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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精选)

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第一篇: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民政局“十二五”规划(定稿)1栖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定稿)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在评估总结全区民政事业&l。

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一篇: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民政局“十二五”规划(定稿)1

栖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初定稿)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在评估总结全区民政事业“ 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栖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栖霞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不断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努力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作用,闯出了一条符合区情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之路,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保障民生,社会救助效益充分彰显。

“十一五”期间,在全区构筑了“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重点、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经过多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00元和300元,城镇低保标准与主城区实现接轨,保障范围覆盖全区8328户13030名困难群众。06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低保金1.14亿元,在区域内全面消除“日人均生活费低于1美元”的绝对贫困家庭。专项救助成效显著,慈善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5312人次,救助金额达360余万元;大病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2316人次,救助金额达550万元;临时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20500人次,救助金额达510 万元。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开展了“关爱困难

1 老人,共建和谐社区”的主题活动,数年来平均每月有近4000位老人享受到这一补助,累计投入资金1647余万元。加大住房救助力度,投入资金249万元改造农村特困家庭危房415户1245间,初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建立重残救助机制,根据《南京市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要求,2008年以来共向全区65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386万元,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按照普惠原则,大规模开展困难群众节日走访慰问活动。2006年以来,共慰问城乡困难群众16万人次,发放慰问资金6100万元。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也纷纷依托低保制度,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专项救助、优待措施,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子女就学救助、就业扶持、生活费用减免等多项救助政策。“十一五”期间,全区自然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编制出台《南京市栖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洪水内涝、冰雪灾害、冬令春荒等救灾工作,拨付救灾资金5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461人。此外,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和抗震救灾,区慈善总会筹资能力和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2008年一次性募集慈善基金1.62亿元、募得汶川地震赈灾善款655万元,为做强社会救助事业、支援灾区重建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适应形势,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全区以提高优抚对象保障能力为宗旨,以深化退役人员安臵改革为目标,健全保障体系,出台激励措施,开启培训工作,切实维护了优抚对象和退转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复员军人死亡后配偶生活补助制度,确保优抚保障水平随社会经济水平同步提高,使全区5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06年后,进一步

2 规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逐年提高优待金标准,目前标准为7893元/年 。“十一五”期间,坚持市场导向作用,深入推进退伍安臵改革。通过不断提高自谋职业补偿标准,严格落实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行“先办多得”限时奖励措施,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充分调动安臵对象选择自谋职业的积极性,五年来自谋职业率平均为88%,有效减轻政府指令性安臵压力,圆满实现退伍安臵预期改革目标。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退役人员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2009年制定出台《栖霞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启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前,首届短期培训班已经结业,第二届短期培训班正在开展,退役士兵实际参训率达100%。 “十一五”期间,随着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人数的增加,针对老干部的实际需求,适时成立了栖霞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改善了服务条件,提高了服务质量,使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有效落实。

(三)促进和谐,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发展。

“十一五”期间,为了适应栖霞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全区坚持把社区建设作为承接城市基层管理、营造基层和谐氛围的重要环节来抓,相继出台《关于在全区经济适用房社区开展创建新市民和谐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栖霞区创建新市民和谐家园活动考核办法》、《栖霞区关于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栖霞区社区经费管理办法》、《区政府关于统一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社区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和谐家园的意见》等文件,为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明确了指导方针、措施标准和激励措施。在发展模式上,确立了城乡一体的社区发展战略,着力在农村社区引

3 入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力,栖霞区2007年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目前,全区正在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在建设标准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到2009年底,全区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全部达到300 m以上面积,并按“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臵基本服务功能;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全部达到600 m以上面积,并按“一点、两栏、两站、九室”配臵基本服务功能。在社区服务上,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行集劳动就业、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卫生保洁、医疗计生、治安民调等服务项目为一体的社区“一站式”服务,使社区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高效便捷的社区服务,有效提升了基层和谐程度。在社工队伍建设上,积极开展社区干部队伍培训、社区工作者培训,先后开发了低保协理员、大学生社工等岗位,精心组织在职社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认证考试,努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先后有1个社区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3个社区获得了“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 65个社区获得了“南京市和谐社区”称号。全区被确立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区,截至2009年底,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5人,助理社会工作师50人。

(四)维护民权,基层民主进程不断加快。

“十一五”期间,全区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契机,不断健全村民自治长效管理机制。基层民主深入推进,村(居)委会历经两次换届,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全面实现村委会“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和社区居委会居民直接选举,充分保障了城乡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及时完善村(居)务公开内容,2008

22年,制定出台了《栖霞区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了基层民主管理水平。目前,全区有1个村获得了“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三个街道被评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街道”。

(五)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水准攀上新高。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行政事务,“十一五”期间,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条主线,建立了依法行政框架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区划地名工作科学严谨,积极稳妥地完成街镇区划调整与社区整合工作,全区由 8个街道84个社区37个村调整为10个街道74个社区34个村,优化区域资源,整合发展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和栖霞城市化进程。顺利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地名数据更加详实,地名服务更趋完善。依法管理社会组织,落实双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登记、年检和日常监管措施,确保了各类社团、民办非单位严格在法律和批准章程确定的范围内活动。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严格规范,通过建设多功能服务大厅、推行网络化办公实现服务效率的有效提升。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持续扩大,五年来实现销售2亿元,筹集公益金1405万元,为促进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杜绝乱葬乱埋现象,遗体火化率、骨灰正确处理率年年保持100%。 福利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稳步推进,720多名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六)共享成果,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针对全区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

