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第一篇: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用房应为独立楼房。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中、西药房分开设置,门诊、住院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药库的面积各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测量仪、纤维食道镜、胃镜、纤维直肠镜、妇科检查床、冲洗机、移动式X光机、800MAX光机、彩色B超、骨科牵引床、紫外线灯、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医诊疗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理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血细菌培养箱、显微镜、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煎药室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
七、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八、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第二篇: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 1 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
2 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用房应为独立楼房。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
3 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中、西药房分开设置,门诊、住院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药库的面积各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
4 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测量仪、纤维食道镜、胃镜、纤维直肠镜、妇科检查床、冲洗机、移动式X光机、800MAX光机、彩色B超、骨科牵引床、紫外线灯、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医诊疗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理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血细菌培养箱、显微镜、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煎药室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
七、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八、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第三篇:关于设置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的申请报告
**市卫生局:
为了弘扬胡锦涛主席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号召,为了弘扬“三个代表”的伟大精神,为了促进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医疗机构投资建设的最新政策,我们拟投资设置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特申请如下:
1、 医院名称:***医院
2、 医院地址:***
3、 所有制形式:私立
4、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性医院
5、 诊疗科目:
5.1临床一级科室: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麻醉科、理疗科、康复科、老年病科、肿瘤癌症科、家庭病床科、介入性放射科。
拟设3个重点专科(肝脏癌症、骨伤、妇科)。
5.2医疗技术科: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物理诊断科、营养科、供应科。
6、 经营性质:营利性
7、 服务对象:社会
8、 床位:500张
9、 注册资金:三千万元
10、 法定代表人:***
医院将分为二期建设,一期200张床位,二期位。
以上申请,如无不当,请予审批!
申请人:厦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2年7月17日
2 300张床
第四篇: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精)
办公室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汇报情况
一、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 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重在提高中 医临床疗效。 (内容包括临床、 中医预防保健 。 需与医务科、 护理部、 协调。
1.2. 1医院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的指导思想,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内容包括涉及临床、中医预防保健、信息化建设、优化中医药人员 结构、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需与医务科、 护理部、 信息科协调。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内容涉及办公室、 医务科协调。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 核制度。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 效的相关指标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其中 3.1-3.3涉及到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1.4.1将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 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工作计划,并有先关鼓励措 施。 (院长、办公室、医务科协调
二、 队伍建设(100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 60% 2.1.2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含执业助理医师 占执业医师比例<60%, 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 (培训时间≥ 100学时的比例≥ 70%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 60%,同时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 关要求。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 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科 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2.1.8医院医务、 护理、 科研、 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 (包括正、 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受中医药专 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 60%
2.1.10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中级中 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 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 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2.1.1-2.1.10涉及到办公室与院各科室协调工作
2.2.1 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 内容。 (涉及医院中长期计划中内
2.2.2 医院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 加强中医药人才 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并落实。 (涉及医院计划中内
三、 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3.2.2 人员结构合理, 科室主任、 护士长、 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大头人、 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3.5.1病例(案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规范 (涉及办公室与病案室协调 。
四、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90分
5.2.4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5.2.6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
5.2.7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和重要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 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符合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小包装饮片的符合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 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这章涉及到办公与中药房协调 。
五、 预防保健 (40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 服务的内容,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涉及第一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 度工作计划 。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 于 4人,中医类别人员≥ 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办公室与医教科协调 。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 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放在第一位 . 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 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1.1.1.3承担政府分配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为社区、农 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 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3.2.1.1根据医院规模和任务配备医疗技术人员, 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3.5.4.1 病案编码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6.1.3 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不超范 围执业。 查本人事当官抽查 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 ( 6.5.1 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 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 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 由 职工监督。
(8.2.2— 6.5.1办公室与医务科协调 .
