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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大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第一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名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基本要求:即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第一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名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基本要求:即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的特点,对其编制大纲稍作调整,不当之处请包涵。 附件2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 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

1、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格式:×××省×××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项目

1.1.2项目实施单位 1.1.3项目法人代表 1.1.5建设地点

具体到乡镇一级 1.1.6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包括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 1 工程固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一种或几种生态示范类型作为建设内容)

1.1.7项目建设期

1年

1.1.8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1.9建设效益 1.2 编制依据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结论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建设投资的可行性。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及意义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3.1 建设地点或范围 3.2 项目区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等。 3.3项目建设条件 3.3.1基础设施条件 3.3.2苗木供应条件 3.3.3自然立地条件

2 3.3.4工程实施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建设方案

5.1 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5.2 建设规模与布局

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固沙几种形式的建设任务及其分布布局,(附图) 5.3 建设技术措施方案 5.3.1人工造林技术方案

(1)造林地现状 (2)林种选择 (3)树种选择 (4)整地 (5)苗木与植苗 (6)配置模式 (7)抚育管护 (8)苗木供应保障 5.3.2封山育林技术方案

(1)封育区现状 (2)封育类型 (3)封育方式

3 (4)封育年限 (5)封育措施

5.3.3 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方案

(1)低产低效林现状 (2)改造方式 (3)管护

(4)苗木需求量及保障供应 5.3.4 固沙工程技术方案

(1)固沙区现状 (2)固沙技术措施 …… 5.4 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年,安排到月份。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6.2资金筹措

7、效益及风险分析 7.1生态效益 7.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直接经济效益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7.3社会效益

4 7.4风险分析

8、保障措施 8.1领导保障 8.2技术保障 8.3组织保障 8.4机制保障 8.5宣传保障 8.6资金保障

9、结论

附表:

1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

3项目建设用苗量表

4苗木规格、价格表

5工程量表

6投资估算表

7资金筹措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3项目布局图

第二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业规范

1、农开项目可研报告、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2、农开项目上报省市项目相关文件;

3、农开项目批复、变更、调整文件;

4、土地治理项目区示意图、规划图、竣工图;

5、土地治理项目井、桥等水利工程卡片;

6、产业化项目建设前的图片或影像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图片或影像资料;

7、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企业申报的利息支出单复印件;

8、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

9、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辅助备查账;

10、农开项目全部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投书、全部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评标资料等),竞争性谈判资料或询价资料;

11、农开项目全部合同及协议(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科技推广服务合同等);

12、农开项目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及工程价款结算资料;

13、土地治理项目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的全部资料;

14、土地治理项目监理资料;

15、农开项目竣工决算资料、验收资料及项目移交资料;

16、土地治理项目投劳折资台账等相关资料;

17、上级农发机构竣工项目验收及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18、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财务资料,包括报账手续、账簿、凭证及明细表和银行对账单等;

19、上级单位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县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1 的文件;

20、当年度及当年科目汇总表(至最末级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

21、当年自验报告及验收材料汇编;

22、当年简报及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和播出的资料;

23、当年开发图片(或版面、或录像);

第三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一、2011年农发项目实施情况

1、整体情况

2011年省农发局下达我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12个,总投资259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40.4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1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5.36万元,企业及群众自筹资金368.6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个,总投资1677.5万元(财政资金1564.9万元,自筹资金112.6万元);省级科技推广项目2个,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损毁修复项目1个,总投资7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产业化财政资金补助项目2个,总投资438万元(财政资金182万元,自筹资金256万元);中央财政贴息项目4个,总投资363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

(1)土地治理项目

下符桥镇桃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总投资798.5万元(财政资金744.5万元,自筹资金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格田成方、平整土地1500亩,修建灌排渠道27.91公里,块石浆砌防洪墙及道路挡土墙3639米,维修加固山塘23口,新建机耕桥6座并配套渠系建筑物431座,修筑机耕路18.85公里,新**土保持林2000亩。项目建设围绕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项目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完成招投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合同工期140天,10月18日全面开工建设。2012年5月全面完工,2011年6月上旬完成县级自验。

