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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集锦)

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民。

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三门峡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整体目标之中。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纪委书记负责抓好全局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各成员(副局长)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个职工要按照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同步。

工作报告制度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责任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分别在6月15日、11月20日前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自查报告,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执行情况按时写出全局工作总结,经局党委审定后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

2、对职责范围内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委、纪委汇告,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任务,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时报告责任目标进展情况。

民主评议制度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客观公正地评议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测评。

3、认真开展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考 核 制 度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自觉接受市委及市纪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廉洁自律状况。

2、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终要对科级以上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3、要将的执行情况列入年终工作总结的内容 ,并作为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自查,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于6 月15日、11月20日前分别写出自查总结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奖 惩 制 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考核后,将依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

责任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能全面落实责任制各项规定,圆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工作中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群众反映良好、评价较高,评定为“好”;能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项规定,较好地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无因违法违纪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在评定为“中”;不认真履行责任制各项规定的,未按要求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即被评定为“差”。

对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好的部门及其责任人,优中选优报上级党委、政府通报表扬,并作为当年评先的重要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差的部门及责任人,在本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部门及其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执行责任制规定平时检查评议情况。

2、 执行责任制规定的年终考核结果。

3、 党风廉政建设其它方面重要情况等。

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中记载的情况应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 议 制 度

1、全市民政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省厅有关领导、市局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县(市)区有关人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2、全市民政会议由市民政局局长主持,或由局长授权的副局长、副书记主持。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指示,研究落实意见和措施; (2)、研究讨论全市民政工作的重大部署,总结出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 (3)、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其它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

4、会议的原则和要求

(1)、审批权限:需由各县(市)区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批准;需由各县(市)区局长参加的会议由有关科室提出具体意见,提前1个月写出报告,由局长办公会审定;其它业务会议(含各类业务培训班)由有关科室提议,由主管局长(副书记)审定,报局长审定。

(2)、申报审批程序:局办公室统一印制《三门峡市民政局会议审批表》,申请开会的科室应填写清楚会议名称、内容、议程、范围和人数、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由局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提出意见,送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局长审定。需要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会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请批准。

(3)、凡通过电话、文件、电报等到形式可解决的,不召开会议;凡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凡能开短会的,绝对不许拖延;凡小范围会议就可解决问题的,不扩大范围。

(4)、改进会风、议程从简。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中要议而有决,不开无准备之会议。与会发言要简明扼要,汇报要开门见山。与会同志要按时到会,认真听讲记录。

(5)努力做到勤俭到会,反对讲排场、摆阔气。召开任何会一律不准发纪念品,更不允许借开会之机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旅游活动。会议严格按规定人员参加,与会无关人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6)、会议通过的事项,在关科室要抓好落实,并及时把落实结果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类整理后送交有关领导阅示。

离岗离职工作交接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干部离岗离职交接工作,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机关干部离岗离职工作交接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2、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工作调动、离退休、离岗离职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调动工作或离岗离职后,应在接到工作调动或离岗离职通知后,七日内到指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工作及有关物品的交接手续。

4、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主要内容:

(1)、按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交接,对重大问题和未了事项等写出书面材料。 (2)、按财务制度,到局(或单位)计划财务科(室)办理有关手续。

(3)、按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个人保管的公文、图书、特别是机要文件、档案资料进行清查,编制移交清册,到局(或单位)办公室办理归还手续。

(4)、按公物管理规定,对配发的办公物品和个人负责的公物进行清点,编制移交清册。办公物品包括办公桌椅、微机、手机、传呼机、照相机、录音机、录放机、摄像机、电视机和工作岗位所配发或保管的其它工具、器材等物品。

5、工作交接程序

(1)、移交人员要按照交接交接内容要求,到局(或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办理公文、图书、资料、财务等交接手续,编拟清册及书面说明。

