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应急预案总结
总结是一种事后记录方式,针对于工作结束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将整个过程中的经验、问题进行记录,并在切实与认真分析后,整理成一份详细的报告。如何采用正确的总结格式,写出客观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火灾现场应急预案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火灾现场应急预案总结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一般出现一些事故,都是要准备一些应急预案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事故特征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打至地面维修时,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灾事故;
2、井下爆破时不规范,如放炮时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规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导致矿井火灾的发生;
3、井下电气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电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打点器、电缆等损坏以及过负荷、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铺设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 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 瓦斯员 安监员 电工
成 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 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的原则
井下现场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区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具体的灭火方法有用水灭火、化学灭火器灭火和沙子覆盖等方法控制火势,并迅速拨打6000电话报矿调度室。
2、火灾发生后,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当现场人员不能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降火扑灭,或者现场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现场跟班矿长、班长要判明和了解着火的原因、地点、范围和受火区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等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确定避灾路线,将全部人员撤离,队长、班长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3、迅速带上自救器,处在火区进风侧者要迎风撤退,处在火源排风侧时,如果距离火源较近且越火源没有危险,可迅速穿过火区冲到进风侧;否则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4、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不可惊慌乱跑,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5、实在无法撤出时,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四、注意事项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第二篇: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方案
一、工程简介:
建筑装修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动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本项目部特制定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
施工期间的火灾应急防范工作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仅会给整个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必须加强火灾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火灾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常识,认识防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
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火灾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发生火灾事故,应尽快组织义务消防队与救援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和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
成立: 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应急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一)、组长及小组成员、职能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项目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职能组:抢险组、救护组、保卫组、后勤组、义务消防队等。
(二)、应急小组职责:工地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时间向当地
110、1
19、120、及公司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负责指挥工地现场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在工地值班,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火灾紧急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长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组织抢险。应急小组有责任和义务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如有上级、政府部门介入则配合调查。
职能组职责:
1.抢险组:其任务是负责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立刻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救,并通
知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酌情及时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部门、劳动部门、当事人的亲人等。根据组长指令,负责扑救、抢险,在火灾初期阶段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进行扑救。
2.救护组:其任务是在发生事故时,根据伤员情况确定急救措施,协助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伤员救护。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送医院急救,并安排人员到医院陪护;负责人员的疏散、撤离,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
3、保卫组: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设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险。阻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4、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5、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时,应按预案演练方法,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应急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应在项目部办公室墙上张挂。
(三)、应急小组地点和电话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方式:
地点:
工地项目部。
应急小组长电话:
项目经理:13622254689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五、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备:
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国标消防栓,分布各楼层。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设置黄砂箱、消防栓并标明地点(储备应充足)。
救灾装备器材的种类:仓库内备有安全帽、安全带、切割机、气焊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电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
急救物品:配备急救药箱、口罩、担架及各类外伤救护用品。
其它必备的物资供应渠道:保证物资供应渠道畅通(电话联系),确保随时供应。
急救车辆:报120急救车救助。
六、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当工地发生火灾时,应尽快确定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和大小,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及其它救援电话,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质安部 ,紧急启动《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扑救火灾: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除及时报警,并要立即组织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和施工人员扑救火灾,义务消防队员选择相应器材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原则。派人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项目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及时转移有毒、易燃、易爆等物资,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底限度。
3、人员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绘制疏散通道,并张贴标识,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人员可按图示或标识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4、协助公安消防队灭火:除拨打1
19、120求救,还应派人到路口接应。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应急小组成员要简要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协助消防队员灭火,听从专业消防队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现场保护:当火灾扑灭后,应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事故处理和对责任人调查。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火灾发生情况报告应由项目部及时上报公司,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公司质安部进行查处。分析事故原因,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七、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火灾案例实际告诉我们,火灾都是可以预防的。项目部预防火灾的主要措施是:
1、落实专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修,对消防水泵(高层、大型、重点工程必须专设消防水泵)24小时专人值班管理,保持场地内各消防通道的畅通。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建立吸烟休息室。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手续,做到不清理场地不烧,不经审批不烧,无人看护不烧。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烧电炉、电饭煲、煤气灶,违章者罚。
3、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与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责
任合同书》,把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地分解到每个班组、个人,树立人人关注消防安全的责任心。
4、要求各工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规范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等场所的搭设,落实防火责任人。
八、经常性地进行救灾、救护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1、救助知识培训:就有关安全、抗灾救助的基本知识,定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有条件话邀请有关专家前来讲解,通过知识培训,做到迅速、及时地处理好火灾事故现场,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技术培训:对各类器材的使用,组织培训、演练,使人人会使用抢险器材。仓库保管员负责定期安排对所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加强管理。抢险器材平时不得挪作他用,对各类防灾器具应落实专人保管。
3、对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知识、防火器材使用的演练;以及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抢险救灾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
4、加强宣传教育,使工地全体人员了解防火、自救常识。
九、评估改进与预案管理:
