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第一篇: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附
件
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维护良好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和房地产中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边完善、边提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通过清理和整顿,使房地产中介市场各种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全面提高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整体素质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和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清理整顿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无相应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和相关人员没有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或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二)转让、出租、伪造、涂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
(三)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或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
(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及执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等相关人员的姓名、照片未在办公场所醒目位臵公示的;
(五)不按时报送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或报送的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不真实的;
(六)外地房地产中介机构来郑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未到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迎合委托方要求,出具不实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
(八)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按约定时限
2 为委托方提供有效房源,或不与委托方协调进行房产交易的;
(九)利用格式合同对委托方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约定的;
(十)因中介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不退还委托方定金、产权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
(十一)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吞吐或变相吞吐房产业务,偷逃国家税费,牟取不当利益的;
(十二)以包销或以出卖人全权委托的名义,隐瞒出卖人的实际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差价,违规收取佣金以外的报酬的;
(十三)利用虚假信息、过时信息进行宣传,骗取客户信任;或互相串通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的;
(十四)将不具备交易、抵押、登记等条件的房产进行公开挂牌或通过新闻媒体刊登广告、承接业务的;
(十五)采取回扣、提成、削价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的; (十六)利用工作之便出卖、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十七)伪造或暗示委托方伪造身份证、公证书、离婚证等假证件或冒充交易一方当事人违规进行房产交易、抵押、登记的;
(十八)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没有合法委托手续的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或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中对房源描述与产权证不一致的;
(十九)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违规销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
3 楼盘或不按正常销售方式操控热销楼盘或炒卖经济适用房的;
(二十)以委托方房产不具备交易、抵押、登记等条件为借口,需要疏通关系或承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向委托方索取委托合同之外的财物、费用的;
(二十一)没有合理证据或不按法定程序而擅自认定委托方违约的;
(二十二)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中介方推脱责任,不进行调解,不提供有关证据的;
(二十三)加盟店证照不全擅自开展业务的;连锁店、分支机构未到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张营业的。
三、整顿和规范的方法、步骤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通过新闻媒介等舆论手段宣传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舆论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要求,针对整顿规范的内容逐条进行自查。
(三)检查落实阶段(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4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若干检查组,对全市的房地产中介市场各方主体进行全面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中介机构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剖析,查找原因,并依法做出处理。同时,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四、有关措施
目前,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其目的之一就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等房地产企业的行为,保护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的权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靠集中整顿和治理还远远不够,在目前国家有关房地产中介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长抓不懈,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信誉档案系统。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综函[2003]002号)的要求,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执(从)业人员实行信誉档案管理,建立网上公示制度,
5 促进诚信制度的建立。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将各类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信誉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中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提供有效途径。信誉档案系统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信誉意识,提高诚信度和服务水平,维持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良好秩序。
(二)建立郑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微机管理系统。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建立郑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微机管理系统,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从)业人员、投诉情况、培训记录、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等内容进行微机化动态管理,大幅度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力度,减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从)业人员违规、违纪行为,适时掌握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动态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督促行业协会出台行业自律准则。结合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实际情况,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准则,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中的各种行为,争取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约定,大幅度提高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从)业人员的信誉以及服
