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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大全)

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第一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尘埃落定》读后感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

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第一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

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文字,演绎了在土司制度盛没及终结史。简单而深刻的人生思索,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禁感叹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高超才华。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

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人们看来,大少爷聪明勇敢,骁勇善战,对权利充满渴望;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

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他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没有权欲,他是傻子,所以他有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压抑着很多人,这样也滋生他们心头的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

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这时 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从而不会参加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所以,历史文明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呢?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然而,时钟却依旧这样摆动着,摆动着……终于,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

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解放军整齐的脚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第二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部不错的书,首先文字好,二是思维不错,三是能写,四是耐读,五是有知识,六是够主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民国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耐读是有回头率,耐读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性上面,没有一定思考能力的人是不会反复去咀嚼一本书的。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有知识就是耐读的基础,一本好的读物是要有知识性的,而知识不能赤裸裸的,小说不是教科书,长篇累牍地教人那是圣贤,当然知识也要结合的好,当年我看《大唐双龙传》,不知道谁说里面包含了无限的古典知识,确实如此,不过因为太书面化,或许我知识有限,内很好穿插,看着有不忍卒读的感觉,勉强看了个半,故事没理会了,知识倒是一大堆。这本书写的关于异域的风情,另一个时代的生活以及几个暗权力的争斗,使得这里面充满着读书人需要的营养,当然,里面有按照世俗常说的自然主义描写的梅毒和罂粟,但更多的是来自我们小傻子、书记官和师爷、小叔子的智慧,以及大藏区人民历久以来诗歌的美誉传承。

够主流就是说它已经被拍成了电视剧,这个书的知识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我们藏族人民喜闻乐见的读物就是这种,喜欢看的电影就是他们自己土地上发生的事情,书中抒发的情感是复杂的,那种生活也是最后的,先知最终还是埋葬在前代人报仇的血泊中,高贵的塔娜却依旧在瞭望;不像康定情歌那样纯纯洁洁的抒情,纯粹采民间爱情“风”,这部书是 藏族人民要了解自己的一部“诗经”,风雅颂俱全。

小子看书不多,也难得写的玩意;当然写了也不一定对,毕竟人家写的东西是那么久远、写的地域也距离我那么远,但是就是被打动了,从文字开始,或许从那“罪过的和尚和美丽的姑娘”的自然主义描写开始,确实很不错,也许是我太贫瘠,我再找点别的吧。向本贵同志的《凤凰台》是下个目标哈。

第三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段时间心特别的安静,所以读了几本书,因为心在浮躁的状态下是不能读书的,一是读了也白读,根本读不进;二是玷污了书的神圣,当然一些为了钱财而写书的人出的书是另当别论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说的是在清朝末年至解放西藏时藏簇土司家由兴盛走向末路的故事,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 主人公是一个被常人误认为土司傻儿子的主子,用他异于常人的眼光审视、批判着周围的一切。大智若愚的他有着一颗善良、大度、感恩、平和的心和不为周围人所动的充满理性的头脑,所以他在该犯傻的时候就变傻了,该做出果断决策的时候也从不示弱,以至于他总是能先人一步洞察一些事情,也能做出所谓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一个人,一个心底善良的人,一个懂得先给后得人,一个掌握取舍分寸、时而清醒又时而混沌的人,表面上是一个傻子,其实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

第四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了这本书,我很羡慕那个傻子少爷,他出生于一个优越的家境却没有被权力、财富诱惑,没有被欲望所扭曲。聪明人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

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第五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

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往往不此文来源于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

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

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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