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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全文)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第一篇: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篇: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

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对此,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一)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是指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意愿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种结合是辩证的统一,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四个服从”原则。

(二)选举原则。

(三)党的领导机关原则。

(四)处理上下级组织间工作关系原则。

(五)党委的领导原则。

(六)禁止个人崇拜原则。

第二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毛泽东

(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日)

看起来,我们有些同志,对于马克思、列宁所说的民主集中制,还不理解。有些同志已经是老革命了,“三八式”的,或者别的什么式的,总之已经做了几十年的共产党员,但是他们还不懂得这个问题。他们怕群众,怕群众讲话,怕群众批评。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看不应当怕。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们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我们工作中的是和非的问题,正确和错误的问题,这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

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骂的结果,无非是自己倒台,不能做这项工作了,降到下级机关去做工作,或者调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为什么只能做这个地方的工作而不能调到别个地方去呢?我认为这种下降和调动,不论正确与否,都是有益处的,可以锻炼革命意志,可以调查和研究许多新鲜情况,增加有益的知识。我自己就有这一方面的经验,得到很大的益处。不信,你们不妨试试看。司马迁说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这几句话当中,所谓文王演周易,孔子作春秋,究竟有无其事,近人已有怀疑,我们可以不去理它,让专门家去解决吧,但是司马迁是相信有其事的。文王拘,仲尼厄,则确有其事。司马迁讲的这些事情,除左丘失明一例以外,都是指当时上级领导者对他们作了错误处理的。我们过去也错误地处理过一些干部,对这些人不论是全部处理错了的,或者是部分处理错了的,都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加以甄别和平反。但是,一般地说,这种错误处理,让他们下降,或者调动工作,对他们的革命意志总是一种锻炼,而且可以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许多新知识。我在这里申明,我不是提倡对干部,对同志,对任何人,可以不分青红皂白,作出错误处理,像古代人拘文王,厄孔子,放逐屈原,去掉孙膑的膝盖骨那样。我不是提倡这样做,而是反对这样做的。我是说,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总是有这样处理错误的事实。在阶级社会,这样的事实多得很。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在所难免。不论在正确路线领导的时期,还是在错误路线领导的时期,都在所难免。不过有一个区别。在正确路线领导的时期,一经发现有错误处理的,就能甄别、平反,向他们赔礼道歉,使他们心情舒畅,重新抬起头来。而在错误路线领导的时期,则不可能这样做,只能由代表正确路线的人们,在适当的时机,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起来纠正错误。至于由于自己犯了错误,经过同志们的批评和上级的鉴定,作出正确处理,因而下降或者调动工作的人,这种下降或者调动,对于他们改正错误,获得新的知识,会有益处,那就不待说了。

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开展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意见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这种态度非常恶劣。民主集中制是上了我们的党章的,上了我们的宪法的,他们就是不实行。同志们,我们是干革命的,如果真正犯了错误,这种错误是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人民的事业的,就应当征求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意见,并且自己作检讨。这种检讨,有的时候,要有若干次。一次不行,大家不满意,再来第二次;还不满意,再来第三次;一直到大家没有意见了,才不再作检讨。有的省委就是这样做的。有一些省比较主动,让大家讲话。早的,在一九五九年就开始作自我批评,晚的,也在一九六一年开始作自我批

评。还有一些省是被迫作检讨的,像河南、甘肃、青海。另外一些省,有人反映,好像现在才刚刚开始作自我批评。不管是主动的,被动的,早作检讨,晚作检讨,只要正视错误,肯承认错误,肯改正错误,肯让群众批评,只要采取了这种态度,都应当欢迎。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种方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而且是唯一的方法。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方法。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民主生活,没有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种方法。

