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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通用)

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篇: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1目的为在停电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恢复供电,减少对生产系统的影响,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总公司相关生产单位 3定义应急预案:本文是指应急准备与响应的计划。停电。

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篇: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在停电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恢复供电,减少对生产系统的影响,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总公司相关生产单位 3定义

应急预案:本文是指应急准备与响应的计划。

停电事故:本文是指总降压站供电线路或主变突然失电,对总公司生产组织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引用文件

4.1 SSP447/01《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程序》 4.2 SSP452/01《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5职责

5.1 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紧急情况限负荷时快速命令需停产单位立即停产配合。

5.2 装备部负责组织停电事故的调查、处理。

5.3动力厂负责对突发意外停电事故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确定恰当的事故处理方案、负荷调整方案、迅速恢复供电方案及下达具体电气操作指令。 5.4 各生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负责在停电事故发生时,迅速执行生产部总调度室和动力调度的指令。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应急处理机制

6.1.1发生电网事故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生产部总调度室宣布公司供电系统处于应急处理紧急状态,统一指挥和调度公司系统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6.1.2动力调度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技术指挥中心,值班调度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发生电网事故时,值班调度应当立即向地调报告故障现象及设备故障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进行事故处理。在电网事故处理过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员进行事故处理。 6.2 应急预案启动

发生电网事故时,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处理指挥部门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和救援,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6.3事故处理的原则

6.3.1首先应根据保护的种类区分是内部、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尽快确定事故点的确切位置。杜绝因故障点未切除,盲目带故障点送电导致扩大事故的事件发生。

6.3.2在故障点已确认切除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之规定及受停电影响生产系统的负荷性质,按轻重缓急顺序快速恢复送电。 6.3.3紧急减负荷顺位 a.二降压

机制公司(0.25万千瓦)、原料厂(0.1~0.25万千瓦)、烧结厂(0.2~0.4~0.8~1.2万千瓦)、球团厂(0.3~0.6~1.3万千瓦)、一炼铁350高炉风机慢风或休风(0.1~0.3~0.6~0.9~1.2万千瓦)。 b.三降压

一小型(1.6万千瓦)、中板厂(1.3万千瓦) c.五降压

机制公司(0.35万千瓦)、鲍德炉料石灰窑(0.2万千瓦)、中厚板厂(1.3万千瓦)、一炼铁1750高炉慢风或休风(2.0~4.0~6.0万千瓦) d.六降压

三炼钢LF炉(1.5~4.5万千瓦)、彩板厂(0.3万千瓦)

6.3.4对需进行压负荷的将按照生产部制定的减负荷顺位进行,再出现仍不能满足的情况时由生产部总调度室根据动力调度室提供的需减负荷数值确定并快速命令需停产单位立即停产配合。

6.3.5动力厂在遇到突发停电事故时,应首先尽快将受影响的各工序所需要的保安电源恢复,其他生产负荷视电网情况由生产厂申请经动力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机,严禁各生产单位未经允许擅自开机。

6.3.5动力厂在遇到突发停电事故时,电网恢复送电及负荷平衡的顺序原则:各生产系统的供水;制氧厂的空压机、氮压机;轧钢系统的加热炉风机。 6.4事故报告和调度命令执行程序

6.4.1各生产、施工单位发生电气设备、运行操作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动力调度室、生产部总调度室,严禁隐瞒、迟报事故。

6.4.2各单位在电气操作上应立即迅速严格正确地执行动力调度命令,执行后立即将结果汇报动力调度室,严禁拒不执行、迟缓执行动力调度下达的操作命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6.4应急响应计划的执行

应急预案只提供了应对突发意外事故的基本思路,在执行应急响应计划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按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原则创造性执行。

6.5事故分析、处理

事故发生后,由装备部组织相关部门、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相关内容参考SSP452/01《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的有关条款。 6.6 制定应急预案的技术保障

公司系统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时,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减少事故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的恢复控制措施。

第二篇:监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芦岭煤矿监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瓦斯事故,避免事故发生时贻误时机,加强监测系统的管理,提高监控工作的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确保监控有效,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特制定本专项预案。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

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

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实施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理,使应急工作不断完善、规范。

(5)快速反应,协同对应。加强安全监测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系统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加强监测工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4 适用范围

芦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异常情况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成立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应急小组, 组 长:王新琨

副组长:陈存强 于根海

成 员:调度所、通风区、瓦斯办、安监处、通信科和机电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人员(中心站全体人员)。 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

为统筹指挥,组长王新琨负责制定事故处理计划,并全权指挥,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担当。 调度所、瓦斯办、安监处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监督中心站事故处置工作。 通信科职责:

保证监测信息上传的连续性和正确性,协助中心站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机电科职责:

保障交换机、监测分站等设备的正常供电,协助中心站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中心站职责:

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员进行处理,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

1、建立监控系统预警机制及汇报制度:

(1)、建立瓦斯浓度上下浮动0.3%的瓦斯预警制度, 瓦斯浓度超过0.8%的瓦斯报警制度。

(2)、当瓦斯上下浮动0.3%时,监控中心向通风调度、通风值班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当瓦斯浓度呈缓慢上升超势时,监控中心向通风调度、主管技术员、通风区长、矿安全信息中心值班人员、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发出预警信息。

(3)、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监控中心向通风调度、安全信息中心、监测技术员、监测分管区长、主管技术员、通风区区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发出预警信息。

