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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全文)

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篇:xx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XX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按照“绩效挂钩,综合。

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篇:xx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XX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按照“绩效挂钩,综合评价”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本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分类、综合考核办法,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着重考核业务工作(含工作纪律、部门工作)、中心工作和应急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部。

三、考核办法

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分业务工作考核、中心工作考核、应急工作考核三大块。以100分为基数,其中业务工作60分(工作纪律30分,部门工作30分),中心工作30分,应急工作10分,实行积分制。一月一考核,绩效工资一季度一发放(应急工作绩效工资年底集中发放)。

绩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干部实得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干部总得分÷100。

四、考核计分

(一)业务工作考核(60分)

1、工作纪律(30分):

工作纪律积分有上班考勤、参加会议及学习、值班考勤三部分组成,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上班按时出勤一次计0.5分。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公差按出勤计分。

(2)自觉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按时参加周五下午学习例会一次计1分,其他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一次计1分。

(3)做好晚上值班。每值一次班计2分。

以上三项出勤计分上限30分,月底合计出勤总分,出现以下情形将直接从出勤总分扣除:

(1)上班签到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当月旷工累计2天(含2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工作纪律考核分值。一季度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取消该季度工作纪律考核分值。

(2)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

(3)晚上值班无故缺岗一次扣2分。

(4)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如经发现,每人每次扣5分。实行工作查岗制,工作人员下村、开会、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抽查时部门负责人不能说明情况的,按早退一次扣1分。

2、部门工作(30分)

(1)每周五报送本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按时报送一

次计2分,缺报一次扣2分。

(2)每月28日报送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按时报送一次计3分,缺报一次扣3分。

(3)每月按要求保证质量报送2篇信息,报送一篇计2分;被上级业务部门、新闻媒体采用一篇加2分,最高累计加4分,缺报一次扣2分。

(4)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分解,量化每月工作完成进度。按时完成进度的计15分。

该项工作考核站办所,考核分值即为该站办所人员的部门工作考核分值,积分上限为30分。

(二)中心工作考核(共30分)

1、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的,每项积5分。完不成的每项扣5分。

该项考核积分上限为30分。

(三)应急工作考核(10分)

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一次集体活动计2分。如无特殊原因不参与一次扣4分,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不听指挥,扣2分。有意给集体活动制造麻烦,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全年应急工作考核分值。

该项考核积分上限为30分。

五、奖惩考核

(一)加分标准

1、个人受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表彰的按项加6分;

受XX市委、市政府(含省级部门)表彰的按项加4分;受XX市级(含XX市级部门)表彰的按项加2分,受镇政府表彰的按项加1分。

表彰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2、部门业绩在全市排名第一的加10分,排第

二、第三名的加5分。

3、对XX镇整体工作有创新性的意见并被采纳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按每项1—3分的标准加分。

4、被认定重要业绩的部门加5分,重大业绩加10分,特别重大业绩加15分。

5、其他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加分的酌情加分。

(二)扣分标准

1、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较差,受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受镇(含XX市级各部门)通报批评的,按次扣5分;受XX市级(含XX市级各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本月绩效工资;受XX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本季度绩效工资。

3、部门业绩在全市排后三名的扣5分。

4、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按影响期取消绩效工资。

六、考核职责

上班、值班考勤:党政办负责;

会议、学习考勤:督查考核办负责;

在岗情况:督查考核办负责;

部门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中心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应急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

奖惩:督查考核办负责。

七、相关说明

1、本办法中各项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均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2、考核计分流程:合计业务工作积分和中心工作积分得出合计积分,根据奖惩考核标准对合计积分进行加分或扣分,最后得出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值,上限为90分。

3、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不能参加考核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全体参与考核人员平均标准发放。

八、本实施细则为暂行办法,如需修改,由党委研究后进行修订。

九、本实施细则由督查考核办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二篇:XX镇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调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与年终考核和年终目标奖相挂钩,其中:年终考核根据干部职工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年终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而定;年终目标奖基数根据全镇财政状况和获奖情况,由党政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二、实行工作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制度,主要以平日动态考核为主,对每次安排的工作,均提出具体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建立干部完成情况管理台账,由镇党政办公室实行动态考核记分,对工作每缺少一项未按时完成、未按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拖后腿受到领导批评的均记录在案,且每次给予200元的处罚。所负责的工作被上级点名通报、影响年终评比排位且被扣年终总分者,每扣0.1分另处罚具体责任人100元。

