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xx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xx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年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规范药械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将xx年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结合”即: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规范与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地开展基层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继续深挖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铲除根源,净化药械市场,推动药械市场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团结一致,真抓实干,确保我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
1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总结以往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县目前药械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重点
1、开展药械流通及使用环节的专项检查。x月中旬-x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2、开展非法邮购药品、非法购进和无证经营药品的专项检查。x月份集中精力打击非法邮购药品、非法购进和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突出整治以多种形式“代销”、“直销”等非法销售药械的活动,尤其对无证而以医疗机构名义进行药械非法销售等活动予以坚决取缔、决不手软。
3、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专项检查。x月份,重点对违法广告所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核查。
4、开展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疫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等专项检查。x月份,重点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流通、使用和储存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中药饮片虫蛀、霉变、串斗、年久不使用和生物制品、疫苗不按规定运输、贮存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全面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x月份集中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等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的市场监督专项检查。
(二)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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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覆盖,严惩处。
对批发、零售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司法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
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⑴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⑵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⑶严禁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⑷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⑸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⑹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⑺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⑻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⑼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严禁向消费者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⑽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志。
二是药械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⑴要彻底规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要依法完善药械购进登记、验收制度;⑵要彻底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等药械储藏、保管和养护问题,达到法定要求;⑶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
3 达到持证上岗。
三是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⑴严查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⑵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⑶严查从无证无照经营者处购进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⑴加大对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药品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⑵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⑶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五是农村市场要做到“三个继续”。⑴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⑵继续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⑶继续发挥农村“三
4 员”的宣传、引导、监督、举报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各方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结合新农合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日至x日):结合国家、省、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药品整治组织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及行政相对人培训会,加强对省局、市局、县政府等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
(二)专项整治阶段(x日至x):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省局、市局和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上下结合、统一联动、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x至x):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自查,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要在今年药械专项
5 整顿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领导力量,要按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二是积极推动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继续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三是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臵,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质检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着手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和传达药品和器械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监督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工作。
(四)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管队伍的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狠抓食
6 品药品监管系统“八条禁令”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十条规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勇于创新的药监队伍,保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公正执法,为公众创造安全的用药用械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要认真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药械市场得到净化,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篇:XX镇2011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县安监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问题突出的企业为整治重点,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职业危害管理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改善相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健康法律意识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率、卫生监测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护率,有效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职业健康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存在有毒化学物、粉尘、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化工、冶金、机械、电镀、水泥建材、制鞋、箱包、家具制作等行业为重点企业。
四、工作任务
1.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网络,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
命安全健康。
2、开展职业危害调查和申报。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理清本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和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举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对职业危害自我防范的能力,并形成培训档案。
4、 实施职业危害信息公示。各企业要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规定,醒目规范地设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和标识,并将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公示;积极推广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和确认制度,企业应当对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职业病待遇等制作成《职业危害告知卡》,告知岗位操作人员,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保障从业人员对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内容的知情权,体检报告须经本人阅读签字后,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加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健康监护。各企业要积极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检测结果要向市安监部门报告。职业危害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高毒作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各企业要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对从事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人员(岗位)应当配备有毒物质快速检测报警仪。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镇政府成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份) 按照市安监局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深刻理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自查阶段(X—X月份)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认真地自查,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X-X月份)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要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落实防治措施,着力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安监科、卫
生院、劳服所、工会等部门将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
(四)验收总结阶段(X-X月份)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治理效果。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职业健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接受监管结合起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 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不断深化,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要利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日”等各种渠道加大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篇:XX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XX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环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危险废物相关领域监管衔接机制,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高发态势。
二、整治范围
(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含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豁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下同)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下简称“危废利用、处置单位”)。
(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国民经济代码C251,下同)、煤炭加工(C2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医药制造业(C27)、化学纤维制造业(C28)、常用有色金属冶炼(C32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电子器件制造(C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N7723固体废物治理或D4419其它电力生产)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四)列入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及各县区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