我们现在不是有许多困难吗?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和干部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克服困难。但是,如果不向群众和干部说明情况,不向群众和干部交心,不让他们说出自己的意见,他们还对你感到害怕,不敢讲话,就不可能发动他们的积极性。我在一九五七年这样说过,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党内党外都应当有这样的政治局面。没有这样的政治局面,群众的积极性是不可能发动起来的。克服困难,没有民主不行。当然没有集中更不行,但是,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什么叫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如果大家对问题还不了解,有意见还没有发表,有气还没有出,你这个集中统一怎么建立得起来呢?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大家知道,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不是要反对分散主义,加强集中统一吗?如果离开充分发扬民主,这种集中,这种统一,是真的还是假的?是实的还是空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当然只能是假的、空的、错误的。

我们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无产阶级的集中,是在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各级党委是执行集中领导的机关。但是,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会内部只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拿中央常委或者政治局来说,常常有这样的事情,我讲的话,不管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要大家不赞成,我就得服从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听说现在有一些省委、地委、县委,有这样的情况:一切事情,第一书记一个人说了就算数。这是很错误的。哪有一个人说了就算数的道理呢?我这是指的大事,不是指有了决议之后的日常工作。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认真地听取不同的意见,认真地对于复杂的情况和不同的意见加以分析。要想到事情的几种可能性,估计情况的几个方面,好的和坏的,顺利的和困难的,可能办到的和不可能办到的。尽可能地慎重一些,周到一些。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长”。从前有个项羽,叫做西楚霸王,他就不爱听别人的不同意见。他那里有个范增,给他出过些主意,可是项羽不听范增的话。另外一个人叫刘邦,就是汉高祖,他比较能够采纳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个知识分子名叫郦食其,去见刘邦。初一报,说是读书人,孔夫子这一派的。回答说,现在军事时期,不见儒生。这个郦食其就发了火,他向管门房的人说,你给我滚进去报告,老子是高阳酒徒,不是儒生。管门房的人进去照样报告了一篇。好,请。请了进去,刘邦正在洗脚,连忙起来欢迎。郦食其因为刘邦不见儒生的事,心中还有火,批评了刘邦一顿。他说,你究竟要不要取天下,你为什么轻视长者!这时候,郦食其已经六十多岁了,刘邦比他年轻,所以他自称长者。刘邦一听,向他道歉,立即采纳了郦食其夺取陈留县的意见。此事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刘邦是在封建时代被历史家称为“豁达大度,从谏如流”的英雄人物。刘邦同项羽打了好几年仗,结果刘邦胜了,项羽败了,不是偶然的。我们现在有些第一书记,连封建时代的

刘邦都不如,倒有点像项羽。这些同志如果不改,最后要垮台的。不是有一出戏叫《霸王别姬》吗?这些同志如果总是不改,难免有一天要“别姬”就是了。(笑声)我为什么要讲得这样厉害呢?是想讲得挖苦一点,对一些同志戳得痛一点,让这些同志好好地想一想,最好有两天睡不着觉。他们如果睡得着觉,我就不高兴,因为他们还没有被戳痛。

我们有些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这是很不对的。在我们这次会议中间,有一个省,会本来是开得生动活泼的,省委书记到那里一坐,鸦雀无声,大家不讲话了。这位省委书记同志,你坐到那里去干什么呢?为什么不坐到自己房子里想一想问题,让人家去纷纷议论呢?平素养成了这样一种风气,当着你的面不敢讲话,那末,你就应当回避一下。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去年六月十二号,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我们的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直到区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既然作了第一书记,对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就要担起责任。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

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

节选自《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标题为编者所加。

第三篇: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它的含义和基本原则(本站推荐)

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把这种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实行这种制度,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成功经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更要求我们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而决不能削弱和放弃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它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之一,从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对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个突出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这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申这一原则,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其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确保我国长治久安的需要。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最基本的原则)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四篇: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授课讲稿)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授课讲稿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的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今天课程分四部分内容

一、理论由来: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和我党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

二、组织原则:党章中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内容

三、形势分析: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实践对策: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和我党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