6 务水平、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房地产中介在全社会和房地产界的地位,全力维护房地产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对外交往以及与金融、保险、政府等部门来往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同行中的无序竞争,增强行业的凝聚力,提高行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四)制定和出台有关房地产中介活动一系列示范文本。由于房地产中介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目前大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还是各自为政,在广告宣传、看房标准、信息登记、业务台账、档案管理、居间合同文本、售后服务等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操作方式,特别是居间合同文本,更是五花八门,霸王合同、故意回避责任合同、陷阱合同等还屡见不鲜,有些房地产中介机构由于常识性法律法规的缺乏,甚至制订出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保护的合同。因此,制定统一的、规范的、易于操作的、既能保护买卖双方又能保护中介机构的合同示范文本势在必行,这是市场的要求,更是广大中介机构的呼声。制订统一的示范合同文本,既可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的发生,又可提高合同签约的准确和高效,更能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便于房地产中介机构更好的开展业务,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
(五)加大房地产中介行业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我市有相当数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自身要求不高、经营场所简
7 陋、内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规章制度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理念无序、诚信度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房地产中介执(从)业人员应该是集房地产、金融、法律、保险、市场营销等知识和经验于一身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中介执(从)业人员应该是房地产界的精英和骨干力量,因此,加大对房地产中介现有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经理、财务、估价、纪纪、咨询等骨干人员的培训显得尤为迫切。另外,还要对房地产经纪人实行登记注册制,对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以便更新知识,跟上行业的发展。
(六)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禁止个别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任何便利。决不允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互相串通,内外勾结,违反规定和程序办理房地产有关手续。凡发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办理房地产有关手续的,对工作人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一并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七)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各种不规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仍存在问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从)业人员坚决予以处理,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罚款的坚
8 决予以罚款,该吊销资格证书的坚决予以吊销,该清除出行业队伍的坚决予以清除,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不规范因素。
(八)推行房地产中介标准化服务。制定出台房地产中介机构档案管理、经纪人(估价师)挂牌上岗、售后服务、规范用语等方面的标准,统一房地产中介经营场所标志,全面推行房地产中介标准化服务。
(九)维护房地产中介机构正常的经营秩序。今后,凡是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不齐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有关单位也不得与其签订相关合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通过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结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清理整顿中,对不合格以及需要整改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经营行为规范、服务水平高、社会评价良好、在行业中具有带头作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表彰,进一步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从实践江
9 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经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特别是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
市工商管理部门要对没有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或未按规定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依法查处,并加强房地产中介广告管理,严肃查处虚假、误导等违法房地产广告;
市物价管理部门要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查处房地产中介服务中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内容。
(三)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加强对本地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实效。
(四)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一名经理专门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在2005年11月30日之前将整改方案和措施上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709房间,联系电话:67182709
67182712)。
第二篇:惠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
1、《惠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抵押登记提交证件几率、询问笔录。现场填写
3、抵押双方及借款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核对原件;
(2)抵押双方(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委托书/抵押人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需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核对原件;
(5)股东或董事会决议(内容要说明抵押物信息,股东或董事同意抵押)看章程里面董事会还是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情况要出执行董事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
(6)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机读资料—工商局打印的股权结构或董事机构。(需提供原件)
4、抵押双方是公民的,需双方本人亲自到我局办理,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前来),如本人不能钱来的需提供经公证处公正的委托书。
5、单位集资房需提供单位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需加盖该公司公章)。
6、以整栋或所有权来源新建的房产做抵押的,需核对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7、全民所有制机构的房产做抵押的需提供国资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可以证明抵押物价值的材料(如评估报告、价值确认书)。 注销抵押登记提交的材料:
A、抵押权人是银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内容是授权抵押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B、抵押双方为公民的,需本人亲自到我局办理,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是担保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授权员工与抵押人一起前来我局办理)
【备注:查档证明于34—38页】
第三篇:惠州房地产企业名录
隆生集团、光耀集团、中信惠州控股、恒泰房地产 、合生创展、万科置业、富力地产、佳兆业集团、雅居乐集团、保利龙胜、方直集团、振业地产、华基集团、德威、南兴置业、富绅置业、启明实业、玖威房地产、景亿房地产、金宝集团、TCL房地产、惠州奥林匹克花园、中铭实业、尊地惠州地产 、泰豪实业、秋谷实业、中锴地产、惠州汽运房产、龙门龙兴房地产、大隆集团、鹏达实业、金裕实业、华轩置业、格林地产、金鹅温泉实业、名流置业、盈富置业、星海投资、金泰房地产、大亚湾利诚实业、宏益房地产、日升昌集团、鸿润地产、兴合地产、惠阳富鑫实业、丽日地产、白鹭湖实业、天地源、添居乐实业、瑞亨企业集团、惠东颐东、大亚湾皇庭房地产、恒和、海伦堡、方正房地产、隆塬地产、虹桥房产、方圆地产、百川利地产、大亚湾新际房地产、佳诚房地产、金信房产、信阳城地产、旭日房产、欣业房地产、伟信物业、美林行房产、康信房产、宜居地产、中原地产、信和地产、裕霖房产
第四篇:福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