2、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

交接班时监控中心机房值班员,应对监控系统进行隐患检查,对传感器、分站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并交接清楚,对发现影响监测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监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种类:

⑴网络通讯中断;⑵瓦斯浓度超限报警;⑶主扇停风报警;⑷馈断电异常报警;⑸监控系统无记录;⑹井下分站出现故障;⑺传感器未按规定值进行定义;⑻传感器异常报警;⑼其它异常情况。

汇报程序

(1)、发现异常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区调度进行汇报。

(2)、区调度向区值班人员汇报。、

(3)、区值班人员向通风区长和通讯科长汇报。 (4)、通讯科长向通讯计算机处网络维护中心汇报。

(5)、矿调度向矿总值班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心调度中心汇报。 (6)、如一直无法解决,汇报通防处监测科并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安全监控系统处理程序

1.中心站机房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和区调度,由矿调度和区调度值班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等情况及时上报矿领导和局调度,要求以电话或传真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备案。

2、中心站机房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断电但馈电传感器显示开关仍然有电的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监测工值班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

及其它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利用系统的异地断电功能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3.中心站机房值班员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和传感器异常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和区调度,由调度值班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矿领导。

4.中心站机房值班员发现系统软件、硬件故障,应立即通知区值班,在矿技术人员无法解决时要与厂家联系尽快修复,同时报告局监控中心,并责令井下的瓦斯员用光学检测仪器测量瓦斯现场监护,直至故障排除。

5、中心站机房值班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要及时通知区值班领导,并认真记录,以备核查。

井下瓦斯超限报警处理

1、(1)、当井下出现单个头面的瓦斯超限时,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立即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和区值班汇报。

(2)、通风区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首先通知现场测气员停止此传感器所在地点作业,确定是瓦斯超限或是传感器异常反应,确定是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和区值班汇报,并进行不间断监测,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情况。

(3)、通风区值班人员安排人员井下处理处理瓦斯,处理好,由测气员检查工作面气体,气体不超过规定,方可以通知电工复电,允许施工。

2、(1)当井下出现大面积采区头面的传感器瓦斯超限并有可能

波及其它区域时,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立即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和区值班汇报。

(2)、矿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测气员查明事故原因,立即汇报,要求所在地点停止作业,按避灾路线立即撤人,矿调度值班人员并向矿值班及集团公司调度汇报,采用《瓦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中心站机房值班人员立即利用安全监控系统的异地断电功能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防止灾害扩大。

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处理

(1)、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及时向通风调度和区值班汇报。 (2)、通风区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首先要通知现场测气员停止故障地点作业,并进行不间断监测,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情况。

(3)、安排监测工及时下井处理,故障处理好,由测气员检查迎头气体,气体不超过规定,方可以通知电工复电,迎头给予施工。

井下分站出现故障的处理

(1)、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及时向区值班和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2)、安全信息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此分站所带传感器的工作地点进行人工断电并停止作业,测气员进行不间断监测,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情况。

(3)、区值班接到通知后,组织人员迅速分析原因后,并立即安排监测工下井处理。

(4)、故障处理完毕,由测气员负责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可以送电后,方可由安全信息中心通知电工进行人工复电。

监测系统和通讯主电缆出现故障的处理

(1)、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及时向安全信息中心、区值班及通风调度汇报。

(2)、安全信息中心、区值班及通风调度汇报负责及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测气员加强瓦斯监测。

(3)、测气员要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情况,并安排有关人员对现场瓦斯传感进行监测,掌握瓦斯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断电撤人,并向调度汇报。

(4)、对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立即进行断电撤人。 (5)、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

网络上传故障的处理程序:

(1)、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汇报。

(2)、向监测技术员汇报,由监测技术员分析原因。 (3)、属于监测中心原因的,由监测技术员处理。

(4)、属于网络故障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网络值班员汇报,由网络值班员处理。

(5)、当故障原因不存本矿或本矿无法处理时,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说明,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6)、故障处理结束后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汇报,并说明原因,记录备案。

监控系统问题及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矿安全信息中心、通风调度汇报,升井时向监控中心汇报。

第三篇: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的目标要求,充分 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勤俭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学前办、团委等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和教研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市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

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

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及类别。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1、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领导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00六年四月二日

第四篇:路政、治超、交通系统、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某某路政大队治超点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置治超点可能发生的停电事件,尽可能的减少停电对治超工作的影响,确保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

2、成立停电应急事故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要求

(1)按时检查各处线路。

(2)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对各处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4)做好事故处理后的善后工作。

4、发生停电后的应急处理办法

(1)白天停电。

停电后在不影响正常治超工作的前提下,先由UPS供电,由电工负责启动发电机供电。

(2)夜间停电

先由UPS供电,电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启动发电机供电。并查明停电原因。

(3)不明原因停电UPS不能供电时

电工、维修人员要及时到现场查找原因,如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修复,做好相关记录,分析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必要时,在请示批准后采用《快速放行应急预案》,进行便携机或手持机作业。

5、责任追究

(1)平时疏于管理,检查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得力不到位,追究治超点主任的直接责任,其他人员要负连带责任。

(3)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瞒报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上报公司处理。

6、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路政大队各治超点。

7、时效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一月

第五篇: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部门的突发卫生安全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 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部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 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 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2、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3、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4、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安康宾馆洗浴部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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