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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大全)

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第一篇: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实施农业标准化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近年来,XX市坚持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用工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大力实施以优化品种结构。

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制定

第一篇: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制定

实施农业标准化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近年来,XX市坚持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用工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大力实施以优化品种结构、改善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三品”战略,品牌农业建设初见成效。先后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县(市)”和“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

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

近年来,XX市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业生产基地为主体,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把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与推进品牌农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抓好生产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设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40处46.13万亩。

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质量认证工作1

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行政区域和生产区域的一体化认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带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着力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带动能力。共有26处37.95万亩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别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1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24个产品取得有机农产品认证。

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品牌农业建设保障能力

在提升品牌农业建设中,XX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结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同时,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检测设备,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监控,为品牌农业创建提供保障。目前,XX市已拥有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畜产品质检中心和8家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质检中心,基本上形成了以市级中心为龙头,以市场、企业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品牌农业经营主体 围绕畜牧、蔬菜、林果、花生四大主导产业,以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业品牌经营主体,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

整合现有农业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加强协作,支持和鼓励传统农产品、历史品牌产品的集中产区,积极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区域品牌。目前,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有2家企业的2个产品被认定为山东名牌农产品,1家企业的1个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农产品;5家企业的6个产品被认定为山东名牌,2家企业的2个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4家企业的产品商标被认定为山东著名商标。

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业影响力

对认定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及运用各种媒体,推介品牌,宣传品牌,形成了政府重视、企

业主动、消费者认知、多方合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品牌农业输出,扩大了名牌农产品知名度。同时,积极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增强市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专销柜、放心店建设,不断提高品牌农业的辐射面。近年来,在XX市南部重点发展了蔬菜批发市场,现在年销售额达到13亿元,在北部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果蔬批发市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南菜北果”的区域化种植业布局。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营造品牌农业发展良好环境 在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等项目安排实施中,积极扶持鼓励品牌农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农业、发改、财政、科技、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支持,努力创造条件,从人才、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第二篇:大力推进道县农业标准化建设

农业标准化推进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从2006年我县被列入农业部脐橙标准化示范县,我县实施了脐橙标准化建设项目;20

13、2014年我县被省农业厅列入全省标准化试点示范县,借助项目我县加大力度实施了以脐橙、粮食、蔬菜等为主导产业的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建设。近年来,我县在推进全县标准化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指导下,我县根据全县农业标准化发展5年规划及现有农业产业布局,制定了《2013年、2014年道县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实施内容、示范区和实施措施,报省农业厅审批通过后及时组织实施。

二、健全标准体系。近年来按照国家无公害、绿色食品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制定或修订完善了脐橙、粮食、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15项。

三、完善和落实标准化生产工作制度。着重完善了六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标准化推广制度。“四区”建设都以省厅“四区”实施标准进行实施。并将农业标准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等,近年共印制农业标准化简易操作卡、明白纸等3万份分发到各标准化基地。在标准化推广上全县按8个农业生产区域划分,每个区域由县农业局1名副局长任技术总负责人,另合理安排农技人员分片负责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二是建立清洁生产制度。积极组织标准化基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绿色食品基地认定认证。建立村规民约等农业清洁生产制度。引导了燕山脚村建立了村规民约共同执行农业清洁生产;在祥霖脐橙等基地水源相对集中点按30-80亩设置了农业生产垃圾桶30个,收集因打药等农事操作产生的废弃物。三是建立标准化农药规范使用制度。监管农资经销商从源头上控制规范使用农药,并要求基地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标准化基地要按规定规范使用农药,在村口、主路口等显要位置设立警示宣传牌,明确禁止使用农药品种、农药安全使用方法及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四是建立标准化档案制度。对标准化基地生产主体进行登记造册;核心示范区的生产主体100%都按要求建立了田间管理档案,对生产环境、物候期、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技术措施、灾害发生与对策、产品去向等都作了详细记载,技术员经常抽查档案,发现有影响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等问题,及时指导生产主体改正。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对标准化基地所有农产品生产者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社会承诺。六是建立农产品标识追溯制度。依托我县优势农业品牌“橘源”、“谷源米业”等品牌,在主要农产品销售包装上贴标签标识,实行可追溯管理。

