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财政局领导班子
第一篇:汝阳县财政局领导班子
紫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紫阳县财政局
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根据《紫阳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紫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另文下发)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现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骨干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分类管理,放权搞活的原则。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在不改变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前提下,不同类型的单位实行不同管理办法,自主决定内部收入分配的方式和办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绩效工资分配
1、绩效工资总量由人劳局、财政局根据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总数,比照公务员津贴标准,确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基础性和奖励性比例为6:4(义务教育学校除外)
2、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编在岗人员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在基本合格以上的,按县人劳局、县财政局统一确定标准,按月随工资卡发放。未完成工作任务或长期不在岗的,区别不同情况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转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平时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制定分配办法,按内部分配办法逐月核算到人,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季度或半年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各乡镇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指导,按德、能、勤、绩等方面制定考核分配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县直事业单位由本部门审批,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批,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分配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
审批(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除外),同时报送人劳局、财政局备案。
四、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①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③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外出逾期不归的;④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⑤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⑥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⑦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⑧离职学习的。
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提前离岗、离岗兴产业、离岗兴畜、进入农村服务中心、离岗学习等不在岗人员不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范围,只比照本单位同职级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金额分配:①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②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性享受休假的除外)。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支医、支农或业务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由所在单位、培训机构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实施,是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的重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它对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乡镇、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
1、各单位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所制定考核分配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再报主管部门审批,报县人劳局、县财政局备案。方案一旦经过职工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乡镇、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各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单位提名或民主推选,经职工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4、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征求职工的意见,严格工作程序。分配办法要与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重要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5、除本考核指导意见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单位不准利用任何帐户、任何
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补贴、奖金和实物(工作制服除外);不准自行出台有关发放奖金方面的奖励政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贯彻执行纪律和绩效工资情况负全责。对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补贴、奖金和实物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对违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7、各单位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8、根据紫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2009年7月至12月的绩效工资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送审后,报县财政局并及时兑现。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正阳县财政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正阳县财政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经 验 总 结
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五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县财政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也得以全面提升,初步实现了财政“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的总体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系统内蔚然成风。下面就我们五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系统的回顾和全面总结。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的重要职能部门,履行着大量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广大财政干部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因此,大力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成为实现全面提高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二、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推动财政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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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以后,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促进财政法治化管理的有效方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的基础性工作来看待,作为促进我县财政经济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把深入开展财政法制教育工作做为实现财政法治化管理,提高我县财政队伍法律素质的根本任务来对待。局党组每年都把依法治县,依法治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安排,定期研究,随时解决实际问题。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谢文寒同志任副组长的“正阳县财政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五五”普法规划;三是明确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必须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把学法用法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四是要求“五五”普法预算经费要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落实。为我县全面实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贯彻落实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好表率,进一步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学习、宣传、教育上,除按上级要求做好每项具体普法工作以外,我们还坚持用