(2)、移交人员要按交接清册的内容逐项移交,接管人员逐项核对点清。

(3)、对交接中发现的问题,接管人可随时向移交人员提出改进,完善交接的建议。 (4)、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工作交接,实行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副科以下干部交接手续,由本科室负责人监交;正科干部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也可由局领导委托党办、纪检监察室、机关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监交。

6、工作交接要注重实效、简单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给移交人员一个清白,给接管人员一个明白。

7、对不认真进行工作交接的离岗离职的干部职工,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交接,经批评教育仍然拒绝交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个人收入审计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利,动态掌握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个人收入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央、省、市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民政局党委全体成员和在职的正副县(处)调研员,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下统简称为领导干部)

第二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个人收入,是指领导干部任职(在岗)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争取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收支、个人工资及福利性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三条 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者工作调任、转任、轮岗、提职、免职、辞退、离退休等事项前,本人写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报告,必要时,接受上级或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和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审计。局人事、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应重点对科级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个人收入情况实施审计。

第五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处)级领导除上级机关对任职期间经济责任、个人收入审计外,局人事、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平时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局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审计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办事。

第六条 严格工作程序,实施审计之前,局审计小组应向被审计的领导(科级)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报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七条 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领导干部应按照要求写出自己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往来收支事项的书面材料(个人除外),在审计工作开始后五日内送交局审计小组。

第八条 局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局党委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提交党委前应先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

第九条 审计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如实 向党委汇报,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借用、挤占、财产流失和个人收入来源不明的问题,根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性质严重的移交上级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纪检监察、人事、财务科(室)依法开展独立工作,应经常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建立起每年两次例会制度,经常研究,解决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个人收入审计中的问题。

第二篇: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

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我市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武夷山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围绕中心尽职责,服务经济保发展,服从大局促和谐,创新机制抓特色,凝聚合力上水平”的工作目标,着力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严防“批出来、花出来、用出来”的腐败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同城一体化”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工作

1、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执行力”为主题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安排好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重点安排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工作。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端正对权力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政府就是服务”、“执行力就是生产力”、“事事关系发展”的意识;围绕加强和改进机

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这一主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认真检查和解决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执行落实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手段,确保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努力实现作风更加端正、服务更加到位,措施更加落实、成效更加明显,为推进武夷山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练好内功、塑好形象”为着力点,以推进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为切入点,以实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杜绝“中层梗塞”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上新水平。

3、开展年度 “五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法制讲座,学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熟悉掌握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制度。

一是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根据市纪委《武夷山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民政工作业务之中,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二是落实“五个一”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单位“一把手”每年做到“五个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其他副职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本部门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纠正措施。

三是完善党内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武夷山市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起直接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2、完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城乡居(村)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实施细则、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救灾物资等民政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对基层民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各项资金管理规范和救灾物资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使弱势群众的“救命钱”得到专款专用。

3、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严格落实好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

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公示制等机关效能监察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对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 为确保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纵深发展,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的“阳光操作”,要借助审计部门专项审计、上级专项审计检查等渠道,强化本局专项资金管理。同时,会同财政局社保股到各镇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指导,促使每一笔专项资金无论大小都要用好,走向清楚,不出差错。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各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确保各村委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搞好公开栏制作和内容上栏工作,加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三)深化党务、政务、政府信息、办事公开等“四公开”工作

一是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公布和通报制度。二是深化政务公开。针对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优待抚恤等方面有新调整的状况,及时对政务公开栏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栏的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对武夷山市市政府网中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新,方便人民群众知道自己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落实信访责任制,妥善解决基层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开展民政工作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明确、细化信访工作职责,全面深入地排查存在的信访突出

问题和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民政对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维护好社会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夯实工作基础。

(二)解决突出问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紧密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使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支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多样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支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为更好地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圆满完成2011年民政工作任务而努力。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三篇:民政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是局党委认真贯彻市纪委届次全会、全市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以及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对局系统党的工作、党建工作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

、第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新要求,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任务,动员局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过去一年里,在局党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局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大力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文化建设,特别是在局纪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保证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民政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民政局被授予“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诚挚的问候!