一、民主集中制的由来与发展

民主和集中的思想最早见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共

产主义者同盟,第一个无产阶级的国际共产主义组织,1847年6月在伦敦由正义者同盟改组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主要领导人,共同制定的《共产党宣言》是该同盟的纲领。他们在这个纲领中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为同盟设计的组织原则方面强调“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所特有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早在马克思、恩格斯领导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并使之贯穿于国际工人组织和各国工人党建设的全部时间中。在他们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同盟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同盟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组织,同盟各级组织必须服从同盟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不要民主的绝对集中和不要集中的绝对民主。在批判巴枯宁的支部自治、党员个人自治的荒谬主张时,他们明确指出,为了进行斗争,必须把党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否则,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成为一个像早期基督徒那样的畏缩胆怯的而又阿谀奉承的组织。

2、列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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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在创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载入党章。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必然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一致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页)1920年7月,共产国际接受了列宁的建议,把实行这一原则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必要条件。从此,民主集中制就成为各国无产阶级政党一致公认的组织原则。

1905年12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党的改组》决议案,列宁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他指出:“我们在自己的报刊上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对过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

1920年7月,列宁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此,民主集中制就成为各国共产党共同遵循的建党原则。

2、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组织原则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共一大召开之际,党的创始人之一陈独秀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中制,应该是信仰共产主义,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共产主义”的党纲交大会讨论。

纲领的第三条:“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即用党的委员会的形式确立集体领导制度,决定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

第十五条:“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2/3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同时又强调了集中: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地方组织必须服从中央。

3、执行好的时期

---列宁时期

---中共40年代中期至50年代中期 ---匈牙利卡塔尔时期

4、执行不好的时期

(1)从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看,党内民主集中制的不健全和扭曲实施,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原因之一就是他利用了自己在党内的威望和在党内的地位搞家长制,听不尽党内外许多同志的正确意见,致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归于失败。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以“钦差大臣”自居,置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和组织纪律于不顾,大搞独断专行,强制推行脱离中国实际的左倾路线和方针政策,使苏区和红军力量丧失殆尽。

新中国成立后,党成为执政党,在党的中心任务发生转

变的情况下,我们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长期没有充分认识。一个时期,“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等等,这些现象的不断滋生,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终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悲剧。

(2)从苏共的教训看,党内民主集中制的不健全和扭曲实施,直接导致了亡党亡国的惨痛悲剧。

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拥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但在苏共党内,充满着封闭性,和神秘色彩,上层的事对下隐瞒、封锁,普通党员只有听从命令的责任和义务;党内民主,在于党员在纪律约束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参政议政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党的政策决策不可能被自由讨论,而是少数人拍板和所谓的“一致”通过;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有选择干部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采取的是内定任命制;党内民主,在于党员能够对其他党员包括党的方针领导干部拥有监督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普通党员根本无法监督党员干部和高级干部,下级无权监督上级。苏共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的破坏,直接导致了它的亡党亡国惨痛悲剧的发生。

第二部分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内涵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是辨证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过度的强调“民主”就不能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就不能使我们的党成为一个坚强的能战斗的整体;过多的强调“集中”就不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就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既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实现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进而使得我们的党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民主集中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我们每一个人能紧紧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为党的事业,也为人民的事业去奉献自己的才智和一切;民主集中制为我们党提供了一个集中千千万万个党员的智慧,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科学准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使得我们这些千千万万的个体有机结合为一个有共同目标的整体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党就能团结一切的原意为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去努力奋斗的人们,充分发挥他们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领导着他们去发展和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另一方面,任何事业的成功都离不开铁的纪律,尤其是像我们党正在领导人们进行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我们的党是一个战斗的机体,是一个有着远大目标的代表多数人利益的团体,这无疑更需要铁的纪律。因此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实际上,我党建党伊始就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党在“二大”是就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

①“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④正确处理上下级党组织的关系。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⑤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党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要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总之,对于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应当把握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这六条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统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化。

2、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

第一、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

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而是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就是造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正如毛泽东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侧面而

否定另一个侧面。„„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2页)

第三、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反对走极端。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既可以克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独裁现象,又可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极端民主化现象。

总之,对于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应当把握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这六条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统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化。

