开的 范围和层次不够。警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广大群众缺少对执法及 执法监督过程的参与,对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执法依据,以及执法 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的了解不够,影响了群众参与 执法监督的热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四 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尽管公安机关为了改善执法状况、加强执法过 错责任追究力度, 出台了诸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 《公 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 《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对于执 法过程中常见的程序违法行为以及放弃执法监督或不认真履行执法 监督的行为,要么没有责任追究规定,要么有规定却缺乏可操作性, 甚至已经有了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规定,却又在很大程度上落实不到 位,责任追究乏力。以致出现对执法过错通过“后续补正和技术处理 解决” , “集体责任多、 个人责任少” , “下级责任多、 上级责任少” , “下 达不科学、不正确的警令甚至于非法干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责任追 究” ,具体执行者却往往承担责任的不正常现象。
(四)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不高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以及社会信息化 的程度越来越高,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密度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 公安执法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不 能正确认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系,接受外部 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不高,对群众投诉 和一些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常常有意无意的抵制态度,甚至有些公安 机关或干警明确宣布不接受某些新闻媒体的采访,使得外部监督特别 是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既不利于正确开阵舆论引导工 作,也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形象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并进而 影响到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三、加强公安监督的主要途径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执法监督既是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执 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执 法监督措施,对于执法规范化建设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民警法治意识 公安机关应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活动和落实科学 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民警,尤其是在重点执法岗位上和 执法环节中的民警的宗旨教育, 使他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群众意识, 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健全并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所队领 导学习法律的制度,让执法决策者和审核把关人学法懂法,熟悉和正 确应用法律法规,并带动和指导普通民警学法用法。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理念,旨在促进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 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以 从源头上保障公安执法的规范化。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 要从建立健全具体规范、 完善监督制度等更深层次加强内部执法 监督工作,在立法或制定规章时,应突出监督主体权责一致和监督整 体效能的发挥,使监督主体有法可依且职权明确具体,在一定程度上 可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监督职权环环相扣、 互相制约,又促使监督主体必须按法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处理违纪违 法行为,从而保证监督效能的有效发挥。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操作 性,减少只有倡导性规定而缺乏相应的惩处规定的“软性条款”,避 免执法监督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执法监督的相关规定既直观具 体,又明确规范,对民警的惩戒和警示作用一目了然,从而提高了民 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三)进一步优化和健全监督机制 要对执法监督机构进行适当调整,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赋予监督 主体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必要的权力和手段,树立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 内部和公众中的威信。同时应以法律法规约束监督主体必须依法、公 正、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责,使各项监督制度既自成一体、又相辅相成、 密不可分,尽量避免执法监督机构职能上的交叉和空白,既不能多头 监督,更不能无人制约,从而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公安内部案件审 核、执法检查、个案调查、警务督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发挥其方式手段的不同作用, 确保执法过错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多侧面全方位地开展内部 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督部门的职级规格应予以高配或平配,对监督机 构、人员的经费、装备的配备应予适当倾斜,保障监督工作所必需的 经费,配齐配强监督干部,推进整体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 法制部门要不断深化执法质量考评的内容,在坚持对执法程序严 格考评的同时,增加对执法实体的考评,要重点抓好立案、调查、羁 押、处罚等执法环节,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要逐 步扩大执法质量考评的对象,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落实到每个执法岗 位,把公安执法的方方面面都纳入考评的范围,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 作向纵深发展。 要加大日常考评的力度。 注意把年终考评与专项检查、 专案调查、个案评判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执法质量考评贯穿到行政、 刑事案件审核,复议、申诉案件办理,劳教案件审批之中,将执法质 量落实到平时,建立起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把被动监督向预 防在先的主动式监督转变,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前瞻性、预警性和敏锐 性,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五)进一步完善外部执法监督 首先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欢迎和 接受外部监督,充分认识到外部监督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改善 公安机关执法形象的重要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在不 影响侦查破案的前提下,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要公开,切实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 为外部监督提供监督标准和便利,进而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执法。再 次,要建立内外监督协调机制,把外部监督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体现到 执法过错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工作中。如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 关执法数据及情况的反馈机制,认真分析检察院不批扑、不起诉,法 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主动接受检察院、法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 整改,共同商讨、研究、解决有关执法问题,执法质量就能较大提高。 公安执法监督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职 能,提高外部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执法监 督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逐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 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就能使各项执法活动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 化的轨道,推动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 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 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上级部门要坚持对公安队伍的执法监督情况进 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用我们高度的责任心,面对问题时,做到不掩盖,不 回避,不护短,针对当前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挑战,公安执法要不失 信于政府,不失信于人民。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王在山.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06年 [2]莫于川.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论要[J].法学评论,2000年01期 [3]李栋.对我国行政执法理论及其实践的再思考[J].行政与 法,2002年05期 [4]石东坡,周政训.论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完善[J].云南行政学 院学报,2001年01期 [5]牛之英.我国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问题与对策研究[D].黑 龙江大学,2005年 [6]张国宝.公安执法应遵循程序正义的理念[D].吉林大学.2004 年 [7]刘军.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J].理论观察,2003年 06期 [8]任弼世.我国公安行政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D].延边大学,2005年 [9]王洪波.论加强和改善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 [10]李文.公安执法监督管理中的文本理解技术的研究及其应用 [D].南昌大学,2005年
第五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级
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首先欢迎各位新同学来我校学习! 现将新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礼堂前厅。
三、报到时间:2011年9月1日08:30-15:00。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部请假。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须交纳以下费用(按人民币计):
(一)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新生:
1、 住宿费:900元/学年;
2、 生活用品费:800元(多退少补);
3、 军训伙食费:600元(多退少补);
4、 警服臵装费:1,000元(多退少补)。
(二)计划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新生:
1、 学费:警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为30000元/2学年,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其余专业为10,000元/学年,共计30000元,分3次缴清;
2、住宿费:900元/学年;
3、生活用品费:800元(多退少补);
4、军训伙食费:600元(多退少补);
5、警服臵装费:2400元(警务硕士除外,其他考生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务必于8月20日前存入随通知书附寄的银行卡,我校将自动划拨相关费用,在确认交纳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五、除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外,其他新生均可将户口迁移至公安大学。户口迁移证须自带,报到时统一交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自报血型和身高,并交1寸黑白照片1张。新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2、 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应详细标明所在省、市、县,否则不予受理;
3、在当地补办身份证的新生交照片后未发证的,须标明“身份证未发”,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六、新生是中共党员的,须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后将统一收取。党组织关系应转至“公安部机关党委”。新生是共青团员的,须携带团员证。
七、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在职人员,应将工资关系、调价补贴、副食补贴转至我校;住房公基金由原单位封存,毕业后回原单位调取;各类保险由新生和原单位协商处理,我校不予接收;警务硕士须带齐警服(含警帽、警用腰带等)。
八、9月1日报到当天即前往军训基地军训,军训至9月前底结束,请做好相关准备。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