二、五学习日学习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规,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和财政法规,同时,还运用周一党日活动学习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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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一个重点,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整个财政“五五”普法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宪法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首先是努力提高财政系统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各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宪法教育,使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在学习、掌握宪法知识的基础上,自觉树立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观念,并在本系统带头学习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其次是努力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把宪法的学习和财政部门的工作密切联系起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抓住两个关键对象,进一步做好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财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财政领导干部和财政执法人员是财政“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也是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关键。在整个财政“五五”普法实施的进程中,我们在深入贯彻执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健全,完善本部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一是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至目前共举办局机关和二级机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期,参加政府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局党组法制座谈会10次。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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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至目前共参加政府举办的法制考试5次,本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5次。三是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系统内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的情况进行登记,妥善管理,将其作为各级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与之同时我们按照《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培训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和财政执法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法制考试和“普法合格证”考试5次,本部门组织考试5次,参加政府举办的法制培训班5期,本部门组办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5期,确保每个财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财政干部基本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和单位利益,又要强化手段,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3、分清三个层面,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局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认为,局机关的干部职工应该在我县财政“五五”普法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因此,我们按照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意见的要求,制订了详尽,完善的学习计划,规定了就《财政普法读本》各项法律的学习要求,并规定必须在学习日以笔记的形式写出自己的学法体会,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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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专业法律知识,使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指导做好基层财税所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举办财政法制骨干培训班和财政系统法制讲座以及督导检查,大力加强面向基层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财政干部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有效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面向全社会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提高我县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我们充分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用广播电视专栏,答记者问,滚动字幕,宣传车,设立财政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强化财经法律宣传效果,扩大宣传面,让财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贴近生活,融入大众。五年来,共举办财政“五五”普法电视专题48期, 出动宣传车160辆次,张贴宣传标语15000余条(幅),设立财政法律咨询台96个(次),制作板面100余块,悬挂横幅320余条,散发宣传单1万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落实四项制度,提高了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普法是手段,目的是依法治理,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制》这四项基本制度,我们着重抓了落实工作。一是要明确在财政执法过程中的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做好执法公示。有关执法的依据,范围、权限、处罚和强制措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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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方式、规则、程序等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布,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保证执法公正。三是做好评议考核。重点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财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财政执法的质量和行政管理的效果以及财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一定的督促整改措施,并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落实四项基本制度,保证了财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执法水平。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财政法治化管理呈现新局面。
(一)在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上,局党组根据年初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
1、2006年,我们实行了“阳光工程”,贯彻落实了《政府采购法》,年采购规模增长近40%,年节约资金达15%。
2、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自2006年,我们逐步推行了部门预算,同时,我们还进行了预算,拨款两分离的改革。
3、根据《会计法》和《预算法》及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2006年和2007年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和乡财县管,大大规范了财经秩序,2010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已全面实施。
4、把上级业务安排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每年定期开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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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执法检查,逐步规范了会计从业行为。
5、结合年度考核,对乡财政所进例审,规范了资金运作的程序,减少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提高了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财政“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健全财政法制化管理的基本规范体系。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有序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我们建立并完善了财政“五五”普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普法宣传,法制教育,依法行政等四个方面将普法目标责任量化、具体化,有效增强了普法制度的可操作性。与之同时,在全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努力改革财政执法体制,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力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财政执法体制,提高执法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年来,在上级司法和法制部门的领导、指导下,我们强化制度,量化目标,层层责任,强抓落实,财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五五”普法期间,全县财政系统无一人违法犯罪;二是全县财政系统“五五”普法期间无一例违法行政;三是多项工作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并被市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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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荣誉奖状);四是2007年和2011年再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总体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二是一些财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和法治实践脱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还不够。四是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都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总之,我们在财政“五五”普法过程中,积极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够。今后,我们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财经专业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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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泌阳县盘古乡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
