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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安排(精选)

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安排第一篇: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安排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2008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

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安排

第一篇: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安排

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

2008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拥军和优抚工作计划和任务,双拥和优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

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述职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区委、区政府于2008年7月召了开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再动员大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区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强化了双拥制度的落实

我区党委、政府从政治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的重要议程,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双拥工作的重大活动,领导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对涉及军政军务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处理,对优抚安置对象驻军遇到的困难亲自协调解决。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双拥共建、议军会、军地联欢联席会、军地领导走访、现场办公、节日互访慰问,党政领导过军假日等制度,区主要领导坚持主动上门征求驻军意见,对驻军提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限期给予解决。2008年共建立了双拥点共6个,议军会8次,联欢联席会1次,军地领导互访、现场办公2次。

(二)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意识

为使广大军人在社会和谐时期增强“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的自觉性,打牢了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和部队政治教育轨道,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和涌现出来的双拥典型事迹。全年共出双拥宣传墙板、黑板板4期,举办国防教育2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社会和谐双拥意识。

(三)广泛持久的开展双拥活动。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和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做到定服务对象,采取按户(人)分工包干,服务上门;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每年在“八一”、“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培养宣传典型、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表格填写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核查,准确登记。去年,我们全面展开了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待遇落实等项工作。今年全区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9人如实填写了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了省民政厅的审批。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人员9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人员7人,援老抗美作战人员2人,8023部队1人。

三是积极引导,细致工作。在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民政局具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真切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积极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品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作贡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区复退人员目前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标准自

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08年7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烈属为730-890元/月,因公牺牲军家属为630-730元/月,病故军人家属为590-630元/月;复员

军人为425-59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0元/月;老复员军人遗属248元/月;

(三)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我局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解决看病难和生活难上。一是号召全区大力开展捐助活动,将捐助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和生活问题上。先后为生活困难的40余人、看病难的10余人解决了有关经费。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办理了医保,参保费每年达2.4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较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市民政局医院和**医院建立了优抚医疗门诊,为6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卡,门诊费全免,医药费给予优惠,并连续两年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投保金额每年1.38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今年出台的《**区特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

(四)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我区在去年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区民政局优抚科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二篇: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拥军和优抚工作计划和任务,双拥和优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述职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区委、区政府于20xx年7月召了开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再动员大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区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强化了双拥制度的落实

我区党委、政府从政治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的重要议程,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双拥工作的重大活动,领导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对涉及军政军务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处理,对优抚安置对象驻军遇到的困难亲自协调解决。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双拥共建、议军会、军地联欢联席会、军地领导走访、现场办公、节日互访慰问,党政领导过军假日等制度,区主要领导

坚持主动上门征求驻军意见,对驻军提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限期给予解决。20xx年共建立了双拥点共6个,议军会8次,联欢联席会1次,军地领导互访、现场办公2次。

(二)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意识

为使广大军人在社会和谐时期增强“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的自觉性,打牢了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和部队政治教育轨道,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和涌现出来的双拥典型事迹。全年共出双拥宣传墙板、黑板板4期,举办国防教育2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社会和谐双拥意识。

(三)广泛持久的开展双拥活动。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和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做到定服务对象,采取按户(人)分工包干,服务上门;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每年在“八一”、“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全面落实,

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培养宣传典型、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表格填写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核查,准确登记。去年,我们全面展开了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待遇落实等项工作。今年全区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9人如实填写了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了省民政厅的审批。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人员9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人员7人,援老抗美作战人员2人,8023部队1人。

三是积极引导,细致工作。在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民政局具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

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真切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积极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品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作贡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区复退人员目前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标准自 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xx年7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烈属为730-890元/月,因公牺牲军家属为630-730元/月,病故军人家属为590-630元/月;复员军人为425-59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0元/月;老复员军人遗属248元/月;

(三)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我局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解决看病难和生活难上。一是号召全区大力开展捐助活动,将捐助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重点优抚

对象的看病和生活问题上。先后为生活困难的40余人、看病难的10余人解决了有关经费。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办理了医保,参保费每年达2.4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较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市民政局医院和**医院建立了优抚医疗门诊,为6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卡,门诊费全免,医药费给予优惠,并连续两年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投保金额每年1.38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今年出台的《**区特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

(四)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我区在去年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第三篇: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今年,优抚安置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国防这个重任,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现将**年优抚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

1、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全年共发放优抚固定经费万元,发放春节期间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万元。

2、落实好伤残军人的有关政策。对要求更改残疾军人证的4名伤残军人,及时按程序上报了材料进行了更改。

3、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更新上报了数据。

4、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看病难,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年为重点优抚对象支付门诊补助1664人,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96人,35280元;支付农村合作医疗1234人,74040元;支付住院补助152人,74527元;送治75名优抚对象到宜昌市优抚医院治疗,支付医疗金30万元。