5 服务需求,制定出台《栖霞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栖霞区关于开展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以“六个老有”为目标的老龄工作体系。大力推进敬老院规模化、集中化发展,不断提升五保供养档次和水平。五年来,先后对敬老院进行新建或扩建,敬老院数量整合至8所,床位数增长至452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1.6%。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优惠扶持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新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9个,新增床位719张;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总数达到14个,床位总数达到967张。初步形成了高、中、低门类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全区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数达22张。积极发展居家养老、动态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近两年,全区共建设了10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组织2000多名老人外出游览,为230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代购物品等居家服务,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十一五”期间,全面建立了90周岁以上老人的长寿营养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长寿营养补贴体系,区、街、村三级发放高龄老人长寿营养补贴超过225万元。大力推进老年文体教育事业发展,着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全区已开办老年学校4所,建成老年活动中心10个、室外健身场所120多个,成立老年文体活动队102支,老年人在学习娱乐的过程中,精神得到充实,心情得到愉悦,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二、“十二五”时期栖霞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

6 围绕栖霞建设“南京副城、液晶光谷、智慧新区、和谐家园”、加速推进“三个发展”的目标,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进一步彰显“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为构建和谐栖霞做出积极贡献。

(二)奋斗目标

一是完善惠及困难群体、特殊群体、老年群体的民生保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孤残儿童养育、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促进各项救助保障机制有机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健全涵盖优待抚恤、退伍安臵、双拥共建的为军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和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十二五”期间,实现“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优抚优待补助标准逐步一致”的目标,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培训工作,维护涉军群体稳定。

三是努力形成依法规范、高效便捷、统筹兼顾的管理服务格局。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科学研制行政区划建议,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繁荣福利彩票市场,促进福利企业发展。加对社会组织、殡葬设施、殡葬市场的监管,优化婚姻、地名、殡仪服务水平,确保民政专项事务管理依法规范、民政公共服务高效便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四是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内容丰富、覆盖城乡的社区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培养社区服务组织,着力发展社区服务产业,建立覆盖全体社区成员、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的

7 区、街、村三级联动的社区服务网络,构建“15分钟生活圈”,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五是全力塑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发民政系统社工岗位,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深入推进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强化民政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的目标,使基层和群众得到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利的服务。坚持从筑牢思想防线入手,有针对性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民政部门和民政队伍亲民为民良好形象,促进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栖霞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社会救助和扶贫济困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并与苏南地区接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低保对象中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提高分类施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强对低保家庭的核查,全面准确掌握低保人员信息,为完善低保退出机制提供依据,促进低保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加强与人保部门的衔接,减少有劳动能力者对低保的依赖,充分体现低保制度的公正性。

——切实提升专项救助实效。着力规范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做好重残救助金与低保金联动调整。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按照“有一改一”的原则,在严格质量和工期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改造资金重点向无

8 自救能力特困户倾斜,“十二五”期末,消除农村特困户危房现象。严格按程序、按标准做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审核工作,为政府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机制,科学确定救助标准,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变故陷入暂时困难的问题,维持困难群众短期基本生活,杜绝临时救助的随意性。

——做好困难群众慰问帮扶。“十二五”期间,继续按照普惠原则,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全区慰问资源,统一制定慰问标准,综合安排慰问活动,避免“多头慰问和重复慰问”现象发生,确保慰问活动惠及城乡所有困难群体,切实改善困难群众节日生活,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全面掌握困难群众详实信息,积极协助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和全区党员干部对困难群众开展帮扶、帮带活动,更加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

(二)五保供养和防灾减灾

——推进敬老院规模化发展。按照新建、改建同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调动街道改扩建敬老院的积极性,推动敬老院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敬老院改扩建步伐,重点支持靖安、八卦洲等敬老院改扩建计划,继续对部分老、旧敬老院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美化生活环境,提升供养档次,为五保老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养老环境。

——提高五保供养档次水平。加强五保供养机构运行管理,在严格按标准落实运营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加快引进专业服务人才,着力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继续开展省级文明敬老院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能力。落实五保

9 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联动制度,强化分散供养对象服务责任,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高于农村低保水平。

——建立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建立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街道、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区、街、村三级联动应急救助体系。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推广防灾减灾经验,提升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技能。加强社区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管理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员职业化水平,确保上报灾情信息准确规范。

(三)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遵循交通便捷、满足服务需求和方便居民的原则,依托现有办公服务场所,实施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各居民小组活动阵地为支撑点,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着力构建“15分钟生活圈”,确保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公共事务、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体活动等公益性、福利性公共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区所有城乡社区建成一站式的社区服务中心,60%以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依托区、街、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为老、为少、助残、帮困等为主体,服务功能较完善的社区服务项目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就业、救助、养老、医疗、教育、文体、安全等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共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基层社区公共服务站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卡或服务指南。整合社区信息化资源,逐

10 步搭建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网上办事、民主议事的信息化平台。“十二五”期末,使每个社区的服务类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每个街道形成1—2个社区服务品牌。

——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及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关系,探索委、居、站一体化联动运作,有效承接政府转移到社区的公共职能。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城乡社区所有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决策程序组织实施。同时,采取召开民主议事会、民主听证会等形式,群策群力,广泛征求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普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社区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加快社区组织发展。始终坚持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分别采取“公推直选”和“居民直选”的方式产生“两委”班子,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优先发展服务类、重点扶持慈善类、农村专业经济类,规范引导活动类,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和备案程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部门对口培育、社区牵头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的培育发展体制。

——建设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完善和创新社区人才引进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吸引大学毕业生、企业管理骨干、军转干部、致富能人等各类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行列,鼓励区、街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社区任职,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十二五”末,所有社区45岁以下专职社工全部获得社会工作者职

11 业资格并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月收入不低于区域城镇职工平均水平。

——优化社区工作机制。完善共驻共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驻社区单位的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免费或低偿开放。健全社区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理顺政府部门与社区的关系,积极推行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强化社区“两委”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的积极作用,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关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区主办、社会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四)优待抚恤和退伍安置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进一步突出政府在优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继续巩固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认真贯彻《栖霞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继续施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适时提高门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丰富军休服务内涵。以充分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基础,积极发展军休文化,定期开展活动,不断满足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要。鼓励支持军休干部融入社区、贴近邻居,借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切实提升军休干部养老保障水平。加强军休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军休服务人员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构建“安臵常态化、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