3、党章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党的纪律的内涵

党的纪律简称为党纪。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①一般来说,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上党的纪律是泛指党内各种行为规则,体现在党内各种法规之中。也就是说,党内的各种法规都是党的纪律。它分两个方面,一是党内的,一是党外的。这是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所颁布的宪法、法律和法令也属于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范围内,《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

范围内活动。”但同时又不能把党纪、政纪和法纪等不同性质的概念混为一坛。党纪是约束党的;政纪是约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纪是约束一切全体公民的。

狭义上党的纪律是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也包括党中央对该条例所作出的补充规定等。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党已经建立起以十六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是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由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不同,因而党的纪律的内容也应当有所不同。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多个方面。其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第一、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高度统一,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同党中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生活行为准

则。它分两个方面:在政治上,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坚持和拥护党中央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党的政治纪律所涉及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问题,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因而它在党的纪律中占用头等重要的地位。这就决定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政治基础。

第二、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而制定的原则与行为规范,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组织纪律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都是“必须” 的、“无条件” 的。

第三、群众纪律。是处理党和非党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主要内容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随时随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现象的发生。

此外,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党的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等。这些内容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也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

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的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由此可见,党的纪律是需要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的,同时也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遵守的,无一例外!

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建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集体决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

满足。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无政府主义的“大民主”,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一个重要原则,同时又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意义

(1)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 民主集中制高度体现了集体主义思想,能把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集中起来、把愿望和意志要求集中起来。只有这样,党才符合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才能充分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维护党的团结和统

一、保持党的组织优势 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党内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党员总数为8026.9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为389.2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8.7万个,总支部24.2万个,支部346.3万个。2010年,全国发展党员307.5万名,党员总数比上年净增227.4万名,增长2.9%。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还有一部分出党的有3.2万名,他们中大部分是被开除的。其中发展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党员2.4万名,比上年增加0.3万名。发展大学生党员123.6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0.2%,比上年增加9.4万名。

2010年,全国申请入党人2101.7万名,比上年增加86.1

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55.5万名,比上年增加50.1万名。庞大的政党要有组织上的统一

背离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渠道遭到了破坏,党的事业就要遭受挫折。党将丧失领导能力和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3)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各项任务的根本组织保证 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自身建设两大主题: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立王国、本位主义等现象。

(4)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广西玉林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说: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了。

(5)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

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有利于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毛泽东: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

四.如何在实际中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

1、认真学习,提高维护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我们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制度由人制定、执行、遵守,党员干部更应带头执行。

2、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约束,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无条件地自觉接受组织的约束。

党员与组织密不可分:群众从党员身上看党,或者抹黑,或者增彩。既想当党员又不愿意接受组织约束,只想按个人意愿办事的人,不能成为党员。

3、以科学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

主制度。”

4、几种片面的观点:

民主集中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肢解为“民主”和“集中”,不是“民主”加“集中”。因此,绝不能把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扭曲成为“民主阶段”与“集中阶段”,或先或后地运作。

“先民主,后集中”或者“先集中,后民主”都不是民主集中制。

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

第三部分 形势分析: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决定》: 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

(一)一些干部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不到位

1、在民主集中制上搞实用主义,各取所需

对上“伸手要民主” 对下“瞪眼要集中”

2、主张取消民主集中制 西方民主模式与发展党内民主 二)执行不好的主要原因

第一、党和国家所处社会环境存在专制主义生长的历史沉淀

一是经济基础 A、小农经济为主 B、生产力水平低下 二是政治基础

A、长期君主专制的历史 B、反封建不彻底 三是社会基础 A、民主制度很不发达

B、人人缺乏民主意识、习惯和素养 第

二、高度集中的体制导致专制主义盛行 一是进步意义 A、保持社会稳定 B、医治战争创伤 C、集中资源搞建设 二是弊端

A、权力过分集中 B、产生官僚主义 C、以党代政 D、监督失效

(三)实践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

1、班子形同虚设

《党章》: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对已有制度执行不严格 干部任用、党务公开等

3、班子成员也有责任

存在自卑心理、从众心理、担心惹麻烦

三、共产国际推广民主集中制时忽视了民主思想 一是指导思想强调的重点是集中 二是通过一系列政策实行集中

三是党内民主的欠缺与国家政权结合产生巨大破坏力

第四、执政党自身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在领导国家方面缺乏经验 A、对资产阶级民主采取虚无主义态度 B、只把民主当作手段