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继续深入开展“”活动。应该说,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困难很多,容不得我们有任何闪失和丝毫的麻痹大意。局属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用政治的眼光和思维来认识和处理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切问题。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更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发挥作用,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刚才,书记代表局纪委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总结去年工作实事求是,安排今年工作扎实细致。报告既贯彻了上级要求,又符合民政工作和民政队伍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与各处室、各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大家“一字千金、一诺千金”的责任承诺。市上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也一并印发给大家,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局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先后提出并落实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比如我们提倡的“”的原则,要求大家“”,“”,去年我们提出了“”的的要求,着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民政机关和民政干部形象,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认可。我们之所以能实现的“五连冠”,除了我们把事干好、把工作抓好,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一票否决”指标上没有出问题。今年1月9日,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关于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重要讲话精神,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和重要举措。结合对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我想讲四个方面的意见,与同志们共勉。

一、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讲学习,思想上清醒

我们知道,人们的行为取决于意识,而意识来源于观念。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很多东西影响,但主要受教育和学习影响。一个人学习的越深入,对事物的判断就更加准确,对自己的说服力也就越强。胡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出的当前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为政不廉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我认为其根源首先在于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为什么思想观念上会出问题,究其根源,是我们的学习教育进行地不彻底,认识上模糊,观念上必然摇摆;观念上摇摆,是非上必然混淆,就谈不上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最可怕的是,学习上一知半解,把错误的东西当成正确的东西去坚持,必然害人害己。我们说,小到工作作风上的漂浮,大到贪腐现象的发生,都是思想上糊涂的种种外在表现。要消除思想上的糊涂,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就必须要经常性地通过学习来进行自我净化。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有针对性地的学习,穷究事物的根源,使自己自觉接受正确的东西,自觉放弃错误的东西,使自己的言行更加符合一个健康的人、一个被道德、被社会所认可的人。所以古人早就有“立身以立学为先”的论断,就是我们现在常讲的“学以养德”。

学习不仅可以立德、养德、修身,而且可以励志、可以广才、可以增智。如今的社会现实中,人与人最大的差距在学习,最大的竞争也在学习。学习与不学习,学习力强与不强,对于一个人的能力素质至关重要。对于一个有人生追求、事业追求、精神追求的人来说,应该是学无止境。特别是对于我们肩负使命、干事创业的人来说,学习更是素质之基、取胜之道、创新之本、务实之举。所以,胡总书记在讲话

中强调,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做到“四个自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读书学习。身为国家干部,我们都要努力克服浮躁心理,克服俗务的影响,少一些吃喝玩乐,多一些笔墨书香,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生活习惯,把学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来更新自己的思想观念、优化

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近年来,局党委为了抓好学习,健全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把学习作为一项制度的重要性,对个人如此,对一个党组织也是如此。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我党提出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战略任务,这是我党始终保持发展活力的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坚持不懈改造自己的学习,端正学风、锤炼作风,这样不仅可以使我们在道德上始终保持纯洁,更可以推动我们的事业始终向前、向上、向高、向远。

二、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讲责任,工作上敬业

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党的建设,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是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对于民政工作来讲,要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把党的民政政策贯彻到千家万户,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履职尽责,敬业工作。

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角色和所承担义务的诠释,是健全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自己肩负的使命具有高度的忠诚和信念,对自己的工作能始终出色的完成,就是我们一直提倡的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有多种表现:把自己岗位工作扩大化是一种敬业;拥有一颗平常心,经常比别人干的多一点也是一种敬业;有事干好事,没事找事干,事事都创新,样样都领先同样是敬业;用道德的力量约束自己,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越是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越要做得更好,更是一种敬业。拥有敬业精神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因为成功从来都是在敬业中产生的。