12 务社会化”的军休服务工作新格局。

——继续深化安臵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在逐渐减少政府指令性安臵计划的同时,制定更为有效的自谋职业激励措施,出台更为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积极性。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着力探索退役士兵岗前“订单式”定向培训,及时开设“就业前景良好、所学技能实用”的培训专业,确保退役士兵应训率保持100%。加强与劳动部门合作,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适时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退役士兵,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努力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

——维护涉军群体稳定。进一步重视涉军群体在社会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积极协助区维稳部门、信访部门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各项优抚安臵政策,全力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优抚安臵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正确对待优抚对象、复退人员的合理诉求,尽力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严密掌握不稳定人员动向,对于一些不切实际,违法群访、越访的行为,在切实维护国家政策严肃性的前提下,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劝导、劝返工作,努力化解突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十二五”期间,研究制定全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出台更加优惠的扶持激励措施,并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社会福利设施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为主要功能的老年福利机构,全面形成高中低档相互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40张。

13 ——拓展婚姻服务领域。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婚姻信息对于加强社会管理的促进作用。加强婚姻档案管理,实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存档,确保档案真实完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婚姻档案查询服务。切实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的要求,严格规范各项登记程序,认真履行各种登记手续,确保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依法开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合格率达100%。探索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中心),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能力建设、资金补助等方面对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农村专业经济社会组织、慈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扶助,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着力优化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在坚持双重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机制,组织成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公平有效的评估标准,定期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部门授权委托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要依据。确保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行政审批合格率达100%。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保持火化率、骨灰正确处理率100%。探索骨灰多样化处理方式,大力推行塔葬、壁葬、生态葬等绿色环保葬法。加强殡葬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严厉查处公墓违规销售豪华墓、家族墓、超标墓现象。加强殡葬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销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利益。落实上级有关殡葬惠民文件精神,争取政府出台财政为困难群众购买基本殡仪服务的政策,扩大群众受惠面。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积极发展选择性殡仪服务项目,满足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利

14 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丧葬习俗。

——提升福彩公益形象。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福彩宣传活动,提高福利彩票的群众知晓度和品牌认可度。继续做好“电脑票专营店增量”工作,积极开展“即开票”小卖场销售活动,推动“视频彩票”健康发展。围绕“扶老、助残、济困、赈灾”发行宗旨,广泛开展福彩公益资助活动,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树立福彩公益形象,扩大福彩社会影响。“十二五”期间,全区福利彩票销售总收入突破5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3500万元。

——促进福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服务,严格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积极协调税务等部门,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支持福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效益,扩大企业规模,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严格督促福利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落实残疾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力维护推动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适时开展区划调整。针对上一轮街镇区划调整、社区(村)整合遗留的问题以及现行部分行政区划布局不合理、园区开发造成的行政管理模糊、混乱的情况,根据全区产业布局、街道发展和园区开发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适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区划参考方案供领导决策,到“十二五”期末,逐步解决区划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实现资源优化配臵,进一步优化重点

15 地区行政区划格局,切实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提升地名服务水平。深入挖掘全区地名历史文化底蕴,实现地名的民族性、传统性、现代性有机结合,提高地名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含量。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不规范地名和地名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地名服务管理法制化水平。依托第二次地名普查,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标准、完善的地名公共服务。“十二五”期间,根据栖霞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划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出版《栖霞区地图》,为社会交往和群众生活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

——加强界线维护管理。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不断提升全民依法治界意识。继续推进平安边界创建任务,健全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维护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和克服界线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持续提高界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界线管理任务,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以建设“和谐边界”和“平安边界”为目标,研究出台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理预防,提高矛盾防控和调处能力,防范破坏边界稳定事件发生。

(七)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健全失地老人生活补助金、农村老人和城镇无固定收入老人养老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发放标准。加大对贫困老人的救助力度,继续完善五保供养标准、低保老人保障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自然增长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集体养老补助金制度。“十二五”期末,在全区基本建立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得到相应提高。

16 ——健全居家养老网络。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标准,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制定资金、场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进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实施“人寿民安”关怀工程,加大紧急呼叫援助系统推广力度,提升独居老人生活质量。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等生活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医助餐、学习交流、健身锻炼、心理慰藉、文体娱乐、政策咨询等服务,让广大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提升老年社会优待。大力发展普惠型老年社会福利,进一步健全“尊老金”发放制度,逐步提高“尊老金”标准。制定鼓励措施,探索街道和社区向低龄老人发放“尊老金”。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一次性奖励制度,制定出台《栖霞区老年人社会优待办法》,提高老年人在养老、医疗、出行、学习、旅游、娱乐等方面的福利水平,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尊重和优待,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重视老年精神关爱。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通过创建新学校、延伸办学点等方式,加快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入学率达20%以上。精心组织老人节庆祝活动,继续办好老人节专场文艺演出和老年文艺骨干培训班,引领带动基层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广泛开展。积极发展异地休闲养老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千名老人外出旅游”活动,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充分利用老年人才资源,培育发展老年社会团体,设立“老有所为人物奖”,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公益事业、社会治安、

17 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重要作用。

(八)慈善事业和慈善工作

——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加强区慈善总会自身建设,细化工作职能,引入专业人员,招募慈善义工,充实工作力量。依托区房产、工商联等行业协会、慈善超市、高校团委等机构平台,进一步健全慈善网络,“十二五”期末,在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驻区高校、各社区普遍建立慈善分会和协会,并明确专(兼)职人员,形成区、街道(园区)、高校、社区上下衔接、左右贯通的慈善工作体系。