火灾事故后,通过对应急预案实效的分析,针对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更新、完善和改进火灾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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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二O一O年四月三日
第三篇:处置森林火灾现场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1.5.1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 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 指 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 总 指 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 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项目部应急预案-现场火灾应急处理方案
一、责任人:项目经理:×××
(如发生事故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其责任人应按以下顺序依次类推:安监员、急救员、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二、第三方援助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电话:110
市安监站:2132349市安全生产监督局:2361930
区安监站:
三、应急处理程序
施工现场的仓库、木工棚和配电室是发生火灾的易发区,因而平时应加强对其监督,对仓库保管员、木工、电工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并配足必要的消防用品,但当火灾来临时,应立即执、行如下程序:
1、由首先发现者立即提醒现场人员,需要疏散的要迅速疏散。
2、发现者迅速通知现场负责人,据火情自己灭火还足拨119,如自己能控制时,应迅速组织职工进行自救,如火灾性质严重,则应马上拨打119报警,并派专人去现场附近路口寻找车辆,报告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地点、火热情况、单位等。
3、如电器火灾发生吋,应用干粉灭火器或砂灭火,禁止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并应首先切断电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4、隔离附近易燃易爆和贵重物,吊、材料等。
5、如有受伤者,则应有现场急救员进行现场施救,情况严重者则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援助。
6、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山负责人负责组织保护好现场,并组织配合上级各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预案应急演练。
二、处置火灾的原则和组织机构
㈠处置火灾的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2、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火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
4、有策略,根据火情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火情。
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由火灾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专业应急小组、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共同组成。
㈡、组织机构
1、火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项目部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2、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企业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突发火灾事件时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3、专业应急小组
专业应急小组共设9个组
(1)现场指挥组:设在现场救护基地,由指挥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援组:由义务消防队、事故单位和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灭火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处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调动。
(3)技术专家组:由项目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制定应急灭火方案和技术措施,解决灭火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材料部门和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通讯联络组:由单位和事故单位组成,负责及时反馈火场的救援进展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负责寻求外部支援的联络工作。
(6)警戒保卫组:由安全保卫部门为主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医院、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8)后勤保障组:由单位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生活接待、车辆调度和后勤服务工作。
(9)善后处理组:由单位工会、事故单位参加,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派员协助,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4、单位应急小组。单位按照企业应急组织机构要求组建应急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副职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的第一责任人外出前,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三、应急响应过程
应急响应过程分为报警、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活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响应。报警和接警及处置程序如下:
1、熟知火灾报警程序:
①一发现火灾时,做到沉着、镇静报警,根据观察了解的情况立即先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以简单方式通知消防队、火警“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②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电话进一步向部门领导报告,并遵照领导指示,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
2、二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分析起火原因,根据火势拨打报警电话119,要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向“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位置;
(3)准确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3、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总经理为第一指挥人,如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指定指挥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火势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组织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4、火灾现场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扑救火灾的原则:救人第
一、先控制、后消灭
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① 堵截火势防止蔓延; ② 快攻施救控制火势;
③ 通气排烟减少损失; ④ 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疏散线路组织疏散。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正确通报火灾火情,
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
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
3、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
4、一般情况下疏散的先后顺序是:
① 先从着火楼层开始,然后是以上各楼层再是以楼下各层;
② 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
疏散引导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应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形成新的火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4)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火灾扑救、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㈠、抢险救援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1、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产生燃烧条件。、实践中采取的基本措施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是:
㈠ 隔离法:控制可燃物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㈡ 窒息法:隔绝空气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㈢冷却法:消除着火源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㈣抑制法:阻止火势蔓延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2、抢险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下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射出来。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5、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失火区域,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失火区周围停放的车辆驶离危险区域;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6、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五、危险要害部位的确定
油料库、配电间、火工品仓库、隧道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1、建立以抢险救援队伍、义务消防人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体系。
2、为提高救援队伍的素质和应战能力,每年有针对性的举办1~2次专项消防培训及灭火演练,并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做到“三会”一要会报警,做到沉着、镇静,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二要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做到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知位置、知性能、知使用方法;三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正确选用消防器材和扑救方法。
3、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演练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路线、预定的安全保护区域、应急救援专业常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使用、通讯设备的使用、防火、防毒、防爆堵源技术、抢运和消毒,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
七、应急救援物资
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储备和管理,并根据应急消耗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2、单位要相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随时调集储备的物资。
3、各类抢险救灾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
八、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办公室电话:
安质部办公室电话: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按事故种类分别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⑤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九、责任追究
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依照本预案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对未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事故扩大的,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各单位抢救队伍、物资和车辆设施等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对以各种借口妨碍预案实施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违反该原则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外部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医疗急救:120
广厦建设***项目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