一、适用范围: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二、提交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权人属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人委托抵押权人申请登记的,不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抵押价值协议书
5、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
6、抵押合同
7、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8、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抵押人委托抵押权人办理的,提交经抵押权人确认的委托书。
9、其他必要材料(如: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积、范围依据;独栋住宅、自建房(含非房改的集资建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说明:(1)前款第2项材料,涉及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生父母)身份的材料及抵押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涉及夫妻共同房改或共同集资的房屋,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和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抵押人为第三方作担保的,还应提交被担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前款第7项材料,涉及国有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需提供相应的省(市)国资委(或国资部门授权的单位)、财政部门同意抵押的的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需提供加盖工会公章或企业公章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除以上两类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经抵押权人确认);企业为他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会决议(经抵押权人确认),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工业集中区厂房及生活配套房抵押的,原则上只为本企业作担保。为同一集团内部其他企业或关联企业担保的,提供工业区管委会同意为其他企业担保的文件;
(4)别墅、高档住宅须实地查看,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5)抵押物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主债权数额超过抵押物价值80%的,抵押权人须提供说明函;
(6)为购买本套房屋贷款抵押的,抵押物价值不得超过购买成交价;
(7)申报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抵押权人核对章。
三、工作时限:涉及企业贷款抵押的为2个工作日,其余为5个工作日
三、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邮编350002
咨询电话:0591-87525468
第五篇: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附件
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2008年,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海西应先行,泉州走前列”要求,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困境,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67亿元,比增15.52%;商品房施工面积1656.09万m,比增27.5%;实现房屋交易面积385.68万m,交易金额127.79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3978元/m,比降5.03%,市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5887元/m,比降4.49%;全市审批办理房屋权属证书7.8万件3900万㎡;完成建设(收购)550套廉租住房和609户经济适用房的省、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对1924户低保户家庭住房困难户(新增1378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00户计划)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66.27万元,向社会提供保障性住房3279套28.8万m,全市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从10月1日起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局机关2008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全市“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市政协十届一次、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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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单位。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紧抓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突显 今年来,全市各地按照部署,加强对廉租住房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做好统筹规划。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泉州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保障工作任务,出台了《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实现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动态管理。二是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和减免租金。各县(市、区)按照部署,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减免租金,全市共对1924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66.27万元,并取得省政府下拨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530万元,用于全市廉租住房建设。三是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在建和拟建的保障性住房有27个项目,建设面积100.9万m,计划供应住房9536套,投资约21.98亿元,至年底完成建筑面积28.8万m,供应住房3279套。其中在建和拟建的廉租住房共有4.85万m、投资8025万元,分别采用收购、改造公房或选址新建的办法,完成投资1637万元。江南廉租房、见龙亭小区廉租房、洛江、永春、德化、石狮、晋江、南安等13个廉租房项目,1381套6.9万m廉租房,列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下达的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381万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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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全部到位。四是组织限价房销售和经济适用房申购。江南“高科雅园”和城东“东方花园城”限价房项目共649套房源经公开摇号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北峰“见龙亭”、“江南花园城”、洛江“杏园小区”、城东经济适用房等项目2942套房源接受市民公开申购。五是完成省、市建设(收购)廉租住房为民办实事项目。按办实事项目要求认真开展调研,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进度,完成了550套廉租住房和609户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收购)任务,配建的廉租住房超过省政府下达的25%比例。
(二)出台措施应对危机,拉动住房消费效果显现 一是制订好住房发展计划。由我局牵头联合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编制完成《泉州市区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泉州市区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及《泉州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并分别于元月底、3月底及6月底在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及泉州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明确我市今后住房发展方向,确定今后五年市区将建设各类住房12.51万套,建筑面积1189.27万m,引导住房市场发展。二是及时向政府建议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针对下半年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结合国家及我省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研,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房地产相关企业,通过座谈、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各企业经营情况和有关各方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看法和意见,