——完善慈善工作机制。立足服务社会大局,建立慈善紧急募款预案,提升慈善总会在重大灾害或紧急事件下的募款组织能力。建立常务理事会制度,坚持依法、自律的财务理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审计,定期通过网站、刊物、新闻媒体公开慈善资金使用和慈善项目运作情况,接受社会和理事会监督,切实提升慈善总会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创新慈善超市运作模式,积极探索通过义卖等方式,破解资金难题,激发内在活力,推动慈善超市良性发展。

——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精心设计宣传载体,以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慈善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积极培育“人人皆可慈善”的公益理念,营造浓厚的慈善文化氛围。借助新闻媒体平台,适时推出“慈善之星风采”和“慈善爱心榜”栏目,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推进慈善社会募捐。在运用和发挥好“慈善一日捐”、“慈善冠名基金”等现有筹款形式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慈善潜力,大力推进慈善募捐社会化进程,积极探索义演、义卖、义诊等慈善活动,

18 设立“个人冠名基金”,努力将募捐触角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逐步改变慈善募捐主要集中在少数人群和少数企业的局面,实现由“富人慈善”向“全民慈善”的转变。

——实现慈善项目援助。广泛在救灾、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领域设立专项慈善基金和援助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慈善救助和资助活动,逐步改变以“发钱”为主要形式的简单援助方式,不断增强受助群众的自我救助、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九)社工队伍和自身建设

——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按照中央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鼓励支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社会领域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民政队伍和社区干部的专业化、技能化、职业化水平。根据社工队伍发展情况,及时做好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定和聘用工作,研究出台社工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社工管理体系,提高社工人才待遇。充分发挥社工人才作用,建立健全社工服务平台,完善社工介入评估机制,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社工实务能力,提升社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二五”期末,社工岗位专业人员配备率达100%。

——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本职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广泛向基层和群众开展民政普法活动,提

19 高民政服务对象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增强基层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意识,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以数字化为手段,以网络化为依托,大力推进民政信息资源和业务系统的整合,“十二五”期末,建设一支精通民政业务、适应工作需要的信息化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使软件系统与干部队伍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全区民政系统信息化水平。

——深化作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抓好重点科室和窗口单位的服务管理,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广大服务对象得到更加“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树立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部门形象。按照提高行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的要求,重点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办事公开、优质服务、社会监督”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局系统行风建设。认真组织实施行风评议活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实现以党风带行风,以学风促行风,以作风树行风,以纠风保行风,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化、长效化。

四、推进“十二五”时期栖霞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抢抓机遇,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区街两级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完善和落实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民政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从体制上、机制上理顺关系,从政策、规划上给予支持,从监督、投入上加大力度,努力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联动

20 效应和整体合力。积极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依法行政,完善民政工作管理的运行机制。

以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管理,确保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民政队伍法制意识,,强化民政执法监察,使民政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完善民政工作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快民政信息建设进程,促进管理现代化,在现有社区信息平台开发的基础上,在城乡救助、优抚安臵、福利彩票、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尝试信息技术融合,在民政系统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行低碳环保概念,实现民政系统办公现代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使民政工作形成网络型及动态化的管理机制。

(三)夯实基础,健全民政队伍机构的人才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任用培养,有计划的将他们充实到艰苦岗位、一线岗位、重要岗位进行锻炼,调动他们的干事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加强对文字写作、信息技术、财会法律、专业社工等实用人才的招用,提高科室工作综合能力,更好地满足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加强各街道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配全街道、社区等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有计划地开发民政社会工作者岗位,并实行定岗定位,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21 建设。

(四)强化监管,建立民政高效廉洁的自我发展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行风建设。全体民政干部自觉做到“五不让”、“勤三洗”,即:即不让法规政策在我手中走样;不让经办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政府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勤洗头”,彻底洗掉头脑中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旧思想、旧观念;“勤洗耳”,洗掉耳朵中的“污垢”,确保听得到人民的意见和呼声,听得进逆耳忠言;“勤洗脚”,洗掉脚上的“懒”字,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第一信号,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推进建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为重点,切实解决民政系统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问题;以建设 “和谐栖霞”为重点,切实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以推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为重点,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对民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并建立内审监督机制,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的发生。深入基础进行调研和监察,确保各项民政资金发放到位,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拨尽拨。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继续坚持“进千家门、问千家情、解千家忧”的民政“三千”特色活动,了解民情,倾听民意。要敢于向党委、政府反映真实情况,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要根据实情,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有效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个“瓶颈”。

22

第二篇:**县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努力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

为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服务。

今后五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基本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条件更加完备,发展后劲更加坚实,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各项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是: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要坚持把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济、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整个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要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改善供养条件,使全县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取消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入门费,帮助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要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十二五”末人均达到10元以上。加大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解决边缘群体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而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二、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救助水平

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能力。不断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扩大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在全县26个乡镇已建立物资储备点的基础上,完成剩余7个乡镇的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完善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灾工作相适应的救灾资金保障机制,足额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确保救灾工作需要。要切实组织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无房户、茅草房和地质灾害区危险房,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要(来源:好范文 http:///)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民主自治为方向,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加快建设管理有序、功能健全、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力争5年内创建精品社区5个、特色社区13个、示范社区2个。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以就业保障、困难救助、卫生保健、培训咨询、文体娱乐、社会治安、便民利民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全面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按照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规则,有效保障居民、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争5年内30%的村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全部达到县级示范标准。

四、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以养老服务、孤儿养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服务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创优争先活动,力争全省敬老模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福利机构,力争“十二五”期间兴建二所高标准的养老院,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种档次并存的福利机构建设格局,最大限度地满足“三无”人员、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要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收养等孤儿养育政策,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在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彩票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福利事业发展资金,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五、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服务活力

