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品开发合作协议
第一篇:旅游商品开发合作协议
县旅游局旅游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县旅游局
乙方: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就莲花黄河游乐园内部分土地旅游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发土地
为黄河游乐园内“黄河人家”南面部分土地,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未准。乙方按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绿化美化承包区,乙方得规划和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期限为40年。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优先承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必须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总投资100万元。乙方在国家得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四、乙方应加强景区设施、植被得保护;甲方应搞好宣传和推介。
五、甲方和莲花镇政府对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控,自协议签定后两年内乙方不开发建设或不按协议执行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三通”即(水、电、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甲方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司法解决。
九、协议已式?q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县旅游局(盖章)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三月十七日
第二篇:农业与旅游等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等周边****农业与旅游等项目开发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及开发过程中政府手续的协调和批复等有关涉及政府和农民及农民组织的协调工作。以自己名义办理土地流转(所需资金乙方提供)及必要土地建设指标的争取。提供现有已经承包的土地(具体面积双方另行商定)。
二、乙方负责筹集开发资金,及利用自己多年研究、探讨的农业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农场群开发模式,对上述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全盘统筹:从政策研究、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开发规划、招商销售、滚动经营、建设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优化、设计与营造、农场整体生产及生活环境打造、直至营业手续办理等农场群开发一系列交钥匙工程,以及指导后续的生产、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与统一绿色产品商标,统一销售农产品等相关工作。对上述同类相似项目及配套的滚动开发经营旅游、休闲、商务等项目乙方也负责整体开发运作工作。对涉及到的相关策划与设计顾问、施工管理、招商与销售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应当就本项目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配套扶持资金,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相关荣誉,以使项目开发增加保障。
四、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决策、执行团队工作班子进驻现场,即时开展工作。甲方就近提供工作、生活以及交通等设
施。甲方派出主管财务人员进驻现场,其他人员由乙方派遣。相关团队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整体开发规划,提交甲方,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有关开发的程序以及相关扩大土地的范围,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
出后与甲方协商决定。有关财务计划由乙方根据开发需要筹集,并由甲方批准;资金使用计划实行提前申报与月开支报告制度。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投入资金的,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对于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甲方在扣除资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后,剩余退回乙方,所有项目资产归甲方。
六、合作收益分配,甲方获得合作收益的%,乙方获得合作收益的%。
合作收益=合作项目的总收入-合作项目的总成本。
七、双方应合力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进行。当工作需要乙方退出时,甲
方结算完退出乙方已进行项目各项收益,之后双方进行必要的交接。
八、有关未尽事项以及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细节问题等由双方协商决
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三篇:合作开发协议
本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于2010年月日由以下甲、乙双方在______市_____区____签署。
甲方:唐山天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唐山美玉瓷厂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唐山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发乙方“厂区整体改造项目”(下称“改造项目”),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1该改造项目,名称“某某·某某(暂定名),位于唐山市市________(四至)。该项目占地约_____亩,地上建筑物包括_________;规划用地性质为_____用地,该改造项目初步拟建_____高层住宅及临街商业,建筑面积共计约____万平米。
1.2该项目已经取得的相关文件(若有)
二、合作形式
2.1根据优势互补,甲乙双方对该改造项目采用合作开发的形式、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合作项目以甲方名义进行开发,相关申请、报建、行政许可、官方文件等手续均以甲方名义进行办理(确定?)
2.2甲方负责提供该改造项目所需资金,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施工管理及日常销售等全部工作。
三、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待该建设项目开发并销售完毕后进行利润分配,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会计报表,甲方___%,乙方____%的比例对(净)利润进行分配。
四、各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在乙方改造项目“实施改造申请”的报批工作后,甲方应积极协调该项目涉及的行政关系,在该改造项目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立项后,甲方应积极办理开发过程中所需各种行政手续,乙方及丙方应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
4.1.2 甲方负责项目立项后各种行政手续费用的承担,在该改造项目土地进行招牌挂时,乙丙双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摘得该改造项目地块,若甲方成功竞得该地块,甲方应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该改造项目的各种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费用、地上建
筑物补偿、搬迁费用(。。。)等各种费用由甲方直接受偿;若甲方未能竞得该地块,甲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甲方直接退还,乙方应补偿甲方____万元前期投入费用。
4.1.3甲方应严格按照项目开发状况及工程进度筹集建设资金,不得因投资不到位而影响工期及质量;该地块竞买成功后,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管理及销售等由甲方负责。
4.1.4甲方保证销售完毕后对净利润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4.2乙方、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内,完成该改造项目“实施改造申请”的报批工作,确保以甲方名义开展项目立项、报建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及丙方应积极配合。
4.2.2乙方保证无该改造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无任何抵押、无任何界止纠纷,该改造项目产权明晰。
4.2.3乙方及丙方应保证其未了的相关诉讼、仲裁等纠纷不会涉及到丙方所持乙方股份的查封、质押、担保或权利限制等情形,且无乙丙之间相互承担本协议之外连带责任的情形,也没有进行上述各项的依据,不会对该改造项目的推进造成任何障碍。
4.2.4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移交或提供办理该改造项目行政手续所需的各种资料与图纸文件。
4.2.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该地块现有搬迁工作,并清理场地,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
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4.2.6丙方作为乙方100%股权持有人,保证乙方参与该改造项目已经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并保证至该项目销售完毕,甲乙双方完成利润分配之前,不对其持有的乙方股权进行任何处分;乙丙方同时保证在签订本协议后,不予任何第三方对该改造项目有任何接洽、谈判等行为。
4.2.7丙方对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违约及补偿责任,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协议转让及终止
5.1协议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任何转让,未经另外两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5.2协议终止
5.2.1三方协商一致。
5.2.2甲方未能竞得该改造项目之地块。
5.2.3发生不可抗力。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之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约,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而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改造项目评估价格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所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若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有附件,附属协议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四篇: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政府
乙方:公司
根据武汉的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为加快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开发协议。
一、甲方提供位于的占地约亩的一宗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见附件规划图。甲方负责该宗地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办证等手续,并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乙方应参与竞标,在中标后向甲方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该宗地中约有亩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甲方确保将该宗地挂牌时的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三、甲方确保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按评估价每亩人民币 万元为底价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以期顺利完成该宗地的开发工作。该每亩人民币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土地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契税、印花税、过户交易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防洪费、测量费、评估费、招拍挂费用、过户交易手续费等所有税、费,以及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至乙方名下前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为加快完成该宗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前期投资款。该投资款在乙方参与该宗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投时,可直接作为竞投保证金,并在乙方中标后转为首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五、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办妥相关手续,并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为回报乙方对该宗地的前期投资,若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中标价在每亩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则对于中标价超过每亩人民币万元的部分由双方按甲方占%、乙方占%分成。乙方依据本条约定可分成的收益,无论乙方是否中标均为有效。
若乙方中标的,则乙方人民币万元的投资款及分成的收益全部转为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首期款。若乙方未能中标的,则甲方应在收到中标方支付的首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返还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并支付全部的分成的收益。
六、双方同意,若乙方中标的,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篇:合作开发协议
合作开发协议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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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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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协议
研究开发人: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
发项目的能力。为共同完成项目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开发项目名称:
二、合作开发要求:(视具体情况列明)
1、开发目的
2、使用范围及方式
3、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合作开发研究的地点、地域
5、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年 月 日。
6、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三、合作开发的投资: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四、甲方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研发工作
4、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研发工作
六、工作配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九、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十
一、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
方:公司
授权代
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