2将我市11家房地产企业列为福建省房地产重点骨干企业开发项目贷款扶持对象,11月份拟定包括减免二手房交易税费、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加强金融扶持、简化审批环节等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以《关于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四条措施。措施出台后, 11-12月份市区新建商品房分别成交5.91万m和8.86万m,环比增长27.7%和49.9%;其中商品住宅分别成交4.72万m和7.29万m,环比增长15.1%和54.5%。二手房交易也明显放大,分别成交2.63万m和3.18万m,环比增长103.9%和20.9%;其中二手住宅分别成交1.19万m和2.52万m,环比增长17.8%和111.8%。
(三)多措并举整治市场,行业监管更加规范 一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测力度。认真研究房地产市场运行相关数据,加强对在建楼盘的调查,分析市场供求运行动态情况,认真撰写房地产市场季度分析报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泉州市房地产信息网站,利用信息化平台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管理和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把关商品房预(销)售审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捂盘惜售、炒作买卖等行为实施了有效监管。泉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也被列为全国新增的50个重点城市监测对象,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把整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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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在中介领域,采取边整治、边培训、边提高的方法,按照制定的《泉州市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备案、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等违规行为,全市105家房地产中介企业按时完成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任务。同时开展中介人员资格培训,联合省房协综合开发委,委托建设部培训中心共培训中介人员166人。三是加强自律组织建设。推进第三届房地产业协会换届和首届物业管理协会成立,有142家企业会员加入房协,99家企业会员加入物协。六是大力贯彻《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物业管理调研,形成《泉州市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建设厅和市政府。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引导物业企业由管理意识向服务意识转变。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工作和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完善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考评、创建,支持和引导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四)主动靠前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再创新高 继续推进全局进一步从管理型单位向服务型单位转变。一是以人为本,强调单位的服务性。严格执行房产证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服务承诺,以周到的工作作风,规范高效的办事效率,做到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局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继续巩固“全国青年文明号”成果,坚持开展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对象和市重点项
目,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宗业务统一办理,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被评为省级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二是重视群众知情权,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房管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市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会议制度和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和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拆迁开展。一年来办理7件拆迁许可证,办理拆迁听证、质证、行政裁决9起,协调拆迁赔偿22起。特别是对重点项目,我局派员到各项目参与和指导项目的拆迁、建设和处理纠纷,依法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使裁决成为我市拆迁的“法宝”。今年全市累计实施城市房屋拆迁项目25个,涉及拆迁建筑面积87.2万㎡,被拆迁人4053户。全市有2705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达成了拆迁补偿安臵协议,完成拆迁建筑面积62.4万㎡。四是为民解忧,认真处理信访接待和投诉受理。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96件,已办结173件。参加了泉州晚报社“政风行风直通车”和泉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当场解决群众难题47件。办理市领导对群众难题的批示件15件,办理市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8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五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运作效率。审批窗口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核审批1507件,办结1482件,办结率98.34%。其中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91
件,预售面积232.2万平方米,核准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81件,荣获第二季度“流动红旗窗口”。中心市区累计受理各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4.27万件,面积1479.88万㎡;审批办理4.22万件,1415.96万㎡。其中办理合同登记备案5818件,面积59.99万㎡,金额43.02亿元;商品房分户登记7872件,面积76.47万㎡;办理二手房转让登记2343件,面积28.06万㎡,金额10.95亿元;办理初始登记294件,面积190.69万㎡;办理各类房地产抵押登记16497件,面积398.28万㎡;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1.03万件,金额181.97万元。在11月份我局行风测评中,群众对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满意率达94%,为历年新高。
(五)机关建设扭住不放,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 “市房管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求先行,和谐安居惠民生”为实践载体,组织好学习日程安排、资料发放和会议学习等工作。购买学习资料,为每名参学对象配备专用记录笔与学习笔记。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老党员,由各党小组和办公室派员送学上门。认真提前做好参学干部职工岗位工作的安排,使每名参学人员均能按时参加集体、集中学习活动,确保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二是集中开展治理房地产业商业贿赂专项活动。运用多种形式与措施,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单位的自查整改和综合治
理,建立了房地产行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比赛活动和文艺活动。节假日组织送温暖活动,春节时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植树节”组织干部职工到东湖公园植树造林, “五一”、“国庆”组织职工攀登清源山,同时还组织“无偿献血”57人次、组织“金秋助学”和“情系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6.8万元,添臵阅览室图书,改善文体活动室条件,在全系统营造了积极向上、内外和谐的良好氛围,有力地弘扬了新风正气,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市发证处被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市房地产档案馆、测绘队被评为市直文明单位。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大环境和国内重大自然灾害等多重影响, 2007年11月份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调整期,整体市场从繁荣阶段步入较为低迷状态。进入2008年,受整体经济运行困难、市场供过于求、市民心理预期发生变化以及房贷、税收政策抑制购房需求等因素影响,整体房地产市场信心依然不足,开发投资增幅逐季回落,市场销售疲软。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回落16个百分点,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45.56万m,比降21.59%,竣工面积188.91万m,比降2.46%。销售面积253.02万m,比降28.23%,销售金额105.6亿,比降13.75%,存量房交易面积132.66万m,比降4.72%,交易金额22.19亿元,比降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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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整体房地产发展环境已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同时,新的一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保障住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着资金短缺、用地紧张等实际困难。