坚持培育发展与管

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明确、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培育发展,使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到350个以上,其中新发展行业协会10个,农村专业经济组织33个

,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35个。要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法律约束、制度约束和道德约束,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

一是以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为出发点,以维护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复退军人接待安置、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政策,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探索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模式、新途径,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人员生活质量。二是建立健全退役士兵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推荐就业为主、鼓励自主择业为主要方向的多样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逐步提高货币化补偿安置比例,最大限度地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七、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勘界工作,稳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力争完成我县的撤县变区前期工作。要加快地名数据库及地名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地名规划工作。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做好界线实地认定和日常管理。进一步要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改革规范土葬,全力推进火葬。加强殡葬服务,重点是建设好殡仪服务大楼,启动万寿陵园提质扩容。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和殡仪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婚姻法执法力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

第三篇:民政局“十二五”工作规划思路

一、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

1、城镇低保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人口增加覆盖面逐步扩大,做到应保尽保,由现在占城镇总人口的11.5%逐步扩大到15%,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270元,年保障标准达到3240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由现在的158元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覆盖面由现在总人口的8.6%达到11%,

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由现在的年870元达到1200元,人均每月领取补助金额由52元提高到75元。

2、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十二五”期间,在张北镇、公会镇、二台镇再建三所中心敬老院,加上现有的四所,共建七所中心敬老院,全县十八所敬老院床位由现在的707张达到15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对于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在居家供养的基础上,再以村或连村为单位建立五保供养服务站,由政府出资,采取一帮

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问题,在全县形成一所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3、随着我国社会形式的发展,老龄化趋向日益严重。目前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45793人,占总人口的13 %,预计在“十二五”期间比例将会更高。为了妥善解决社会养老问题,采取政府主导、社会集资、民办公助的形式,规划在县城建立三所老年公寓,其中一所建在民政局西南角,另两所建议建在北辰路和察哈尔大街(建议规划部门进行具体规划,预留空地),可安置360张床位。此外,继续完善“三院合一”(光荣院、儿童社会福利院、县敬老院)的供养机制,“十二五”期间,在民政局光荣院西侧再扩建3600平方米,增加床位80张,主要解决孤老孤残孤儿群体、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4、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能力,在县城建立一所救助站(具体位置建议由规划部门安排),设置管理人员6人,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救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门解决,救助能力达30人。

5、在“十二五”期间,全县所有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险的资金全部由政府买单,资金来源主要靠民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二、救灾、救济

1、在“十二五”期间,在县城再建一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为280平方米,用于储存救灾物资。加上现有的528平米,救灾储备库可达到808平方米。每乡镇自建一处100平方米左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

2、完善县、乡、村三级救灾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救灾预案演练工作。建立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基金,每年由财政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救灾应急资金。

三、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

1、按照“十二五”期间我县30万人口的规划,搞好县殡管所硬件建设,在现有两个告别厅的基础上再建两个告别厅。

2、在县城西部筹建公墓一处,占地面积达300亩左右。“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内一律不得保留坟头。

3、“十二五”期间,建议取消火化费,火化费基础部分资金由政府出资解决,每年政府预计出资100万元。

四、优抚工作

1、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高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由此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

2、进一步加强苏蒙烈士陵园的基础建设,打造我县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基地。一是再建一个100平方米的展厅,二是翻新管理工作人员的用房,三是把现有的石头围栏改成铁艺围栏约4000米,四是对烈士塔进行整体修缮,五是在原有单一绿化基础上,栽植部分观赏树种。以上规划需投资500万元,由县政府和争取省厅支持解决。

五、社区建设

适应城镇人口增加的需求,全面发展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由现有的12个社区扩大到16个社区。每个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配备一定数量的办公人员和办公用具。

六、慈善事业

加快慈善事业的发展步伐,完善慈善机构的设立,配备专业的慈善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慈善福利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社会捐资的数额,强化福利彩票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光荣院、敬老院建设投资和对失学儿童、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力度。

第四篇: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根据《陕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咸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特制定《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坚持抓项目带动民政事业发展,抓制度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抓典型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规范完善。各类救助标准比2006年显著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由123元提高到198元,提高60.9%;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5元提高到85元,提高240%;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供养的重要转变,最低供养标准由人年785元提高到3200元,提高400.7%。有效保障了34.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支出救助资金9.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213%。

——防灾救灾应急能力大幅提高。初步建立了以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为重点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成功应对汶川地震、暴雨洪灾等特大自然灾害。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当年全面完成,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3.1万户农村受损民房全部得到重建或修缮。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3.77亿元,救助受灾群众43万人次,重建农村房屋 4.3万间。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完成农村近1.4万人的房屋改造任务。——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优抚事业费由5089万元增长到1.3亿元,自然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优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医保、补助、减免“三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初步建立。咸阳革命烈士陵园建成开园。全市五年接收退役士兵14085人,安置城镇退伍士兵4750名。退伍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办理自谋职业777人,发放补助金2200万元。接收军休干部136人,无军籍职工32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普遍进行了第六次、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次社区居委会换届,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较好落实。全市各级举办村干部培训班50余期,培训村干部6500余人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城乡社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改善,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社会福利服务日趋完善。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十一五”期间,全市老年福利机构达到52个,床位数达到6418张,养老床位拥有率9.56‰。儿童福利机构快速发展,兴办了长武县社会福利院,兴建了咸阳市儿童康复中心,拥有孤残儿童床位280张,为324名孤残儿童做了康复手术。发行福利彩票7.45亿元,筹集公益金0.71亿元,资助福利项目102个,资助贫困大学生923名。高龄补贴制度初步建立,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保健费1200多万元。