(五)全市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和各大院校实验室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将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审核纳入清单的单位在XX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各县(区)要在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以整治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园区为重点,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针对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存在问题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和企业,重点核实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重点实施“六查”: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重点针对企业申报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检查企业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照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二查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件及验收文件中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尤其是漏评或错评的,应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三查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督促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四查豁免条款使用是否得当,对豁免环节、豁免条件、豁免内容使用不当的企业,要责令整改,依法予以处罚;五查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六查是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三)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2020年底前,要完成我市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推进编制我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利用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提升本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各县(区)要依托我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平台,进一步推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事中监管专项行动、执法大练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核查等工作,对全市的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汽修危废、过期药品等)和各类实验室废物(各大院校、社会单位的化验室、研究室废弃试剂)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升危险废物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收集、处置能力,同时,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覆盖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各县(区)要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普及新《固废法》,要与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执法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计划,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的特点,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分期分批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宣传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废产生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知识培训讲座,提升企业危废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切实保障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打好基础。
(五)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各县(区)要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如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问题,应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等部门,并告知企业主动向应急等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管。配合应急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监管漏洞,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四、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具体划分为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县(区)基本完成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APP”及时填报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排查问题清单。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或园区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相关企业或园区按照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
各县(区)对排查发现的难点问题和困难,要积极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排除环境风险隐患。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市局报告,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定点帮扶、协调解决。
2021年12月,市局将结合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组织对各县(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
各县(区)认真归纳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制度层面需要建立、补充、完善、提升的具体事项,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年专项行动期间,每年1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工作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各县(区)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相关信息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定期开展调度。
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实施调度。各县(区)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组。
(三)实施督导问责。
市生态环境局适时对各县(区)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问题较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第四篇: XX年某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有关加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监管方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和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确保全市职业病危害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XX年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前两年专项整治中的未达标企业。
2、围绕省局建议的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船舶制造、石材加工等重点治理行业,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1—2个易导致急性职业中毒或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各地整治企业数量:江阴、宜兴不少于80家,锡山、XX、滨湖、新区不少于50家,崇安、南长、北塘不少于20家。
二、整治目标
1、摸清专项整治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和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
2、力争实现专项整治企业职业卫生规范管理、申报、三同时、现状评价、检测、健康监护“六个100%完成”。
3、了解整治行业主要生产工艺,掌握行业内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改进工艺、合理布局、增设防护设备设施、加强个体防护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消除和减轻职业病危害,力争整治企业不发生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
三、工作重点及步骤
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整治启动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各地组织对前两年专项整治企业进行“回头看”,摸清未达标企业底数,梳理分析行业共性问题,收集汇总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好的经验做法,为未达标企业的整治提供路径和方法。
2、确定本地区1—2个专项整治行业,报请市安监局同意后,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理出专项整治企业名单,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和台账。
3、组织专项整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开展动员和培训,明确整治目的、整治标准、方法措施等,并对各级监管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
各地区于4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表
2、3和第一阶段工作小结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第二阶段:指导查纠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整治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在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职业病危害现状,制定含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及开展申报、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内容的整改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要借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支撑力量,深入整治企业,分析行业特点,从落实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方面入手,一方面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识别、申报、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告知警示等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重点围绕解决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在加强个体防护、改进生产工艺、调整生产布局、完善防护设备设施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建立动态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反映专项整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指导企业有序开展整治。
4、各地选择几个有典型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指导和培育,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企业观摩学习,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区于8月5日前将附表
2、3的最新数据和第二阶段工作小结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各地要在综合前阶段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整治行业的特点,细化整治标准和要求,明确提出现阶段整治企业必须达到的整治程度,并编制专项执法检查表。
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专项执法检查表内容,逐企逐项检查整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查处。
各地区于10月10日前将附表
2、3的最新数据和第三阶段工作小结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各地区对照《XX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企业验收标准》,组织对所有整治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并无否决项目的为达标企业;得分低于90分或有否决项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由政府挂牌督办;对危害严重又整改无望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各地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分行业分析职业病危害存在的主要场所、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等,梳理提炼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工作建议。
3、市安监局组织对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推广各地专项整治经验做法。
各地区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表
2、3的最新数据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着涉及企业多、历史欠账多、工作基础弱等问题,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集中力量破解整治行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2、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各地要制定周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形成课题式推进,认真组织动员和培训,严格按标准推动各个阶段工作,及时进行各阶段工作总结汇报。第一阶段:确定整治对象的理由,培训动员及调查摸底情况,对整治行业生产工艺的了解及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相关数据的掌握等。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的落实情况和达标数量,服务指导企业的具体做法,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事例及成效,培育示范企业的做法及推广效果等。第三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对策措施,执法检查的典型案例、查办经验和具体执法数据,已整治达标企业比例,未达标的原因,如何确保整治企业全面达标等。第四阶段:全面分析总结,突出工作创新、特色和探索方面成效,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及经验体会。
3、政企互动,务求实效。加强对整治企业的动态跟踪,分析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指导督促企业解决整治中 的问题,培育和树立标杆企业,以点带面地推动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指导,严格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目标、任务完成。
第五篇: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XX镇决定从2020年7月至2022年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制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
XX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3、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重点业领域和各村(社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一)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危险化学品、危废固废、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农业机械、电力、森林防火等多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淮安市及XX县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淮安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规定,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突出两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时间。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
(2020年7月至8月底)
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梁书记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我镇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0年9月初至2020年12月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我镇将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整改到位。
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XX县第四督导组考核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落实全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安委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
(2021)
认真开展“回头看”。我镇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督查检查,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督促各村(社区)、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结合各村(社区)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其他镇街各企业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主任科员)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委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信息上报等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