四、强化基地监管。一是健全监管体系。所有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站明确2名监管人员。二是建立监管制度。制定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农业投入品公告等制度。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药名单。对基地周围的农资经营网点实行拉网式巡查指导,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投入品的使用。各脐橙基地实行农业投入品统一供应制度,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肥料等,同时对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实行分拣集中处理,生产上不使用生活垃圾,以免污染生产环境。三是加大检测力度。加大了对脐橙、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力度。近年水果、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随机抽样5500个以上,合格率达98 %以上。在祥霖铺等脐橙基地还建立了“标准化生产基地自检室”,并制定了严格的检测、检疫制度及准出制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近年,在全县共悬挂脐橙标准化生产宣传横幅60条,张贴宣传标语1500多张,散发宣传资料10万多份,制作永久性大型宣传牌14块,印刷标准化生产永久性墙体标语50条。同时利用电视、报刊和电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意识,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标准化生产氛围。按照“层层培训、分级负责”的方式,每年组派人员参加了省农业厅、市农业局举办的相关培训班;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监督员、协管员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为重点内容,抓好标准化骨干培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进行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近年来,标准化骨干班成员以标准化基地农产品生产主体为重点对象,结合“阳光工程”和“科技下乡”等项目的实施,按农时、季节,分期分批采取集中培训、座谈、单个指导等形式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到农户,印发培训资料10万多份,发放技术服务便民卡3万多张,培训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

六、强化技术报务。每个基地安排2-5名技术员常驻基地指导,以村为单位,以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为中心,向全县推广集中育秧、新品种、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等。在脐橙示范区全面推广树盘秸秆覆盖、生草栽培等保湿抗旱,种三叶草1万亩,改善了土壤结构;推广脐橙大苗高堆移栽促进根系健康生长;推广物理、生物杀虫技术,各脐橙基地共安装频振式诱蛾杀虫灯200盏,悬挂粘虫板40余万张,挂捕食螨20万包,挂性诱剂1万包,减少了农药用量。同时严禁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推行“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1万亩,现已建沼气池1800多口,通过沼液浇灌,减少化肥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40万亩,每亩节本增收30余元以上;推广大枝修剪、因叶定果技术2万亩。使脐橙标准示范区的每个果农都能很好地掌握脐橙标准化生产技术,能生产出标准果、优质果、放心果,让果农真正得到实惠。通过示范区辐射,带动了全县其他脐橙种植户也积极实施脐橙标准化生产技术。

七、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投入财政资金。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对粮食、脐橙、蔬菜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县财政安排资金用于脐橙产业、粮食产业、蔬菜产业等建设,并安排了专项资金用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大力整合部门资金。大力整合农业开发、移民开发、能源开发、水利设施建设、国土整理等相关农业项目资金投入脐橙产业发展,每个基地由财政出资高标准统一规划撩壕、统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祥霖铺等乡镇创建了5个万亩基地,在下汶等村组创建19个千亩以上基地。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上市公司亚洲果业、湖南原地现代农业、香港良记果蔬配送中心等投资商,完成投资3亿余元,兴建了一些集育苗、大田种植、加工与销售、储藏运输、交通水利、农产品交易等于一体种植外向型标准化生产基地2万余亩,全部实行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生产。

八、培育标准化实施载体。大力发展和培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标准化实施载体。依托龙头企业“亚洲果业”、“原地公司”、“绿源果业”、“谷源米业”,“盛农特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及“旺红脐橙专业合作社”、“鑫脐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壮大“谷源”优质米、“橘源”等优势农业品牌品牌,以品牌为纽带,加强企业之间、合作社之间、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联合,推进农产品产销全程标准化;以实施载体为龙头,推进农业标准化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发展,实现实施载体与市场的对接、与基地的对接,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通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县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标准制定进程加快。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制(修)定了以脐橙、粮食、蔬菜等农业地方标准15项,初步建立了一套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二是农业标准化的实施稳步推进。建立了2个国家级脐橙标准化示范核心区和1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脐橙、粮食、蔬菜),面积10.17万亩;6个农产品获得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农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重点培育了绿源果业“橘源”牌脐橙品牌。培养了一大批生产基地推广、实施技术人员,通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指导,保障了标准集成转化。三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及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职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实现了生产操作有规范、投入品使用有监管、生产过程有记录、产品上市可追溯。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生产经营者自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机制,农产品生产各关键环节质量安全做到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四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加大推进力度,要求按“核心区、推动区、引导区、启动区”“四区”分层滚动发展,实行整体推进;确保质量安全,全面落实“标准推广、清洁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档案、质量安全承诺、标识追溯”“六项”基本制度。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宣传促动、项目带动”的良好推进氛围。