——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撤销5个建制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撤销2个乡改设建制镇,优化了乡镇设置,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启动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全面建立,收录地名信息14000条,城区和乡镇地名设标全部完成。完成1条省界、5条市界、24条县界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咸阳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划图编制出版。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166个,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比“十五”末增长了5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婚姻登记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办公。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逐步加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42%。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势头强劲。2008年,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后,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和改善。2008年至2010年,中、省、市累计投入民生八大工程资金2.0421亿元,全市共安排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12个,其中,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7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186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6个,县级救助管理站8个,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1个,社会福利中心2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儿童康复中心1个。

——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民政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狠抓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了民政工作站,共配备工作人员679名,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共选聘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2967名。2009年5月,全省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武功县召开,推广了我市工作经验。8月25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到我市视察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市民政局连续4年被省民政厅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五年在市级29个部门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变化。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概括起来有“五个越来越”、“四个不适应”和“三个薄弱”。五个越来越:一是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任务将会越来越重;二是民政部门“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三是各级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大;四是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五是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广大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期望值将会越来越高。四个不适应:一是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当前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任务还很重;二是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实际工作,“竭诚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还要进一步形成;三是民政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还不适应干事创业的要求,“努力拼搏、奋发有为”的干事精神还要不断增强;四是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的路还很长。三个薄弱:一是民政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改善;二是市县两级民政配套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亟待加强和改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不失时机地把我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推向前进。

二、“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政府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为支撑,以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项目储备,加大民生投入,创新社会服务机制,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到2015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透明,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城乡统筹,完善“四大体系”

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

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建立符合我市实际,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测评模块,形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之间城乡统筹、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标准评价体系。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通过努力,到“十二五”末,全市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495元每月、人均月补助309元,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400元每年、人均月补助160元,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4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五保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市级财政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统筹城乡,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人均筹资水平,城乡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2元。建立市、县列支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有侧重、互联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注重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将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到2015年,建成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平台、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3.社会福利普惠体系。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以发展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为载体,以慈善事业为补充,逐步扩大福利服务的惠及范围,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资金瓶颈。建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提高社会优待老年人政策水平。完善老龄津贴制度,70-79岁月补贴30元,80-89岁月补贴100元,90-99岁月补贴200元,100岁以上月补贴300元。对60岁以上,家庭困难,需要到机构或居家养老的贫困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完善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0元。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2亿元以上,规范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机制。

4.社区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覆盖全体社区居民,服务主体多元,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二)项目带动,实施“八大工程”

1.社会养老工程。完善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以秦渭两区为主,争取社会力量建设50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其余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13100张;各县市区建设一个设计床位50-200张的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1300张;全市每个社区规划建设平均设计床位15张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新增床位2700张;建设咸阳市老年公寓,新增床位500张,填补我市没有一所市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空白。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一批市、县、乡三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

全的养老机构,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达到2369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从9.56‰增加到30.15‰。

2.防灾减灾工程。加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和物资储备品种。按照市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县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多灾易灾县救灾仓库建筑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标准,改扩建3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和10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13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1个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建6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社会救助工程。加强敬老院项目建设,全市县级中心敬老院实现全覆盖,新建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4所,改造乡镇敬老院10所。加大救助站建设力度,新建市级救助站1个、县级5个。建成咸阳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社区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城市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每个街道办、每个县市区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实现全履盖,试点建设城市社区示范性室外活动广场。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7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60%的行政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5.殡葬改革工程。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市级殡仪馆1个、县级殡仪馆4个,改扩建县级殡仪馆4个;建立经营性公墓7个;火化率高的县(市、区),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每个村(社区)建立1座骨灰堂(楼),安放本村(社区)死亡人员骨灰。建立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制度,力争达到每人1000元。“十二五”末全市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65%以上。

6.社会服务工程。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军干所、光荣院、休疗所新建改扩建项目和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项目。到“十二五”未,新建1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成咸阳市复退军人光荣院、咸阳市退役士兵培训中心、咸阳市军休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军干所2个、光荣院及休疗所9个,改建军干所7个、光荣院及休疗所4个;完成咸阳革命烈士陵园二期工程;完成全市320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葬改造和18座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按照国家级烈士陵园标准建设旬邑县马栏革命烈士陵园;新建婚姻服务管理中心10个,改建3个;完成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提供综合性地名信息服务。

7.民政信息化工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民政公用政务网络。建立十大信息系统(灾情管理软件系统和救灾物资捐赠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城乡社区信息系统;民间组织信息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军休信息系统;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建设省、市、县、乡镇(街道办)四级VPN专用通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建成省民政广域网络,实现民政信息化网络管理。

8.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开展民政系统人才培训,市级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灾情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基层民政干部等3800名以上。

(三)规范管理,抓好“四项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市场原则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000—3500个。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体系,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基金,每年安排社会组织发展基金1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0万元。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2.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搞好第三轮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协商调处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搞好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工作,

为西咸新区和西咸大都市建设服好务。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镇化建设,优化乡镇布局。不断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项工作,搞好地名规范,建立规范、标准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加强数字地名建设,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涉军维稳及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七连冠”。拓展双拥领域和范围,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医保、补助、减免为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加大伤残抚恤规范化管理,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增加市县两级财政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规模,按照中央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为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每户发放建房补贴3万元,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把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加大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安置就业、扶持就业、推荐就业相结合的退伍安置工作新局面。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市财政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给予50%的实际津贴补贴。军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4.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站建设,根据乡镇(街办)人数合理确定在编专职人员及待遇。每个工作站应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使用的办公场所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设施;每年应有不少于2万元的财政预算的工作经费,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应有完整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有适应乡情民意的服务措施和办事流程、有严格的内部行为规范,做到公开、透明,有利群众监督。重视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能够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实时监督政府行政职能、分布合理的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队伍。

四、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工作措施

(一)积极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改善民生,必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机遇,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形成部门配合的格局。要积极主动协调和沟通有关部门,争取其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横向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纵向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四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要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