5、积极实施“关爱行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年共完成对17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春节和“八一”期间对708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支付慰问金万元,临时慰问优抚对象4人,支付慰问金3000元。

6、按照新标准在8月及时兑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年我市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10445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9221元,全市共需发放490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万元。

7、以褒扬烈士为主题,继续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年向省厅申报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碑和部分散葬烈士墓的维修保护资金32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4万元,并对已经完成维修保护工程的纪念设施进行了检查和验收,同时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建章立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8、年初我们修改了《当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现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我们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不再受报销次数的限制,提高了住院报销的比例和最高限额。

9、协助有关科室完成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移交民政部门的工作,同时协助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了向上申报省级烈士纪念馆的准备工作。

二、以政策创制为主线,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规范管理为抓手,

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做好了退伍军人的接待工作,整理好了退伍军人档案。**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30人。我们对需要岗位安置的1名转业士官及时按政策落实了工作岗位。对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我们已和他们签订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协议。**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万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279万元。另外争取上级财政补助1万元对一名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危房进行了改造。

2、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率在自愿的基础上达到了100%。**年共培训退役士兵88人,支付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费166780元。

三、以军民融合为方向,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1、巩固双拥成果,以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为契

机,狠抓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2、走访了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共建单位开展联谊活动。

3、认真做了春节和“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组织协调军地双方走访座谈。

4、落实好了**年驻军单位无工作单位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费共160人,384000元。

四 、存在的不足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年6月7日宜昌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要求年底对8件事结硬仗的要求,通过和其他县市区的比较,我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退役士兵参训率偏低,230名退役士兵只有88人参加技能培训,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宣传发动,增进与培训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参训退役士兵的管理,尽可能的增加培训的专业,提高培训的效果,让更多的退役士兵接受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退役士兵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参训率达到

100%、参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

2、需加强与其他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组织好各共建单位之间的互动,为新一轮的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根据上级要求,今年需建立完善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制度,《当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于年初上报后至今还未审批,而远安已于去年修改实施,长阳、宜都等县市也于今年修改实施。我们需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早日审核通过。另外还需加强对优抚对象的住房保障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和范围。

4、需加强对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奖励力度。**年初,我们对**年21名立功受奖的义务兵进行了奖励,金额为2300元,奖励力度不大、反响不大,以后我们也会继续加大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奖励力度。“八一”期间我们对今年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3名现役军人进行

了慰问,请领导亲自把喜报送到了他们家中,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当兵光荣”的好的氛围。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5、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已全部完成,去年的116万元已下拨到位,今年的74万元也已到位。但资金下拨到镇处后的使用情况我们却不了解和清楚,我们需和财务科协调,一起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五、春节前后的主要工作

1、做好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

2、继续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

3、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搞好资金的发放。

4、做好广大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宣传好政策。

第四篇:民政局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一)双拥工作情况

1.坚持走访慰问优良传统。2015年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展走访、慰问、座谈等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为辖区基层部队赠送慰问金共670万元,为全区在册优抚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约303.4万元。

2.深入推进“爱民固边六进社区”警民双拥共建活动。在全区14个先进活动单位中挑选培育“爱民固边六进社区”活动示范点,规范各项设置,丰富活动内涵,明确培育方向等等。自2012年6月XX区联动驻深边防部队全面开展“爱民固边六进社区”活动以来,驻深边防各部队采取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等形式帮扶特困群众56人次,军地联合进社区义诊200多次,义诊群众2600多人,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帮扶空巢老人40多户,校外辅导83次,官兵社区巡逻800余次,成功化解纠纷300多起,协助抓获违法人员200多名。

3.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拥军活动。一是为辖区37个基层部队征订报纸460份。二是为辖区37个基层部队征订《深圳双拥》315份;三是联合部队对考军事院校的战士脱产进行培训,规划辖区部队的技能培训工作。

4.做好迎接省级双拥模范区检查工作。一是2月5日召开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创评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对照市里印发的考评方案制定并印发了XX区的考评工作方案,并对照任务分工表的考评标准,分类整合、查漏补缺,建立各项台账,并提前向市双拥办报送了迎检方案;三是完成了两本资料汇编《罗湖双拥》,一本画册《罗湖双拥情》的资料收集、校对、印刷工作,完成了《军民同一家筑梦新罗湖》专题汇报片的资料收集、拍摄工作;四是草拟好申报“双拥模范区”的材料,征求了区武装部意见,报区领导审定,并以区委、区政府、武装部的名义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报;五是3月27日召开迎检汇报会,向市检查组汇报XX区本届双拥模范区的相关工作情况,并接受检查组对各项台账、双拥示范点的检查。六是9月24日接受省检查组对XX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的检查验收。

(二)优抚工作情况

1.及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截至2015年11月,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445.5万元;残疾抚恤金414.7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04.2万元;军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83万元;优抚对象体检费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体检费共28万元;临时医疗救助89人次,约25.7万元;子女助学补助20人次,共6万元;发放烈属异地扫墓补助金28.8万元。