三、凡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干部职工,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每一次处罚100元,累计2次诫勉谈话者的考核作基本称职(或不合格)处理。

四、对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明确交办的工作任务传达、落实不到位的,视为政令不畅,对分管领导、具体责

任人实行问责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且每次处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诫勉谈话,并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或群体越级上访的,对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各200元的处罚。

五、对镇领导交办的工作,无特殊理由,要按时办理好。对有其他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重新调整完成时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对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又不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的,每次处罚200元。有正当理由,需在领导交办时向领导说明,经领导同意后作出调整,临时交办的工作包括:①书记、镇长向所有干部、职工交办的工作;②分管领导向协管人员或业务人员交办的工作;③职能组长向组员交办的工作;④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

六、镇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领导、县部门安排布置的任务不按要求完成的(包括上报各种材料、信息、数据表格等),每次处罚100元。工作不尽责引起镇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对象群体上访的,每次处罚200元。上级检查准备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对镇党委、政府单项工作产生不良印象的,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七、必须坚持《XX镇干部职工出勤和住宿管理制度》,出勤和住宿管理按该制度兑现。

八、干部职工上班时间无具体工作任务时,必须留在镇机关, 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且不能关机或不接电话。去向不

明受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处罚50元。对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电话不通影响工作的,每次处罚100元。

九、联村干部职工应积极做联村各项工作,实行联村责任追究制。

1、计生工作:计生、行政包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镇村例会,每次各处罚50元。半年、年终或平时抽查中被省、市、县查出有人口出生错、漏、瞒报的,对该村计生和行政包村干部每次各罚200元、100元。年终评估排位为进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奖300元、200元;为合格村的,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奖不罚;为不合格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300元、200元。连续两年为不合格村,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500元、400元。

2、综治维稳工作:年终评估排位为进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奖200元、300元;为合格村的,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奖不罚;为不合格村的,分别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200元、300元。连续两年为不合格村,对计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罚400元、500元。

3、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协助相关部门消除隐患,凡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对计生及行政联村干部分别罚100元、200元。

4、农合及农保工作:实行风险押金制,计生和行政包村干部各交风险押金300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押金退还,未完成任务的村,押金抵作罚款。

十、全体干部职工都应承担首问责任,若对群众的来访

和办理事务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不是自己范围内的事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群众不满意上访的,每次处罚200元。

十一、上班时间不能玩游戏、打牌、看电影、网上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事,发现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并在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并报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上班日中午非特殊情况严禁饮酒,中午一次罚款50元。酗酒闹事者,罚500元。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职责分工,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争先创优,年终单项工作被县直部门、县四大家、市、省及国家评为先进者,分别奖分管领导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及500元。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黄牌或警示的,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400分。干部职工个人获部门、县、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给予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奖励。

十三、鼓励镇政府干部、职工报送信息正面宣传XX。办公室每月完成信息上报4条,缺一条罚10元。同时为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撰写投稿的积极性,镇财政对刊载在县以上刊物及网站的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正面报道进行奖励,以原件作为依据,具体奖励标准:国家级刊物奖300元/条,省级刊物奖200元/条,市级刊物奖100元/条,县级刊物50元/条,县级网站10元/条。

十四、其他工作的奖惩考核办法按镇党政领导会议纪要

办理。

十五、上述奖罚有重叠时就高不就低,若出现被市、县“一票否决”结果时,相应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十六、平时由党政办将每名干部职工当月考核处罚的情况在公示栏内予以通报。并在次月福利待遇中兑现奖罚。考核奖罚在结果确定后下月兑现。

十七、本办法由XX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另行议决。

十八、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理川镇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管理,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五好党支部”建设步伐,加速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镇党委、政府按照“强化责任,绩效挂钩,兑现奖惩,动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理川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一、村干部绩效考核奖惩资金的来源

提取镇核定到各村的办公经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奖励资金,政府筹集一部分。

二、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采取先按村级工作分项奖惩考核评分,确定一类、二类、三类村档次,各村再确定到村干部的绩效工资。

三、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分内容

1、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20分) (1)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班子团结、战斗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如出现闹不团结、软、懒、散、无所事事的扣5分。