尽管我县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特别是镇(乡)村,没有对农业标准化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具体措施。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标准化意识不强,传统的农作意识根深蒂固,有的认为搞不搞农业标准化无所谓,有的认为农业标准化高不可攀,实施农业标准还未成为自觉行动。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缺乏长远目光,对实施标准求低不求高,仅仅满足于眼前过得去。这些,都给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农业标准化推进建设工作经费主要依靠农业部、省农业厅农业标准化项目经费支撑。由于经费不足,我县在农业标准制定、专家审定、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推进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三是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壮大。全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多,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生产者比较少,合作生产规模不够大,影响农业标准化承载实施。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生产基地的散户,未实施农业标准或实施农业标准程度较低的情况相当普遍。

下步,我们将按照现代农业的理念和市场需求谋划农业、转变农业工作方式,将农业由重产量转向质量产量并重,以我县脐橙、粮食、蔬菜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在全县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将道县脐橙、优质稻、蔬菜等优势产业培育成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品牌,以品牌引导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第三篇:建设中国农业标准化体系(推荐)

建设中国农业标准化体系

一、现状

保证农产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和贸易公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合作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以此为目标,经过各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农业标准化工作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农业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到目前为止,农业系统制定的国家标准已超过300项、行业标准达到900项、地方农业标准15000项,标准范围从原来只涉及少数农作物种子和种畜方面发展到了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农机、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基本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贯穿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2、农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健全。国家农业主管部门设有专门分管农业质量标准化的机构(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都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在技术方面,成立了全国性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20多个,负责对标准的技术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

3、农业质量监督体系从无到有。到目前为止,已经组建国家级质检中心13个,规划筹建部级质检中心179个,范围涉及农产食品和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以及生态环境、药残、安全等方面。这些机构中已有120家通过了国家认证。

4、农业标准化法规逐步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农业的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规和规定,有力地指

导了我国的农业标准工作,也规范了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质检体系建设,使农业标准化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奠定了基础。

5、产品质量认证开始起步。参照国际上质量认证的通行作法,组建了中国水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和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通过认真学习国外经验,如美国水产品认证体系HACCP,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体系,并在种子、饲料、兽药等一系列产品方面进行认证前的试点,准备摸索经验,扩大认证领域。

6、农业标准化受到社会重视。标准化的运用,大大地加强了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速度和先进技术的普及,规范了生产经营活动,又节约了成本,还完善了产品质量,这种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把加快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列为2000年工作的重点。

二、挑战

1、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有了明显的提高,长期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农产品全面短缺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产品供求正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问题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已经从资源约束转向资源配置和市场需求的双重约束。表面上看,这是生产量增加、消费制约、进口冲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实质上与缺少标准化有很大关系。

2、加入WTO的挑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战略上占有重要地位,加入WTO后,不可避免地受到更大的冲击。面对市场全方位开放,资本流动速度加快,关税大幅度缩减,部分干预工具取消的挑战,在制定经济政策时不能仅仅考虑本国单方面的行动,必须适应国际结构和市场演变。运用国际共同规则将是一种选择。WTO的协议和规则中,除《农产品协议》外,与农产品贸易最直接的规则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其中都规定农产品国际贸易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订的标准(Codex)和国际兽医组织(IOE)制订的动物健康标准,国际植物保护联盟(IPPC)制订的植物卫生标准以及ISO等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和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技术依据。因此,与国际接轨成为标准化的现实需要。

三、对策

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是历史环境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时代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这些因素既给我们带来了压力,也给我们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关键是采用有效的对策。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大市场、小农户”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业生产者要面向市场,提高产品竞争能力,重要的问题是树立正确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从标准中了解市场——国际市场和本地市场及现实需求市场和潜在需求市场。要善于用标准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把农业标准化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紧密地联系起来。

2、加快农业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从现在起,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升级、保护消费者利益、公平贸易和与WTO规定接轨的需要,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特别是主要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加工性能、分等分级,包装保鲜和安全卫生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农业部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主要农产品的标准成龙配套,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作为技术依据。

3、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示范。围绕标准组织生产、发挥比较优势,用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行为和评价农产品的质量优势,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适时淘汰一些不适销对路的品种。运用产地保护的标准化措施,保护传统品种的特色,培育大宗农产品名牌。采用标准化示范的方式,促进先进农业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用标准培训农民,使农民从标准中学到独特的技术、技能、技巧、诀窍等,提高生产者的素质。

4、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农业质量监测体系的监督管理作用,搞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突出农产品中农残、兽残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督,推行GMP生产控制模式,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确保供应消费者的食品的食用安全。

