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计委科研项目
第一篇:杭州市卫计委科研项目
2018卫计委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
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教平台|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 阅读次数: 72】
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
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兰州总医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为鼓励医疗单位科技创新,提高广大医疗技术服务人员科研创新能力,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继续列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一)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等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有甘肃地域特性的常见病、慢性疾病的相关研究。
(二)公共卫生领域技术研究。重大传染性疾病相关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灾难(害)医学研究;职业病、地方病、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营养保健及相关疾病技术研究。
(三)妇幼生殖健康研究。生殖生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实用技术研究;辅助生殖技术长期安全性评价研究;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研究;妇女儿童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对健康影响研究。
(四)护理技术研究。临床常见疾病护理方法、护理技术的创新研究;基层适宜护理技术的筛选及推广研究等。
(五)软科学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和相关策略研究;医疗卫生管理策略研究;农村和社区卫生问题研究;医学教育研究等。
(六)中医药项目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专项支持,不列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并能够按照项目管理规定配套研究经费。联合申报的课题需要明确申报单位和第一申请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二)第
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第一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项目组成人员必须3人以上,研究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名领军人才或2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且在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
(五)护理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在职人员,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经历,即可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读)以上学历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查重)报告。
(二)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对提高临床疗效、提升学术水平和解决医学实际问题有较大意义,且近期可望取得研究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三)申报项目的研究团队中应有不同学历结构、相关专业人员,并且职称层次构成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研究质量。
(四)前4位主要研究人员,有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点击进入“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首页右侧的“政务服务”栏目中的“业务系统”,进入“甘肃卫生科教管理平台”,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登录系统的账号、密码与2017年相同。
(二)各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能超出分配名额(见附件)。各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2018年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科教处。
(三)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申请书》所附的查新报告须是原件,且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注“原件”字样。
随《申请书》上报的附件材料包括:查新查重报告;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前4位申请人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科技奖励证书和成果验收证书复印件;开展研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五、申报时间
组织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周峰伟 联系电话:4818720
联系地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宋建宏 13919319937
:2018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第二篇:修订依据-浙江卫计委
修订依据
自2009年6月26日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执行,逐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的药械采购平台,开展了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来。
一、 修订背景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中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与目前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零差率政策不符,由省物价局提出需要修改,被纳入《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中,需要于今年9月30日修改完毕。为此,我委认为需要修订该实施意见。
二、 修订过程
结合目前深化医改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委再次认真研读了该实施意见,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
1 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我委原则上同意省物价局提出的整体删除该实施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的修改意见,并对局部内容做了适当的调整,拟正式印发执行。
三、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意见与原意见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需要删除内容。
依据省物价局的意见,整体删除:
三、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八)完善药品作价政策。创新药品作价机制和作价办法,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原则上实行差别加价政策。纳入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常用药品目录的药品,原则上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对差价过大的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加价率,制定让利比例;对价格特别高、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可试行固定加价政策,并严格控制使用。具体范围和比例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需要增加的内容。
1、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2 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及《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中,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主要问题,如:药品分类采购、改进药款结算方式、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落实“两票制”、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等内容,我委认为在修改后的实施意见中,有必要将此文件纳入。
2、原实施意见实施主体中,没有明确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随着我省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和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全部药品,均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全过程的在线监督管理。我委认为,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主体中。
