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篇:评优评先量化考核细则
中心幼儿园评优评先及教学奖励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中心幼儿园
评优评先及教学奖励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2016年3月修订)
一、考勤:每天2次,每周总结公布。
1、每天上、下午按时到校每次1分;
2、迟到:本次得0分。迟到超过10分钟扣10元,特殊情况事先请假不扣;
3、缺课:一天扣80元,公假公差不扣;
4、每天上午到校最早的前三名加1分。
二、卫生:每天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检查各人卫生责任区,每周总结公布。
1、清洁2分;
2、楼梯、厕所或便池内有手纸扣1分,没打扫为0分。
三、教育教学:
书面作业:写字、抄默、数学、拼音、美术等,学生每写1篇书面作业,且批改认真得1分;
每学期检查2次,中、大班完成率80%以上,小班完成率60%以上。小班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分数和中班平均分相同。
四、学额巩固(新学期开学一周后计算):
各班以现有学生数为基准,下学期班级学生数每增加1人得10分,超过5人每增加1人得20分,班级人数超过50人者,每超1人另加10分。
五、召开家长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每到一位家长得1分(以家长签到表为准),发言稿10分。两项合计计分。
六、教育教学活动:
1、参加上级举行的各种活动,获得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优秀奖或鼓励奖70分,参与即得50分,并对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2、班级举行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讲故事比赛、歌咏比赛、舞蹈比赛、亲子运动会、手工制作等,每次50分。举行活动前,班主任要事先报学校和教务处,并做好文字、图片等记录;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记录,每次5分;公开课每次20分(以公开课为准)。
七、资料建设:
会议记录,每次1分(规范认真);个人教学计划、总结,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各10分。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每学期总结汇总一次,计算出每人得分多少,张榜公布,对分数在前一至四名的教师分别奖励300元、260元、200元、150元,评优评先按分数高低择优评选,相同分数者,班主任优先。
**中心幼儿园 2016年3月
第二篇:班级量化考核条例和班主任考核方案及评优细则
京华中学班纪、班风、卫生每日量化考核细则
为加强班级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对班级的常规工作每周一至周五进行量化考核,每天公布,每周小结,每四周进行汇总,所得分与流动红旗和班主任津贴挂钩,每期进行一次大汇总,最后得分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主要依据。
一、集会、课间操计15分
1.班主任不到每次扣2分。
2.列队计8分,以第二次进行曲结束,做操铃响为准。队列做到快、齐、静、达不到要求的扣1-2分。
3. 出勤计7分。抽查人数每缺1人扣1分。
4.不按规定解散,拥挤吵闹每次扣3分。
二、早读计10分,每缺1人扣1分(搞卫生的学生除外),迟到、早退每人扣1分(有请假条请假的除外)。
三、课堂计15分
1. 出勤计8分。凡迟到、早退、旷课每人次扣1分。(假条交学生处年级分管老师)
2. 纪律计7分,凡在课堂内闹纠纷,影响教学秩序的扣2分/次,自由走动扣1分/次,课间在走廊上追打的扣2分/次。
四、读报和眼保健操计5分班主任不到每次扣1分。
1. 出勤计3分,每缺席1人扣1分,扣完为止。
2. 不参加各项活动,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五、养成教育计35分
1. 学生有乱扔果皮、纸屑、瓜皮,饭盒,乱拉大小便,踢墙壁,乱倒垃圾,乱倒水等现象的每人次扣1分。
2. 玩电游、抽烟、酗酒、打架、偷盗、谈情说爱、看黄色书刊,除给行政处分外,每人次扣2分,不参加集会、升旗的每人次扣1分。
3. 期中、期末考试舞弊的每人次扣2分。
4. 不佩戴校牌、不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不准在校服上乱写乱画,校服上乱写乱画的每人次扣1分,校门口骑车下坡每人次扣2分(给检举班级加分)。
5. 午休纪律好、教室整洁干净各加2分,纪律差、卫生差各扣1分。午休回家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在校生不准缺到,午休各班必须有值日班干部,提前到校或缺到每人次扣1分。
六、卫生计20分
1. 教室计6分,地面、瓷砖不干净,墙壁和后黑板乱画的,天花板有蛛网的扣2分。窗、门不干净的扣1分。走廊不干净的扣1分,损坏门窗、玻璃的要赔偿损失,每赔偿1元人民币折扣班分1分。
2. 环境区计7分,地面不干净,有乱石、杂枝的扣2分,水沟有污泥、杂物的扣2分。楼梯、扶手、窗台不干净的扣1分。
3. 个人记5分。有留长发、剃光头、染发、穿奇装异服、服装不干净、散发异味或个人卫生明显差者,分别扣1分(每周三读报检查)。
七、主题班会末按时召开并未上交发言稿,超过规定最后期限扣5分。每月班级黑板报按质量按比例按年级评出
一、
二、三等,分别计
5、
4、3分,末在完成期限完成任务,扣5分。
八、以上未尽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扣分。
九、获奖加分(见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京华中学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为落实班主任职责,加强班级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对班主任的常规工作每周一至周五进行量化考核,每四周进行汇总,所得分与班主任津贴挂钩,每期进行一次大汇总,最后得分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该条例与《京华中学班纪、班风、卫生每日量化考核条例》相配套。
一、完成工作任务(10分):班主任应保质、保量、准时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和分配的各项临时工作及各种资料上交。如临时分配的劳动任务,资料中的工作计划、总结、学生名册、班团干部名册、思想品德评价表、主题班会材料等。每缺一项扣2分,完成质量有有问题或拖沓、不准时的每项扣1分。
二、出勤(20分):班主任应勤下班,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情况,以便更好地对症下药,不应浅尝辄止。
1、每天的读报时间,班主任应下班安排日常工作,处理班级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生读报,
进行思想教育。早读、自习课也应到班上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维持纪
律,指导学生学习。读报时间缺席一次扣1分,其他时间每天下班也应不少于一次。
2、升国旗、课间操、班团活动、义务劳动、学生集会、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班主任必须
及时到场,清点人数,整理队伍,维持秩序,注意安全,坚守岗位,有始有终,不迟
到,不早退,该项为1分,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
3、开班主任会无故缺席的,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请假不参加会议的(因
公除外)每次扣1分。
三、班纪班风(20分):优良的班风,严谨的学风,过硬的纪律,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可靠保证,班主任应狠抓班纪班风,让本班充满浓厚的学习气氛。
1、课堂纪律(10分): 凡自习课课堂内吵闹不休,影响学习秩序的扣2分/次,乱走动
的扣1分/次,违反纪律影响到学校的扣3分/次。
2、有玩电游、上网、抽烟、酗酒、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发生的,每查处一次扣2分/
人次。该项计5分。
3、不遵守校纪班规,到学校门外买零食吃,放学骑车下校门坡的,每查处一次扣1分/
人次。该项记5分。
四、两操、卫生(20分):两操、卫生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窗口,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应常抓不懈。每四周的两操、卫生综合评比中,居年级第一名的计25分,第一名后以1分递减。
