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记读后感学习900字
第一篇:琐记读后感学习900字
琐记600字读后感
【篇一:琐记读后感】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篇二:琐记读后感】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瑣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篇三:琐记读后感作文】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篇四:琐记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第二篇:《史记》读后感900字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聪慧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在书海中我选择负有盛名的《史记》作为本次假期的阅读书籍。我在品读《史记》后真切地感受到中国历经的沧桑与深藏的豪迈。先不谈书中的故事,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司马迁自幼好学,博闻强记,积累了丰富的文化知识。他继任父职做了太史令,随后开始编纂《史记》。专心写作的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被汉武帝下狱并遭腐刑,他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痛苦之中,数欲“引决自裁”,但恨《史记》未能成稿,出狱后历经16年终于完成对史记的写作。是司马迁的坚持才有今天的鸿篇巨作,他的经历不仅使人们得以在阅读中思考人类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如何对待生活的各种矛盾与困境,而且对于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有着无尽的启发。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想起司马迁那种坚持到底
在《史记》中,我敬孔子。礼崩乐坏,动摇不了孔子“克己复礼”的决心和毅力;周游列国,显示出孔子“仁者爱人”的胸怀;纵使栖栖遑遑,孔子也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编订《春秋》《诗三百》孔子将文明教坏的火种传承,广收门徒,有教无类,孔子的思想照亮了万古长夜。
在《史记》中,我怜李广。张弓搭箭,跃马瞋目;一代名将,李广所向披靡,远征匈奴,建功立业,从此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但是,性格决定命运,李广的刚愎、独断竟与他的勋业一样的鲜明,所以才有了“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万年遗憾……
在《史记》中,我佩荆轲。易水高歌,穿越了千古的悲凉慷慨;素衣单车,卷扬起凝重的长河落日。千金虽重,却重不过荆轲的那份承诺;匕首虽寒,也难比荆轲炯炯目光。一剑,承载国之重负;一歌,咏尽生死离别;一笑,彰显英雄本色。
司马迁以酣畅淋漓的笔触,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用一系列故事塑造了无数性格鲜明的人物。《史记》既是对先秦文化的重要总结,也是后人了解西汉社会的第一手资料。《史记》不论是在中国史学还是中国文学上,都堪称是一座伟大的丰碑。
不仅如此,《史记》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上的影响力,可以说从古至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本书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它最重要的影响是,《史记》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民族精神不是抽象空洞的,是由无数个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精神而形成的。一个民族大厦需要全民族的人来支撑,而《史记》中大量的优秀人物、脊梁人物在支撑中华民族大厦的过程中起到了中坚作用,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史记》所展现的先秦至汉代的中华民族精神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消逝,也没有随着历史的过去而凝固,相反它经过不断的“扬弃”“净化”成为了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读《史记》 不仅是我们在精神上、美学上的享受,更能以史为镜,古为今用。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既要弘扬《史记》中的传统精神,更要指向未来,呼吁更高层次的民族精神,为民族的复兴和中华文化的传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三篇:《目送》读后感900字
“修行”是蒋勋说《红楼梦》时最常提到的一个词。大概就是,从不明白到明白,从不习惯于到疲于,从被人横刀夺爱的痛彻心扉到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从刚开始简简单单的对生的喜悦到日后对活的慎重。看龙应台的人生三书时,从《孩子你慢慢来》到《目送》皆是修行,龙应台一个人的修行。初次看这三本书时,最喜欢的是《孩子你慢慢来》,“一个越是幸福的人对幸福就越容易体察”,这是《目送》中的一句话。这也大概是我喜欢《孩子你慢慢来》的原因,后来渐渐的对《亲爱的安德烈》越读越有感触。不知什么时候也会爱上目送呢?因此,这本书会被我埋在书堆里,等未来的某一天,一个阳光像往常一样落满肩头的午后,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又再次寻找这本书,开始翻读,那时我会是目光深邃地品读呢,还是抱着它泣不成声呢?也想把这篇读书笔记打印在纸
“我们拼命地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但是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怎么跌得有尊严;你的膝盖破得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得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痛,怎么获得心灵深层的宁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跌倒,怎样可以变成行远的力量?失败,为什么往往是人生的修行?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总在被教育如何不跌到,跌倒有多可怕。但其实可怕的是跌倒后就以为失去了一切,再也没有了站起来的勇气。
书中的龙应台扮演着很多角色,两个离家求学的孩子忧心忡忡的母亲,两个迟暮老人的雨儿,台湾文坛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领袖,在生活中修行的懵懂孩子。
可修行的路必然是孤独的,因为智慧来源于孤独的启发。书的封面是一个略显驼背的中年女人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像是在回望着什么。单薄的背影,让人觉得有些心酸。看完全书,除了感动,也有对生命的无奈,总有几个人对你才是最重要的,以为过不去的坎忘不掉的人,多年后再提起也会愣一愣。“写出了失败与脆弱,失落与放手,写出了缠绵不绝和绝然的虚无”。这是书最后一页的读者评价,用优美的文字道出了我内心的想法。
华枝春满,悲欣交集。
第四篇:《狼王梦》读后感900字
Kitty 水瓶Kitty的奇幻世界
狼,犬科动物,哺乳冈,食肉目。原本不太对狼感兴趣的我,这个暑假却被一篇关于狼的长篇小说给吸引住了;是由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狼的作品—《狼王梦》。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物岚,用狼的审美观,紫岚是很美的。
紫岚有一个丈夫,它的名字叫做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智慧,但是,它死于一个叫鬼谷的山洼,那是一个夜晚,紫岚和它都想去争夺狼王的地位,现在的狼王虽然很健壮,但是头脑很是简单,眼看着就要成功了,但是一只野猪的獠牙刺穿了黑桑的头颅!
黑桑没有成为狼王,紫岚就想让他的孩子们当上狼王,于是紫岚开始培育它的小狼崽,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老大黑崽被金雕给吃掉了,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给抓走了,老三双毛在和狼王的战斗中丧生了,老四媚媚是母狼没有办法争夺狼王。
可怜的紫岚,三个儿子都在争夺狼王宝座的路上,牺牲了,他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可是后来她的亲女儿媚媚却抛弃了他,把它赶出了洞穴,可是就在此时,当年那只把黑崽给叼走的金雕又回来了,它想吃洞穴的小狼,紫岚怎能让金雕吃自己的狼孙们呢?它为了保护狼孙,和金雕勇敢的进行了搏斗,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只非常坚强的母狼,它身上的许多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如果没有那只野猪,黑桑就不会死,如果黑桑没有死,紫岚就不会被金雕叼走。如果蓝魂儿不跑在狼群前面就不会被猎人抓走;如果蓝魂儿不被猎人抓走它也许就会变成狼王;如果双毛没有眼睛黑的一道光就不会被狼群吃掉;如果不被狼群吃掉,双毛就一定是现任的狼王~~但是这一切都是如果;也许黑桑,黑崽,蓝魂儿,双毛都不适合当狼王吧!当我读到媚媚把紫岚赶出洞穴时,紫岚仍然还在保护着狼孙们的时候,我被深深的感动到了,我感动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紫岚永不言败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偏见,它有着比人类还智慧的头脑,动物世界的竞争就这么残酷,那我们人类呢?我们这一代更应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开拓更多的眼界,在成长路上努力进步,不被现实淘汰。作者沈石溪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狼王梦,更多的是紫岚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阻力,但是不能都指望父母老师来帮我完成和解决问题,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会自己动手,独立的学习和成长!
第五篇:时间简史读后感9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