的创新。二是要大胆实践。要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试验,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三是要完善制度。首先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及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同时,还要努力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要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化、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灾害救援、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捐赠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体制规范,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联动机制,规范养老、婚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

(三)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规范社会救助,推动养老社会化,加快城乡社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方面,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要不断强化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随着党和政府投入民生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对民政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要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提高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能力;要分级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职责,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使干部都能成为讲政治、懂业务、熟民情、会管理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之风,敢于负责、敢于承担,尽心尽力履职,兢兢业业干事,抓住工作目标不放松,落实措施不放松,解决现实问题不放松,加强跟踪问效;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调研力度,找准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要树立精简高效之风,下功夫精简会议和文件,促进工作节约高效;要建立起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奖惩问责机制,项目评估研判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民政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之职,做表率、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要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活动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要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廉洁、阳光”的民政形象。

第五篇:平凉市崆峒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2006年以来,我区的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放在首位,在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等项工作成效显著,优抚安置、民间组织、老龄等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殡葬改革、社区建设等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城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得到加强。现将“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扎实做好地震灾后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后续工作,逐户验收,挂牌标志,完成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全区3248户重建户5166户维修户已全部入住新居。共为1292户1681名“三孤人员”和3848户15959名“三无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后续生活补助2261.62万元。同时,全力做好民政项目建设,区中心敬老院已于2009年7月底全部竣工,东川敬老院完成公寓楼改造、修建平房200平方米,白庙中心敬老院50间平房已建成主体,完成投资100万元。

二、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各项救助活动全面开展

(一)加大城市低保核查力度,努力实现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工作围绕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总体目标,以夯实工作基础入手,公开申报程序,建立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低保标准,整体工作进展良好。一是严格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崆峒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低保工作制度》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等制度。区民政局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低保档案实行了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局三级管理,做到了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袋、统一编码和代码、统一档案柜“四统一”,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监督机制,打造阳光低保。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三级成立了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置公示栏153个、举报箱46个,聘任低保工作监督员102个,在低保对象审批过程中坚持公示制度,使低保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低保透明度。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重点查看新批保障户是否已张榜公布、保障户领取的保障金和发放的金额是否一致、家庭经济收入是否属实等情况。通过行之有效的核查,准确掌握了各保障户家庭实际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四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发放。我区城镇人口多,下岗职工多,生活困难户更多,低保工作量大面广。区上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努力筹措低保配套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发放。2006年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3323.15万元,年均保障城市困难群众10256户26877人(2006年9998户26774人、2007年9998户26774人、2008年10103户26268人、2009年10548户27182人、2010年10634户27390人),妥善安排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认真完善农村救助机制,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自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实施以来,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平凉市崆峒区农村五保供养暂行办法》和《平凉市崆峒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为农村低保和五保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认真调查摸底,严格审核程序。由区民政局牵头,乡镇全面参与,认真核清了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的人数和基本生活状况。在保障对象申报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和低保对象由村委会进行了公示,乡镇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批准并发放低保和五保供养证书,确保了五保和低保对象的界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三是结合区情实际,合理确定标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和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合理确定了供养标准,做到了适度保障。经测算,我区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55元(2010年提高至65元,目前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94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756元,供养标准和全区农村消费水平基本持平,基本上能够保障五保老人的吃、住、穿、医等方面的支出。四是积极克服困难,落实配套资金。区委、区政府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2006年以来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931.51万元。五是加强敬老院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全区现有敬老院15个,但大多数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基础设施老化,已不能满足当前集中供养的需求。2006年,区上制定了全区农村敬老院建设五年规划,准备逐年新建、扩建一批敬老院,以保证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2006年以来先后建成了崆峒区中心敬老院、东川敬老院、白庙敬老院、草峰敬老院和寨河敬老院,实现了民政基础设施项目数量、投资总量及民政专项资金总量的历史性跨越。

(三)严格审核程序,积极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制定下发了《平凉市崆峒区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平凉市崆峒区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先后三次对城乡困难群众中患大病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在审批过程中,由社区(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复查、区卫生局核查后由民政局审批并进行公示后方可认定。2006年以来,共救助城乡大病患者2654人,共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878.6万元。

三、加强农村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一是建立救灾资金专户。积极推行救灾救济工作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和“四联单”发放核销等制度,确保了救灾救济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二是制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制定出台了《崆峒区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救灾资金和物资储备、灾情的划分、预案的启动,为灾害预防打下了基础。三是及时发放救灾款。2006年以来,共发放救灾资金934.5万元,救济灾民和困难群众25941户105807人,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四是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五年来,共组织全区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献活动8次,共捐献救助资金840万元,捐献物资3160多件,为全区特困群众献出了一份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五是深入开展节庆日慰问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期间,由区上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对全区特困群众进行了慰问。2006年以来,共发放慰问金160万元,发放衣物1万多件,慰问困难群众5640户22800人(次)。

四、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委议军会、领导小组会、军地联席会等项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重要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使我区双拥工作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政策宣传方面,采取四种有效形式(新闻媒体宣传、工艺广告宣传、文艺载体宣传、国防教育阵地宣传),突出四项宣传重点(宣传双拥工作重大意义、宣传双拥工作中心任务、宣传双拥工作典型事迹、宣传我区双拥光荣传统),加大了对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军地联谊方面,共组织地方为部队进行文艺慰问演出12次,部队为地方进行文艺慰问演出8次;在军民共建方面,军地双方互办实事350多件,建成军民共建点42个,支持武警8670部队顺利完成了“金盾—04”和“励剑昆仑”两次远程机动实兵演习,深入开展了争创“双四好”和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先后慰问部队16次,为部队送去慰问品价值62万元。巩固和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全区上下掀起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新高潮。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以支援部队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标,积极支持驻地部队建设,建立了(以清真北大寺为代表)民族拥军、(以公交公司为代表)交通拥军、(以宝塔社区为代表)社区拥军、(以进军营培训为主)科技拥军、(以新世纪商厦为代表)就业拥军、(以中山街双拥宣传一条街为代表)宣传拥军等六个拥军典型;另一方面,驻地部队以建设第二故乡为己任,积极支援驻地经济建设,建成了(以吴岳村为代表)生态工程、(以特教学校为代表)爱心工程、(以黄家园小学为代表)希望工程、(以抢险救灾为主)平安工程、(以街道清淤为主)美化亮化工程、(以平凉二中为主)国防教育工程等六个爱民工程。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区双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和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了区财政预算,优待金、抚恤金每年按标准及时发放到户。2006年以来,共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520万元、“三属对象”抚恤金192万元、伤残军人补助金550万元。同时,认真落实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安置方式,2006年年来共安置退伍士兵325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上岗率达到了100%。