五、学习成绩(30分):学校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对学校办学质量检验的一种重要手段。期末考试中,各科总优秀率居年级第一的,计10分,第一名后的以1分递减;总合格率居年级第一的,计10分,第一名后的以1分递减;总人平居年级第一的,计10分,第一名以后的以1分递减。
六、奖分
1、凡在校、区、市、省、国家级杂志上发表有关学生管理工作论文的,分别奖当月考核
分
5、
8、
12、
15、20分。
2、鼓励学生做好事的,个人可加1--5分,集体可加2---8分,所拾物件价值较高的加
1---5分,价值较低的加0.5---2分。拾得一片钥匙,残损的文具如直尺、三角板、
铅笔头等,则不加分。
3、校级以上的文艺、体育、知识竞赛等集体
一、
二、三等奖的班级,奖班级当月考核分
3、
5、8分,个人获奖的,奖班级
4、
3、2分。同一项目个人获奖不累计只取单项最
高成绩。
七、减分
1、体罚或变相变相体罚学生,被家长反映到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2、该班学生损坏公物严重的,除责令学生赔偿损失外,视程度扣5---10分。
3、未经学校同意而任意劝退学生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0---20分。
八、以上未尽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和扣分。
先进班集体评比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平等化而制定先进班集体评选制度。
2、先进班集体是一个巨大的教育力量;它随时对学生施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教育作用。
3、每个学生都应该在班主任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创建先进班集体的活动,在创建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在先进班集体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名誉,爱护学校一草一木。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人人会礼貌用语。
3、生活俭朴、不吃零食、不乱花钱;衣着整洁大方,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进网吧、不看黄色书刊,严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教室内外地面上无纸屑,无痰痕,墙壁上无灰尘,无涂写乱画,桌凳摆放整齐,无损环。
5、黑板报、宣传栏内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内容具有知识性、科学性、时代性。每次检查得分都在年级前五名。
6、人人正确做眼保健操,广播操动作整齐、有力,体育人人达标。
7、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全班同学勤奋好学,同学之间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在期中、期终考试中各科成绩的均合格率、优秀率均位于年级前茅,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中成绩出色。有后进生转化的典型事迹。
8、班委会和团支部干部,能以身作则,有号召能力,有组织能力,有凝聚力。尊敬师长,对人有礼貌;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班级纪律严明,与兄弟班级关系融洽;在学校和班级集体活动中为全校同学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一学期评选一次。
2、对照评选条件,班级自评,年级按50%初评。
3、各年级领导根据平时班级考核得分,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
4、报校长室审批、公布。
四、奖励办法
1、在全校大会上发奖状。
2、在橱窗和校电视台介绍先进事迹。
3、市以上先进班集体从学校先进集体中产生。
4、学校组织外出参观、访问、夏令营等活动,先进班集体优先。
京华中学
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讨论稿)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一流;
2、服从学校领导,不讲报酬,做事雷厉风行,工作持之以恒;
3、每学期能按时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4、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班级管理的方法,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和超前意识;
5、认真学习,及时总结,努力撰写班主任工作经验论文,班级管理某一方面有特色;
6、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渗透到班级每一个环节,积极培养学生的“三创”精神(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创优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7、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对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送温暖,有学生成长轨迹的记录,有真正感人的转化后进生过程的详细记载;
8、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家长对班级工作的满意率100%。
9、一学年中班级五个零指标(安全事故为零、学生退学为零、体罚学生现象为零、打架斗殴现象为零、学生出走逃学现象为零);
10、班级学风正、纪律好、环境美,学各项考核指标总分必须在年级前五名;
11、初三班级在中考中必须完成学校分配的统招指标。
二、评选办法
l、对照条件,个人审报:
2、年级内初评,按30%上报学生处,个人写好1500字的事迹材料;
3、学生处根据年级上报的候选人材料,结合平时对班级工作的考核积分,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
4、校园公示栏公示;
5、校长室审批:
6、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定为第二学期结束),市以上的优秀班主任从学校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三、奖励方式
1、学校对评上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和100元奖金,先进事迹在校宣传栏中进行宣传;
2、优秀班主任在职评、晋升中优先。
京华中学
班 主 任 例 会 制 度
一、班主任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时间定在周一下午放学后10分钟准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人:分管德育的学校副校长。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记录、会议记录,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例会参加人员:全体班主任、各年级领导以及各部门有关人员。
四、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准时参加。因病、事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例会的班主任事后应及时领会会议精神。任何人不得随便缺席、迟到。如无故缺席,一次少发班主任津贴10元;因事因病缺席者(学校安排公事除外),一次少发班主任津贴8元;迟到、早退者,一次少发5元。(无故缺席的,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请假不参加会议的(因公除外)每次扣1分。)
五、例会的主要内容:
(1)听取班主任上周工作汇报及上周布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交流班主任经验。
(2)检查班主任的工作手册、家长来电记录、家长来校记录、学生请假记录等。
(3)各部门负责人简要回顾上周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完成情况。
(4)汇总上周考核扣分情况,针对学生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拿出措施方案与对策。
