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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集锦)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第一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闽东电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廉。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一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闽东电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通过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不上纲上线。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一律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在新的历史时期,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目标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见义勇为,在个人利益和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第五条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组织应该形成对党员个人评议为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鉴定意见,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1、 合格党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远大的理想;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上,牢记党的完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政治观点;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增强党性锻炼,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

(4)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

(5)深入扎实,埋头苦干,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生产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6)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7)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乐意助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斗争。

2、 基本合格党员

(1)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具备一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章程和纲领,具有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初步觉悟;

(2)是非观念明确,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3)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够和中央保持一致;

(4)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较好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5)基本上掌握了干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对反腐败斗争认识比较清楚,在实际工作中也能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比较廉洁清正;

(7)能够联系群众,参加各项群众性的活动,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人际关系。

3、 不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党员作用或起不好作用的党员。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是:

(1)不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散布错误的观点,到处乱发议论和牢骚,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

(2)不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党员作用;

(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长期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

(4)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生产任务;

(5)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旷工,消极怠工,或不拘小节,吊儿郎当,造成不好影响; (6)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随波逐流,对坏人坏事不敢进行批评和斗争,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仍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

(7)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没有或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有“六害”行为,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8)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放在国家和集体利益之前,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或因晋级、提职、工作安排、调动、子女升学、就业、住房等问题,长期闹个人主义,和组织上及领导有抵触情绪。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要地位、要名誉、要物质利益。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

第六条 准备阶段。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党员队伍的状况,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展开的实施计划,准备有关的资料和学习材料。

(三)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明确评议的目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具体部署评议工作开展的步骤。

(四)以党支部为单位,向广大党员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内容、意义、要求和具体做法,动员党员自觉参加评议工作的始终。

第七条 学习教育阶段 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结合理想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勤政廉洁教育,重点进行新时期党员标准教育。学习方法可采用有组织的自学、集体学习、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等,使广大党员对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认识不断提高,增强行动上的自觉性。

第八条 自我评议阶段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个人总结要形成书材料。

第九条 民主评议阶段

1、评议前,党支部或党小组要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定量测评等方法,广泛听取非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2、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每个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3、一般情况下,民主评议应分层次进行,分公司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检查和评议应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一般党员的自我总结和评议在党小组会上进行;没有划分党小组的应统一在支部大会上进行。

第十条 组织考察阶段

1、党小组根据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对党员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包括指明该党员属于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中的任何评价),上报党支部。

2、支委会根据党小组意见、平时掌握的情况及群众反映、对党员作书面鉴定,并将评议鉴定与本人见面,经本人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处置的初步意见。

3、党委组织部门根据支部鉴定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名单、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进一步核实后,提交党委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表彰和处理阶段

1、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委要组织力量对评议工作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的要求。

2、民主评议工作结束时,应以支部为单位在合格党员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共产党。党委应召开党员大会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和奖励要以精神鼓励为主。

3、对评议为基本各格的党员,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分头找他们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进行鞭策,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要求。党员自己也要拿出整改的措施。

4、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应该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处理”。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采取劝退、除名、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方法。

第四章 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党委要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指导,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要把坚持这项制度同党员日常管理、“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结合起来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务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土沟村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准确掌握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带领群众致富发展能力,增强党员在党意识和先进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民主评议对象是:

1、村两委班子成员;

2、农民党员。

二、评议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方面的情况,特别是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鞭策后进党员,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勇于同一切腐朽思想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生产当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议程序和方法

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以下程序和方法: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形势下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相关内容,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自我总结。党员对照党章的有关要求和各自岗位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书面的党性分析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程序,逐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倡导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

4.组织鉴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党员个人平时的一贯表现和群众的意见,

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党员本人在评价意见上签写个人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整改提高。民主评议后,每个党员要根据评议情况,特别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改进内容和努力方向,按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自觉进行自我整改、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6.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表彰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按程序给予组织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他们出党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组织领导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具体内容,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而且要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评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 .民主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将评议工作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

第三篇: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遵照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从而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评议内容

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集体学习的情况和收效如何。

2.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能否自觉维护改革的大局;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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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这些方面的具体表现如何。

3.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能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出勤情况如何;是否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

4.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否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承担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名利。

5.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享有一定威信。

6.党员干部能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基本方法及工作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总支、分党委具体安排,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一次,可与考核同步进行。基本方法与步骤如下: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紧密结合。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为主,采取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凡— 2 —

全校不统一组织的,由党总支、分党委作出具体安排,规定学习内容和时间,并提出具体要求。

2.自我评价。(1)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自我评价要形成书面材料,交党支部审阅。(2)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本人向党员大会汇报。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党员之间依据党员标准和本人实际表现进行评议。评议中要实事求是,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人谈话等形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反馈给本人,重点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向党员大会通报。组织意见由党总支、分党委统一保存。

组织考察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

5.表彰和处理。在评议中,由党总支、分党委对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党员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在“创先争优”评比表彰,除本单位表彰外,按照“创先争优”办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校级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评议中暴露出的党员违法乱纪等问题,由党支部逐级上报到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查处。经评议认为不合格党员,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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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表决,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于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不改者进行劝退、直至除名处理。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6.总结。党总支、分党委将本组织范围内的民主评议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对全校情况进行总结,向校党委汇报。

四、注意的问题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要特别强调讲求实效,保证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应突出抓好两个重要环节:一是把思想教育作为中心环节,使每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处处以党员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实践先进性,保持先进性;二是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严于律已,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监督。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评议的党员,应在其返回后进行评议。尚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按期返回所在支部参加评议。如有特殊困难的,应按要求写出自我评议小结,接受党支部考核。

3.离退休党员的评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支部大会进行自评、互评,也可以由党支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 4 —

行组织考核。

4.本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仍要参加评议,但应根据其受处分后的表现定档次。留党察看期未满的党员,主要评议察看期内表现,不定档次。

5.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好每的民主评议工作。要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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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民主评议实施办法

***分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企业法》、《工会法》,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结合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分公司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章 评议内容

第四条

评议以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实际为主,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评价。具体评议内容为:

1、能否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一致。

2、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

3、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发展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求真务实;是否熟悉主管的业务,具有与现职工作相应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具有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能否模范地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觉执行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5、是否有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创业精神;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企业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职代会主席团领导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评议监督领导干部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党支部或工会委员会、公司综合办有关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

成。

第六条评议监督工作小组受职代会领导,并对职代会负责。

第四章

方法步骤

第七条

分公司党支部在评议前向被评议者和职工代表进行思想动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第八条 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职代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第九条 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对被评议领导干部投测评信任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第十条 测评后,将测评情况归纳统计,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统计结果,听取主席团意见后,将测评结果向大会公布。

第十一条 大会闭幕后,将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报本级党支部和上级纪委存档,并反馈给被评议领导干部,对不足方面由本人制订措施认真整改,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下次职代会述职述廉时报告整改情况。会后,向被评议领导干部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评议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支部和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党员民主评议质量,确保查找问题阶段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党员的要求,对每个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中的表现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处理等组织措施,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素质、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的要求。既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打击报复。

(二)民主平等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三)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开门评议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吸收一定比例的群众

代表全过程参与。

三、评议内容

(一)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三)牢记宗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本职工作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够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做到愿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好事,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在经常性学习的基础上,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党

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谈心交流。在支部范围内广泛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支部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心一次,真诚虚心地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以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查找问题、相互帮助、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目的。

(三)党性分析。党员个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切实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进行对照检查,对自己作出基本评价,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制定整改措施。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作严肃认真的党性分析,并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般应当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五、组织领导

各党员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掌握好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

党支部

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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