敬业工作,尽职尽责,对我们来说,就是要树立负责任的民政工作形象。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着力推动民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立足打造和谐民政、强势民政的目标,依靠大民政格局,着力提高“三个群体”的保障水平;要积极弘扬“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充分发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着力在政策创制、机制创新、队伍创先上积极作为,使民政工作价值得到更加充分的彰显,同时也使自己的责任价值得到升华。

敬业体现在一个“敬”字上。敬业,首先是一种敬畏,对责任、对岗位、对事业充满敬畏之情。身为处长、身为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使一个处室、一个单位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管好一片小天地,使大家心齐、气顺,使单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这叫“守土有责”。“在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身为领导干部,我们都要按照有关规定、按照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权力。需要你干的事情干到位、不缺位,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但不能干的事情、不允许干的事情,决不能越位甚至错位。火车不在轨道上行驶必然翻车。权力只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在条条框框的约束内使用,决不可把制度和规定放在一边,按自己的喜好行使权力,小则违规,造成不良影响;大则可能违纪违法,断送自己前程。有人耍小聪明,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别人不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靠小聪明、靠侥幸浑水摸鱼、损公肥私,最终栽跟头的只能是自己。因此,我们履职尽责、敬业工作,前提是一定要正确履行责任,按规定、按制度、按程序行事做事,做对工作、对事业、对单位有益的事、有贡献的事、受人尊敬受人爱戴的事,这也是对我们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相信大家都能做到。

三、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讲纪律,廉政上过硬

纪律是为维护公众利益而进行的一种必要约束。对党员干部来讲,纪律是一种规范,一种秩序,一种自觉的行为,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众人皆知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耳熟能详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影响深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讲的都是纪律。回顾过去,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取得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除了正确的政治路线外,靠的就是铁的纪律。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我党的执政地位之所以能够进一步巩固,建设和改革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成功,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重要的法宝之一。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可能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没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没有组织的权威。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凡事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

发生不勤廉的事情,一定是违反纪律的事情。纪律就是廉洁从政的底线、红线,必须坚守,不能逾越。应当肯定,当前我们在执行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干部;有的;有的干部;有的干部,等等。对这些现象,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听之任之,必须认真加以纠正。

作风不正,不勤政,庸懒散,必然走向不廉政。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过去抓作风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过去抓作风的成效,不断地加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我们的作风。我们抓作风建设、抓廉政建设,必须从抓纪律开始。

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对于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但国际上的敌对势力对这一点也非常清楚,他们必然会进行干扰和破坏,散播谣言、混淆视听是常用的伎俩。对此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胡乱猜疑,在大的政治是非面前始终忠诚于党、听信于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绝不给破坏分子以可乘之机。

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不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在班子建设中,要大力提倡“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带头发扬民主,善于倾听意见,顾大局、识大体。今年我们还要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微调,希望同志们正确对待干部调整,以积极的心态赢得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

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关于这一点,刚才书记在报告中已经做了很详细的安排,我不想过多重复。特别需要强调的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除了按照《廉政准则》要求,确保廉洁从政外,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检查、常督促,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警钟长鸣。二是要按照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使大家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加大对干部任用、人才招聘、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力度,确保在这些部位不出问题。四是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以权谋私、以身试法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心慈手软。

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几年我们的队伍之所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与我们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密不可分。但我们在执行这些制度中也存在着失之于宽的问题。这里我特别强调,制度不是墙上挂的“中堂虎”,只吓人不咬人。执行这些制度的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度面前一律平等,遵纪的要奖励,违纪的要问责,决不能搞一团和气的和稀泥。要通过对规章制度的严厉执行,切实解决民政干部在精神状态、工作标准、工作作风、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庸懒散现象,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过硬的素质、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取信于公众。