(5)落实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工作安排。
(6)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布置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京华中学
第三篇:新建中学教师评优评先考核条例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条件。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符合市教体局及学校等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学校绩效奖考核方案》中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互评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学年内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5、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教师互评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考核小组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校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各年级组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年级组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年级组的候选人并报至考核小组公室;最后由校考核小组确定市、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
(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
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条例由学校教代会通过试行。
2012年11月8日
第四篇:关于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公司二次创业中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发与调动广大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里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职责:组织领导公司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二、考评方式
采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评领导小组推荐、公司党委会审定的逐级考评方法。
三、考评等次及评先评优名额
考评等次按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级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评先评优名额:××人。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考评结果推荐××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报公司党委会,公司党委会从中研究决定××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评先评优范围及条件
(一)评先评优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在岗人员和已在公司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评先评优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侵占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3.服从安排、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业绩突出。
4.团结同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文明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上级及公司组织的政治、业务、技能学习,考核成绩达到组织规定要求。
6.无任何责任事故,无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
五、考评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阶段:
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撰写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全体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基层评议阶段:
机关和各市场分别成立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组长和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具体工作;公司领导分别负责联系、督促各考评小组的考评工作,并对被考评人进行评价打分。
1.个人述职:参会干部职工依次对本人年度工作进行述职。述职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全方位认真总结一年来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和不足。
2.民主测评:各部门干部职工依据评先评优条件,结合个人平时表现和述职情况,现场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并将填好的《民主测评表》、《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并交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审核评定阶段:
1.先进工作者推选: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推选××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上报公司党委会。
2.先进工作者评定:公司党委会在××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员名单中,研究决定××名先进工作者。
3、其他等次的评定:由考评领导小组将确定等次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上报公司党委会审定。
(四)表彰阶段:
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对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场、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考评标准,把职工平时表现情况与年度考评结合起来,走群众路线,搞好民主评议,切实保证考评工作收到实效。
第五篇:威宁县出租汽车量化考核及评先选优实施办法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 量化考核及评先选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经营行为,树立规范、文明、安全、优质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运营秩序,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参照《毕节地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量化计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威宁自治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所有业主及已取得《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并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驾驶员。
第三条
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的日常违章行为进行量化记分考核。
第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