2.积极做好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为全区114人次特困优抚对象家庭送上慰问金17.9万元。二是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夕为35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了17.5万一次性慰问金,并送上了纪念章。三是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前夕为全区54名烈属发放慰问金10.8万元;四是给辖区优抚对象发放“光荣之家”对联,并在春节、八

一、中秋等节日为每名优抚对象发送慰问短信息。

3.完善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做好伤残人民警察证和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补充完善了860名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并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录入辖区优抚对象的信息情况;为18名伤残人民警察换发了新式《伤残人民警察证》,为32名烈士遗属换发了新式《烈士证明书》。 4.创新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大病救助相关机制。一是完善临时救助审批程序,规范对优抚对象临时医疗和子女就学救助审批程序。二是逐步建立大病优抚对象档案,及时掌握大病优抚对象信息,进行帮扶。三是将大病优抚对象纳入《XX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进行救助;四是组织约700名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

(三)安置工作情况

1.做好2014年和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各项工作。一是接收安置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115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1288.1万元。二是为辖区64人次立功受奖退役士兵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三是做好技能培训摸底、资料收集、政策宣讲等工作。四是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复户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退役士兵103人。

2.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与符合资质的市内各培训院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XX区退役士兵提供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项目。 3.妥善做好2012年和2013年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篇: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工作总结

按照局里的安排和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在全股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较好的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同时,圆满的完成了省厅和市局下达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任务,下面就我股室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XX年的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

(一)认真做好“两参”人员身份人员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参战、涉核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核查、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对上级的认定结果及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下拨生活补助费。截止到9月底,我县经上级民政部门认定为参战、涉核、涉铀人员身份的共计148名,其中:经上级民政部门认定为参战人员身份的44名,认定为涉核身份的1名,认定为涉铀人份的103名。

(二)积极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矛盾化解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信访稳控工作,做到急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我们与县信访局、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对我县存在信访隐患的退役士兵进行了摸排,对摸排到的问题经过梳理归类,进行调查了解,找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对存在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给予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病致贫的家庭给予了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性生活补助,通过政策解答、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消除上访隐患,争取不出现到市、赴省、进京的群体和个人上访问题,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共接待来访军队退役人员432人次,接收省、市、县三级政府交办的涉军信访信件7件,根据来信来访退役人员的诉求,认真进行梳理,依据政策逐一进行答复,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有回应。

(三)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录入和信息上报工作

我县有各类优抚对象3710名,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287名,为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信息,我股人员本着不怕麻烦,耐心的于优抚对象进行沟通,特别对在外地的优抚对象进行电话联系,及时完善了信息资料,为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解决好优抚对象是“三难”问题

重点优待对象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好他们的“三难”问题,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我们按照《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设施意见》的规定,截止到12月,共下拨各类优抚对象保障经费 万元,其中:为418名重点优抚对象下拨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费万元、为142人次下拨住院补助费万元、为12名重点优抚对象下拨特别医疗救助费万元、为2993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定期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费万元。在发放中做到了享受待遇人员和下拨资金准确无误。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危房问题,我们以连续5年筹集专项资金,为优抚对象解决危房改建、维修问题,使优抚对象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今年,我们又为6名重点优抚对象下拨危房维修资金万元。四是积极解决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为16名家庭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下拨临时生活补助费万元。由于我们准确的掌握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各类信息,及时下拨各类抚恤补助金和定期生活补助费,对家庭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及时给予了有效救助,从而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住房条件和就医条件。

(五)拥军优属有序开展

我县按照优抚安置政策,积极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待遇,积极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和张北驻军部队送温暖慰问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对驻军进行了慰问,“两节”期间共安排慰问资金332万资金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普遍慰问;下拨万元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为

了使光荣院的老人们过一个温馨祥和的春节,为老人们送去了水果、猪肉、饮料、面粉和大米,折合人民币万元;为驻县部队安排慰问品折合人民币万元。

(六)按照政策,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XX年冬季、XX年春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01名,其中: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45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56名,现45名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已全部出具了安置介绍信,完成了与接收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

二、XX年的工作谋划

XX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需完成的工作有:

1、更加准确掌握优抚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以政策为依据,使优抚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性化。

2、进一步完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积极收集、整理、完善烈士的相关资料;完善散葬烈士管理办法。对战海乡12名无名烈士墓进行维修、围墙加高加固、烈士墓地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3、继续完善光荣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定,提供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在院的优抚对象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

4、完善《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逐年提供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和住院补助标准,真正改善他们的医疗难问题。

5、加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完善接收安置手续严格相关材料的审核,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6、积极化解各类涉军方面的矛盾调处工作。加大退役士兵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做好下访工作,搞好上访人员的陪访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预警方案和群体性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做好与周边县区信息沟通工作,加大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信访稳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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