二是大的胜利带来大的骄傲 A、欣赏崇拜、鼓励崇拜 B、人民自发地崇拜

三是把一时激化的次要矛盾当作主要矛盾 A、东欧事件 B、中苏关系 C、“右派进攻”

四是政治上“左”的错误,加剧对民主集中制的破坏 A、反右扩大化

B、“过火”的党内斗争 C、“两个反党集团”的破坏

决策中的潜规则:

开大会解决小问题 开小会解决大问题

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 选举失真

--没有竞争的选举 --没有差额的选举 --没有悬念的选举

--“动作不一致”的选举

跑官要官面面观

短 跑--抓住换届时机

长 跑--平时感情投资

接力跑--挖掘各种关系

跨栏跑--上级领导推荐

4、党员权利“虚化”现象 --知情权还不充分 --参与权有待进一步落实 --监督权还不到位

--选举权在某些场合流于形式

二、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

一把手是绝对真理

二把手是相对真理

三把手以下是服从真理

普通党员没有真理

3、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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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抱怨: --上级的监督太远; --下级的监督太难; --同级的监督太软; --纪检的监督太晚。

•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

•广西玉林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说: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了。

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第四部分 实践对策: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一、深化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

1、民主集中制“是什么”

2、解决“怎么做”

我们建行可以在今后工作中设置科学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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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环节:确定议题或方案---召开适当会议充分讨论---实行表决---做出决策---制定执行方案和措施及明确分工、监督检查、厉行赏罚

3、党内民主的新认识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关系党自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关系党员对组织的支持和信任度,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关系党的国际形象

民主已成为时代潮流,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

(1)列宁对党内民主的解读

--党内权力属于全体党员。

--党内一切重大问题由全体党员直接或

通过代表来决定。

--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

有机构都由选举产生,必须向党员报告

工作,并可以撤换。

理论界对“党内民主”的界定

党内民主含义很多,就其实质来说,就是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

(2)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23

--公开原则

--选举原则

--监督原则

--多数决定原则

--尊重少数原则

(3)党内民主的功能 --激励功能

--整合功能

--调节功能

--制约功能

--导向功能

--自我更新功能

(4)实践中的新突破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2、扩大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3、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4、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5、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6、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2)扩大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党代会常任制1988年开始第一批常任制试点(12个市县), 2002年底开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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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试点(50多个市县)比较突出的有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四川雅安市荥经县和雨城区,湖北罗田县、宜都市等。截止2006年1月,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的10个市(区)的99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3)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常委会向 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

--有的地方逐步取消常委会(湖北罗田县);有的地方常委会只确定全委会开会的议题,由全委会作出决定。

--地方党委表决机制作出重大改进——实行票决制,十七大进一步规定实行票决制的范围。(绵阳市委在任免干部时,用电子表决取代手写投票,最大限度地保证表决程序的准确、快捷、科学和规范。《学习时报》0

8、

6、23)

(4)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十七大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十七大以来干部制度改革进展特点: --竞争性增加 --公开性扩大 --公信度提高 --监督力度加大

(5)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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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四川雅安市进行了党历史上第一次县级党代表直选。雨城区和荥经县党代表名额共有325名,2000多名党员报名参选。

雅安改革的特点是:打破身份界限,平等参与直选。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

多元化的提名方式

直选探索中,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不再确定具体名单,而主要制定候选人资格与提名程序。

组织推荐 群众推荐 党员自荐

十七大报告提出,推广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优化选举细节

以08年陕西洛川公推直选村支部书记为例:

--细化资格条件

明确候选人应具备的5个任职资格条件

四、建立党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1、十七大已将“党务公开”写入党章

--科学确定公开内容。应以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为重点。

--建立公开的审批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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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

--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要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3、深化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

改革指向:使选举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改进投票细节

2005年3月人代会在表决方式上有一个小小的改动,即在投票时,无论是赞成、反对、弃权,都必须划。有效地克服“动作不一致”。

建议:还应该规定投票的路径,即每个投票者都必须先经过秘密投票处才能投票。

五、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对策

1、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1)营造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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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索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实行全过程监督 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实行票决制

2、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扩大县(市、区)一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党代表实行任期制

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和选举方式 推进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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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章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根本大法。

在党内针对某些专门问题或一定范围的人员制定的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也具有党规党法的性质。共产党员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由于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许多党员在政府各部门任职,党要求所有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共产党员要模范地遵守行政纪律,这也属党的纪律的要求。每共产党员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一个规范,这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党的纪律又具体分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等。

一 政治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地位。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之相反的言论,采取相违背的行动。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了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衡量一个党员政治纪律强不强,主要的方面是: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

二 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和党的组织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党历来重视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十五大党章对于党的组织纪律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和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三:财经纪律:必须遵守国家指定的财务,经济政策和制度。 四:群众纪律:坚持全心权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历来严明群众纪律。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又进一步强调了党的群众纪律。《准则》指出,党在任何时候,都要严明党的群众纪律,使党永不脱离群众,这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准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接受群众监督,不准搞特权,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准则强调,为了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的监督。

五:保密纪律:之党和国家规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成果等不等公开,必须严守秘密。

党的保密纪律,是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并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准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在对外活动中加强保密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给国家工作人员规定了10条保密守则,也是对每个党员具体规定的保密纪律,即①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③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④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⑤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⑥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⑦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⑧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⑨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⑩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对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的党员,要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宣传纪律: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七:人事纪律: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守国家和党的原则,方针政策。 八:外事纪律: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发展同各国党派的关系。

党员在党内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既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又是党的纪律的制定者。党的任何一项纪律都是在党员或者通过其代表进行充分自由讨论和批评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既符合党的根本利益,也集中体现了大多数党员个人的意志。

坚决拥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和党员的重要责任。党强调必须有严格的纪律,主要是因为:第一,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要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既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铁的纪律。第二,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保证。党要实现自己的领导,完成各个时期的任务, 必须有统一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中央统一指挥下的统一行动。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提高思想外,还要坚持严格的纪律,这样才能防止和克服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上各自为政的无政府主义现象,制止那些公开或变相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第三,纪律是党内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武器,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条件。党的纪律督促党员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行事,这就有利于党员保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纯洁性,抵制剥削阶级各种腐朽思想作风的侵蚀,保持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克己奉公、与群众同甘共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四,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内反对腐败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容忍腐败分子留在党内,就会使整个党衰败。对经不起考验的党员,首先要满腔热情地进行教育。但经验证明,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姑息养奸。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强有力,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责任. 先进事迹

雷方,196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医学博士。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眼科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理事;国务院残工委、国际狮子会、中残联、卫生部“视觉第

一、中国行动”专家组成员;全国“百万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专家组成员;国际眼科学会会员;全国“十一五”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友会医药卫生管理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河南眼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河南眼科分会副会长;河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河南省药品评审专家组成员;郑州大学党委委员等职。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雷方同志自1998年以来先后16次参加国际和国家医疗队,目前是我国唯一连续十年参加国家医疗队的队员,并多次担任国家医疗队队长和总队长,到斯里兰卡、西藏、新疆、宁夏、贵州等贫困边远地区为白内障盲人进行复明手术,5次进藏、3次进疆,几乎走遍全国所有边远省份,为贫困边远地区为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登上世界屋脊,闯入生命禁区,她和队友们一次次完成着历史赋予的使命。

在这10年医疗队工作中,雷方同志到过斯里兰卡、西藏、新疆、贵州、海南、安徽、河南等许多贫困及边远地区,她也为6000多名白内障患者做了复明手术,都使他们重见了光明。在这10年中,她经历了人生伟大的洗礼,见证了中国向白内障疾病宣战的一部恢宏的历史,并见证了河南省在全国第一个成为白内障无障碍省的优秀成绩!