量化记分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构成行政处罚的除依照有关法规、规章进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实行量化记分考核。
第六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量化记分考核内容包
1 括:
(一)安全运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三)运营行为,服务质量等有关情况;
(四)仪容仪表,车容车貌等情况。
第七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根据驾驶员的记分情况可以处以停运培训、重新参加考试、暂扣《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直至注销《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
第八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营运违章行为被查实进行量化记分考核应当记分的,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出具记分告知书,分别告知车主及驾驶员被记分的事由和所记分值。在每季度培训学习时通报全部量化考核记分情况。年终累计考核。
第九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对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二章 量化计分考核标准。
第十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2 0分
1、
参与或组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无理上访、罢运、聚众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刁难、辱骂、欺骗乘客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将车辆转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的;
4、
故意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堵塞交通的;
5、参与伪造、变造、改装机动车假冒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进行运营的;
6、参与非法营运的;
7、拒绝完成抢险、救灾、外事等特殊任务,不服从管理部门调派参加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的;
8、殴打乘客的;
9、肇事逃逸的;
10、为非法运营车辆提供客源、或为过境长途客车充当掮客的;
11、利用出租汽车运载赃物、违禁物品和进行流氓、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12、用不正当手段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骗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相关证件的,或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向管理机构提供伪造、虚假证件的;
13、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1 0分
1、《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计价器未按规定审验的;
2、故意摘掉车牌或遮挡车牌的;
3、出租车开启空车标志接受乘客招停后,拒绝乘客合理运送要求的;
4、运营中中断服务、无故绕道、强行拼客的;
5、安装出租车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擅自提价的;
6、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职业道德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7、违法违规被投诉,自接到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3日内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
8、在各类创建活动中,有影响行业整体形象行为的;
9、不上交车内失物并非法占有的;
10、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11、未按规定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的;
12、未按规定安装、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的;
13、不服从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管理,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14、不按规定参加当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的。
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5分
1、未随车携带《车辆运营证》、 《客运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
2、营运中不按规定使用《客运资格证》或人、车、证不相符的;
3、出租车安装计价器不使用计价器运营服务的;
4、出租车空车时,关闭空车标志接受乘客招停或者停车揽客的;
5、出租车计价器失准、发生故障继续营运的;
6、拒绝向乘客出具有效发票的;
7、运营车辆凹陷面积超过10平方厘米,锈斑、脱漆面积超过5平方厘米以上的;
8、未经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同意,在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上乱张贴广告的;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
10、在运营中擅自涨价、乱收费的;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3分
1、没有在车内指定位置处张贴收费标准的;
2、在火车站、机场和汽车站场等旅客集散地,不在规定场所上下乘客、不按规定秩序营运的;
3、车辆前后牌照不完整、不清晰,遮挡,涂改的;
4、城市公共客运从业人员有违规调头、违规停车、变道、辱骂其他车辆内人员等不文明行为的;
5、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2分
1、车内外设施不全或破损、车门车窗不能开启或锁上、门封条破损的;
2、车框挡雨条不完整、破损、不固定的;
3、车身两侧门徽、监督电话不规范、标志标识不完整或油漆变色、褪色的;
4、计价器标签破损的;
5
5、车内外有不规范、过期标识或车窗贴膜的
6、顶棚、内饰、脚垫、地板有污垢、破损的弓监督卡支架未固定的;
7、行李箱放置杂物或有其他脏、乱现象的;
8、车身有破损、斑脱、凹凸面积在5平方厘米以下现象,影响车容的;
9、车灯或顶灯脏、破损、松动、夜间不亮的;
10、补漆色差明显、保险杠及灯罩破损的
11、座套不干净、有污渍、破损、不按规定更换的;
12、车身内外积有灰尘未及时清洗或车内有脏物、异味的;
13、不按乘客要求和规定使用车内设备的;
14、运营服务时服装不整洁的;
15、运营服务时穿拖鞋、穿背心或穿吊带的;
16、城市公共客运企业驾驶员不统一着装的;
17、营运服务时吃东西并向车处抛掷物品的;
18、营运服务过程中接、打手机的;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业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查实一次记业主10分。
1、不依法与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2、对驾驶员不履行监管责任,驾驶员被处罚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故意包庇隐瞒真相的。
4、不参加主管部门要求培训学习的。
5、聘用未持有《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运营活动的。
6、聘用、更换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第三章 量化记分考核的执行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行为违章记分方式:
1、经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现场查处的;
2、群众举报投诉,经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查证属实的;
3、新闻媒体曝光,经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查证属实的;
4、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经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查证属实的;
5、其他途径,经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查证属实的。 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量化记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即从当年审验之日起至次年审验之日止。审验期间领取《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的,不参加上一年度的审验;新领取《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不足当年量化记分考核周期的,仍以一个量化记分考核周期计算并参加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
实行累积记分,同一车次运营过程中相同或不同营运违章行为应当分别累积记分。'
第十九条
营运中有交通违章的,对应交通违章驾驶证扣分给予相应记分。
第二十条
在同一记分周期内,驾驶员更换车辆的,所记分值继续保持有效,并实行驾驶员和原车辆分别累计记分。
第二十一条
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分值予
7 以取消,不转入下次记分周期。
第二十二条
量化记分考核标准和处罚办法:
(一)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3 0分以上(含3 0分),不满4 0分的, 暂扣《客运资格证》 (服务上岗证),停止营运,重新参加3-5天的行业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记分清零后方可上岗。
(二)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4 0分(含4 0分)以上的, 《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年度审验不合格, 1年内不允许在本地区内申领《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
(三)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换车从业服务超过3 次(含3次)的,吊销其《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1年内不允许在本地区内申领《客运资格证》 (服务上岗证)。
(四)对同一客运车辆的所有驾驶员违规记分累计达到4 0(含4 0分)以上分的,停业整顿5天;记分累计达到5 0分(含5 0分)以上的,该车辆停业整顿7天,拒绝停业整顿或整改不合格的,由当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运营证》。
(五)同一客运车辆连续三年违规计分达到30分(含30分)以上的,顺延到期后,取消业主继续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资格。
(六)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属企业的: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发生两次参加培训的,在年终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综合考核总分中对该客运企业扣4分;记分累计达到5 0分和发生被吊销《客运资格
8 证》的,在年终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综合考核总分中对该客运企业扣6分。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1 0%以上(含10%)驾驶员被注销《客运资格证》或10%以上(含10%)客运车辆分别被扣分累计达到100分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量化考核不合格,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其出租汽车的经营资格。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企业驾驶员总数15%(含15%)以上被注销《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或运营车辆总数1 5%(含1 5%)以上分别被记分累计达到150分的, 该企业资质年审不合格,责令停业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然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投放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时,取消该企业竞投权利。
第二十三条
同一运营车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个人违规记分累计不到2 0分的,所属运营车辆违规记分累计不到4 0分的,在年审时予以清零。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对违章违规参加教育培训的客运驾驶员,提前出具培训通知书,告知培训的时间、地点。驾驶员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客运资格。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向地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经地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核准后,予以注销,1年内不得在本地区内申领《客运资格证》 (服务上岗证)。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驾驶员在1个考核记分周
9 期内无违章扣分记录的,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或者公司予以表彰奖励,并参加文明驾驶员、优秀驾驶员等先进活动的评选。评先选优根据驾驶员一个计分周期的加分情况,按分值高低择优而取(注:一个考核记分周期内,有违章扣分记录的,不参加评先选优,但所扣分值与加分分值可以相互抵消。)
第四章 加分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加分条件
1、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及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0分;获得县级表彰及荣誉称号的,一次加 5分;或主管部门表彰及奖励的,一次加3分。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者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的,一次加1~5分;
3、拾到乘客遗失的钱物,能够及时主动交还乘客或者交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一次加1~5分;
4、对诚信考核加分分值累计达到5分的,在评先选优时应当优先考虑;
5、切实履行红袖套职责,凡是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查实的,除公安机关奖励外,主管部门一次加5-10分。
6、维护公共设施,向相关单位举报损坏公共设施(隔离栏、果皮箱、行道树等)经查实的,除相关单位的奖励外,客管局一次加1-5分。
第二十七条 奖励办法
1、每个考核周期评出驾驶员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500元.
2、在一个考核周期评出出租车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5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评先选优办法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结果在电视媒体、当地报纸上公布,欢迎广大出租车车主、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