但家庙镇观音岩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750万元(财政资金70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修建灌排渠9.095公里,维修新建机耕桥10座,维修加固山塘21座,新建泵站2座,块石浆砌防洪墙及道路挡土墙405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48座,格田成方,平整土地200亩,修筑机耕路9.916公里,新**土保持林3500亩。项目建设围绕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项目于2011年12月27日完成招投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合同工期140天,2012年1月4日全面开工建设。由于开年以来天气阴雨以及山场清障不到位等原因,目前工程进度比较迟后,截止目前,路渠、山塘、田、桥等基本完工,山场垦复已完成60%,经多次召开调度会,督促各中标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计划于2012年7月上旬完工。

黑石渡镇朱家畈村张传李种粮大户项目。总投资129万元(财政资金120.4万元,自筹资金8.6万元)。工程建设按照"先建后补"建设机制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农业措施中已完成土地平整、良种仓库、良种晒场及机耕路建设,田间渠系工程、机耕桥、渡槽及其他水利建筑物已基本完工,由于该项目区与黑石渡镇政府实施的石斛基地项目部分重叠,故部分建设内容需变更,该项目计划于2012年5月完工。

(2)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财政补助龙头企业项目。**鹏飞工贸有限公司1000吨百合流通设施新建项目总投资248万元(财政资金112万元,自筹资金136万元)。截止2011年10月工程已按市级批复实施方案完成建设,新建储藏保鲜库290平方米,分拣及包装车间726.4平方米,新购储藏保鲜设备一套,检测设备2台,包装设备2台,新建农产品交易网站1个,项目于2011年11月完成县级验收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市级于12月23日完成验收,财政补助资金11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产业化财政补助合作社项目。**县青翠园竹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1万吨毛竹制品加工新建项目总投资190万元(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120万元)。已按市级调整批复实施方案完成建设,新建新建生产厂房365平方米、维修厂房3000平方米、新建晒场720平方米、配套动力线400米及新建漂白池等附属设施建设,购安毛竹加工设备72台套(包括动力设备)。2012年3月完成县级自验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市农发局于2012年5月10日完成项目初验。

产业化财政贴息项目。省局下达产业化企业财政贴息项目涉及源牌集团、**集团、一隆羽绒、汇佳生物4家企业,项目总投资363万元,已按市级批复实施方案完成,财政资金363万元已于2011年10月份审核拨付到企业。

(3)灾毁项目

**县2011损毁工程修复项目,总投资70万元,已于2012年1月4日完成招投标及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于2012年4月按市级批复实施方案实施完毕,5月份完成县级自验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4)省级科技推广项目

**县2011省级科技推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分别是:**县鹏飞工贸有限公司2011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总投资25万元;**源牌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总投资25万元。项目已按市级批复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两项目专家技术依托费14.7万元已拔付到位。

二、项目建设经验总结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做开发。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村、组的意见,围绕群众需要搞开发。

三是项目申报和规划设计实行群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四是对项目实施实行"七制"管理,即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监理制、工程决算中介机构审计制、竣工工程评比制、完工工程管护责任制。

五是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规定,积极筹集县级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三、问题和建议

1、招投标的时间问题。由于项目立项预算指标下达和项目正式批复时间下达较迟,而项目批复后,恰好是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一系列的资料编制、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最短也得在1个月以上,对工程建设进度影响很大。建议上级能够及早下达项目计划批复,保证招投标工作能够扎实有序开展。

2、低价中标问题。由于农发项目工程点多面广,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多为地方小型企业,诚信不足,在投标时竞相压低价格,在施工时为保证不亏或少亏,千方百计偷工减料、延误工期,给项目管理造成极大困难,稍有不慎就为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建议是否能采取复合价中标。

3、农民义务监督员问题。根据上级农发部门要求,我县也聘请了农民业务监督员,但由于未经培训,其专业水平难于胜任监督工作,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也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议能否在每年项目工程施工前由市级农发主管部门举办培训班,使农民义务监督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作用。

第四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调研报告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有机整合有利于项目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减少多头申报、重复建设和解决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的问题,有利于实现“一步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连片、持续开发、扩大规模”的目标,有利于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区域范围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奠定坚实的农业农村基础。但在实践整合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一)资金申报阶段

其他项目资金大多需要对上争取,地方为了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资金性质,对每个项目都要编撰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申报时间又不一致,这就在申报时可能存在不知道其他项目资金有多少,能够做些什么。这就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法与其他项目资金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作用,致使项目实施中可能就存在项目调整或变更。