活动整改方案
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和第二阶段的分析检查问题工作,我们盘古乡党委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和省、市、县委明确的“五新”目标做文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乡党委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组织调查问卷、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招商引资、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在学风上,班子对学习抓的不紧,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尚未形成。主要表现:班子集中学习少,有学习制度不健全,没很好地坚持下来。个人只忙于工作,而忽视了自身的理论学习,致使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学风还未形成。
(二)在工作作风上,工作的超前性、预见性不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处理的不够及时、妥当。主要表现在:处理问题只着重于解决表面现象,而对于深层次问题思考的少,调查研究的少,缺乏解决根本问题的意识和方法。有时有好人主义思想,回避矛盾,得过且过,图形式、走过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虽然按照县里要求工作,但力度不算太大。
(三)在领导作风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党员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其表现:一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少,倾听弱势群体、广大群众的意见少,往往一些不稳定因素出现后才能发现。二是领导干部主动找群众谈心、征求意见少,造成部分群众对上边的决定、决策不理解、不支持,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抓党员队伍的教育少,对外出党员管理抓的不紧,造成党员队伍没有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对理论学习的认识不足。一方面,乡镇基层工作忙、任务重,没有时间坐下来学习。另一方面总认为工作是硬目标,完不成有责任。而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学不学,看不见,可有可无。没有认识到形势的发展,有很多新知识需要学习,思想随时都需要解放,知识随时都需要更新,认识都需要提高,不学习就不能与时俱进,不学习就会迷失方向,不学习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就不能符合随着变化着的形势的需要。认识是行为的先导,理论是指导工作实践的依据,没有理论根据,工作就容易出现盲目性、自发性,甚至倾向性,就会给工作造成失误和错误。做为一个班子,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没有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其工作就不一定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步调就很难形成一致。因此,加强政府学习,对工作来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整改措施:首先,要提高对加强理论学习的认识。从增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平的城要出发,领导干部必须要具有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的基本素质,充分认识对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识提高到“要我学”为“我要学”上来。其次,要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省、市、县领导同志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会议上的讲话,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言听计从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三,要坚持好学习制度,用制度规范学习,用制度检验学习效果。要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促使班子及班子成员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整改责任人:陈国强 张辉
(二)强化超前意识,时刻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乡镇工作的确很忙,在这种情况下,疲于应付多,真正坐下来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少,特别对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超前预测少。从大的方面说是讲政治不够,讲政治首先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要有正确的人生追求,要把个人价值的主观融入到为党为人民的事业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于平时对宗旨观念树立的不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所淡化,没有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导致了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措施:首先,要对全局性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超前思维、超前意识、超前动作,提高预测能力,增强全局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其次,要对事关全局工作和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定紧急预案和超前性措施,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预案,控制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第三,集中抓好惩治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认真解决好“七个思想障碍”、“五个突出问题”,把一切工作转变到真诚为群众服务上来,以良好的政风、作风取信于民,诚信于民。
整改责任人:孙书贵 谷德生
(三)深入调查研究,改进领导作风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只强调工作忙,没有时间下基层,更抽不出时间找群众谈心交心征求意见,没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建议当作了解下情的重要方法,思想工作仍然浮在领导层上边。
整改措施: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是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克服因工作忙无时间下基层的片面认识,充分加强调查研究对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逐步形成领导干部下基层的良好风气。二要树立关心群众的意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对弱势群体、特困党员及有困难的群众,多做思想工作,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三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党员骨干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四要加强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有所创新。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心通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思想上相互沟通、工作上相互支持的格局,达到认识同步、工作同步,以良好的领导作风,影响和带动群众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责任人:陈国强 张辉
第四篇:弋阳县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大全
弋阳:三举措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来,弋阳县按照规定要求,采用“三法”不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暂行规定》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采取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做到县级领导带头学,纪委领导牵头学,各级干部广泛学。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公开栏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暂行规定》内容和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和学习,使每一个党员干部能够了解《暂行规定》,熟悉《暂行规定》,掌握《暂行规定》。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围绕重要岗位,规范权力运行。下发了《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县委事务例行公开制度、县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县委党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深化了议事决策制,涉及重大决策出台、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纳入到全委会讨论、酝酿和决定,从而在制度上规范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制度保障。针对项
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部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分析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印发了《弋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弋阳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相关市场交易行为和公务人员从政行为,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围绕关键环节,完善监督制度。针对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活动等关键环节,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活动,对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严肃的问责。出台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公务接待“四定五不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问责办法等各项制度,加强了对部门单位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种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生。