(2)本年度内至少培养3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1名,没有扣1分。

(3)干部不廉洁从政并立案查处,每出现1人次扣1分。

(4)健全村级年度工作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没有的扣1分。 (5)每季度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且要有记录,每年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记录交组织组备案,每年度开展一次勤廉双述活动和一次村官双诺双评活动,未按规定执行差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6)不按要求报送各类材料和报表每次扣1分。 (7)参加镇级会议迟到每人次扣1分,不经请假缺席每人次扣2分。

(8)积极开展“三级联创”,凡无规划、无活动、无材料的扣2分,未评为五好党支部的扣1分。

以上八项考核内容扣完20分为止。此项工作由镇组织、纪检、办公室考核。

2、农业经济发展(20分)

(1)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县级、镇级示范点建设按要求完成,每少一项扣一分,此项工作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考核。

(2)水利防汛5分。防汛抗灾组织得力且卓有成效地开展水利建设、无跨提溃坝现象发生的得5分,此项工作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考核。

(3)村防火及植树造林5分。辖区范围内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良好。全年无山火,如发生一宗森林火灾(15亩以上)此项不得分,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扣一分;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好,全年未出现群众性盗砍滥伐林木的、全年未发生重大盗砍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每个村每年都要有计划完成两个绿化及荒山、荒坡、新修水泥路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绿化;本项由镇林业站负责考核。

(4)动物防疫及生猪生产5分。防疫达到规定密度的计2分;因防控不力,出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视其程度扣分,扣完为止,建设各类特色养殖的2分。此项工作由镇畜牧站考核。

(5)产业发展5分。标准化养殖小区实现了人畜分离的得2分,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业形成规模的得3分,有项目但发展的不够酌情扣分,无项目不得分。此项工作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考核。

3、新农村建设(20分)

(1)环境治理未得到明显改善、并未坚持长久的每检查一次扣2分。试点村内的卫生、村级公路管护不到位的扣5分。

(2)试点村改墙改厕要达到整齐划一的标准;已经建完的试点村如达不到提档升级的扣5分,并不再发展新的试点。

(3)村民能够自发的绿化、栽花种草美化环境;并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村道所需的建设资金。有此项的得5分,没有此项的不得分.。

(4)坚决禁止柴草垛进村,要达到新的柴草垛不进村,旧的差草垛还要搬迁出村,否则扣5分;

(5)村级组织保障机制运行不规范、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扣2分。

(6)各村未成立理事会或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扣2分,没有取得成效的扣1分

(7)当年村级道路、水利、试点村等硬件设施建设进展不利的扣5分。 (8)主导产业不明确,经营效益不明显,专业村建设未达到标准的扣2分。

(9)人均纯收入未达到镇提出的增幅目标扣2分。 (10)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级卫生室建设、党风廉政教室建设未达到要求的各扣1分

此项工作由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考核。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分)

认真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和预警预报工作。辖区范围内社会稳定和谐各村要按季度逐月进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分析,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要确定包保人。

安全生产方面(5分)。不突破安全生产零控制指标。如发生1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此项不得分,该项由镇综治办负责考核。

群体性事件方面(5分)。不发生参与人数50人(含围观人数)以上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群众上访方面。10分,引导村民遵守《信访条例》,按法定程序反映问题。凡是发生以下情况的

一、到县上访。到县个访1次扣2分,群访1次扣4分,集体访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二、到省、市上访。到省市个访1次扣5分,群访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三、凡发生1次进京上访或到省市集体访的村,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年末不评优。此项工作由镇综治办考核。

此项考核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越级访的取消一类村的评选资格。

5、村级财务管理等几项重点工作(20分 (—)财务管理4分

(1)未真正实行“村财镇代管”的扣3分。 (2)违反“村财镇代管”制度的,每通报一项扣1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每年至少有半年和年终两次财务公开,缺一次扣0.5分。

(4)违反农民负担管理政策,出现一起扣1分,扣完2分为止。此项工作由镇经管站、财政所考核。

(二)征兵工作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4分

(1)要求各村必须按镇委下达的征兵任务完成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此项工作由镇征兵领导小组考核。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完成镇下达任务的计2分,差,扣完2分为止。积极发动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完成镇下达合作医疗入保指标的得2分,未完成指标的此项不得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由镇合作医疗办负责考核。