5、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按照WTO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的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FAO/WH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品的标准、国际兽医组织关于动物健康的标准、国际植物保护聪明关于植物健康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方面的标准,使我国农业标准尽快采用现有的国际标准、指导原则和

建议。同时,加强农业标准内容、目标、制定速度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增加我国标准的科技含量。

第四篇:乡镇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及示范户评选标准

一、“高效茶园”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一)基地连片建设50亩以上,园相整齐,树势健壮。

(二)建有供水抗旱水池、供水管道等灌溉基础设施。

(三)建有机采操作道,实现机械修剪及采茶。

(四)园内悬挂频振式杀虫灯、黄色粘虫板等防虫设施,有专业机防队,病虫防治达到无公害要求。

(五)茶园栽植遮阴树30棵/亩。

(六)茶园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亩施配方肥100公斤。

(七)亩平产干茶100公斤,亩产值达到5000元,名优茶产量比重达到30%,名优茶产值达到70%。

(八)建有示范基地管理日志,产品达到无公害质量要求,抽检质量合格。

(九)以村为单位建设,村委会有专人负责,有基地建设和管理方案。

二、茶叶示范户评选标准

(一)农户建设茶园3亩以上,茶树按规格种植,亩平2900丛。

(二)茶园水、肥管理良好,树势健壮,园相整齐,园内无杂草及其它农作物。

(三)严格按技术人员要求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定型修剪,加强茶园病虫无公害防治。

(四)亩产干茶100公斤,亩产值达到5000元,名优茶产量比重达30%以上。

三、茶叶加工厂建设标准

(一)加工厂厂房建设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地面硬化,墙面白化,通风出烟良好,整洁卫生。

(二)加工机械至少要配置以下设备:60型滚筒杀青机一台,110型复干机两台,55型和35型揉捻机各一台,一拖二平板灶一台,并尽量采用不锈钢机械设备。

(三)有具备经营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较高的茶叶加工技术人员。

(四)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能严格按茶叶加工技术质量标准和市场准入要求开展生产。

四、“高效桑园”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一)集中连片桑园50亩以上,地势开阔,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桑树品种良好。

(二)建园采取抽槽整地,施足底肥,标准化建园。定植标准株行距为0.4m2.5m,每亩不少于660株;定干高度30厘米,留足支干,按标准分季节修剪;园相整齐,树势健壮。

(三)抚育管理规范,田间无杂草。

(四)有采桑干线道路,有基本的排灌设施。

(五)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桑叶产量和质量良好。

(六)蚕农适时开展技术培训,实行小蚕共育、方格簇等科学养蚕方法,养蚕效益明显,每张蚕种产量达到45公斤以上,亩产值达到1500元。

(七)高效桑园示范基地以村为单位建设,村委会有专人负责,有基地建设和管理方案。

五、养蚕示范户评选标准

(一)农户建设桑园面积3亩以上,年养蚕5张蚕种以上。

(二)桑园建园标准,园相整齐,树势健壮。

(三)有标准的养蚕室,有配套的蚕具,能熟练掌握科学养蚕技术,年蚕茧产量225公斤以上。

(四)严格按技术人员要求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定型修剪。

(五)田间抚育管理规范,无杂草,无影响桑树生长的其他农作物。

六、农户养蚕室建设标准

(一)以农户为单位建设专用养蚕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

(二)选址要求:四周开阔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畜禽舍,临近水源。

(三)建设规格:一般蚕室长8~10米、宽5~6米、高2.8~3.3米;砖混结构,有对流窗(前后要开窗户);六面光(水泥硬化地面、石灰墙壁、屋顶要平滑)。

(四)基本要求:容易调节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湿度;便于通风换气;室内光线均匀良好;能彻底消毒;有蚕架、蚕簇、蚕匾等蚕具。

(五)其他要求:蚕室终年严禁堆放粮食,柴草等物,防止产生壁虱。平时洼意关闭蚕室门,防止有毒气体或其它不良气体飘逸至室内。

七、烘茧站建设标准

(一)建设选址在镇规划范围内,交通便利,蚕农集中。

(二)站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地面硬化,墙面白化,整洁卫生。

(三)按标准建设密封烘茧房,有专业烘茧设备和烘茧灶,日烘茧量可达2500公斤以上。

(四)有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较高的烘茧技术人员,具备年收、储、烘、运鲜茧3万公斤的经营能力和蚕茧销售能力。