(二)规划设计阶段

由于整合的资金性质不同,在规划设计阶段可能存在使用的标准就不同。如:公路建设,交通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是交通部门的标准,其他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可能就是农机部门机耕道的标准。在概算方面,各项目主管部门使用的概算标准可能不一样。另外,有的项目需要农户投工投劳,属财政补助项目;有的项目又是财政全额预算。这就会造成在今后工程整合发包时,一样的工程不同的单价,不同的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整合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要求不一样。有的项目需要聘请监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的项目是要求村组、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与监督小组的专业、素质不同,在项目监督管理中无法一致。

2、整合项目建设方式可能不一样。有的项目由工程队施工,有的项目由农户自建或村委会委托建设,这就需要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增加更多的现场技术人员和指导人员。这样整合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困难加大。

3、整合项目实施对农户的要求不一样。如:国土整理项目不用农户自筹,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必须农户自筹,项目区农户存在攀比心理,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4、整合项目实施招投标规定不一样。有的项目要求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实施“民办公助”,有的项目要求严格按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全包建设,这些都会给项目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四)验收报账阶段

1、整合项目验收确认有一定难度。有的在整合项目实施时,并没有明确哪种资金实施哪一部分,可能是把两种或多种资金合起来做一个工程,但项目验收又是各个项目验收各个项目。验收时就会无法确认各种资金完成的具体工程量。

2、整合项目报账难度大。由于是整合资金实施,可能存在一个工程的建设由两种或多种资金构成,如何实施报账,在哪种资金中报账多少,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需要进行竣工审计,但绝大部分其他项目资金不需要竣工审计,只是通过财政投资竣工结算评审就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竣工审计需要县级农发机构承担一定的审计费用,并作为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列支报账;而对于整合项目在进行聘请中介机构或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审计时,不可能只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不审计其他项目资金投入部分(实际上有的项目也无法分开),这样就会多产生审计费用。

二、对策建议

要真正改变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状况,就必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形成规模出效益,实现“开发一片、见效一片”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形成整合机制

1、提高到项目整合的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克服对财政资金整合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项目资金整合仍有畏难情绪等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形成机制,以保长效。

2、建立健全整合机制。在整合机制上要做到:一是成立整合机构,落实责任和人员。县级政府应当成立财政资金整合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县项目整合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按统一要求进行项目整合,确保整合项目实施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明确整合范围。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项目资金的要求,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其它项目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三是坚持整合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将各类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充分发挥各类项目资金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聚合效应,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科学规划是整合项目资金、实行规模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个统一的中长期规划,就很难对财政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就仍然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整合资金、规模开发就会是一句空话。因此,县级政府应当对某个区域或哪些乡镇发展什么主导产业,建设哪些基础设施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在农业综合开发的统一规划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一是注重项目区选择的科学性。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整合项目集约建设的原则,根据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标准,选定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的项目区。二是注重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整合项目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要按照“围绕产业搞开发、搞好开发促产业、做大产业促增收”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两大目标,做到既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又有高效农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三是注重项目工程的互补性。针对国土、交通与农发办之间项目建设内容交叉、标准不一的实际,对同类工程采取规划时地点结合、建设时工程互补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标准一致、质量可靠。四是注重项目建设时间的连续性。为真正发挥规模开发效益,规划时始终坚持大手笔、高起点的原则,实行“滚动开发”、分步实施,而不是“遍地开发”,既有总体规划,又有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区建设时间的连续性。

(三)有序管理,统一实施

1、整合项目要做到有序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项目,要落实牵头部门,避免多头管理,最终造成无人管理的问题;要形成整合项目实施方案,对整合的各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资金投入、资金报账等进一步明确,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做到整合项目只有一个牵头部门,根据实施的内容明确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员,确保项目实施有人管理、有序管理。