第五篇: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二、 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言语治疗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有兼职或专职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二) 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 每床至少配备 0.25名护士;
(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 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供氧装置
紫外线灯
显微镜
洗衣机
灌肠器
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运动治疗设备: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式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助力平行木
常用规格的轮椅和助行器
(四) 物理因子治疗设备:中频治疗仪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五) 作业治疗设备:
沙磨板
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
(六) 传统康复治疗设备:针炙用具;
(七) 言语治疗设备:
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言语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八) 功能测评设备
关节功能评定装置
肌力计 血压计
心电图机
脑血流图仪
X光机
眼底镜
血球计数器
(九)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康复中心设置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第二条、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二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三条、 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 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第三章 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 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第四章 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 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
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4视力康复科:设有低视力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
5社区康复指导部:设置培训教室。
6有条件的可设置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二级康复中心
在一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曾加服务内容或增设新的科室: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理疗室、传统疗法室、药房等。
2肢体残疾康复科:分设运动疗法室、作业疗法室、语言治疗室。
3低视力康复科:分设视力检测室、屈光矫正室、视力功能训练室、注视器验配室。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资源协作开展矫形器装配等辅助器具服务。 三级康复中心
在二级康复中心部门设置基础上增设:
1职业、社会康复室和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及骨关节康复科等科室
4分设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医疗科室
第五章 人员配置
第八条 各级康复中心人员配置
一级康复中心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康复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例为1:1-1.4,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75%
二级康复中心
每10~15张康复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康复床位配2名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1名眼科技术人员、1名矫形器技师;配备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人员;每10名残疾儿童配特教教室1名。康复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70%。
三级康复中心
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配假肢矫形器技师2名;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人员各1名。床位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3-1.5,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70%。
第六章 设备设施
第九条、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5%。
第十条、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和正常使用及检修
第十一条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设有残疾儿童康复部门的康复中心,应有适合残疾儿童活动的户外游乐、运动场地。
第十二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应根据规模、功能和任务,配备相应的设备器具,基本医疗设备和诊疗器具参照医疗机构有关要求。
第七章 机构管理
第十三条、康复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应具有医学教育背景和与康复中心主要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胜任中心管理工作。领导班子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培训、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继续教育、奖惩和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运行要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康复服务标准、诊疗规范、训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有健全的财产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保存完好。
第十六条、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建立档案。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保证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
第十九条、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第二十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
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
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2.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3.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4.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5.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
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胜任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二)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计资料。
(三)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3.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五)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3.实行计划管理,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适应性、可行性论证。
(六)后勤管理
1.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及时服务,随时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
2.健全物品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加强车辆管理,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工作用车。
4.保证中心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
3.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残疾人事业,抵制不正之风,对中心工作满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复业务场所要求
1.康复业务场所应设在易于残疾人方便抵离的地方。
2.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
3.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
4.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正常使用良好和经常检修。
5.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设备和器械
(一)一级康复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康复训练器具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儿童肋木 姿势矫正镜
儿童平行杠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收录放机
儿童用桌椅 钻滚桶
图形认知组件 拼图、插板、玩具
木条床(台)
梯形椅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踝关节矫正板
大、小巴氏球
3.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和教学、生活服务等器械和设备
(二)
二、三级中心根据业务范围和技术水平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灌肠器、供氧装置、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3、运动治疗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木 姿势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 股四头肌训练器
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平行杠
脑瘫康复用球浴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常用规格的轮椅、助行器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2.作业治疗
沙磨板 插板、 插件、 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3.理疗
中频治疗机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4.传统康复治疗
针灸用具 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5.语言治疗
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
语言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7、功能测评
关节角度测量仪 肌力计
肌电图仪 平衡仪
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血压计
8、智力残疾康复
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
打击乐器、电子琴、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家具、电器
9、低视力康复
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低视力专用视力表、助视器配镜箱、各种类型助视器
10、辅助器具服务所需要设备、器具种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质量控制
各部门按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标:
1、康复病案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0%
3、康复床位使用率≥60%
4、康复器材、设备完好率≥80%
5、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80%
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级康复医院(2012版)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置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0%。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 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 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认知言语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交流治疗等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