四、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讲奉献,名利上淡泊

其实很多时候发生不廉洁的行为,不是为名所累,便是为利所累。在名利上淡泊一些,就会使我们少一些私心,多一些奉献。民政工作本身是平凡的,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奉献精神。在全国民政工作会上,民政部高调提出了民政精神,而且将奉献精神作为民政精神的重要内容。民政部的最高奖叫“孺子牛奖”。李立国部长指出,长期以来,“孺子牛”精神作为全国民政系统一贯倡导的行业精神,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实质,已凝结为民政为民宗旨的精髓。在当代,“孺子牛”精神具有更加深刻的寓意和丰富的内涵,这就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爱民情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勇于担当的进取精神,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淡泊名利、廉洁自律的公仆品格。民政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需要像孺子牛一样默默奉献。

提倡奉献精神,绝不是唱高调。民政工作与慈善事业紧密相连,没有爱心、缺少奉献精神,也是做不好民政工作的,这也是民政部将奉献作为民政精神重要组成部分的原因。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民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任劳任怨,力戒张扬、浮躁、中空,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

当然,组织上对大家的奉献不是置若罔闻,束之高阁。我们设置的奖就是对大家的鼓励和支持。今年,局党委将进一步完善办法,使考核结果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们顺利地实现了的“五连冠”,大家为实现这个荣誉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是大家共同的荣誉,是大家努力奉献的结果。现在,保持住这个荣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是对我们大家的共同考验。这需要我们胸怀大局,讲学习、讲责任、讲纪律、讲奉献,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同德,尽职尽责,为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而不懈努力。

同志们,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对党建工作、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局属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抓好工作搭建了新舞台。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作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四篇:加强廉政防控机制,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依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作为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全面深入的查找民政系统各个领域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为顺利完成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同时也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查找风险点。

活动一开始,我局迅速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要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通过岗位自查、单位自查、分管领导评查、领导小组审查等程序和方式,确定风险点177个,其中个人风险点152个,单位风险点25个。确定一级风险点27个,二级风险点40个,三级风险点110个。并对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进行公示,广泛吸取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防控措施准确、可行。

二、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按照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民政工作程序、办事流程、工作守则及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民政局考核办法,将廉政风险防控列入考核内容,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针对民政工作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主办干部提方案、股室负责人审查、主管领导审核、上局务会集体讨论确定程序,预防各类不廉洁现象的出现。随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局结合实际工作,于10月份先后制定了民政工作周汇报制、月总结制和领导批文随提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夯实了工作任务。

三、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和化解民政廉政风险。

1、在审批环节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工作。虽然民政部门审批的事项不是很多,但也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在城乡低保、困难救助、救灾救济等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给予了民政干部比较大的机动权力,可能造成该救助的没有救助到,不该救助的,由于领导打招呼或者自己厚亲优友,造成不稳定因素。结合该项工作,我们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一是对城市、农村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对服务对象的增减变化及时做出审核和调整。二是将原社会救灾救济股分为社救股和低保股两个股室,组建两套人马,使工作任务具体化,行使权利清晰化,以预防各类不廉洁现象的出现。另外,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或社会组织审批,申请单位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经办人员不严格按规章办事,就可能产生腐败和国家利益损害,针对这一现象,从7月份开始配合县财政局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结合整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社区”活动,不断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在资金发放环节易出现廉政风险的工作。一是资金发放不讲程序。可能出现该审批的不审批,给了好处乱审批现象。二是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有资金管理权的单位(股室)不按照规定公开及时发放资金,该发放时不发放,或故意少发放,不给好处不发放,给了好处才发放,个人可能从中收受贿赂。我们制定的三项防控措施为:一是组织干部走村入户,对09下拨各乡镇的民政款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二是将原有的民政困难救助“三联单”重新制作成“四联单”形式,由救济对象、乡镇民政办、财务室、相关股室各执一份,从而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民政款项的发放及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三是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专款专用,坚持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审计、群众监督。四是对各项抚恤款基本上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五是积极落实敬老优待政策,对高龄老人保健费的发放要求每季度无遗留,对个别不能按时来领取的对象,派专车专人逐乡逐户发放到位,从而有效降低了干部腐败现象的出现。