2、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实行“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标准,结合总体规划,统一规范路、渠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二是统一管理程序。要对每个项目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对整合项目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杜绝一个项目多人领导、多人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对凡不执行上述规章制度的,或未按规划设计施工且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一律实行“四不”,即不收方、不验收、不报账、不划款。同时,采取现场查看、临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矛盾协调。三是统一竣工验收。明确了复验内容,规定复验程序。县级复查验收时,要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组成的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工程严格统一验收,凡经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四是统一建后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移交所在乡镇、村管理和维护,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工程管护领导小组、村成立管护委员会,制订管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筹措管护资金,进行经常性管护,并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报账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其他大部分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操作,加强了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规范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对报账核算的范围、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明确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人专账核算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违规列支财政资金。同时,在形成的整合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各个项目报账金额的比例。如:一项目整合了两类资金进行实施,在整合实施方案中就要明确:整合项目要分类报账。要根据中标金额乘以各类资金预算时所占的比例,为各类资金报账时的金额。从而使报账时有依可循,避免项目资金之间相互挤占。

2、规范报账程序。对项目资金,原则上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直接将资金结算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对报账手续不规范、支出内容不合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报账项目,财政不予报账。对农民的补助支出按涉农补贴“一折通”要求直接发放到户。特别是工程竣工后,要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乡镇进行初步验收,再申请县级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县级验收要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组成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并邀请监理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填制工程验收单,施工单位报帐时必须做到五有:有申请表、有验收单、有正式施工发票、有工程预算、工程决算、施工合同,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到位,报帐及时。

第五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当地水土流失治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实施好这项工程,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水土保持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建设的原则

(1)坚持综合治理的防治路线。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科学配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

(2)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各业生产,有效利用水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粗放型农牧业向现代集约高效型农牧业转变。

(3)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通过小流 1 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集约高效农牧业,为大面积退耕和封育创造条件。加强封禁管护,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4)坚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

(5)坚持群众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大力推行承包、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治理开发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

(6)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把预防保护工作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坚决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条 项目建设的内容

(1)以新修水平梯田为主的坡改梯工程建设; (2)以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为主的造林、种草工程建设; (3)以减少水土流失为目的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 (4)以改变当地劳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生产道路工程建设;

(5)以保证农田稳产高产为目的的保土耕作措施; (6)以借助自然生态修复能力的封禁治理工程建设;

2 (7)以节约用水、有效利用水资源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临渭区人民政府成立临渭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水务、财政、农业、林业和项目区乡(镇)组成。临渭区水务局成立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项目办主任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兼任, 项目办副主任由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兼任,乡、村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机构的职责

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发方向、实施政策、解决配套资金安排和协调。项目办负责贯彻执行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省项目办下达的任务,负责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向项目拨付经费,并定期向省项目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信息传递。乡、村组织具体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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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前期工作

(1)项目办根据省级水利部门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2)小流域治理初步设计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6—2008)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初步设计要图、文、表齐全,各项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山头地块,达到施工要求。小流域治理工程总体布局及规划图按照1:1万的比例尺绘制,其它图件绘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进行。

(3)初步设计的投资估算和概算,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七条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按照基建程序,推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 4 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

(1)农发水保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制订计划;领导和组织工程建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因地制宜的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以中央投资为主,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的大型沟道工程、集中连片机械施工的梯田等单项工程,应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优先选择水平高、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承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严禁转包、分包。

(3)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

(4)在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基础上,项目办与各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组织自验

(1)区级自验由农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逐项、逐地块地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自验结束后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

(2)自验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5 (3)接受验收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申请验收报告;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图表和现状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项目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要对各自所做的工程按照项目办的要求严格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制、技术负责制。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农发项目办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作定期检查,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工程监理人员汇报质量检查情况。项目办派驻工地施工技术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检查,把质量控制在施工中,不留质量隐患,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 6 公助”的投资机制和“集中投入、奖优罚劣”的原则。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多渠道筹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等。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并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四条 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坡地及沟道整治、土壤改良、保土耕作、田间道路;拦引蓄灌排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所需的材料、设备、机械施工补助及技工工资;营造水土保持林草、 经济林所需的种子、苗木、整地、定植及幼林管护、封禁治理、苗圃建设;科技推广、技术培训、效益监测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十五条 用于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财政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并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7 制约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所需群众投工及投工数量向项目区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主管部门做出承诺,经区级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立项并实施。组织群众投工一般只在项目实施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投工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六章 工程管护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接受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为确保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对其工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联户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对植树、种草及封禁治理工程项目将采取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由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其具体操作办法由项目办公室具体制定。

第二十条 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灵活的、有效的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社团 8 等参与水利水保项目建设,尽快落实工程管护措施,把管护任务承包到户、到人,保证工程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临渭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二0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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