三、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市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09年我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实践主题,按照“稳住大盘、固本培源”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目标,为推进产业发展、港口发展、城市发展服务,致力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等民生工作,为实现“海西应先行,泉州走前列”而奋斗。2009年工作目标:完成省里下达的5000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包括建设、收购450套廉租住房的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1800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任务,实现全年房地产市场基平稳定。
为实现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融入大盘,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围绕“稳住大盘”工作思路,我市房地产业要主动融入并服务于产业、港口、城市建设,并在建设中为房地产业
新一轮发展布局。要着力服务于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东海、桥南、城东、晋江两岸片区、北峰等项目建设,从解决民生、行业科学发展难题入手,策划一批拉动内需成效明显、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住房建设项目。通过房地产业发展和项目开发,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协作和联合。培育一批信誉好、开发能力强的专业房地产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充分运用和发挥民间资本为城市建设提供金融支持。要建设房地产业“软环境”。持续改革创新,丰富行政服务,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支持我市引进人才优先购买限价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帮助人才解决居住问题。支持房地产中介、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白蚁防治、测绘依法开展市场服务,创建创业环境。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主动参与到各个片区、各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指导项目开展城市房屋拆迁,指导各类投资实体企业办理资质,着力解决工业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帮助各个传统产业企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依法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强化专项管理,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鼓励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物业服务企业来泉州创业,指导物业服务收费,加大培养专业物业服务人员,铸造宜居城市。开展住宅建设示范小区活动,加大房地产执法监察力度,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与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提高房地产市场整顿效果,对典型违法案件依法从严
处理,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实现群众“住有所居” 房地产业发展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09年要继续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廉租户档案建设,继续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要继续落实省、市建设(收购)廉租住房为民办实事项目。增加鲤城江南、丰泽见龙亭、城东、东海、晋江等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尽快建设城东、东海、桥南、北峰等片区拆迁安臵用房,鼓励政府采购、企业购买空臵普通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拆迁安臵房。三是要落实在建和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北峰见龙亭、江南花园城、城东、洛江杏园小区、石狮宝源花园、晋江竹树下和许厝及曾普小区、南安江北、永春五里街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以及见龙亭、延凌安臵小区、东涂片区、海星小区、宝秀小区、城东、桥南安臵小区等几大片区安臵房建设,多渠道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四是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廉租住房管理体制,实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市政府三级联动,对廉租住房的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廉租房可租可售,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衔接。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房源,抓好晋江、南安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对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发放购房补贴的办法,争取中央、省里资金
支持,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落实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业促进措施,提振市场信心
为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家、省、市均已出台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及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新政策,把握好房地产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二手房征收营业税计税时点等方面的政策界限。二是要密切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及时了解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和产生的效应。三是要加强预售资金监控。除泉州市区外,要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市)实行预售资金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四是要加强项目排查,改进服务。对有影响、贡献大的骨干品牌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供应结构,合理调整房价,促进销售。五是要加强舆论引导,提振市场信心。
(四)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制定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规范程序,紧扣主题,抓住重点,求真务实,突出特色,切实做到进度服从质量,确保工作内容、时限、责任三落实。同时在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
的实际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继续深化行风效能建设。继续开展绩效考评,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继续加强房地产产权交易办证窗口建设,巩固全国“青年文明号”成果。全面执行规范后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分析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流程,推动审批服务“瘦身、提速”,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岗位练兵。进一步完善学习奖励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加强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更新知识,适应新形势需要,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学习带动工作,促使各项工作有新突破,新跨越。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和深化预防工作,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五是认真抓好综治、计生、老干、关工委、工会、信息公开和平安单位建设等专项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房管队伍服务能力,开拓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