第五篇: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位授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和质量保障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监管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专业准人、专业建设和专业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1.2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1.2.1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该类专业本科生在毕业后5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能力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2.2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本类专业本科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技能、知识和具备的能力的具体描述。 1.2.3评估 评估是识别、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与数据的过程,是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估应运用直接、间接、定性和定量等手段,以确定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 适当的抽样分析可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1.2.4 评价

评价是解释评估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证据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价决定学生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程度。 评价结果用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2.5 学时和学分

学时是指学习时间以课时为单位的计算单位,不少于45分钟计1学时。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程32学时计1学分;工程实践1周计1学分。

1.2.6 学制和学位

学制是国家对学校的组织系统和课程、学习年限的规定。

学位是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农业工程类(0823)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农业工程(0823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82302) 农业电气化(0823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2304) 农业水利工程(082305) 3培养目标

3.1总体目标

农业工程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较系统地掌握农业工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工程技能和技术知识,富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能够在农业工程及其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3.2 基本要求

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技能、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外语以及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发展前沿和发展趋势。

(4)具备实施工程实践的能力,并能够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初步处理。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科学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系统地考虑经济、环境、法律、社会、安全、健康、伦理等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规范使用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

(7) 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规划、设计、生产、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正确认识工程对客观世界和社会影响的能力。

(8)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与交往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以及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地域特点和学科特色,制定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可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4学制与学位授予

4.1 学制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学制4年,实施学分制管理,可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应不少于3年、不超过6年。

4.2学分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总学分不宜低于160学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与人才培养特点等做出适当调整。

4.3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5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办学特色自主设置。课程体系设计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工程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和工程实践等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5.1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大学水平课程中选择,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微分方概率和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等内容。

基础科学类课程包括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含课程实验)。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学分合计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或不少于32学分。 5.2 工程类课程

工程类课程包括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和专业类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或不少于48学分,

5.2.1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以数学与基础科学为基础,培养学生应用数学或数值等方法,发现并解决工程实际向题的能力。

工程基础类课程根据专业要求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课程中选择: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传质学、燃烧学、水力学、土力学、电工学、电子学、工程材料、计算机技术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工程图学等。

5.2.2 专业基础类课程

农业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农业工程原理、系统工程、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技术、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物料工程特性、农学概论等内容。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农学概论等。

农业电气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单片机原理、电工仪表及测量、检测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机与电力拖动、电气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信工程等。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建筑学、农业建筑结构、新能源工程、农业生物环境原理、农业节能工程、农业概论等。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工程测量、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工程水文、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农学概论等。

5.2.3 专业类课程

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优势和地域特点设置专业课程,办出特色。 5.3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法律、伦理等各种因素。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15%。 5.4工程实践

高等学校应设置较为完善的工程实践教学体系,工程实践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20%。 5.4.1 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主要通过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主要包括: (1)工程训练

通过系统的实地工程、工艺技术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 (2) 实验课程

实验类型包括认知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等,培养学生实验的设计、测试和结果分析能力。

(3)课程设计 主要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应设置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4)认知与生产实习

通过实地认知实习,使学生学习各种工程实施方法、工程设备、工艺装备和物流系统的工作原理、功能、特点和适用范围;通过生产实习实践,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认知感,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4.2 科技创新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设计或开发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4.3 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及指导教师承担的研究课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或行业专家参与,鼓励学生到生产实践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师资队伍

6.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应建立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的规模稳定,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应具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者专业带头人,且不少于5名教师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

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20%以上;具有从事过工程设计和研究背景的教师占30%以上;获得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占80%以上。

6.2教师职业素质要求

教师应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

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教师应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7教学条件

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执行。该文件若有修改,则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7.1 教学设施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应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以方便学生使用。

应通过与企业或行业相关单位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加强与业界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机会。

应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科学技术研究活动,提高学生创造性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7.2 信息资源 计算机、网络以及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等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7.3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应有保证,且总量能满足专业教学、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已建专业应保证一定数额的 日常教学运转经费, 包括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人员工资费用、教学设施维护更新费用、教学研究与改革费用、专业实践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等。生均年教学基本运转费用(不含师资队伍建设和人员工资)不少于1 200元,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新建专业应保证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专业开办经费,开办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且必须有一定数额的实验室建设经费。生均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1万元。

7.4 发展环境

学校能够有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8质量保障体系

8.1学生管理

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应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应通过记录形成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程序,接受转专业、转学学生并认可其原有学分。

8.2跟踪反馈与持续改进

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培养目标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完善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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