只要国家需要,人民需要,她就毫不犹豫地再次打起背包,走遍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七名优秀共产党员是:在生命最危险时刻,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的新建县西山镇副镇长熊斌;自掏腰包为集体办事,为群众谋利益,倒在保护芦坑水库战斗一线的新干县溧江乡沧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细芽;为确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观坑水库抢险现场被无情雷电夺走年轻生命的丰城市秀市镇雷坊村村委会主任雷君锋;作为抗洪抢险突击队员,在电闪雷鸣中践行“人在堤在”豪迈誓言的星子县公安局蓼南乡派出所教导员陈水印、星子县苏家垱乡干部王滚林;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倒在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的铜鼓县大塅镇双红村党总支书记李天平;为了村民奔小康的美好未来,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上栗县赤山镇赤山村党支部书记李炳海。

三 杨梅,女,1968年4月出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至今先后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工作过。 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严以律己,树立榜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从担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以来,杨素梅同志总是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努力学习,高标准的严格要求自己,她认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党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

针对律师工作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特点,她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多年来始终将自己摆在一个学习者的位置上,不断汲取知识,在实践中磨练、提高自己。着力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达到更新观念、求真务实的工作效果。

该同志还十分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作为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她积极组织所里的其他律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成立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开展了律师行业比较突出的“名利思想大讨论”等一系列提高了律师队伍党性认识的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改变了律师队伍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工作作风,创新了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我所苏雷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之前从未有过加入党组织的要求,在参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中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苏雷担任三鹿君乐宝的法律顾问多年,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根据中央的各项政策为其制定了指导分析意见。在该企业的重组、积极恢复生产、解决职工就业及奶农送奶等问题上,不断创新思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使该企业在此事件中最早投入生产,及时有效地保护了企业利益,取得了初期胜利。现在我所律师队伍已有六名同志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同志也在积极要求入党,充分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 刀会祥一身正气,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不怕得罪人。在工作上从处理亲弟弟开始,“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他坚信自己“搞一次特殊,就会失去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 妻子央求他找个工作,他总是不肯;他从不以权谋私,就是“不用公车办私事”这一自己的“信条”,他都坚守得那样认真严格。

亲弟弟违纪照样处分

2003年,刀会祥担任正兴镇纪委书记期间,根据群众反映,时任正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的亲弟弟刀会安违反了党的纪律,镇党委讨论决定,由镇纪委具体负责调查处理。

当时乡镇纪委班子其他成员都是兼职人员,不熟悉业务,不懂办案程序,看到这个情况,刀会祥着急了。调查处理亲弟弟的违纪问题,按相关规定刀会祥可以申请回避,一边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亲弟弟;一边是公平与正义,为了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党的组织纯洁性,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亲自调查处理。期间,有亲戚劝他:“老七犯的错误不算大,他这么多年操持这个家,赡养老人很不容易,你在镇里当领导,熟人多,帮他说说情,不要处理他了。”他说:“我是纪委书记,是维护党的纪律的,老七是我的兄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犯了错误就应该受到处罚。”他顶住了来自家人和亲戚方面的压力,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报经镇党委批准后,给弟弟作出党纪处分,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事情过后,有人偷偷给他取了个外号――“黑包公”,说这种人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放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

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凝聚科学发展共识,选好领导干部、配好领导班子具有重要意义。

李源潮指出,换届工作要健康顺利进行,必须有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保证。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因此,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工作突出位置,从换届一开始就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李源潮指出,坚持从严治党,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坚持教育在先、严明纪律;坚持警示在先,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坚持预防在先,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要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要从自身做起,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以铁的纪律把中央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要求落在实处。

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做出了规定:(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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