(三)计划生育4分

(1)以县计生局年度考核的基层基础工作为具体事项,由计生办按5分考核到项到村。

(2)“三查”服务不落实,出现一例大月份引产扣2分。

(3)出现一票否决的扣3分。此项工作由镇计生办考核。

(四)社会救济资金按时足额发放。4分

各种社会救济资金必须足额按时发放,并公示,每发现一次扣4分. 其它中心工作

其它中心工作考核评分以镇委、镇政府研究安排为准,一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评分体系。

(五)奖励加分

(1)新农村建设村级投入超过20万元的,每10万元奖0.5分,3分为限;

(2)村级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省级以上的5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含县科局)1分;

(3)引进无偿资金1—3万元加1分,3—5万元加2分,5万元以上的加3分;

(4)为市、县提供现场和代表镇接受市级及以上验收的,每次奖5分;

(5)其它中心工作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以镇委、镇政府安排工作时意见为准。

以上五项工作由党委会考核。

四、考核方法

成立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组织、纪检、党政办、财政所、经管站、林业站、计生办、畜牧站、农技站、民政办、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经党委会审定后,在下一年度元月之初公布并兑现。考核结果分为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

五、结果运用

1、与村干部的绩效补贴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一类村档次的,可领取足额的当年的工资,另由镇党委、政府加奖当年绩效补贴总额的60%;评为二类村档次的,可领取足额的当年足额工资,另由镇党委、政府加奖当年绩效补贴总额的40%;评为三类村档次的,领取当年工资的80%,并取消当年绩效补贴。

2、与村干部的评优评先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等次评为称职等次以上的方可评先评优;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在各项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年度绩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等次以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与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一类村档次的,作为选拔任用村干部的必要条件之一。

4、与村干部的罢免调整挂钩。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村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由理川镇考评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XX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特制定XX镇关于对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两委”干部。

第二条 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由工作实绩考核(80%)和民主测评情况得分(20%)组成。

一、工作实绩考核(80分):

(一)党建工作(20分)

1、“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战斗堡垒作用强(3分)。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村集体正常开展工作的扣3分。

2、遵守党风政纪,无违法违纪现象(3分)。出现一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扣1分,直止扣完。

3、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党内活动正常,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有记录(2分)。各类活动、会议无记录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及召开会议的扣2分。

4、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8分)。班子学习计划、个人学习计划、研讨材料、各种记录等,按照县组织部给的资料目录,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远程教育按要求开展,配发的各类电教设备保存完好,并发挥作用(2分)。未按要求收看并记录的扣1分,未发挥作用的扣2分。

6、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并做到规范化(2分)。出现一例党员发展不规范的扣1分;未及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扣1分;出现三年未发展现象的扣2分。

(二)经济发展工作(15分)

1、制定了符合村情的任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2分)。

2、工作计划圆满完成(3分)。

3、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增农

业项目1个,(2分)。

4、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建立合作社(3分)。

5、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2分)。

6、新增规模企业1个(3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分)

1、信访维稳工作。未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2分)。

2、治安稳定。村内纠纷调解及时,有台账、有记录、有调解书(2分)。

3、文体活动设施配备齐全、维护到位(1分),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1分)。

4、认真做好反邪教和宗教事务工作(2分)。

5、及时果断处理各种突发案件(2分);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影响的,扣0—2分。

(四) 扶贫工作(20分)

1、精准识别情况(5分)贫困户精准识别与镇数据库一致,查出一例不符合贫困对象条件扣1分,扣完为止。

2、有“一表一档一卡二单三册五薄”,台账规范,记7分,应填内容无填写的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有帮扶计划及措施,完成脱贫任务,记5分。经检查发现一户未脱贫扣1分,扣完为止。

4、有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单位扶贫工作日志、记录规范的记3分。

(五)村级事务方面(15分)

1、村级活动场所干净整洁(2分)。

2、带领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分)。

3、安全生产稳定(2分)。

4、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真实、全面、规范(4分)。镇自行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扣0.5分,未按时张贴的扣1分;经区检查发现问题的扣0—3分。

5、带头执行坐班制度,每周至少坐班5天,带头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上门服务、马上就办等便民举措,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3分)。

6、经济发展环境好,没有强行阻工、掺工现象(2分)。

二、民主测评(20分):