三是严格追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体系。不断强化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政府投资、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对于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切实维护《暂行规定》的严肃性。三年来,共对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在今年开展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中,截止4月,共通报批评25个单位及28名干部。其中,对8家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和8家作风整治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4名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的工作人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对
3名上班时间打麻将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对5名上班时间打麻将的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和组织处理。(中共弋阳县纪委)
第五篇:财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2005年12月27日
一年来,财政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以省、市、县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团结和带领全局上下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和完善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二00五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了财政收入
2005年我县的财政形势十分严峻,国有企业“并轨”改革配套支出、偿还历史陈欠、小油田产量下滑、抚恤标准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教育公用经费增加等短收增支因素,将形成预算缺口1,000多万元。这样大的预算缺口将给我县今年的预算平衡带来十分严重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局领导班子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通过不断向上争取,组织协调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征管力度,积极挖潜增收,克服了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确保了1-10月份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确保了全县
1 春耕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确保了办案补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政策性支出。
(二)把财源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
在工作中,财政局领导班子围绕我县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产业政策和市场走向,积极配合项目办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搜集整理了32个财源项目。经过进一步筛选论证,向省财政厅财源建设办公室申报了年产1万吨钛白粉项目、年产2万吨机制纸改造项目、年产3.8万吨大豆蛋白系列产品项目、年产5万吨马铃薯精制淀粉项目、扩建日加工400吨鲜奶液态奶项目、年产5,000吨白酒项目、中成药及制剂项目、年产5,000吨营养面粉丝项目、年产30万吨连铸连轧钢材项目、年产2,500万平方米彩印纸箱项目、凤凰休闲农业生态园等11个项目。通过省财政厅讨论研究,初步确定了年产1万吨钛白粉项目、年产2万吨机制纸改造项目、年产3.8万吨大豆蛋白系列产品项目、年产5万吨马铃薯精制淀粉 项目为初定项目。2005年3月14日,省厅财源建设推进组来我县,对4个项目又进行了考察论证,最后确定了年产3.8万吨大豆蛋白系列产品项目、年产5万吨马铃薯精制淀粉等项目为2005年省重点扶持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一切申报手续全部申报完毕。
(三)大力推进了各项财政改革
一是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全部免征
2 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顺利完成了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以第三个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林甸县第四个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重新确定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收入基数、支出范围和支出基数。二是圆满完成了粮食补贴工作。共向全县57,421户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2,057万元,兑现水稻良种补贴33,000亩,到位资金87.49万元,此项工作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好评。三是政府采购制度得到全面推进。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截止11月末,已完成采购项目22项,预算资金519万元,实际支付480万元,节约资金39万元,资金节约率7.6%。四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稳步运行。现在全县共有110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大量不必要的支出和浪费。
(四)认真开展了工资统发核实工作
针对工资统发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职工死亡、工作调动、病休、停薪留职、开除等情况掌握不清,冒领、“吃空饷”等现象,为了防止我县部分财政资金的流失,进一步加强对统发工资工作的管理,纠正和解决在统发工资中存在的问题,财政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了《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年审实施意见》,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工资统发年审制度,11月初又抽调人员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核实,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等现象发生。
(五)党建工作又上新台阶
除抓好业务工作外,财政局领导班子还重点加强了支部党建工作。一是理论学习常抓不懈。主要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等,完善了各项学习制度,除参加县里的培训班外,还举办了12期学习培训班,进行了4次理论学习考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教活动。制定了学教方案,建立了领导组织,完善了推进措施,圆满完成了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检查中受到好评。三是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采取了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大了“窗口”服务质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并对具体承诺的服务内容在电台进行了公开承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狠抓了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楼院等创建活动。在文明单位创建中,财政局继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后,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财政局住宅楼也被授予市级绿色楼栋称号。
二、二00六年工作安排
200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省、市、县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积极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继续深入财政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税征管,坚持量入为出,确保全年预算平衡。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2006年各项财政任务非常艰巨。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完成好正常预算收入。对年初正常预算收入指标,按照确定的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对于年初预算中的风险性收入,要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等有效方法,力争按计划实现。对预算执行中短收增支出现的预算缺口,制定补救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平衡。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完成财政收入计划。三是继续抓好小油田增收工作。在稳定油田税收的基础上,在油田税种、原油产量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并力争有所突破,最大限度增加财政收入。四是不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立足我县的实际情况,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各项补助资金上争取更大的倾斜,弥补预算缺口。
(二)千方百计狠抓财源建设
进一步加大财源开发建设力度,逐步壮大财政实力。对现有骨干财源通过各种渠道向上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和更多的资金支持,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增效益,提高财政贡献率。通过贷款、争取贴息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现有骨干财源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壮大后续财源。2006年要重点向省财源办申报碧港淀粉有限
5 公司年产2万吨变性淀粉、醉园春酒业年产 5,000吨白酒、鑫隆化工年产1万吨钛白粉、海达纸业年产2万吨机制纸改造、林港年产2,500万平方米高档彩印纸箱、伊利乳业日加工800吨鲜奶液态奶、美鑫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只家禽、格瑞特年产1.5万吨饲料级硫酸亚铁、天兴地热公司地热热泵供暖等9个项目,
(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对全县低于起征点的个体业户进行典调,达到起征点的要足额收取。根据实际情况,对定额缴税的农机配件、建材等领域进行税额调整,适时调增税额。积极发挥财税督查办的作用,重点对加油站、砖厂、新开业个体业户以及建筑建材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欠税,打击偷、漏、抗税行为,创建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有效增加财政收入。
(四)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
一是扩大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支付程序。二是继续巩固完善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总结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服务农民,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