五、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一)社区建设。一是社区工作基础巩固发展。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局配合,组织3个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12个社区支部书记赴兰州城关区学习了社区建设先进经验。针对社区条件差的现状,投资350万元(争取国家投资220万元),改扩建了崆峒区社区服务中心和二天门、宝塔、新民路三个社区服务站,南河道社区服务站正在建设。投资30万元,建成了西门口、万安门和兴合庄三个市级示范社区,三个办事处先后筹集100多万元,建成了6个标准化社区,并为社区配备了微机,使社区管理向信息化方向迈进。宝塔社区、东大街社区在全市率先建成服务大厅,减化了办事程序,极大方便了群众。二是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社区服务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了卫生、文化、科技进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已建立服务网点166个,从业人员846人,其中下岗职工占52%。三是社区综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社区都成立了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住宅小区普遍成立了警务室,和社区一同实施联防、联建、联管。五年来,共成立社区治安室和调解小组28个,警务室12 个。四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文化建设稳步发展。完成投资357.3万元,建成3个服务中心和3个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达到77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六位一体”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一是抓换届选举,夯实村民自治工作基础。在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努力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人员力量、执法保障”五到位,确保了全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举行。换届后,全区村干部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570人,占村干部1366人的42%,平均年龄38岁,比第四届下降2.2岁。二是抓制度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各村委会健全了民调、治保、计生等组织,建立了以“三会一组”(即:村两委会,村民代表民主议事会、村民大会和民主理财组)为核心的民主自治组织,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村民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村社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克服了村务管理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抓培训教育,强化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乡、村干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狠抓乡、村两级干部的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的依法自治观念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五年来,共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27期,培训干部3263人(次),组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8次。

六、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基层老龄组织健全了《基层老年协会章程》和“一表”、“一书”、“五册”,即《老龄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赡养老年人协议书》、《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80岁以上高龄老人花名册》、《特困老人花名册》、《老年协会会员花名册》。

(二)全面落实优待政策。2006年以来共为1665名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慰问了950位高龄困难老人,发放生活优待金34万元,对患病生活困难的52位老人进行了随时走访慰问,并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努力加强硬件建设。投资60万元,在民政局办公楼上办起了老年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医疗保健室、日间照料室和老年大学,并积极支持、引导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依法规范社会事务管理,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殡葬管理方面,不断加大殡葬执法力度,2006年以来共进公墓安葬4200具,火化尸体1100具;在婚姻登记工作上,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与区计生局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婚姻登记行为。2006年以来,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1260对,离婚185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积极实施“明天计划”,2006年以来共为86 个孤残儿进行了免费手术,为他们报销手术费用110万元。

“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眼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奋斗目标是:完成“十二五”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民政工作的任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体系、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使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和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十二五”期间,农村“五保”在做到应保尽保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集中供养能力。在现有敬老院的基础上,并有重点地对现有乡镇敬老院进行维修和改造,使全区的敬老院建设能够适应现行五保供养的需求,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按月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

3、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初步建立多层次、广覆盖、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助学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生活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在“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大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坚持依法救助,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4、建立和完善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救灾应急体系建设,争取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5年时间,健全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救灾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区、乡、村的救灾应急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建成区、乡(镇)、村三级防灾信息网,不断提高协同应对灾害的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加强区级配套救灾资金自然增长长效保障机制,提高救灾补助标准,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建立和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制度。建立推广避难场所。大力开展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增强民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灾情统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灾情报告时间、内容、形式,建立灾情会商和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实时灾情评估、过程灾情评估、灾情估计工作。完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成布局合理,品种齐备、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的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加强救灾工作队伍建设和灾害信息员培训管理,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立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灾应急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工作。以双拥创建为龙头,巩固现有双拥创建成果,广泛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和协调好部队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2、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按标准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面推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安置办法,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区、乡(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崆峒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完成第七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80%以上,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四)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建立健全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步伐,有效缓解农村老年人“医疗难”问题。着力改善老年人住房和生活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办好老年教育,大力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区”、“敬老模范乡、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敬老好儿女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的形成。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类、慈善类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体系,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民间组织数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审核、承办区辖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协调、指导、制定、落实乡镇地名工作规划。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95%以上,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推行惠民殡葬改革,从重点救助对象,逐步扩展到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对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实行政府奖励补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六)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力争最大限度地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共享。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同时,民政局局域网要与低保信息系统紧密结合,实现上同省市、下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网,注重做好网站技术升级和功能扩展工作,办好民政网站。做好民政公用政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城市低保、救灾减灾、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数据库、统计台账等信息系统建设。充实和加强信息化工作力量,加大信息化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应用现代化手段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工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民政部门为民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开展慈善捐助活动,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进程。坚持以国家财政为主,社会力量为辅,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根据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经费的自然增长机制,将民政事业设施纳入各级规划之中,将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社会捐赠、慈善工作,倡导社会互助,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四)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区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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