广大干部群众年终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总分的20%记入村干部绩效考核。

第三条 考核办法 每年底考核一次,由镇党委牵头,有关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深入各村通过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照考核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量化打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并拿出考核意见,研究决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综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含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70分为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60分为基本称职(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挂钩,做到有奖有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的,绩效报酬按100%发放;被评为良好的,绩效报酬按80%发放;其它的按60%发放。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第五篇: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Word 文档

演陂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调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与年终考核和年终目标奖相挂钩,其中:年终考核根据干部职工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年终全体干部职工测评打分而定;年终目标奖基数根据全镇财政状况和获奖情况,由党政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二、对每位干部的工作实行积分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凡年终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60分(含60分)~7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70分(含70分)~90分的为称职,90分以上的方能有评优资格。

三、实行工作责任制台账式管理制度,主要以平日动态考核为主,对每次安排的工作,均提出具体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建立干部完成情况管理台账,由镇党委组织员实行动态考核记分,每个星期五由党政班子各位领导和党政办将干部职工的考核记录交到镇党委组织员处汇总,对工作每缺少一项未按时完成、未按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拖后腿受到领导批评的均记录在案,给予扣减相应的分值。每月初由党政办将每名干部的得失分情况在公示栏内予以通报。

四、凡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干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每谈话一次扣3分,谈话后仍无明显改变的作待岗处理。

五、遇突发事件处置或大型接待活动需要调度人员时,按镇领导或党政办通知调度人数核实,非特殊情况每少到位1次扣2分,干部无故不服从统一调度达到2次的,进行诫

1 勉谈话。

六、对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明确交办的工作任务传达、落实不到位的,视为政令不畅,对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处理,给予通报批评或进行诫勉谈话。每被通报批评或进行诫勉谈话一次扣3分,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待岗处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或群体越级上访的,对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七、对镇领导交办的工作,无特殊理由,要按时办理好。对有其他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重新调整完成时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对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又不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的,每次扣5分。有正当理由,需在领导交办时向领导说明,经领导同意后作出调整,临时交办的工作包括:①书记、镇长向所有干部、职工交办的工作;②分管领导向协管人员或业务人员交办的工作;③职能组长向组员交办的工作;④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镇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领导、县部门安排布置的任务不按要求完成的(包括上报各种材料、信息、数据表格等),每次扣2分。工作不尽责引起镇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对象有不良反响的,每次扣3分。上级检查准备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对镇党委、政府单项工作产生不良印象的,每次扣5分。

九、必须坚持干部职工正常考勤制度,中心工作或突击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扣2分,平时工作每旷工一天扣1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每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视为旷工一天。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2 后加班,每加班1天加0.1分(镇统一安排的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及夜班值班除外),同时给予安排适当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要给予发放一定的加班补助费。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其必须无条件加班,并不给予加分和补休或发放加班费。因其工作拖拉,不主动突击加班将影响全镇工作局面的,镇党委、政府安排人员突击加班,参与突击加班人员的加班补助费由造成工作拖拉的干部负责解决。

十、干部职工上班时间无具体工作任务时,必须留在镇机关,且不能关机或不接电话。有事外出应事先向分管领导和党政办报告去向,并作外出登记,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去向不明受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对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电话不通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

十一、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职责分工,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争先创优,年终单项工作在全县考核中较上年每上升一个位次(以县排名先后计算),分别给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加5分;每倒退一个位次,分别给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扣5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县后三名的,分别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6分。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6分;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黄牌警告的,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10分;单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的,扣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各20分。在争先创优的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大胆进行工作创新,若在创新、创特色方面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给予加20分、10分、6分、3分。

二、全体干部职工都应承担首问责任,若对群众的来访和办理事务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不是自己范围

3 内的事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群众不满意的,每发现1起扣其相关责任人2分,若一年出现4次,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十三、因工作拖拉、失职、失误或负责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党委政府受到上级追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如需要抽调干部职工加班完成的,加班人员加班费由工作拖拉人员负责解决,工作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对违反镇党委、政府管理若干规定的,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讨。

十四、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实行挂牌服务,在各办公室门上挂牌公示该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姓名、职责、照片、联系电话及去向,上班期间如下村、出差、开会、请假的,要相应变换去向内容,如经查实,所标注的去向内容不属实的,出现一次每人扣年度考核分5分。

十五、上班时间不能玩游戏、打麻将等非工作行为,发现第一次扣5;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则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报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每发现一次均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十六、根据每位干部职工的年内出勤情况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十七、本制度适用于演陂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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