3、工程项目类工作。主要体现在项目争取和项目建设不规范而从中导致腐败,民政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城、乡社区建设;新建救助管理站;XX中心敬老院工程。针对工程项目工作,我们采取的防控措施为:对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成立由纪检监察及工程所涉及到的股室人员组成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遵守法规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杜绝各类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不断创新形式载体,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

1、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我局组织开展了 “四联四创”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为“走进基层,访贫问苦,对照检查,防范风险”。通过干部和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寻找工作中的不足。

2、每周五召开民主生活会,由班子成员领学各类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道德法纪防线。并制作了大型宣传牌、制度牌和风险防控桌牌。

3、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和小金库治理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筹备建设内网,将社保对象名单、优抚对象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让全体干部都能够有知情和监督的权利,从而促进各项民政工作更加规范。

4、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工作人员”活动,要求各基层单位、各民政工作站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结合本职工作做述职述廉报告。以“民政为民,为民解困”的宗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透明政策,依法行政、文明办公,切实转变民政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们还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有效防范民政廉政风险:

(一)从思想意识着手,使民政干部职工“不想”腐败。 一是要强化民本意识教育。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绝大多数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基层人民的代表。我们要弘扬“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民本意识,做到廉政勤政。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引导民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巩固党纪法制理念。要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四要加强“正反两面”引导。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对影响坏的腐败案例要加以分析,增加反面教育力度,以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素质。

(二)健全各项制度,使民政干部职工“不能”腐败。 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要对制度进行创新,研究制定符合法律依据的制度措施,确保行政行为不盲目、不被动。三要建立制度运行保障机制。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民政干部职工,要追查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使民政干部职工“不敢”腐败。 要形成民政部门内部监督、专门机关定向监督、社会群众广泛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格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在监督方式上,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检举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阻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任何民政干部职工涉及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姑息、不包庇,从严从重处理,以示警戒,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树立起“务实、廉洁、高效”的民政形象。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日常管理明显规范;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现有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并在持续中创新思路,发展改革,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民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2011年12月4日

第五篇: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

2009年,南明区民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为着眼点,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重点,以加强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落脚点,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为民政事业

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学习领会区纪委七届四次全

会精神,充分认识廉政、勤政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领导和省、市、区领导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到思想统一,高度重视;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教育,结合身边发生的违纪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的警示教育。三是要经常分析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查找本单位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要紧紧围绕今年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在落实中体现民政的“以人为本,情系民生”工作作风,体现民政的“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理念,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五是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群众开口的事,我们要办好;群众没有开口的事,我们也要多想到。

二、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民政事业的发展和任务的落实。一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好风气,践行南明“六种精神”,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推进本局反腐倡廉工作切入点,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率先垂范,从我做起,自觉端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勤奋好学、不断掌握新知识,增加新才干;二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多办听民意、化民忧、解民难、谋民利的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脚踏实地干工作,埋头苦研谋创新;三是大力倡导干事创业的精神,加强廉政勤政教育,着力解决“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坚决发队拿钱不干活,当官不作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做到

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五是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承包制,层层分解,同时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查和检查考核;六是做好信访件处理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监督作用,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作用,积极营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氛围。

三、建立党风廉政有效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选人用人、重大经费和重要项目等重大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决策的程序和规定,切实抓好有关制度的贯彻实施,避免和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质量和内容,将民政各项业务中的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特别是低保审批、救灾款物的使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配合局党委组织开好党

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四要加强对信访工作分类定期分析,发挥监督信箱和电话的投诉作用,做好信件、案件查办工作。

四、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按照区委和局党委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识。一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有力措施。二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将保障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

学发展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反腐倡廉政策、出台反腐倡廉举措。三要切实增强群众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严肃执行纪律,又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五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上情”与“下情”的结合、继承与创新的结合,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观念更新、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破解工作难题,拓展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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