(三)需要修改的内容。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与原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60天内支付货款。”有冲突,建议修改为: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30天内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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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机构改革的现状,建议将文件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简称,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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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卫计委最新核心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第五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施行。
第四篇:卫计委主任履新讲话
在卫生计生委干部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根据录音整理 2014年8月12日)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新组建的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作个表态发言。
首先,我们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组建省卫生计生委的决策,这既是响应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势而为,更是我省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乘势而进,未来的实践将会充分显示这一决策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卫生厅和人口计生委的原班人马能够如此齐整地走上新机构领导岗位,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张健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高度信任。因此,我们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支持。看到原卫生厅前几任厅长到会,我们倍感亲切,增添了握紧接力棒、跑好接力赛的信心。万事开头难,再难也要开。从今天起,我们班子成员将正式履职,虽然来不及提出施政大纲,但对今后的工作还是有所思考。我们将以深化改革为总抓手,以求真务实为总导向,以强基固本为总保障,以和谐发展为总目标,着力办成以下大事:
第一,认真建好三支团队。队伍建设是新机构起步之时和迈步之后的第一要务,我们将自始至终地抓紧抓好,丝毫不懈怠。一是建好领导团队,这是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核心所在。作为党组书记,我将和张健同志一道,带好这个团队,与各位班子成员合作共事,齐心谋事,协力做事,多干实事;带头学习,带头实干,带头创新,带头廉政;待人厚道,办事公道,言行守道,努力成为一个心齐气顺、开放务实、担当进取、清正廉洁的领导团队。二是建好机关团队,这是省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将在内设机构确定和人员交流到位后,完善办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岗位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注重思想教育,关心干部职工,建设新型机关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齐心协力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三是建好职业团队,这是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命脉所在。我们将与班子成员一道,带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这支守护人民健康、执行基本国策的职业队伍,忠于职守,锐意改革,练好内功,服务群众,优化行风,树立更好的卫生计生队伍新形象。
第二,扎实推进三大改革。改革既是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的原动力,也是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加速器。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任务是三大改革,必须采取进中求稳、循序而进的策略,又快又好又稳地向前推进。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组建中,我们要把握大稳定、小调整的总基调,一把尺衡量,一碗水端平,尽量用人所长,人尽其用,尽快实现队伍融合、工作融合、人心融合,确保机构和工作迅速投入正常运行,力求1+1>2的改革效益,尽快合队、合事、合心,力争大多数人对干部调整结果的认可。委机关改革完成后,还要指导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系统的机构改革。同时,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稳步有序依法地推进直属单位的机构改革。二是推进体制改革。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顶层设计方案,学习借鉴外省的自我创新经验,按照以下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推进五大重点改革过程中,力争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尽快有实质性进展;二要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在健全卫生计生新体制的同时,做好创新机制的文章,尽快更好地释放新体制的改革红利,重点抓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构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求医群众的实惠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和发力点;三要“三医”联动,“三医”托底。以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医术、弘扬医德、严肃医纪为依托,追求改革正效益、正能量的最大化;四要信息引导、科学管理。加快卫生计生信息资源整合的进度,加大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的力度,加强业务信息平台支撑各大医改业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信息引导更好地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三是管理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对我们过去的管理项目、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效果进行清理,能放的权力尽量放,能省的程序尽量省,能简的考核尽量简,全面提高我们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高效管理的水平。
第三,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从现在起到2018年初政府换届,只有三年多时间。光阴如梭,时不我待。我们这任班子要在有限的时间,在省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广大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中求稳,计划生育工作稳中求进,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所突破。国家顶层设计的规定动作在本省落地不落后,本省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在基层开花又结果,基本完成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框架设计,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完善市级公立医院的改革经验,初步建立运行分级诊疗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中医药管理体系,以改革成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是计划生育工作大局稳中向好。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全力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标本兼治力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速度,以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发挥计生协会在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卫生计生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在新体制框架内,重点建立起实用、严谨、顺畅、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廉政监督机制等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以上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承诺。我们有信心在三年后的政府换届之时,交出一份没有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期望的答卷。
第五篇:医学年会卫计委主任讲话
尊敬的教授、各位专家、学员:
大家早上好,盛夏时节逢盛会,龟兹城里迎嘉宾,今天我们在这里齐聚一堂,举行2016年危重症专业委员会地州巡讲活动的库车站会议,这是我县卫生系统的盛事,更是我县卫生系统的荣誉,我谨代表库车县卫生系统全体同仁,向参会的各位专家及学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库车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既有龟兹文明的光辉、又有石化新城的魅力,借助一带一路的东风,我们以更加开阔的胸怀迎接发展的机遇,尤其是在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的方针指引下,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落实、医联体建设的快速发展,基本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此次会议的举行对库车县卫生系统是一个大的促进,尤其针对重症医学的发展,更是作为一个纽带,促进库车医疗系统与自治区内三甲医院的联系,不断提高库车县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七月的库车,骄阳似火,正如热情的库车人民张开怀抱,欢迎您的到来。让我们分享成果、共叙友情、携手共进,谱写医学新篇章。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专家及参会学员,心情愉快,学有所得,留下美好回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